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質文化的概念、屬性和總體框架
馬伯永 徐紅燕
(中國地質圖書館 北京 100083)
摘要 地質文化是全體地質人的精神家園,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地質文化建設的根本目標,就是服務國家地質工作,推動保障行業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提高地勘行業支撐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與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地質文化具有行業性、科學性和大眾化的屬性,是由行業精神、科學思想、科學方法、科學精神等一系列元素組成的文化體系。本文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構建了地質文化建設的基本框架,提出了事業引領,產業跟進,重點突破,全面發展的工作思路,以期為我國地質文化的建設、創新發展提供借鑒參考。
關鍵詞 地質文化 行業文化 科學文化 大眾文化 發展思路 總體框架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文化是綜合國力競爭的關鍵因素,文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偉大目標。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關鍵是增強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地質文化是地質人的精神家園,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美麗中國夢的重要支撐。加強地質文化建設對於服務國家地質事業,保障行業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支撐經濟社會發展意義重大。筆者從宏觀戰略角度,對地質文化概念、屬性和發展思路進行了研究和闡述,提出了地質文化建設的基本框架。
1 地質文化的概念和特徵
從文化的綜合定義和演化歷史來看,「文化」一詞包含了很多內容,也可以做多種劃分。廣義上講,文化是指人類在長期的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專指知識、信念、道德法則、風俗、藝術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近年來,地質文化建設的使用頻率日漸提高,但它的內涵目前還沒有達成明確共識。詮釋地質文化建設概念,應該遵循「地質」+「文化」→「地質文化」→「地質文化建設」的路徑。與文化的概念相對應,地質文化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地質文化應包括精神層面、制度(行為方式)層面、物質層面,狹義的地質文化僅包括精神層面。准確理解地質文化的內延和外涵至關重要,理解的太寬就會顯得不著邊際,失去重點;理解的太窄,又不能充分發揮地質文化的功能。
筆者認為,地質文化是以國家地質工作為背景,以地質科學為內涵,以全國地勘行業職工群眾為重點並面向全社會公眾傳播,以推動地勘行業發展為基礎,以培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價值理念為根本,具有鮮明的行業特色、時代特徵、實踐特點的一種文化形態,它始終與國家地質事業發展相生相伴,與社會公眾社會生活息息緊密相關,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地質文化的基本屬性有以下三個方面(圖1):
圖1 地質文化的三層次模型圖
1.1 地質文化的行業屬性
地質文化屬於行業文化,是地勘行業在長期的發展實踐中,所產生、凝結、積淀和形成的價值觀念、精神力量、道德規范、行為方式等內容。地勘行業職工既是地質文化的創造者、參與者,也是地質文化的傳承者、享受者。地質行業文化著眼於服務行業建設,在統一目標、凝聚力量、約束行為、激發能量、形象美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以獻身地質事業為榮、以找礦立功為榮、以艱苦奮斗為榮的「三光榮」精神,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忍耐、特別能奉獻的「四特別精神」就是傳統地質文化的核心與精髓。有了這種精神支撐,我國地質事業才能永葆生機與活力。
1.2 地質文化的科學屬性
地質學是關於地球的物質組成、內部構造、外部特徵、各層圈之間的相互作用和演變歷史的知識體系。地質文化就是研究地球,調整人與地球的關系,在開發利用地球的社會實踐過程中形成的,由一系列科學思想、科學方法、科學精神、科學知識組成的地質科學文化體系。科學精神是人們在長期的科學實踐活動中形成的共同信念、價值標准和行為規范的總稱。科學思想是科學知識和方法的概括和提升。科學方法是人們在認識和改造世界中遵循或運用的、符合科學一般原則的各種途徑和手段,包括在理論研究、應用研究、開發推廣等科學活動過程中採用的思路、程序、規則、技巧和模式。地質文化的科學屬性的傳承和弘揚,是地質科學事業創新發展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1.3 地質文化的大眾屬性
