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從漢字以形表意特點看中國傳統文化
我 21:22:31
從理論上講,漢語言文字具有形象性、隱喻性、意會性和信息冗餘性,屬於漢藏語系的漢泰語族,與印歐語系存在著巨大差異,不能用西方語言學家的觀點簡單地分析漢語言文字。語文教學應立足漢語言文字的特點,探討適合中國人文化觀念、思維方式、審美情趣的教學方式方法,而不能生硬地照搬外國的語言教學模式。試以漢字教學為例。我們知道,漢字是漢語言文化的基石,是漢語文的微縮景觀。漢字中包含的豐富的思想文化內涵成為漢語文化的濫觴和源泉。漢字不同於拼音文字,具有以形表意的特點,表意性使漢字超越了語音的羈絆和時空的局限,成為一種可直接「視讀」的「活化石」文字。這種表意性體現了漢字「以意賦形、以形寫意」的造字規律,它使每一個漢字都蘊涵著豐富的思想文化信息。
以最簡單的象形字「水」為例。試想,現實中水的存在形態是不可勝數的,既有江河湖海之汪洋,又有溝溪塘池之恬靜;既有大浪淘沙之雄奇,又有「秋水共長天一色」之明麗,可謂豐富多彩。面對如此變幻莫測的水世界,古人沒有被豐富的表象所困惑,而是大膽地舍棄了這么多外在的感性經驗,深刻地抓住了水的流動性這一根本特徵,把水描寫成流動狀。因為在遠古時期,人們所接觸到的最廣泛的液體也就是水了。所以以後凡是表示液體的字,大都有三點水作為偏旁。可見,象形字並非鏡子映物般地機械描摹客觀事物,而是包含著極其豐富的創造性思維活動,蘊藏著深厚的思想文化內涵。此外,「水」字的造型還體現了漢民族的審美特徵:一是對稱美,二是曲線美。
B. 文化象徵是什麼意思
中國是有5000年文明積淀的民族文化。單純的說中國的文化象徵是什麼很難回答。應該有所指那個方面。
單純解釋「象徵:一詞:
象徵是藉助一種文化形式表達另一種意思的表意方式。是人類理性與非理性思維、心理活動的結果。象徵文化通過隱喻、寓言、擬人化、符號、寫意、對比等具體象徵方式進行表意。象徵文化的存在及其表意方式具有普遍性 ,而象徵的內容則具有特殊性。藉助象徵視角 ,可以幫助我們由表及裡 ,完成從現象到本義的認識過程 ,從而完整認識文化的全部涵義。
象徵 ,是中國文化中最為普遍但又未被充分重視和理解的文化現象之一 ,高聳的寶塔、錢幣上的紋飾、幾枝瘦竹的畫面、朦朧的詩歌…… ,這些文化現象背後無不包含著另一層意思。西方學術界早就開始研究象徵問題 ,但我國起步較晚 ,因而學術積累也少 ,時下 ,尚未形成一個較為統一的定義。近幾年 ,我國學術界出現一股文化象徵研究熱 ,發表的論文和著作數量可觀 ,且研究涉及面很廣 ,這就亟須我們對文化象徵的本質作一番深入研究 ,並作出回答 ,以便推動研究向前發展。
C. 關於文化(廣義)的問題
國內大多數學者認為,廣義文化通常是把人類所創造的一切都視為文化。它是人類整個活動方式及其成果的總和,包括物質的和精神的各個方面的內容,諸如認知的(語言、哲學、科學思想、教育)、規范的(道德、信仰、法律)、藝術的(文學、藝術、音樂、戲劇、建築的美學部分)、器用的(生產工具、衣食住行的器具以及製造這些工具和器具的藝術)、社會的(制度、機構、風俗習慣)等等方面。狹義文化僅指精神領域,是純粹精神創造的成果,包括人們的精神生活、精神現象以及精神過程等。它大體包容與政治和經濟相對應的觀念形態和文化,它作為信息的傳播及保護系統,具有知識性特徵,諸如制度、哲學、宗教、文學、史學、藝術、道德、教育形態、科學與技術等。深義的文化,即比物質和精神文化更為深層的、最本質的、最核心的表現。它是民族性與時代性相結合形成較穩定的民族文化、民族心理精神的表現,稱為民族魂或民族性格;它有優根性與劣根性之別,是一個民族精神的象徵和特徵,是維護、聯系一個民族的無形和有形的東西,是一個民族生存發展或衰落的重要因素。我們所要陳述的世界文化,是以狹義文化,即以觀念形態的文化為主,同時也少量兼及與此相關的廣義文化和深義文化中的若干成分。
文化與文明這兩個概念的內涵常常容易被混淆。德國學術界認為,文明是屬於物質的、技術的、客觀的;文化是精神的、信仰的、主觀的。前蘇聯有些學者認為文明是用物質形式來說明更高尚的精神價值。例如「鐮刀和犁、火車和飛機、浴室和廁所等等是文明的成果。文化的成果則主要表現在道德意識和與之相適應的活動中,表現在哲學——人文科學思維和藝術創作中。可見,文化比文明範圍大。廣義的文化包括人類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的一切精神與物質的總和。
文化的類型一般從時間、空間、行業與民俗三個方面來區分。以時間而言,人們把不同民族的文化劃分為畜牧文化、農業文化、工商文化三種類型;或劃分為農業文化、工業文化、後工業文化等等;有的又劃分為古代文化、中古文化、近代文化、現代文化、當代文化。羅馬尼亞哲學家A•特納賽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通訊關系有兩次大革命,第一次是與「文字的出現相應的書面文化」,第二次是通過當代的通訊系統實現的「通訊文化」。它說明文化與歷史發展的聯系既有連續性,又有階段性。以空間而言,人們把地區與民族文化、文化與地域或自然環境劃分為類型。例如國內有人把文化劃分為中國文化、外國文化;東方文化、西方文化。東方文化又分為中國文化、印度文化、日本文化、阿拉伯文化、朝鮮文化等。西方文化又分為法國文化、英國文化、德國文化等。以行業而言,人們將文化劃分為飲食文化、服飾文化、建築文化、日用品文化、醫療文化、體育文化、旅遊文化等。民俗文化是指一個民族或國家的民間傳統和俗文化。如中國的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
