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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文化是怎麼穿的

發布時間:2023-03-05 14:38:57

⑴ 街頭文化的來源是

服飾 超大尺碼的服飾可算是Hip-hop文化的經典風格。據說這種穿法的來源和Hip-Hop文化的發源有密切的關系。原來Hip-hop文化是早在20世紀70年代由當時美國的黑人、猶太人、墨西哥人等有色人種發展而來。當時美國的有色人種經濟狀況不如白人來得優越,然而小孩子卻生得比白人多,為了讓這些小孩子不至太快淘汰衣服,所以經常購買尺碼較大的T恤;再加上Hip-Hop文化運動味重,寬松的衣服方便多了 寬大並非Hip-Hop穿著的全貌,細分還有差別:玩滑板的朋友喜歡穿滑板鞋,從事運動時比較得心應手而且也比較耐磨,並搭配滑板品牌的服裝,如DVS、PTS、VOLCOM、EXPEDITION、 DC等皆是滑板運動用品中的名牌;街舞少年喜歡穿Nike、Adidas等運動品牌的簡單式樣球鞋,表現出干凈利落的風格,其中Adidas鞋為玩地板動作的舞者所喜愛;在街服品牌上,有知名的ESDJ、TRIBAL、JOKER、FUBU等,名牌服飾Tommy Hilfiger、POLO Sport、Nautica、OAKLEY及運動品牌Nike、Adidas也是廣受舞者歡迎的品牌。 塗鴉 塗鴉(graffiti)即街頭塗鴉,常見於美國一些住宅區的小巷道上或地下道及地鐵站。塗鴉少年以噴漆作畫於牆上,用以表達其所想宣告的意念、想法或是幫派用以劃分地盤;從60年代末發源至今,漸漸成為一種街頭藝術。 塗鴉少年之間相互進行塗鴉競賽,比誰的作品多,誰的名頭響。他們在所有可能的公共場所將自己的名字或筆名「塗」在顯眼的位置,以此表達對成人權威的蔑視。他們手持裝滿顏料的噴槍同警察捉迷藏,這些顏料常常是偷來的。 他們在市區的牆上塗抹帶有神秘色彩的句子,粗魯的骷髏狀的人像、帶有原始面具色彩的面孔、以及孩子游戲中含有猥褻意味的姿勢。塗鴉作品是可視的說唱樂和爵士樂,是對視覺藝術的原創性貢獻。作為大眾主義觀念的擴展,塗鴉藝術家大量生產了素描、印刷品、油畫、雕塑、壁畫、T恤、鈕扣和旗幟。 2001年,時尚設計師們不約而同地向Hip-Hop流行文化取經,從衣服、裙、高跟鞋以及手袋上,都能找到黑白或七彩的塗鴉風格作品。 街舞 街舞包含了機械舞、霹靂舞等,起源於美國街頭舞蹈的即興動作。這些街頭舞者以黑人或是墨西哥人為主,流行的街舞多半發源於美國紐約的布魯克林區,一些黑人或是墨西哥人的孩子們成天在街上以跳舞為樂,形成各種派系,也很自然地在他們所跳的舞蹈上發展出不一樣的特徵。 街舞屬於勁舞,動感十足,動作幅度大,要求舞者體質好。像單手倒立、前滾翻、大風車轉、背旋等動作,屬於難度系數高的表演,街舞少年必須保持足夠的體力支撐,以及擁有堅強的意志和勇氣。 深圳的一些精明商家借「街舞」發財,從某種意義上帶來了街舞的興旺。一些舞蹈學校和健身中心開辦了街舞學習班,生意十分火爆。商場在促銷商品或舉行慶祝活動的時候,也經常請街舞表演助興,渲染氣氛。 Hip-Hop DJ 1967年,有位牙買加移民在美國紐約最早把兩個唱盤及混音器擺在一起,獨創「刷唱片」(scratch)的動作,吸引了很多人在街頭欣賞。DJ作為播放唱機的操作員,從此成為流行文化的代言人。