大眾文化是一種以文化產業為特徵,以現代科技傳媒為手段,以市場經濟為導向,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社會型、大眾化的文化形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地質工作已由主要為礦山建設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服務,擴展到同時為地質災害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城鎮化、農業和旅遊業發展等服務。社會公眾也對生存環境、地質災害、資源國情等方面相關的地學知識與信息日益關注。因此,地質工作的基礎性支撐作用,不僅體現在地質找礦上,而且滲透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當前,學習了解地質文化知識成為社會公眾越來越迫切的需求,這也為地質文化的大眾化普及和傳播創造了條件。縱觀全球,以地質科學內涵的地質文化產品和文化作品的創意、創作浪潮風起雲涌,文化創意產業取得巨大成功,取得了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地質文化已經成為社會大眾的「身邊文化」,其大眾化屬性越來越顯現。
1.4 地質文化與其他文化的辯證關系
加強地質文化建設,正確界定與其他文化的關系是前提,這關繫到地質文化建設的方向、目標和效果。地質文化與國土資源文化、地球科學文化之間既緊密聯系,又在內涵和外延上進行區分。國土資源文化與地質文化都具有行業性、科學性和大眾化的屬性,但覆蓋范圍不同,體現著整體和部分的辯證關系,地質文化是國土資源文化的一部分。而地球科學文化只具有科學性和大眾化的屬性,不具有行業文化特性,但其內涵和外延要大於地質文化和國土資源文化(圖2)。
圖2 地質文化與國土資源文化、地球科學文化的相互關系示意圖
2 地質文化的基本框架
2.1 地質文化建設的基本框架
近年來,關於地質文化的研究成果不少,但大多數停留在理論探索層面,對地質文化建設的基本框架的研究鮮有提出。依據質文化具有的行業性、科學性和大眾性三個基本屬性,本文嘗試提出了地質文化建設的基本框架。但由於文化建設是一項長期、繁雜、龐大的系統工程,受多種因素限制,本文難以提出具體的實施細節,只能提出一個基本框架,以作拋磚引玉之用,見圖3。
2.2 地質文化建設的核心要素
2.2.1 地質文化資源
文化資源是人們從事文化生產、生活的前提准備。隨著地質工作與經濟社會結合越來越緊密,使得地質文化資源逐步擴展到地質科學、人文地理、經濟社會的所有領域。地質文化資源泛指人們從事地質文化作品創作、文化產品製作、文化產業開發,以及文化普及、傳播活動所能利用或有利用潛能,並由此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自然因素和其他任何因素的總和。大體上可以分為精神類和物質類資源兩種形式。地質文化資源具有全球性、共享性、產業性、永續利用性的特徵,在地質文化建設中居於基礎性地位。
圖3 地質文化建設的基本框架圖
2.2.2 地質文化載體
地質文化載體是指以各種物化和精神的形式承載、傳播地質文化的媒體和傳播工具,它是地質文化得以形成與擴散的重要途徑與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組織載體,指行業內外部,正式或非正式的組織團體、職工及有關社會公眾;②內部環境載體,指行業內部各單位的外觀和內在環境,如生產辦公環境、人際氛圍等;③文化設施,指教育設施、文化場地、體育及娛樂設施;④文化活動,指文娛、體育、競賽、知識性和趣味性活動;⑤文化媒體,指各種文化產品、作品、標識等。無論是發展地質文化事業,還是創新培育地質文化產業,都離不開地質文化的載體的支撐,但由於兩者的生產目的、資本來源、機構性質、運營機制的不同,在載體建設上既有共性部分,又有不同的側重點。
2.2.3 地質文化隊伍
地質文化隊伍是指在地勘行業內部、外部從事地質文化資源建設、文化隊伍教育培訓、地質文化產品創作、製作,以及從事文化管組織理、市場運作的專職、兼職人員,是地質文化的創造者、生產者、傳播者和接受者。目前我國地質文化隊伍的總量不足,結構有待完善,創作及創新能力有待提高。培養一支品德優良、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具有創新精神,能夠勝任地質文化建設不同管理工序需要的專職或兼職地質文化隊伍是地質文化建設創新發展的根本保證。
2.2.4 地質文化機制
地質文化機制是制度、工作程序、規則的有機聯系和有效運轉,貫穿於地質文化建設工作的各個環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組織領導,包括行業管理部門、各種學會、協會之間的聯系和組織協調;②機制建設,包括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落實,表彰和獎勵機制,地質文化建設的評價機制,地質文化的創業與扶持機制;③經費投入,政府投入力度、社會資金投入渠道。沒有科學有效的地質文化建設體制機制,地質文化建設就難以形成整體合力。
3 地質文化建設的總體思路
加強地質文化建設,應堅持行業統籌、資源先行、事業引領、產業提升、重點突破,全面發展的戰略舉措,逐步構建我國地質文化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
3.1 行業指導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做出加強文化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從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政策、制度亦相繼出台,為文化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隨著外部發展環境日益成熟,地勘行業內部在地質文化建設中發揮的作用日益重要。作為行業管理部門,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等始終高度重視文化建設,在新形勢下應當充分運用行政管理、項目部署、業務聯系、技術指導等手段,科學指導和有效引導地勘行業加強地質文化建設,打造協調互動、融合發展的整體合力。①加強組織領導。建議國土資源部明確文化建設歸口管理的司局,統一協調指導全國地質文化建設,並提供咨詢和建議;②實施政策引導。重點健全完善加強地質文化資源挖掘集成整合、文化隊伍教育培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夯實上游文化發展的基礎,為下游的文化產業發展創造條件;③項目安排部署。依託文化項目的規劃部署,引導全國地質文化建設合理布局,引領地質文化建設發展方向;④組織開展行業精神、核心價值理念共性等問題的總結凝練,提升行業社會形象。組織開展地質文化建設理論研究,為地質文化實踐提供指導。