西方有的學者把文化的性質分為評比性文化與非評比性文化兩類。評比性文化又分為優性文化與劣性文化。優性文化一般指先進的科技、發達的教育、優質的服務以及價值觀念中的強調獨立性反對依附性,重視現實、贊賞創造性和奮斗精神,反對墨守成規和不求進取性等。劣性文化是指吸毒、賣淫、同性戀、高犯罪率和頹廢思想等文化糟粕。有人稱它為畸形文化、鴉片文化等。非評比性文化即中性文化,屬於這類的文化有慶典、禮儀、禁忌、發式等。例如中國人吃飯用筷子,西方人用刀叉。筷子和刀叉各有優缺點,並無嚴格的好壞之分。中性文化是民族分野的標志,它有助於維持社會的團結穩定和增強社會的內聚力。同一種文化這個時代是先進的,過了幾個世紀,就可能變成落後的了。
D. 文化的意思
社會學與其他人文科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
詞源 「文化」一詞在西方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原義是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育。自15世紀以後,逐漸引申使用,把對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養也稱之為文化。在中國的古籍中,「文」既指文字、文章、文采,又指禮樂制度、法律條文等。「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從社會治理的角度而言,「文化」是指以禮樂制度教化百姓。漢代劉向在《說苑》中說:「凡武之興,謂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此處「文化」一詞與「武功」相對,含教化之意。南齊王融在《曲水詩序》中說:「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其「文化」一詞也為文治教化之意。文化一詞的中西兩個來源,殊途同歸,今人都用來指稱人類社會的精神現象,抑或泛指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非物質產品的總和。歷史學、人類學和社會學通常在廣義上使用文化概念。
文化概念的界定 文化一詞尚無統一的定義。在近代,給文化一詞下明確定義的,首推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他於1871年出版了《原始文化》一書。他指出:「據人種志學的觀點來看,文化或文明是一個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倫理道德、法律、風俗和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任何其它能力和習慣。」
英國人類學家B.K.馬林諾夫斯基發展了泰勒的文化定義,於20世紀30年代著《文化論》一書,認為「文化是指那一群傳統的器物,貨品,技術,思想,習慣及價值而言的,這概念包容著及調節著一切社會科學。我們亦將見.社會組織除非視作文化的一部分,實是無法了解的。」他還進一步把文化分為物質的和精神的,即所謂「已改造的環境和已變更的人類有機體」兩種主要成分。
用結構功能的觀點來研究文化是英國人類學的一個傳統。英國人類學家A.R.拉德克利夫—布朗認為,文化是一定的社會群體或社會階級與他人的接觸交往中習得的思想、感覺和活動的方式。文化是人們在相互交往中獲得知識、技能、體驗、觀念、信仰和情操的過程。他強調,文化只有在社會結構發揮功能時才能顯現出來,如果離開社會結構體系就觀察不到文化。例如,父與子、買者與賣者、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系,只有在他們交往時才能顯示出一定的文化。法國人類學家C.列維—斯特勞斯從行為規范和模式的角度給文化下定義。他提出:「文化是一組行為模式,在一定時期流行於一群人之中,……並易於與其它人群之行為模式相區別,且顯示出清楚的不連續性」。英國人類學家R.弗思認為,文化就是社會。社會是什麼,文化就是什麼。他在1951年出版的《社會組織要素》一書中指出,如果認為社會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生活方式的人組成的,那麼文化就是生活方式。美國文化人類學家A.L.克羅伯和K.科拉克洪在1952年發表的《文化:一個概念定義的考評》中,分析考察了100多種文化定義,然後他們對文化下了一個綜合定義:「文化存在於各種內隱的和外顯的模式之中,藉助符號的運用得以學習與傳播,並構成人類群體的特殊成就,這些成就包括他們製造物品的各種具體式樣,文化的基本要素是傳統(通過歷史衍生和由選擇得到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其中尤以價值觀最為重要。」克羅伯和科拉克洪的文化定義為現代西方許多學者所接受。
上述各種文化定義,互有長短,反映了近現代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對文化認識的歷史過程。
文化的要素 主要包括:①精神要素,即精神文化。它主要指哲學和其他具體科學、宗教、藝術、倫理道德以及價值觀念等,其中尤以價值觀念最為重要,是精神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是文化要素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動力。沒有精神文化,人類便無法與動物相區別。價值觀念是一個社會的成員評價行為和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合意目標的標准。這個標准存在於人的內心,並通過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它決定人們贊賞什麼,追求什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同時價值觀念還體現在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產品之中。產品的種類、用途和式樣,無不反映著創造者的價值觀念。
