1. 文化遺址的定義
古文化遺址是古代人類的建築廢墟以及在對自然環境改造利用厚遺留下來的痕跡,如民居、村落、都城、宮殿、官署、寺廟、作坊等。由於自然和人為的因素這些遺跡大都湮沒埋藏在地下,少數在地面上殘存一些高台殿基或殘垣斷壁,有的則淪為的廢墟。抓一把土就是文物,揀一塊瓦就是歷史。面對因文化堆積而隆起的地面,面對散落在地上歷經幾千年的陶片,我們心中總萌動著一種莫名的情愫,千年的滄桑,千年的沉寂,千年的落寞,那深埋地下的古遺址,不僅是歷史的見證,也是遠古的呼喚。
2. 古墓認定標准
古墓葬泛指人類古代採取一定方式對死者進行埋葬的遺跡。包括墓穴、葬具、隨葬器物和墓地。中國的古墓葬分布很廣,歷年來發掘出土了大量歷史價值較高的珍貴文物,這是探討不同時代、地區和社會階層之間埋葬習俗以及所屬時代社會生活狀況的重要實物資料。
一、墳墓法律保護范圍
1、祖墳屬於著名人物的墓葬的,例如孔子墓,秦始皇墓等已經列入國家文物保護名錄,這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的保護。清代以前的墓葬,無論身份,都屬於文物范圍,受法律保護。
2、上述范圍之外的祖墳,由於歷史原因,多數沒有相關土地等所有權,但墳主的相關權利仍受法律保護。如果在拆遷范圍內,相關單位往往和墳主協商,付給一定的費用(一般5000元左右)予以遷墳。拆遷部門不協商就遷墳毀墳的,屬於侵權行為,墳主可起訴至法院要求賠禮道歉予以補償;如果墳主無正當理由拒不遷墳,拆遷單位在履行告知等義務後有權按無主墳處理。
3、非拆遷單位無正當理由毀壞墳墓,亦屬於侵權行為,墳主可起訴至法院要求賠禮道歉予以賠償,恢復原貌;毀壞墳墓情節嚴重的構成盜掘古墓葬罪和侮辱屍體罪,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二、盜掘古墓罪法院如何判刑
盜掘古墓罪既遂會被追究以下刑事責任:
1、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盜掘古墓造成嚴重損失等法定情節的,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盜掘古墓罪的立案條件相關規定為
1、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 如何確定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
法律分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國具有豐富的文物,其中相當部分是舉世公認的珍寶。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不但造成文物的嚴重流失,而且使許多文物因失去保護而喪失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有的甚至造成文物的直接毀壞,因而這種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的犯罪對象限於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而不包括所有的文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所謂盜掘,既不同於單純的盜竊行為,也不同於對文物的破壞行為,它是指未經國家文化主管部門批準的私自掘取行為,其行為方式有的是秘密的,有的是明火執仗公開進行掘取;有的是單個人實施,有的則多人合夥甚至聚眾實施。
本罪屬於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就已構成本罪,至於是否造成使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受到嚴重破壞的結果,只對確定本罪適用的法定刑有意義。在實踐中,雖然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行為一般都會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造成嚴重破壞,但也有些行為確未使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受到嚴重破壞,對此不能認為不構成犯罪或只構成犯罪預備或犯罪未遂。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能否構成本罪主體,法律無明文規定,我們認為,根據其他有關對單位犯罪的法律規定來理解,如果本罪是在單位名義組織策劃下實施的,可以對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而不宜對單位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非法佔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本罪能否由間接故意構成,理論上有肯定與否定兩種截然對立的觀點。我們認為只要行為人的盜掘行為出於故意,其對盜竊的對象是否屬於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文物即使是不確定的,也可以構成本罪。因而本罪可以由間接故意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