3.2 資源先行
地質文化資源是地質文化建設和研究的主要對象,也是地質文化建設與發展的重要載體,沒有地質文化資源的積累和豐富,地質文化作品、文化產品的創作、製作就無從談起,地質文化建設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國是地質文化資源大國,加強地質文化建設,必須堅持資源先行的原則,只有文化資源先豐富起來,才能使文化資源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文化發展優勢。一是要加強地質文化資源的專業性調查研究工作,使其成為重大地質文化建設工程的先導;二是加強地質文化資源的挖掘與集成整合,建設地質文化資源專題資料庫,為文化產品開發提供基礎信息平台;三是發掘提煉地質工作成果的文化元素,著力做好技術成果資料向地質文化資源的提煉轉化工作。
3.3 事業引領
文化事業是為國家政治、經濟、方針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起服務作用的,具有基礎性的特質,是引導整個文化進步的先鋒性文化。新中國成立以來,發展文化事業一直是社會主義建設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地質文化事業的引領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實現社會公眾基本文化權益的保障。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則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文化服務;二是引領地質文化的發展方向,起到聚焦熱點領域,發揮弘揚、引領主旋律的特殊作用;三是發揮文化發展的基礎性、先行性作用,為下游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資源基礎、隊伍保障、方向指引、技術支撐和精神動力。
3.4 產業提升
文化產業是以創新、創造、創作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和創意成果為核心價值,以知識產權實現和消費為特徵,為社會公眾提供獨特文化體驗的具有內在聯系的產業或行業集群,它與高科技性、新興性和現代生產、生活方式密切相關,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文化產業,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新亮點,是提高國民素質,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根本途徑,還可以引入競爭機制,有於增強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一是提升文化產品的科學內涵、科技含量,盡快形成一批原創性的地質文化精品;二是加強文化產品的市場化運作和推廣,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三是提高文化產品的吸引力,不斷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精神文化的需求,加快推動地質文化的普及傳播。
3.5 重點突破
一是行業精神文化的突破。凝練行業精神與核心價值理念,在新形勢下賦予「三光榮」、「四特別」精神以新的內涵,增強地勘行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自豪感;二是地質文化產業化的突破。要緊密圍繞行業生產生活、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地質問題、社會公眾普遍關心的地質現象,創意、創作一批技術含量高、內涵深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巨大的地質文化產品;三是理論成果的突破。地質文化理論研究取得顯著成效,以科學理論指導地質文化建設新的實踐,為地質文化建設提供理論支持。
3.6 全面發展
通過不斷加強地質文化資源建設、隊伍建設、載體平台建設、管理體系建設,為地質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內外部發展環境,調動和引導全國地勘行業幹部職工和社會公眾關心、關注和積極投身地質文化創作、傳播,特別是通過文化產業能力的提升、重點領域的突破,帶動地質文化建設的全面發展,使其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成為全國地勘行業幹部職工共有的精神家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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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地質環境保護歸屬哪個部門
歸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又為國土資源部直屬的副部級事業單位
⑶ 地質災害哪個部門負責