當然如果只會放CD是不夠的,要有相當的音準及節奏感,才能將兩首不同的歌曲漂亮地混音;更高的技巧是scratch,也就是所謂的刮唱片,造出尖銳的音效。DJ在國外已經風行20餘年,自成為一種特殊的文化,而且還舉辦一些大大小小的國際比賽,其中最具公信力的比賽,叫做「DMC」。 唱白 唱白(MC)指party中帶動氣氛的主持人(master of cerem ony)。一個好的 M C要能帶動眾人的情緒,對著眾人說話,以人聲製造節奏以及模仿機器所發出聲音如鼓聲或 s cratch等,所以演變為 R ap等說唱技巧。 M C不只是表演者,也兼具了 H ip-H op文化的訊息傳達者的功能,一個具有鮮明個人色彩的 M C,更能帶動口頭禪、音樂以及服裝的流行,這點也可以由那麼多的黑人歌手代言服飾品牌窺見一二。 特技單車 時下許多年輕人已不把自行車僅僅當作上學或上班的代步工具,對於一些人來說, B仔或 B M仔這個詞一點都不陌生。 B仔的正確名字是 B MX,全名是BICYCLE MOTOCROSS(自行車越野)。它是在70年代中後期在美國興起的一種自行車越野運動。80年代中期開始把 B MX拿到平地玩,而且玩的花式比滑板更多、跳得更高、更刺激。它的動作有上百種,其中最基本的是車上靜平衡,如後輪點地跳、前輪點地跳、擦輪、定車、飄、過橋等。 B MX的車身一般採用合金製成,可以承受從幾米高的地方摔下的沖力。設計上也有許多的特殊之處,如不受車閘線的限制,可以做360度轉動的車把。 B MX在電影《 E· T》中的出現,使它成為一種流行文化的代表。 在香港、廣州和深圳等地,特技單車分為三種競賽項目: U型管、平地賽及公園賽。這些競賽將特技單車帶給了社會大眾,而運動的核心仍然保持在街頭。 滑板 20世紀50年代末及60年代初的美國,美式沖浪音樂及電影領導潮流,人們在某種類似沖浪板的設計中尋找陸地沖浪的樂趣,第一張滑板在1959年推出市場。80年代末,夾心木製障礙物以及街道式場地的出現令滑板運動以一種自助的形式再現生機,這批滑板新生代開始培育出自己的明星運動員。 滑板運動對世界潮流文化影響深遠,運動員愛聽的 P unk音樂以及他們所穿的泥土感很重的寬衣以及懷舊式網球鞋等,都一度成為了世界潮流。 直排輪滑 輪滑這個創意延續了大約有300年之久,最初是一位17世紀的荷蘭人嘗試在自己鞋子下釘木製滾軸,享受溜冰的樂趣。在1979年,美國一位冰上曲棍球選手發現了一雙老舊的直排滑輪鞋,於是買下這個設計。從那時開始,直排輪滑在全世界開始流行。 1984年,美國開始研發各種不同用途的輪滑鞋, ROLLERBLADE一直是國際飛輪業界領導品牌。 滑板車 滑板車( B icman)是繼滑板之後的又一運動型新產品,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20公里,這種新型產品來源於日本。 雖然我們能在深圳街頭見到個別老人和婦女騎著滑板車逛街,但是那不是街頭文化的代表,因為街頭文化是年輕的「酷」一代的玩物。滑板車就像一輛小型單車,它的車頭取單車的構造,下部取滑板的構造,不過它只有兩個車輪。假如你會如下絕招,證明你已經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境地了:以兩腳夾住後輪,兩手抓緊車頭,用力吊起車頭,以後輪為重心,在半空中旋轉兩圈,厲害的可轉到三圈;或者夾住前輪,以前輪為重心,翹起後輪旋轉。