②語言和符號。兩者具有相同的性質即表意性,在人類的交往活動中,二者都起著溝通的作用。語言和符號還是文化積淀和貯存的手段。人類只有藉助語言和符號才能溝通,只有溝通和互動才能創造文化。而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只有通過語言和符號才能反映和傳授。能夠使用語言和符號從事生產和社會活動,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文化,是人類特有的屬性。
③規范體系。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准則,有約定俗成的如風俗等,也有明文規定的如法律條文、群體組織的規章制度等。各種規范之間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為補充,共同調整著人們的各種社會關系。規范規定了人們活動的方向、方法和式樣.規定語言和符號使用的對象和方法。規范是人類為了滿足需要而設立或自然形成的,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化。規范體系具有外顯性,了解一個社會或群體的文化,往往是先從認識規范開始的。
④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社會關系是上述各文化要素產生的基礎。生產關系是各種社會關系的基礎。在生產關系的基礎上,又發生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這些社會關系既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創造文化的基礎。社會關系的確定,要有組織保障。社會組織是實現社會關系的實體。一個社會要建立諸多社會組織來保證各種社會關系的實現和運行。家庭、工廠、公司、學校、教會、政府、軍隊等都是保證各種社會關系運行的實體。社會組織包括目標、規章、一定數量的成員和相應物質設備在內,既包括物質因素又包括精神因素。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緊密相聯,成為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⑤物質產品。經過人類改造的自然環境和由人創造出來的一切物品,如工具、器皿、服飾、建築物、水壩、公園等,都是文化的有形部分。在它們上面凝聚著人的觀念、需求和能力。
文化的一般特徵 主要有:①文化是由人類進化過程中衍生出來或創造出來的。自然存在物不是文化,只有經過人類有意無意加工製作出來的東西才是文化。例如,吐痰不是文化,吐痰入盂才是文化;水不是文化,水庫才是文化;石頭不是文化,石器才是文化等。
②文化是後天習得的。文化不是先天的遺傳本能,而是後天習得的經驗和知識。例如,男男女女不是文化,「男女授受不親」或男女戀愛才是文化;前者是遺傳的,後者是習得的。文化的一切方面,從語言、習慣、風俗、道德一直到科學知識、技術等都是後天學習得到的。
③文化是共有的。文化是人類共同創造的社會性產物,它必須為一個社會或群體的全體成員共同接受和遵循,才能成為文化。純屬個人私有的東西.如個人的怪癖等,不為社會成員所理解和接受,則不是文化。
④文化是一個連續不斷的動態過程。文化既是一定社會、一定時代的產物,是一份社會遺產,又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積累過程。每一代人都出生在一定的文化環境之中,並且自然地從上一代人那裡繼承了傳統文化。同時,每一代人都根據自己的經驗和需要對傳統文化加以改造,在傳統文化中注入新的內容,拋棄那些過時的不合需要的部分。
⑤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特定的階級性。一般文化是從抽象意義上講的.現實社會只有具體的文化,如古希臘文化、羅馬文化、中國古代文化、中國現代文化等。具體文化受到諸多條件的制約,其中最主要的是受自然環境和人們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如有石頭,才有石器文化;有茶樹,才有飲茶文化;有客廳和閑暇時間、才會有歐洲貴族的沙龍文化。文化具有時代性、地區性、民族性和階級性。自從民族形成以後,文化往往是以民族的形式出現的。一個民族使用共同的語言,遵守共同的風俗習慣,養成共同的心理素質和性格,此即民族文化的表現。在分裂為階級的社會中,由於各階級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不同,社會地位不同.因而他們的價值觀、信仰、習慣和生活方式也不同,出現了各階級之間的文化差異。
文化是由各種元素組成的一個復雜的體系。這個體系中的各部分在功能上互相依存,在結構上互相連結,共同發揮社會整合和社會導向的功能。然而特定的文化有時也成為社會變遷和人類自身發展的阻力。
《中國大網路全書——社會學》
E. 誰知道文化的定義是什麼
社會學與其他人文科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