法律分析: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全國的地質災害調查。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⑷ 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地質遺跡的管理,使其得到有效的保護及合理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其他管轄海域的各類地質遺跡管理。第三條本規定中所稱地質遺跡,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長地質歷史時期,由於各種內外動力地質作用,形成、發展並遺留下來的珍貴、不可再生的地質自然遺產。第四條被保護的地質遺跡是國家的寶貴財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挖掘、買賣或以其他形式轉讓。第五條地質遺跡的保護是環境保護的一部分,應實行「積極保護、合理開發」的原則。第六條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協助下,對全國地質遺跡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協助下,對本轄區內的地質遺跡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地質遺跡的保護內容第七條下列地質遺跡應當予以保護:
一、對追溯地質歷史具有重大科學研究價值的典型層型剖面(含副層型剖面)、生物化石組合帶地層剖面、岩性岩相建造剖面及典型地質構造剖面和構造形跡;
二、對地球演化和生物進化具有重要科學文化價值的古人類與古脊椎動物、無脊椎動物、微體古生物、古植物等化石與產地以及重要古生物活動遺跡;
三、具有重大科學研究和觀賞價值的岩溶、丹霞、黃土、雅丹、花崗岩奇峰、石英砂岩峰林、火山、冰川、隕石、鳴沙、海岸等奇特地質景觀;
四、具有特殊學科研究和觀賞價值的岩石、礦物、寶玉石及其典型產地;
五、有獨特醫療、保健作用或科學研究價值的溫泉、礦泉、礦泥、地下水活動痕跡以及有特殊地質意義的瀑布、湖泊、奇泉;
六、具有科學研究意義的典型地震、地裂、塌陷、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遺跡;
七、需要保護的其他地質遺跡。第三章地質遺跡保護區的建設第八條對具有國際、國內和區域性典型意義的地質遺跡,可建立國家級、省級、縣級地質遺跡保護區、地質遺跡保護段、地質遺跡保護點或地質公園,以下統稱地質遺跡保護區。第九條地質遺跡保護區的分級標准:
國家級:
一、能為一個大區域甚至全球演化過程中,某一重大地質歷史事件或演化階段提供重要地質證據的地質遺跡;
二、具有國際或國內大區域地層(構造)對比意義的典型剖面、化石及產地;
三、具有國際或國內典型地學意義的地質景觀或現象。
省級:
一、能為區域地質歷史演化階段提供重要地質證據的地質遺跡;
二、有區域地層(構造)對比意義的典型剖面、化石及產地;
三、在地學分區及分類上,具有代表性或較高歷史、文化、旅遊價值的地質景觀。
縣級:
一、在本縣的范圍內具有科學研究價值的典型剖面、化石及產地;
二、在小區域內具有特色的地質景觀或地質現象。第十條地質遺跡保護區的申報和審批:
國家級地質遺跡保護區的建立,由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或地質遺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對擬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冊的國家級地質遺跡保護區,由國務院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向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省級地質遺跡保護區的建立,由地質遺跡所在地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或同級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縣級地質遺跡保護區的建立,由地質遺跡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報縣(市)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跨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地質遺跡保護區的建立,由有關行政區域的人民政府或同級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提出申請,按照前三款規定的程序審批。
⑸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地質工作機構
計劃經濟體制下地質工作機構,主要講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開始,到1979年,我國地質工作機構的變化情況。從總體說,我國地質工作機構是為適應高度集中的國民經濟體制而建立的。其主要特點是只在中央國家機關一級設置地質工作機構,分屬兩個系列,一個是綜合地質工作機構,另一個是工業部所屬的地質工作機構,每個系列由三級管理組成。
一、綜合地質工作機構
以地質部為代表,它是當時政務院直屬部門之一,從成立起到1979年,共經歷了5次變動:
第一次,1950年6、7月間,受周恩來總理委託,經李四光提議,成立「一會、一局、二所」地質工作建制:
「一會」是中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在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和文化教育委員會領導下,制定全國地質工作的方針、計劃,建立常務委員會,處理日常工作。
