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方法
1、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切實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遺產的意義和價值,主要體現為獨特的創造性和對特定歷史時期文化的典型表現性。
因此,保持真實性和整體性是兩個基本要素。
應在遺產地風貌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方面注意堅持這兩條原則,防止過度開發、「修舊如新」等傾向。
2、明確管理主體,加快遺產保護立法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法律依據,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
北京市已公布《長城保護管理辦法》,使長城保護在法制建設上大大前進一步。
其他遺產地的專項立法亦應加快步伐,使遺產保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開發,適度利用。
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
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
在這方面,應盡快「與世界接軌」,堅決扭轉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成「旅遊資源」的錯誤傾向,更不能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
應限定每天的參觀人數,更新「單純追求門票收入」等陳舊管理理念。
市 *** 有關部門和區縣應在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放寬眼界,大膽決策,逐步通過體制和機制改革,改變公益性管理單位差額補貼的經濟運行方式,保護經費由 *** 全額撥款,從根本上解決長期保護與眼前利用間的矛盾。
4、保護技術有待提高
目前國家遺產地的高層管理人才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缺乏,保護技術相對落後,亟待提高。
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合作,重視引進先進保護技術和手段,鼓勵遺產地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技創新,探索適應目前實際情況的新技術、新方法。
5、加強研究,擴大宣傳教育,世界遺產保護是群眾性事業,應擴大宣傳,積極發動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參與
世界遺產保護是群眾性事業,應擴大宣傳,積極發動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參與。
應重視和發揮志願者及民間社會組織在遺產保護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發揮首都優勢,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開展對各遺產地乃至整個世界遺產保護事業的研究,組織編纂出版一批有較高理論價值的專著;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保護、珍愛祖國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
6、作好後備項目的申遺准備工作
在防止「重申輕保」偏向的同時,要作好新項目申遺的准備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備申」,使申遺的准備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有序。
㈡ 文化遺產保護措施 文化遺產保護有哪些措施
1、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切實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應在遺產地風貌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方面注意防止過度開發、「修舊如新」等傾向。
2、明確管理主體,加快遺產保護立法。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法律依據,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北京市已公布《長城保護管理辦法》,使長城保護在法制建設上大大前進一步。其他遺產地的專項立法亦應加快步伐,使遺產保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開發,適度利用。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堅決扭轉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成「旅遊資源」的錯誤傾向,更不能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
4、提高保護技術。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合作,重視引進先進保護技術和手段,鼓勵遺產地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技創新,探索適應目前實際情況的新技術、新方法。
5、加強研究,擴大宣傳教育。世界遺產保護是群眾性事業,應擴大宣傳,積極發動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參與,應重視和發揮志願者及民間社會組織在遺產保護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發揮首都優勢,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開展對各遺產地乃至整個世界遺產保護事業的研究,組織編纂出版一批有較高理論價值的專著;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保護、珍愛祖國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
6、做好後備項目的申遺准備工作。在防止「重申輕保」偏向的同時,要做好新項目申遺的准備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備申」,使申遺的准備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有序。
㈢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幾種方法
1、落實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協調機構。
要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定期通報制度、專家咨詢制度以及公眾和輿論監督機制,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要充分發揮有關學術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2、加強執法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抓緊制定和起草與文物保護法相配套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抓緊研究制定保護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要嚴格依照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辦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作出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等行政執法機關有權依法抵制和制止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和行為。
嚴厲打擊破壞文化遺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重點追究因決策失誤、玩忽職守,造成文化遺產破壞、被盜或流失的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充實文化遺產保護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執法不力造成文化遺產受到破壞的,要追究有關執法機關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隊伍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大力培養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的各類專門人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科技的研究、運用和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水平。
4、加大宣傳
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各級各類文化遺產保護機構要經常舉辦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使公眾更多地了解文化遺產的豐富內涵。教育部門要將優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組織參觀學習活動,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
各類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介紹文化遺產和保護知識,大力宣傳保護文化遺產的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及事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也要切實研究解決自然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自然遺產保護工作。
(3)中外文化遺產怎麼辦擴展閱讀
基本方針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
堅持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總體目標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到201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㈣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建檔保護、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創造保護、傳承、發展良好氛圍、影像保護。
1、建檔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建立檔案的方式,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傳達的文化信息記錄在一定的物質載體上,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將其納入到檔案系統中,運用檔案學理論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實施檔案化的管理和保護,以使作為文化和記憶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應有的關照和重視。
2、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
非物質文化遺產關系一個民族的文化與精神的傳承,較之有形遺產而言,如指間之沙,稍有不慎,就會流失於指縫。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它記錄著中華民族生息繁衍的歷史,凝結著中華民族的精神。
3、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
歷經數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它長期產生,形成與發展的過程中,受歷史條件、經濟形態、生產、生活方式及群眾思想觀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時代與階級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礫玉石,亦有殘渣敗絮;既是精神動力,亦是沉重的包袱。
4、創造保護、傳承、發展良好氛圍。
一個城市有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構成了有別於其它城市的特色與風格。
隨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行動的啟動,全球性的保護、珍視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掀起熱潮。
包括中國「崑曲」、「古琴」等凝聚中華文化特質的古老藝術在內,多種世界各地的民間藝術均已登上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名錄」。
然而,申遺不等於保護,僅僅是申遺,遠遠不夠,重要的是有效保護。
5、影像保護。
用影像記錄下正在面對巨大考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使那些珍貴的手藝、藝術形式能夠用影像保存下來。
但是這種影像的記錄,不應當僅僅是監控攝像頭式的拍攝,也不能如同拍攝劇情片那樣,通過情節的設計、人物的造型、故事的編排、場景的構造,打造出高潮迭起的、吸引眼球的片子。
既要保留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髓,又要具有觀賞性,因此,對於採用影像記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方法,便非常值得研究。
㈤ 保護文化遺產措施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1、落實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2、加強執法。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
3、隊伍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4、加大宣傳。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