⑵ 服飾中的朋克文化、嬉皮士文化、街頭文化是什麼

這幾種服飾有比較明顯的區別:
嬉皮服飾的特點是色彩鮮艷,如橙,綠,黃等,洗白的牛仔褲,或者條紋褲,男人留長發,女人戴花或者花形圖案的飾物.一般來說嬉皮士喜歡穿休閑舒適的衣服,面料多為棉或麻.
朋克的特點是發型奇異,比如雞冠式或者某些部位剃光,頭發一般染成刺眼的紅色,藍色,綠色等,要麼黑色.黑色的皮衣,皮披風和高幫皮靴,女朋克穿黑色的網眼長統襪或者勾破的黑絲襪.喜歡佩帶金屬飾物,如金屬項鏈,大的誇張的戒指,背軍用包,皮衣上很多金屬拉鏈等.還有,他們看起來總是邋遢懶散.
街頭服飾一般來說是寬松得近乎誇張的T恤和褲子,很多人喜歡包頭巾,另一種典型的服飾是籃球服和運動鞋,也以寬松為標准.

服裝是文化的一種外在體現形式,要明白文化的內涵,還得究其根源.不過要仔細講的話說來話就太長了,所以在此只概括性地講一下.
嬉皮文化起源於60年代的美國,並迅速蔓延到歐洲.嬉皮文化主要宣揚和平,反戰,反政府對人權的控制和反對當時中產階級以金錢為主的價值觀.所以嬉皮士們嚮往過一種沒有階級的,自由的生活,他們喜歡流浪,與當時的主流社會背道而馳.這也許是他們不穿西裝不打領帶,而要穿休閑服原因吧.當然這種極端的自由主義漸漸演變為後來的吸毒,群居,到六十年代末的時候最初的政治觀點已經名存實亡了.也許是一個笑話吧,很多當時的嬉皮士都成了後來的雅皮士.
朋克起源於七十年代初的英國,最初是一種具有叛逆性音樂風格.這種音樂提倡簡單,不刻意雕琢,反對當時音樂流行化和偶像歌手,體現下層社會的現實等.很快發展成為一種文化,主要反對越來越物質化的社會,並宣揚無政府主義.他們的服裝風格來自於他們反主流的精神,他們瞧不起那些每天穿得干凈整潔,工作掙錢,買車打高而夫的人,所以他們"以丑為美",不洗澡,住在破房子里,故意佩戴一般被認為丑的飾物,用破舊的物品.以提醒社會,不是所有人都一樣,不是所有人都認同你們的價值觀.
街頭文化包含較廣,其中有街舞,如霹靂舞,有塗鴉,還有說唱.起源於七十年代的美國黑人.他們生活貧困,處於社會的底層,對現實不滿,所以經常聚集在他們所居住的貧困地區的街頭,發表他們的觀點,也就是後來的RAP,內容多表現社會的不公平和陰暗面.至於他們的服飾,他們的本意我不是太清楚,但是我推測,籃球是黑人喜愛的運動,並且全世界數他們玩得最棒,所以他們穿籃球裝,以展現他們的一種優勢吧.另外一種風格的服飾受來自牙買加的雷鬼音樂文化的影響.
簡單說來,這幾種文化都屬於亞文化,而他們最初產生時所宣揚反物質化的精神都被現代的商品社會沖淡了,漸漸進入了流行文化的行列.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⑶ 街頭文化四大元素是什麼

街頭文化四大元素分別是街舞、DJ、說唱(MC)和塗鴉。一般人最容易想起的一定是那些尺碼超大、寬松隨意的嘻哈服飾,還有有型有款的街舞,因為這些比較貼近普通人的生活,也比較容易接受和學習。

街頭文化有很多,幾乎在街頭任何的藝術都可以成為街頭文化。近代的街頭文化在20世紀的70年代得到發展,集中在歐美地區,特別是美國的街頭時尚熱火時區,出現的街頭音樂RAP(說唱音樂)、搖滾等。還有街頭舞蹈街舞、滑板族、滑旱冰,伴隨出現的是街頭服飾、塗鴉等。



街頭文化服飾:

超大尺碼的服飾可算是Hip-hop文化的經典風格。據說這種穿法的來源和Hip-Hop文化的發源有密切的關系。原來Hip-hop文化是早在20世紀70年代由當時美國的黑人、猶太人、墨西哥人等有色人種發展而來。

當時美國的有色人種經濟狀況不如白人來得優越,然而小孩子卻生得比白人多,為了讓這些小孩子不至太快淘汰衣服,所以經常購買尺碼較大的T恤;再加上Hip-Hop文化運動味重,寬松的衣服方便多了。

