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落款的正確格式是什麼
書法落款的正確格式是對書寫內容的摘要,落款時簡要陳述所寫內容的作者、標題等。
一、正確的書法落款
一般來說,不論是大賽作品還是日常書法作品,書法落款最基本的構成要素應當包括:所寫內容題目、書寫年月、書寫者姓名,這三個要素是必須的構成要件。例如:錄唐人李白詩一首,壬寅初春,某某書。
除了上面的格式以外,還有的人會根據作品內容對書法落款進行一些調整。如為了突出內容的書寫性,就要把落款弱化一下,寫成窮款,當然,有些人落款水平不高,也會寫成窮款的。還有的人落款水平高於正文水平,所以就把落款寫成了長款,這都是可以的。
二、樣板示例如圖:
落款的其它要求:
1、落款字體
並不是說落款字體是可以隨便寫的,它一定要與正文內容相匹配才是正確的。例如正文寫的是楷書,落款就不能再寫楷書了,而是要寫成行書。正文是隸書,落款就要用草書、章草來體現。
2、落款稱謂
一般來說,落款時還要講究一些稱謂,否則就成了文化笑料了。對於長輩,稱謂應當可以用「吾師」、「學長」、「先生」等,對於晚輩或平輩,可以寫成「吾兄」、「吾弟」、「道友」、「道兄」、「學友」等。當然,這些稱謂之後可以再寫上「囑書」、「雅正」、「正之」等,它們二者之間是相互關聯的,盡量謙恭一些為好。
3、蓋印位置:印章是書法作品的重要構成形式,也是正文、落款、嵌印三大要素之一,嵌印也是很有講究的。嵌印一般要求是起首印、名章和齋號構成,共三枚印章。
在作品正文內容的第一個字的位置上下,叫起首印,它是長方形的,也叫閑章,而在落款後面所蓋的兩枚印章,一個是姓名印,可以是朱文,也可以是白文印,但它與齋號印不能雷同,上下位置相差一到兩個印大小。
Ⅱ 公文落款日期格式是什麼
公文的落款和日期格式如下:
1、落款:
發文機關又稱落款,應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與正文保留適當的空格,以便蓋章。發文機關應寫明全稱,以示嚴肅負責。以機關領導人名義行文時,應冠以職務、身份。
蓋章是表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負責的憑證,應按GB9704-88「國家標准」規范執行,端正、清晰地蓋在成文日期上,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4~7個字,俗稱「齊年蓋月」。領導機關大批印發的公文,因使用了規定格式的文件版頭,並由機關交通遞送,所以不蓋印章也同樣生效。
2、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是以文生效的起始時間,年月日須完整,年份不得略寫,如1991年不得寫成91年。發文日期一般以機關領導人簽發日期為准;會議通過文件以會議通過日期為准;一般性例行公文如通知、函等以實際發出日期為准;法規性以公文的批准日期為准,或公文最後專門規定生效、執行日期,如「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文日期寫在公文末尾、發文機關下面,並稍向右錯開。
文件起草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級機關的有關規定。
2、簡明扼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
3、謙虛謹慎,勤勉及時。
4、貴在得「體」。合乎體式,合乎身份。
5、人名、地名、數字、引文要正確。時間一般要寫具體的年月日。使用數字時,除公文編號、統計表、計劃表、序號、專用術語和其他必須用阿拉伯數字者外,一般用漢字書寫。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文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文格式
Ⅲ 國家公務員申論考試中公文寫作署名要怎麼寫時間日期要如實寫嗎
時間和日期用XX代替,或者如實寫,這個占格式分,必須要寫,但是具體怎麼寫沒有要求。署名的時候,用XX代替。不可以寫真實的名字和日期。否則會被認定為作弊。
申論是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考生根據指定的材料進行分析,提出見解,並加以論證。申論考試是具有模擬公務員日常工作性質的能力考試。
申論主要考查應考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貫徹執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3)貫徹執行文化部門落款寫什麼擴展閱讀: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務員考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申論
Ⅳ 公文寫作中 落款和日期 規范的格式是什麼 謝謝
公文寫作中落款和日期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8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公文必須註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於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面並稍向右錯開。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後考察時間發生困難。發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准。 一般以領導人最後簽發的日期為准,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准。
(4)貫徹執行文化部門落款寫什麼擴展閱讀:
一、公文規范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1、主送機關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收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一機關,可採用抄報形式。主送機關一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後用全形冒號。
2、正文
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內容要求准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 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准確掌握和使用。
3、發文機關
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處,又稱落款。發文機關一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4、抄送單位