詞源「文化」一詞在西方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原義是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育。自15世紀以後,逐漸引申使用,把對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養也稱之為文化。在中國的古籍中,「文」既指文字、文章、文采,又指禮樂制度、法律條文等。「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從社會治理的角度而言,「文化」是指以禮樂制度教化百姓。漢代劉向在《說苑》中說:「凡武之興,謂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此處「文化」一詞與「武功」相對,含教化之意。南齊王融在《曲水詩序》中說:「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其「文化」一詞也為文治教化之意。文化一詞的中西兩個來源,殊途同歸,今人都用來指稱人類社會的精神現象,抑或泛指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非物質產品的總和。歷史學、人類學和社會學通常在廣義上使用文化概念。
文化概念的界定 文化一詞尚無統一的定義。在近代,給文化一詞下明確定義的,首推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他於1871年出版了《原始文化》一書。他指出:「據人種志學的觀點來看,文化或文明是一個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倫理道德、法律、風俗和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任何其它能力和習慣。」
英國人類學家B.K.馬林諾夫斯基發展了泰勒的文化定義,於20世紀30年代著《文化論》一書,認為「文化是指那一群傳統的器物,貨品,技術,思想,習慣及價值而言的,這概念包容著及調節著一切社會科學。我們亦將見.社會組織除非視作文化的一部分,實是無法了解的。」他還進一步把文化分為物質的和精神的,即所謂「已改造的環境和已變更的人類有機體」兩種主要成分。
用結構功能的觀點來研究文化是英國人類學的一個傳統。英國人類學家A.R.拉德克利夫—布朗認為,文化是一定的社會群體或社會階級與他人的接觸交往中習得的思想、感覺和活動的方式。文化是人們在相互交往中獲得知識、技能、體驗、觀念、信仰和情操的過程。他強調,文化只有在社會結構發揮功能時才能顯現出來,如果離開社會結構體系就觀察不到文化。例如,父與子、買者與賣者、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系,只有在他們交往時才能顯示出一定的文化。法國人類學家C.列維—斯特勞斯從行為規范和模式的角度給文化下定義。他提出:「文化是一組行為模式,在一定時期流行於一群人之中,……並易於與其它人群之行為模式相區別,且顯示出清楚的不連續性」。英國人類學家R.弗思認為,文化就是社會。社會是什麼,文化就是什麼。他在1951年出版的《社會組織要素》一書中指出,如果認為社會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生活方式的人組成的,那麼文化就是生活方式。美國文化人類學家A.L.克羅伯和K.科拉克洪在1952年發表的《文化:一個概念定義的考評》中,分析考察了100多種文化定義,然後他們對文化下了一個綜合定義:「文化存在於各種內隱的和外顯的模式之中,藉助符號的運用得以學習與傳播,並構成人類群體的特殊成就,這些成就包括他們製造物品的各種具體式樣,文化的基本要素是傳統(通過歷史衍生和由選擇得到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其中尤以價值觀最為重要。」克羅伯和科拉克洪的文化定義為現代西方許多學者所接受。
上述各種文化定義,互有長短,反映了近現代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對文化認識的歷史過程。
文化的要素 主要包括:①精神要素,即精神文化。它主要指哲學和其他具體科學、宗教、藝術、倫理道德以及價值觀念等,其中尤以價值觀念最為重要,是精神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是文化要素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動力。沒有精神文化,人類便無法與動物相區別。價值觀念是一個社會的成員評價行為和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合意目標的標准。這個標准存在於人的內心,並通過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它決定人們贊賞什麼,追求什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同時價值觀念還體現在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產品之中。產品的種類、用途和式樣,無不反映著創造者的價值觀念。
②語言和符號。兩者具有相同的性質即表意性,在人類的交往活動中,二者都起著溝通的作用。語言和符號還是文化積淀和貯存的手段。人類只有藉助語言和符號才能溝通,只有溝通和互動才能創造文化。而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只有通過語言和符號才能反映和傳授。能夠使用語言和符號從事生產和社會活動,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文化,是人類特有的屬性。