寬大並非Hip-Hop穿著的全貌,細分還有差別:玩滑板的朋友喜歡穿滑板鞋,運動時比較得心應手而且也比較耐磨,並搭配滑板品牌的服裝。

⑷ 街頭文化 嘻哈風格拜託各位了 3Q

嘻哈即「Hip-Hop」。 Hip-Hop意為「搖擺的屁股」,源自美國黑人社區,其淵源可上溯至20世紀70年代。 Hip-Hop是一種由多種元素構成的街頭文化的總稱,它包括音樂、舞蹈、說唱、DJ技術、服飾、塗鴉等。 Hip-Hop是街頭的文化,是一種生活態度。他與同是街頭文化的滑板、小輪車等極限運動有著親密的關系。 Hip-Hop一族具有共同的行為方式,即使互不相識,你也能從他的外表准確地判斷。 Hip-Hop現在已經從街頭步入主流文化。在美國,主流娛樂空間已經被Hip-Hop占據;在韓國,Hip-Hop被與其本民族的文化相結合,成為具有韓國特色的最受大眾歡迎的文化形式;在中國,這種文化青少年中日益活躍起。 所謂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種流行的時尚,甚至已成為一種固定下來的習慣,穿著寬松但昂貴的衣服,包著名牌頭巾或運動帽,典藏版的球鞋,當然還有帶數位攝影的手機與耳機,加上一堆亮閃閃的金屬飾物,踩著那種有點搖晃的步伐。 「嘻哈產業」,許多人可能連聽都沒聽過,但事實上則是幾乎全球絕大多數的人,目前都早已生活在這個產業所建造出來的文化氛圍中。就以台灣為例吧。只要我們隨便打開電視,那些賣手機、球鞋、牛仔褲,以及飲料等商品的廣告,總是一群年輕人頭戴棒球帽、或者包著大頭巾,身穿寬松的服飾,甚或披一件帶有頭罩的夾克,腳踩著球鞋,在那裡舞動、奔跑,或做著其他動作。這就是「嘻哈風格」;當然更別說那些綜藝頻道上的饒舌歌手了。 除了電視廣告及綜藝頻道上可以看到的典型的「嘻哈風格」外,如果我們走上街頭,在一些時髦青少年,甚或年輕新中產階級集中的地方,那種「嘻哈風格」更是普遍。有些青年新貴,頭戴球帽,掛著一幅帥酷的無線手機裝置,這當然也是「嘻哈風格」的具體顯露。 而「嘻哈風格」當然不是憑空跑出來的。一種風格的形成,主要是透過商品,以及該商品所創造出來的行為及文化代碼。因此,風格自然也是產業。那麼,所謂的「嘻哈產業」,它的產業規模究竟有多大呢?說出來可能會嚇死人,因為據專家的正式估計,全美的任意消費行為里,與「嘻哈產業」有關的大概就佔了四分之一,舉凡服裝、鞋類、服飾佩件、運動器材、電視、雜志、電影、廣告、手機、軟性及烈性飲料,連鎖速食、唱片、模特兒業、化妝品、藝術產業、金融業、球類活動業等和生活有關的經濟活動,都被它所滲透,甚至連一些非正統性的名牌,也都無法抵擋「嘻哈風格」所造成的消費穿透力,而向它靠近。 嘻哈是一種風格創意產業 因此,所謂的「嘻哈產業」,它的產業規模實在模糊得難以清楚界定。如果用最寬松的定義,凡與「嘻哈風格」有關的都被納入,那麼它的規模單單在美國恐怕就已達到一兆美元以上。但這樣的定義其實太過浮誇。真正所謂的「嘻哈產業」,應當是發動出整個「嘻哈風格」的核心產業,因而它是一種風格創意產業,保守估計,它至少有數百億美元的規模。 而2003年,「美國商業周刊」會將「嘻哈產業」的教父賽蒙斯上封面,主因是在這一年「嘻哈產業」的表現實在讓人嘖嘖稱奇。它單單服裝上即達到二十億美元的業績,有一部由饒舌歌手Eminem主演的電影8Mile甫上映,第一個周末就創下5120萬美元的票房,打破了《侏羅紀公園》的紀錄。2002年,世界名酒Courvoisier用饒舌歌打酒,銷售業績立刻提高了20%,2003年美國熱門音樂排行榜幾乎全是嘻哈天下,由於整個「嘻哈風格」已強大到如此難以匹敵的程度,它不但產業活動的地盤擴大,甚至連頂級名校如哈佛、麻省理工學院,也都很嚴肅地將它視為一種文化及生活、產業的現象來研究及開課講授。 新美國夢的最佳樣板 因此,現在可以說已到了「嘻哈風格」不再只是單純的美國黑人青少年「次文化」的階段了,它所型塑的風格,經過資本主義商品化的過程中的被「佔用」及「改竄」,逐漸變成了一種新的「時尚」,它在征服了紐約和洛杉磯後,也漸漸開始要征服全世界。