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一般均用上下兩條線隔開,抄送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需要執行或知曉內容)的上級、下級和無隸屬關系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
抄送機關名稱標注在印製版記上方,主題詞下方,用橫線把主題詞和印製版記隔開,抄送機關名稱前加「抄送」2字用3號仿宋體字左邊空1字排字,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名稱之間用頓號或逗號隔開,末尾用句號。一行不夠用二行,二行與冒號後對齊。
5、文件版頭
正式公文都有版頭,應標明是機關的名稱。版頭以大紅套字印上「××××××(機關)文件」,下面應加一條紅線襯托。
6、公文編號
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國務院一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國發」表示國務院的代字,「〔1997〕」指的是年號,(要使用「〔〕」的方括弧),「5號」指的是發文的順序號。如果是幾個機關聯合發文,只需要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
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面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編號的作用:在於統計發文數量,便於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7、簽發人
文頭部分寫上簽發人,即在版頭紅線右上方,編號的右下方,字體較編號稍小。格式為「簽發人:×××」。
8、機密等級
機密公文應根據機密程度劃分機密等級,分別註明「絕密」、「機密」、「秘密」等字樣。機密等級由發文機關根據公文內容所涉及的機密程度來劃定,並據此確定其送遞方式,以保證機密的安全。
密級的位置:通常定格標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機密公文還要按份數編上號碼,印在文件版頭的左上方,以便查對、清退。
9、緊急程度
這是指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分為「特急」、「加急」。標明緊急程度是為了引起特別注意,以保證公文的時效,確保緊急工作問題的及時處理。緊急程度的標明,通常也是放在標題左上方的明顯處。
10、閱讀范圍
根據工作需要和機密程度,有些公文還要明確其發送和閱讀范圍,通常寫在發文日期之下,抄報抄送單位之上偏左的地方,並加上括弧。如:「(此件發至縣團級)」。行政性、事務性的非機密性公文,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行文,都不需特別規定閱讀范圍。
11、附件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據需要作為正文的補充說明或參考材料的。附件,應當在發文機關之前,正文之後 ,註明附件的名稱和件數,不能只寫「附件如文」或只寫「附件×件」。
置於主件之後,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 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後一行後空1行的左側空2個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附件」2字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2個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標注序號。
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從左至可橫寫、橫排。擬寫、謄寫公文,應用鋼筆或毛筆,嚴禁使用圓珠筆和鉛筆。公文紙一般用16開,在左側裝訂。
12、印章
,均應加蓋發文機關的印章。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公文外印章距正文2mm―4mm居中壓成文日期。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線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的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二、公文的分類
1、狹義公文
是指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正式規定的文種。(2012年新辦法)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廣義公文
除上述法定文種外,還包括黨和國家機關常用的應用文,其大至總結、計劃,小至條據、便函,種類繁雜。一般說主要有綜合性工作總結、計劃(包括規劃、工作要點、安排、方案、設想等)、調查報告、簡報、專用書信、講話稿、訃告悼詞、規章制度(如章程、細則、制度、守則)等。
Ⅳ 公文落款格式是什麼
公文寫作中落款和日期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8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准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公文規范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1、主送機關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收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一機關,可採用抄報形式。主送機關一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後用全形冒號。
2、正文
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內容要求准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 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准確掌握和使用。
3、發文機關
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處,又稱落款。發文機關一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4、抄送單位
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一般均用上下兩條線隔開,抄送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需要執行或知曉內容)的上級、下級和無隸屬關系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