③規范體系。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准則,有約定俗成的如風俗等,也有明文規定的如法律條文、群體組織的規章制度等。各種規范之間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為補充,共同調整著人們的各種社會關系。規范規定了人們活動的方向、方法和式樣.規定語言和符號使用的對象和方法。規范是人類為了滿足需要而設立或自然形成的,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化。規范體系具有外顯性,了解一個社會或群體的文化,往往是先從認識規范開始的。
④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社會關系是上述各文化要素產生的基礎。生產關系是各種社會關系的基礎。在生產關系的基礎上,又發生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這些社會關系既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創造文化的基礎。社會關系的確定,要有組織保障。社會組織是實現社會關系的實體。一個社會要建立諸多社會組織來保證各種社會關系的實現和運行。家庭、工廠、公司、學校、教會、政府、軍隊等都是保證各種社會關系運行的實體。社會組織包括目標、規章、一定數量的成員和相應物質設備在內,既包括物質因素又包括精神因素。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緊密相聯,成為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⑤物質產品。經過人類改造的自然環境和由人創造出來的一切物品,如工具、器皿、服飾、建築物、水壩、公園等,都是文化的有形部分。在它們上面凝聚著人的觀念、需求和能力。
文化的一般特徵 主要有:①文化是由人類進化過程中衍生出來或創造出來的。自然存在物不是文化,只有經過人類有意無意加工製作出來的東西才是文化。例如,吐痰不是文化,吐痰入盂才是文化;水不是文化,水庫才是文化;石頭不是文化,石器才是文化等。
②文化是後天習得的。文化不是先天的遺傳本能,而是後天習得的經驗和知識。例如,男男女女不是文化,「男女授受不親」或男女戀愛才是文化;前者是遺傳的,後者是習得的。文化的一切方面,從語言、習慣、風俗、道德一直到科學知識、技術等都是後天學習得到的。
③文化是共有的。文化是人類共同創造的社會性產物,它必須為一個社會或群體的全體成員共同接受和遵循,才能成為文化。純屬個人私有的東西.如個人的怪癖等,不為社會成員所理解和接受,則不是文化。
④文化是一個連續不斷的動態過程。文化既是一定社會、一定時代的產物,是一份社會遺產,又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積累過程。每一代人都出生在一定的文化環境之中,並且自然地從上一代人那裡繼承了傳統文化。同時,每一代人都根據自己的經驗和需要對傳統文化加以改造,在傳統文化中注入新的內容,拋棄那些過時的不合需要的部分。
⑤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特定的階級性。一般文化是從抽象意義上講的.現實社會只有具體的文化,如古希臘文化、羅馬文化、中國古代文化、中國現代文化等。具體文化受到諸多條件的制約,其中最主要的是受自然環境和人們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如有石頭,才有石器文化;有茶樹,才有飲茶文化;有客廳和閑暇時間、才會有歐洲貴族的沙龍文化。文化具有時代性、地區性、民族性和階級性。自從民族形成以後,文化往往是以民族的形式出現的。一個民族使用共同的語言,遵守共同的風俗習慣,養成共同的心理素質和性格,此即民族文化的表現。在分裂為階級的社會中,由於各階級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不同,社會地位不同.因而他們的價值觀、信仰、習慣和生活方式也不同,出現了各階級之間的文化差異。
文化是由各種元素組成的一個復雜的體系。這個體系中的各部分在功能上互相依存,在結構上互相連結,共同發揮社會整合和社會導向的功能。然而特定的文化有時也成為社會變遷和人類自身發展的阻力。《中國大網路全書——社會學》
F. 文化的性質和內涵是什麼
內涵: 廣義: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社會意識形態。在階級社會中,文化是階級斗爭的武器。一定文化(當作觀念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給予偉大影響和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
狹義:指意識形態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各種制度等。
性質:
文化是人類生活的反映,活動的記錄,歷史的積沉,是人們對生活的需要和要求、理想和願望,是人們的高級精神生活。是人們認識自然,思考自己,是人精神得以承托的框架。她包含了一定的思想和理論,是人們對倫理、道德和秩序的認定與遵循,是人們生活生存的方式方法與准則。
G. "文化"一詞的具體概念
文化
什麼是文化
廣義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隨著民族的產生和發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種社會形態都有與其相適應的文化,每一種文化都隨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社會物質生產發展的連續性,決定文化的發展也具有連續性和歷史繼承性。
泛指文字能力和一般知識:學習文化|文化水平。
文化的概念.
