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如何看待現在中國網紅文化的盛行
網紅,是通過在網路平台積聚起影響力而走紅之人的代名詞,是新媒介傳播變革中的弄潮兒。他們能夠准確把握受眾獵奇、窺伺和觀賞心理的興奮點,精通個體IP的包裝、經營和運作方法,從而在風起雲涌的網路環境中聚攏相當程度的注意力資源。從網路紅人到網紅的進階,這一脫胎於亞文化的群體正在實現蛻變,某種程度上已成為網路平台上引領流行文化的意見領袖,展現出巨大的影響力。一時間,「人人都想當網紅」「人人都在尋找網紅」的勢頭涌現。然而,在網紅文化紅紅火火的背後,我們亦需要對這份熱鬧喧囂保持適度的清醒。除了直觀可見的所謂庸俗、低俗內容的傳播之外,網紅文化及傳播中隱含的諸如「重其表、輕其里」的虛榮導向價值隱患更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
㈡ 人大代表再談整頓飯圈文化,不理智的追星會給未成年人帶來什麼
全國人大代表宋文新談“飯圈文化”和未成年“偶像觀”的養成。在網路發達,營銷號雲集的現在,人們的價值觀很容易隨著營銷號的自雲其說而發生改變,從而盲目地發表言論。飯圈的人群逐漸低齡化,青少年的是非觀不成熟。因為年紀小不懂責任的重要性,不計後果地在網路上吐槽發泄,發表荒誕的言論,導致網路環境烏煙瘴氣。對於飯圈文化和青少年偶像觀的整治刻不容緩,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是對網路環境的清理,對青少年精神的洗滌。
人大代表再談整頓飯圈文化,不理智的追星會給未成年人帶來是非不分,善惡不辨。因此,整頓飯圈文化已經刻不容緩。無論是明星還是網紅,都要有藝德,才能在文娛領域生存下去。
㈢ 應該如何整治現在的網紅風
青少年應該杜絕這種風氣。首先,青少年應該從自身做起,少刷抖音,快手等娛樂軟體。其次不應該自己開主播,開主播固然掙錢,但是卻很低俗,因為你傳播的東西都是低俗,庸俗的。
㈣ 當代社會,我們應該怎樣看待「網紅」
1、網路媒體的迅速發展是「網紅文化」興起的主要原因,隨著網路的發展人們的社交方式越來越多樣,展示自我的平台和方式也日趨
元化,為網紅的出現提供了科學技術基礎。
QQ、微信、微博以及各種直播平台都是人們分享自我的平台,這些平台對分享者沒有設置門
,同在這一平台的人能夠互相吸引,甚至個別人能通過獨特的才藝或有趣的視頻吸引眾多人的關注,逐漸為人所知,也就形成了網紅。
2、網紅文化作為一種由普通大眾自己選擇出來的文化,往往迎合了大眾口味,通常以超於常人的「絕技」或輕松搞笑的「段子」來吸
受眾,滿足了受眾在結束了疲憊的學習工作後亟需卸下包袱,獲得簡單直接的快樂的需求。
3、以對網路主播進行「打賞」為代表的網紅經濟的出現,開拓了就業、獲取經濟來源的新渠道。這種看似輕松體面,輕而易舉就
「名利雙收」的職業獲得大眾的青睞和追捧,大大提高了網紅這一類職業的地位和商業價值,促進網紅文化的火速發展。
網紅,一個當今極度熱門的單詞。其實際上則是一種標簽,類似於大牛,博主。同時,網紅也是一個過渡期,這些人無法獲得高水平標簽。
卻擁有人群擁護,不能稱之為老師,專家,但特徵過於散亂,復雜,難以統一描述,遂擬一詞為網紅,意為憑網路火起來的一群人,但本身特徵除此之外不夠明顯。
網紅只是一個中性詞罷了,但我們對它的過度推崇已經讓它轉變成了一個接近貶義詞的詞語。當然,網紅現象我們也不可一概而論,上面說過,網紅現象十分復雜。
其中,也有許多具有實際意義的網紅,如玄色、當年明月、江南等,還有一些科普類網紅,你可以在他們的視頻或文字中汲取到許多知識,並且,由於網紅的「接地氣」,這些知識往往不夠深入,但也更便於吸收,可以為今後的專業知識積累鋪上基礎。
㈤ 廣電總局表示抵制唯流量唯顏值畸形文化,如何從根源上解決這類畸形文化
在2021年的暑假,國家出台了很多關於整治娛樂圈亂現象的法律條文,這些也引起了很多地方電視台的重視,廣州電視台總局專門召開了工作座談會議去強調這件事情。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那麼什麼樣的文化才是正常的呢?首先就是要積極向上,文化主要就是用來熏陶人的情感以及思維的,如果這種文化非常的消極,那麼會讓社會籠罩在灰暗中。其次就是文化要帶有一定的知識性,因為文化就是給我們帶來更多的知識的,如果我們不能夠從中獲取對我們人類有益的東西的東西,那麼這類文化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
不知道你們覺得什麼樣的文化才是好的文化呢?
㈥ 國家如何治理網紅經濟
網紅」都有一個保鮮期,當粉絲對其新鮮感消失之後,其面對的只能是粉絲流失的無奈以及熱度的下降;另外,不少粉絲的無厘頭追捧也在回歸理性,「網紅」如果沒有特別的東西讓他們留住,就只能接受粉絲「用腳投票」的結果;還值得注意的是,「網紅」從形象設計到內容推送已現同質化趨勢,互相抄襲與模仿的現象十分嚴重,這種趨勢若繼續發展下去,網路紅人的「吸粉」能力會逐漸蒼白。正因如此,「網紅」需要通過對自己的深度打造與重塑以及尋求必要的資源策應來鞏固與延長自己的職業周期。
首先,「網紅」走紅的基礎是特定的粉絲群體,因此,「網紅」要紅得持久,必須具備持續穩定的內容創造能力。其次,隨著「網紅」市場的規模化,「網紅」面對的競爭將更加激烈,因此,有必要選擇與平台公司的合作以規避成長中的風險。第三,基於「網紅」具有速成性特徵,為了克服因快育速成所出現的營養不良以及後力不濟的短板,「網紅」應當尋找與開辟可以落地的IP(知識產權)路徑,即創建自有品牌,建立穩固的商業模式。最後,「網紅」是內容製造者,但更應是健康文化的發布者與守衛者,尋求與主流價值觀的契合應當是「網紅」在道德與節操上的修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