「一局」是中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礦產地質勘探局,受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和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的雙重領導。承擔全國礦產地質的調查、礦山測量、槽探與鑽探,以及水利、交通、建築工程中所需的地質工作。
「二所」即中國科學院古生物研究所和中國科學院地質研究所。
第二次,1952年8月7日,在聽取周恩來總理「關於地質勘探的重要性,想大家已經知道,故成立地質部」的說明後,通過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原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所有業務和人員,由地質部接收。
為保證國家急需的礦產資源的供應,地質部直接領導了六個重點地質隊,即擔負鐵礦勘探的河北龐家堡二二一隊、擔負鐵礦勘探的內蒙古包頭二四一隊、擔負銅礦勘探的安徽銅官山三二一隊、擔負鐵礦勘探的湖北大冶四二九隊、擔負銅礦勘探的甘肅白銀廠六四一隊、擔負煤田勘探的陝西渭北六四二隊。
在「一五」前期,中央批准地質部在六大行政區設立地質局,即華北地質局、東北地質局、西北地質局、西南地質局、中南地質局、華東地質局。
1956年7月14日,中央批准地質部黨組《關於設立各省(自治區)地質局和地質管理局的報告》。內稱:
①地質部擔負著發展重工業所需的礦產資源及重大經濟建設的地質勘測工作,在時間上必須先行一步。②各省(自治區)地質局的基本任務是負責領導地質部在該地區的礦產普查與勘探工作,保證國家地質勘探計劃的完成;同時還必須兼顧地方重要經濟建設的需要,負擔一定的地質勘測工作。③各省委自治區黨委對該省(自治區)地質局及所屬地質隊的黨的工作和群眾工作,負統一領導責任。④關於成立地質總局的問題,中央原則同意,並認為地質總局的任務主要應該是面向野外隊,加強對地質生產的管理和技術指導。
地質部還直管地質科研、地質院校和地質裝備生產,並設有專業局。如物探局、水文局和石油地質局。其中石油地質局下設若干個地區管理局和海洋石油局。
第三次,1970年中央批准,建立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有國家計劃委員會、物質部、地質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等九個單位合並組成。與此同時,把地質部改成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承擔地質部的職能。
第四次,1975年9月30日,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家地質總局,以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第五次,1979年9月13日,根據國務院副總理余秋里的建議,將國家地質總局改為地質部。其主要任務是,領導和管理國家資源的普查、勘探,對全國長遠的和年度的地質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和安排並組織實施,對地質科學研究、技術幹部的培訓和地質機械、儀器儀表的生產等進行管理。
二、工業部門所屬的地質工作機構
工業部門所屬的地質工作機構,是隸屬於工業部門、專門為其礦業生產服務的地質勘查單位。它們隨著工業部門的合並與分離而變動,其中在礦種上有明確的分工,但對伴生礦或在同一空間垂直分布的不同礦種,則會在分工上產生一些矛盾。
在我國,工業部門的地質工作機構形成的比較早,基本上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起誕生: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成立,下設鋼鐵工業管理局、有色金屬工業管理局、建築材料工業管理局、化學工業管理局和地質司。地質司負責管理以上四個管理局所屬的地質勘查公司。1956年撤銷重工業部,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建築材料工業部、原重工業部所屬的化工、建材地質隊伍隨之分開,分別設立冶金部地質局、化學部礦山司和建材部非金屬及地方建築材料工業管理局,管理各自的地質隊伍。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成立,下設煤礦管理總局、石油管理總局和水力發電工程局,各總局分別管理自己的地質工作隊伍。1955年7月30日,撤銷燃料工業部,分別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和電力工業部,原屬燃料工業部的煤礦總局、石油總局和水利局所屬的地質隊伍隨之分開,分別成立煤炭地質勘探司,石油部地質勘探司和電力工業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局,管理各自的地質工作的地質隊伍。
1954年4月,為了勘查中國的鈾礦資源,成立了地質部普查委員會第二辦公室,翌年改為地質部三局,由國務院第三辦公室領導。1956年11月16日,第三機械工業部成立,主管中國核工業的建設和發展工作,三局改為該部領導,專門管理鈾礦地質工作。
上述三大系統工業部的地質工作,後來分解成為八個部門地質隊伍,他們分別是:冶金部地質局、有色總公司地質局、化工部礦山局地質公司、建材部地質局、石油部物探局、煤炭部地質總局、核工業部地質局。
其中除化工部、建材部的地質機構,直接領導地質隊伍之外,其他幾個部門的地質工作機構,都設有二級地區地質局,由地區局直接領導地質隊,即同地質部一樣,也是三級地質工作機構。
三、地質工作基本生產單位——地質隊