定義:文化的定義很多,許多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下過定義,曾作過統計:自1871——1951年80年裡,關於文化的定義有164條之多,人類學的鼻祖泰勒是現代第一個界定文化的學者,
他認為:文化是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其它作為社會一分子所習得的任何才能與習慣,是人類為使自己適應其環境和改善其生活方式的努力的總成績.
此意義是否合理:W.H.Kelley對它提出了以下的批評:
(1)定義的方式有毛病,這種方式永遠不能將概念所包含的全部內容都羅列出來,"其他"雖可概括未羅列出的東西,但如果沒有別羅列出來,就容易被人忽略.
例:定義中沒有列出"語言",而語言是文化中重要的部分.
(2)整體一詞不合適,文化的組成部分之間是有矛盾的,強調整體就只突出了和諧.
(3)人類創造出的文化,不一定是為了改善生活,也有破壞的一面,例:核武器.
這種批評是否合適
(1)如果把語言包括進去,該定義己列出了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整體一詞並不排除矛盾,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總體.
(3)人類創造的文化是有破壞的一面,但不要初衷,是意願與實際的偏差,文化的創造本來是為了適應和改善生活,但結果相反,因此,張凡月先生認為,如果加上語言,此概念是可以的.
美國社會學家David popenoe 則從抽象的定義角度對文化作了如下的定義:一是一個群體或社會就共同具有的價值觀和意義體系,它包括這些價值觀和意義在物質形態上的具體化,人們通過觀查和接受其他成員的教育萬而學到其所在社會的文化.此定義的前兩句概括了泰勒的第一句,文化對於人類來說,就象是本能對於動物一樣,都是行為的指南.
Robin FOX更進一步指出:文化和本能的性質相通:
(1)二者都為某一種族成沒員所共有.
(2) 大部分文化行為也象本能一樣,是潛意識的,不必通過思考而才學到.將它的刺激就能引起特定的反應.
因為:個人在生長過程中,經常在不知不覺間將社會現存的生活方式及習慣保存入腦,形成文化密碼,由於這些離子的作用人就可以不經過大腦而得出種種行動,這一點上,與動物受到體能的支配一樣.
(3)後天學習而得.
二,文化的構成及社會化.
1,文化的構成.
DAvid總結文化的要素主要為3個:
符號,定義和價值觀,這些是用於解釋現實和確定好與壞,正確與錯誤的標准:包括語言和符號.
(2) 規范准則:對在一個特定的社會中人們應該怎樣思想,感覺和行動作出的解釋,包括習俗,道德,宗教和法律.
(3) 物質文化——實際的和藝術的人造物體,它反映了非物質文化的意義,包括:機器,工具,衣服,房屋等等.
2,文化的演化.(先討論)
(1) 文化促進了人類社會的發展.
文化的發展使人類能根據它的有利條件來改變環境,以及改變自己的行為方式來適應改變了的環境條件,在產生文化以前,人類只能通過生物進化來適應環境的變化,文化使人的適應過程加快了許多.
例:當一種獵物滅絕後,獵手獵另一種動物的戰術又會產生.
(2) 文化促進了人體生物進化.
例:人腦越來越發達,人手越來越靈活.
(3)文化本身成為人類環境中的一種力量,它無論是范圍上,影響上都變得和環境一樣重要,而且自己也處於動態進化過程中.
在游牧——定居——小城鎮——城市——國家——全球化經濟這一發展歷史中,文化貫穿其中:衣服,房屋,工具,商品,技術.
第二節 符號與語言
一,符號.文化的存在依賴了人們創造和運用符號的能力.
1,什麼是符號 指能有意義地表達某種事物的任何東西.
例:字,數字,一把斧頭和鐮刀
2,符號的功能
(1)傳遞和保存復雜的信息.
(2) 藉助符號人類可以創造文化和學習文化.
(3)幫助我們理解抽象概念.
如:上帝,正義,愛國主義.
社會學與其他人文科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
詞源 「文化」一詞在西方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原義是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育。自15世紀以後,逐漸引申使用,把對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養也稱之為文化。在中國的古籍中,「文」既指文字、文章、文采,又指禮樂制度、法律條文等。「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從社會治理的角度而言,「文化」是指以禮樂制度教化百姓。漢代劉向在《說苑》中說:「凡武之興,謂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此處「文化」一詞與「武功」相對,含教化之意。南齊王融在《曲水詩序》中說:「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其「文化」一詞也為文治教化之意。文化一詞的中西兩個來源,殊途同歸,今人都用來指稱人類社會的精神現象,抑或泛指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非物質產品的總和。歷史學、人類學和社會學通常在廣義上使用文化概念。
文化概念的界定 文化一詞尚無統一的定義。在近代,給文化一詞下明確定義的,首推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他於1871年出版了《原始文化》一書。他指出:「據人種志學的觀點來看,文化或文明是一個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倫理道德、法律、風俗和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任何其它能力和習慣。」
英國人類學家B.K.馬林諾夫斯基發展了泰勒的文化定義,於20世紀30年代著《文化論》一書,認為「文化是指那一群傳統的器物,貨品,技術,思想,習慣及價值而言的,這概念包容著及調節著一切社會科學。我們亦將見.社會組織除非視作文化的一部分,實是無法了解的。」他還進一步把文化分為物質的和精神的,即所謂「已改造的環境和已變更的人類有機體」兩種主要成分。
用結構功能的觀點來研究文化是英國人類學的一個傳統。英國人類學家A.R.拉德克利夫—布朗認為,文化是一定的社會群體或社會階級與他人的接觸交往中習得的思想、感覺和活動的方式。文化是人們在相互交往中獲得知識、技能、體驗、觀念、信仰和情操的過程。他強調,文化只有在社會結構發揮功能時才能顯現出來,如果離開社會結構體系就觀察不到文化。例如,父與子、買者與賣者、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系,只有在他們交往時才能顯示出一定的文化。法國人類學家C.列維—斯特勞斯從行為規范和模式的角度給文化下定義。他提出:「文化是一組行為模式,在一定時期流行於一群人之中,……並易於與其它人群之行為模式相區別,且顯示出清楚的不連續性」。英國人類學家R.弗思認為,文化就是社會。社會是什麼,文化就是什麼。他在1951年出版的《社會組織要素》一書中指出,如果認為社會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生活方式的人組成的,那麼文化就是生活方式。美國文化人類學家A.L.克羅伯和K.科拉克洪在1952年發表的《文化:一個概念定義的考評》中,分析考察了100多種文化定義,然後他們對文化下了一個綜合定義:「文化存在於各種內隱的和外顯的模式之中,藉助符號的運用得以學習與傳播,並構成人類群體的特殊成就,這些成就包括他們製造物品的各種具體式樣,文化的基本要素是傳統(通過歷史衍生和由選擇得到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其中尤以價值觀最為重要。」克羅伯和科拉克洪的文化定義為現代西方許多學者所接受。
上述各種文化定義,互有長短,反映了近現代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對文化認識的歷史過程。
文化的要素 主要包括:①精神要素,即精神文化。它主要指哲學和其他具體科學、宗教、藝術、倫理道德以及價值觀念等,其中尤以價值觀念最為重要,是精神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是文化要素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動力。沒有精神文化,人類便無法與動物相區別。價值觀念是一個社會的成員評價行為和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合意目標的標准。這個標准存在於人的內心,並通過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它決定人們贊賞什麼,追求什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同時價值觀念還體現在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產品之中。產品的種類、用途和式樣,無不反映著創造者的價值觀念。
②語言和符號。兩者具有相同的性質即表意性,在人類的交往活動中,二者都起著溝通的作用。語言和符號還是文化積淀和貯存的手段。人類只有藉助語言和符號才能溝通,只有溝通和互動才能創造文化。而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只有通過語言和符號才能反映和傳授。能夠使用語言和符號從事生產和社會活動,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文化,是人類特有的屬性。
③規范體系。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准則,有約定俗成的如風俗等,也有明文規定的如法律條文、群體組織的規章制度等。各種規范之間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為補充,共同調整著人們的各種社會關系。規范規定了人們活動的方向、方法和式樣.規定語言和符號使用的對象和方法。規范是人類為了滿足需要而設立或自然形成的,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化。規范體系具有外顯性,了解一個社會或群體的文化,往往是先從認識規范開始的。