綜合地質工作機構和工業部所屬的地質工作機構兩個系列的地質工作,各自構成完整的地質工作體系,而每個體系的基本生產單位都是地質隊。從全國看,地質隊或相當於地質隊一級的地質工作機構,有8種類型:
地質勘探隊,主要從事地質普查和勘探。這是地質工作的核心力量,分屬於地質部和工業部門管理,數量不等。
水文地質工程地質隊,專業從事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工作。這類隊伍只有在地質部和煤炭工業部門才建立,其他部門一般不單獨組建。
地質物理勘探隊,它是地質工作的一種手段,專門服務於地質找礦。一般在各地質局中都專門設立,為局屬的地質勘探隊服務。
地質實驗室,它是專門鑒定或化驗岩石、礦石及礦物的地質實驗測試機構,各地質局都設立,為所屬的地勘單位服務。
機械修理廠,它是專門負責探礦機械的修理或簡單設備的製造,一般各地質局也都設立,為所屬單位服務。
物資供應站,它是專門負責物資設備供應和調配工作,各地質局都設立,面向全局各個單位。
此外,在原地質部系統,還設立有區域地質調查隊伍,它不承擔地質找礦或探礦,而是專門開展基礎地質調查,解決地層、岩石、構造等基本地質問題,面向全社會,不單獨服務於地質部門,因而其他工業地質部門不設立這類地質隊伍。
地質測繪隊,它是專門為地質調查提供大比例尺地形圖的,每個局都設立,具體服務於地質找礦工作。
地質隊在地質部門,相當於工業、商業部門的企業,是地質工作最基本的生產單位。因而它的職能機構和基層生產單位比較齊全,可以獨立行使自己的職責。
在職能設置上,主要有地質科、勘探工程科、計劃財務科、物資供應科、勞動人事科、辦公室等。
在基層生產單位設置上,主要有地質分隊(大多按礦種、地質項目設立)、物化探分隊、地質測量分隊、機械修理車間、物資供應站等。
⑹ 縣級地質地貌的行政主管部門是哪個單位
縣級地質地貌的行政主管部門是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分地區土地與礦產部門未合並的,縣級主管部門為礦產資源主管部門。
地質地貌屬於地質環境的內容。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環境工作的監督管理。具體內容包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依法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預報預警和地質災害防治,負責礦山地質環境監督管理和恢復治理;負責地質遺跡保護、岩溶洞穴、鍾乳石資源、礦泉水、地下水、地熱資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指導地下水動態監制、評價和預報工作等。
⑺ 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全稱是什麼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包括1個部(國土資源部)、3個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6個方面工作(土地管理、礦產勘查開發管理、地質找礦、地質災害防治、海洋工作、測繪工作)。所以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一個職能。好像但也有例外,在江西(呵呵,我就是江西的哦)贛州市礦產資源管理局與贛州市國土資源局是並列同級別的,因為目前兩個單位沒有合並。
⑻ 文化主管部門都是哪些部門
文化主管部門有幾下幾個部門:
1,國家文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2,文化部:主管文學藝術界,包括文化館、群眾藝術館、文化團體、文藝演出單位、文化場。
3、國家旅遊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CNTA),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4、中共中央宣傳部:不直接管理任何一塊業務,但卻是所有與新聞、文化及宣傳有關的就都管,可謂是「全管」。
(8)地質文化有哪些部門管擴展閱讀:
文化產業: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
二、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
三、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
⑼ 地質災害哪個部門管
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全國的地質災害調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主管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法律依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第五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在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財權的基礎上,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有關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制定。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依據全國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國務院批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