④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社會關系是上述各文化要素產生的基礎。生產關系是各種社會關系的基礎。在生產關系的基礎上,又發生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這些社會關系既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創造文化的基礎。社會關系的確定,要有組織保障。社會組織是實現社會關系的實體。一個社會要建立諸多社會組織來保證各種社會關系的實現和運行。家庭、工廠、公司、學校、教會、政府、軍隊等都是保證各種社會關系運行的實體。社會組織包括目標、規章、一定數量的成員和相應物質設備在內,既包括物質因素又包括精神因素。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緊密相聯,成為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⑤物質產品。經過人類改造的自然環境和由人創造出來的一切物品,如工具、器皿、服飾、建築物、水壩、公園等,都是文化的有形部分。在它們上面凝聚著人的觀念、需求和能力。
文化的一般特徵 主要有:①文化是由人類進化過程中衍生出來或創造出來的。自然存在物不是文化,只有經過人類有意無意加工製作出來的東西才是文化。例如,吐痰不是文化,吐痰入盂才是文化;水不是文化,水庫才是文化;石頭不是文化,石器才是文化等。
②文化是後天習得的。文化不是先天的遺傳本能,而是後天習得的經驗和知識。例如,男男女女不是文化,「男女授受不親」或男女戀愛才是文化;前者是遺傳的,後者是習得的。文化的一切方面,從語言、習慣、風俗、道德一直到科學知識、技術等都是後天學習得到的。
③文化是共有的。文化是人類共同創造的社會性產物,它必須為一個社會或群體的全體成員共同接受和遵循,才能成為文化。純屬個人私有的東西.如個人的怪癖等,不為社會成員所理解和接受,則不是文化。
④文化是一個連續不斷的動態過程。文化既是一定社會、一定時代的產物,是一份社會遺產,又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積累過程。每一代人都出生在一定的文化環境之中,並且自然地從上一代人那裡繼承了傳統文化。同時,每一代人都根據自己的經驗和需要對傳統文化加以改造,在傳統文化中注入新的內容,拋棄那些過時的不合需要的部分。
⑤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特定的階級性。一般文化是從抽象意義上講的.現實社會只有具體的文化,如古希臘文化、羅馬文化、中國古代文化、中國現代文化等。具體文化受到諸多條件的制約,其中最主要的是受自然環境和人們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如有石頭,才有石器文化;有茶樹,才有飲茶文化;有客廳和閑暇時間、才會有歐洲貴族的沙龍文化。文化具有時代性、地區性、民族性和階級性。自從民族形成以後,文化往往是以民族的形式出現的。一個民族使用共同的語言,遵守共同的風俗習慣,養成共同的心理素質和性格,此即民族文化的表現。在分裂為階級的社會中,由於各階級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不同,社會地位不同.因而他們的價值觀、信仰、習慣和生活方式也不同,出現了各階級之間的文化差異。
文化是由各種元素組成的一個復雜的體系。這個體系中的各部分在功能上互相依存,在結構上互相連結,共同發揮社會整合和社會導向的功能。然而特定的文化有時也成為社會變遷和人類自身發展的阻力。
H. 什麼是物質文化,概念
1、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物質產品,包括生產工具和勞動對象以及創造物質產品的技術。物質文化來源於技術並與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方式直接相關。它通過經濟、社會、金融和市場的基礎設施顯示出來;
2、物質文化不是所有物質形態的單純存在或組合,自然狀態下存在的物質,不屬於物質文化的范疇;
3、物質文化是人類發明創造的技術和物質產品的顯示存在和組合,不同物質文化狀況反映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以及人類物質文明的發展水平;
4、物質文化不單指「物質」,更重要的是強調一種文化或文明狀態。
(8)文化的表意性是什麼擴展閱讀:
1、與「非物質文化」的關系:
與「非物質文化」相對。指為了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需要所創造的物質產品及其所表現的文化,包括飲食、服飾、建築、交通、生產工具以及鄉村、城市等。
2、社會學與其他人文科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語言、文學、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物質文化
I. 文化的含義是什麼
文化,這個詞來源於古拉丁文,,原意是指"耕作"、"教習"和"開化"的意思。在中國最早把"文"和"化"兩個字聯系起來的是《易經》,提出了"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主張,其意思是用儒家的詩書禮樂來教化天下,使社會變得文明而有秩序。而例如,英國的文化人類學家愛德華o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的著作中,第一次把文化作為一個中心概念提出來,並加以系統的表述。他認為:"文化是一個復雜的總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類在社會里所獲得的一切能力與習慣"。又如,美國的人類學家艾o克勞門和萊o克魯克霍斯認為"文化包括內隱和外顯的行為模式",它是"構成人類群體的出色成就,包括體現於人工製品中的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包括傳統的的觀點,尤其是價值觀念"。還有美國管理學家斯蒂芬.P.羅賓斯
認為"文化是一種知覺。這種知覺存在於組織中而不是個人中"。總之,人們對文化含義的解釋是多種多樣的。由於人們對文化含義理解的多樣性和豐富性,從而也為管理提供了豐富多彩的文化底蘊。
一般說來,文化的含義可以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的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的文化是指社會的意識形態及其與之相適應的組織機構、禮儀制度和行為方式等物化的精神。文化一般具有民族性,多樣性、相對性、延續性和積淀性等特點。文化是一個系統的概念,其基本的核心是價值觀,並表現在各個不同的個人和不同的組織群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