在美國有所謂「嘻哈世代」(HipHopGeneration)之說,指的是1985年至1990年間竄起的黑人世代,而毫無疑問的,在這個世代里,最有成就的即是賽蒙斯,他是全球「嘻哈產業」最大的創意人及發動人,他早已不是「黑人雅痞」(Buppie)而是「嘻哈產業帝國」的教父,甚至更成了「新美國夢」(NuAmeri canDream)的最佳樣板。他是最重要的饒舌唱片公司DefJam的創辦人,後來以一億多美元賣給了環球唱片,目前乃是全美第二大唱片公司,年營業額高達7億美元。他目前擁有一個包括了服飾、媒體、飲料、金融等綜合性的龐大帝國,單單服裝批發一項,一年業績即達2億6千萬美元,整個帝國一年的業績總在10億美元左右。 饒舌歌是「嘻哈風格」的核心 有關「嘻哈風格」的問題,各家說法不同。有人說它起源於古非洲,有人則說它始於牙買加,但無疑的,以道白式的饒舌歌為主體,則無疑是「嘻哈風格」的核心。它在1970年代開始隨著音樂合成器的出現而走紅,配合著舞步而表達桀驁的悲傷與憤怒,因而它有著強烈的個人化,追求自我認同,以及反主流的不馴意含。這種樂與舞的風格,很快的就在大城市的黑人青少年聚落和街頭散布開來。 而除了音樂與舞步之外,他們那種裝束,其實也非常的具有街頭風。例如,當時的黑人社群,生路匱乏,街頭販毒乃是主要營生,那種寬大厚重,或者戴帽包頭的服飾,乃是年輕毒販徹夜在街頭流盪之必需,而寬松的長褲、口袋則用來藏槍,球鞋則用以必要時的追趕與奔逃。易言之,這種裝束其實在本質上相當接近不馴青少年的幫派裝。 可是由歷史及經驗,我們也知道所有的符碼意含都是流動的。那種街頭式的走路、說話、裝束,當民權運動所造成的黑人地位被漸漸抽離,它的符碼意含則往「帥」、「酷」等方向移動。而後經由中學和大學,黑人及白人交界的領域,如音樂、體育等方面,向白人青少年社區滲透。而正是由於有著這樣的滲透性,具有商業眼光的黑人奇葩即有了發揮的舞台。如果我們回頭去看「嘻哈產業」的發展,即可注意到,在1980年代中期以前,它只能被算成是一種「次文化」。但從1980年代後期開始,由於它那種帥酷及叛逆,加上一點吊兒郎當的風格,已變成全美青少年的流行,甚至所有的大公司,都不得不注意它的存在,並介入其中;於是,1985年Sony與DedJam唱片合作,協助它在銷售通路上發展,1986年Adi das開始藉助饒舌樂園來幫忙行銷。當主流企業開始介入這個產業,「嘻哈風格」就等於已成了主流的一部分,甚至並取得了一定的主導權,而這個主導權並不在白人手中,而是由黑人創意企業家掌控,因為只有他們才知道整個「嘻哈風格」的竅門與可能走向。 高檔商品也以嘻哈為訴求 因此,由「嘻哈風格」從「次文化」而發展為影響到全美甚或全球的風格與產業,我們或許可以回顧今年所謂的「巴黎風情」了。近代法國思想泰斗布爾迪厄(PierrBourdieu)曾經研究所謂法國的「波希米亞風格」問題。他指出,在法國大革命之後,巴黎一地有大量來自外省的青年湧入,他們疏脫、浪盪、隨興、自在,後來的「巴黎風情」有一大半就是由這種「波希米亞風格」中產生並被細致化的結果。今天我們去巴黎,一定會很快地注意到,巴黎人隨便誰,縱使是「隨意穿著」(casualwearing),都會露出某種不同的味道,這就是所謂的「生活風格」的奧秘。 而到了今天,由於「嘻哈風格」已成為全球龐大的產業,而且其地位仍在上竄,不但影響到大眾生活商品,甚至還往高檔商品以及名牌這個領域繼續滲透,諸如海尼根啤酒、可口可樂、麥當勞、美國本土名牌Gap等也要以它為訴求。這時候,「嘻哈產業」也跟著出現許多高檔商品,有些嘻哈人物那一身行頭,其昂貴程度可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舉例而言,Reebok在復活節推出一款Sdot限量鞋,即創下該公司的銷售歷史紀錄,eBay網站上立刻賣到250美元一雙,「嘻哈商品」的搶手及高檔化,由此可見。如果再加上典藏版的手機,那就更加不可思議了。 嘻哈風已由美國向全球擴散 這也就是說,在過去20多年裡,當我們說到「嘻哈」時,盡管名稱相同,但實質上早就有了極大的差異。早年的「嘻哈」是落拓黑人社區里那些窮小孩的「邋遢風格」(Shabby)對自己凄苦的命運充滿了悲憤,但到了今天,所謂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種流行的時尚,甚至已成為一種固定下來的習慣,穿著寬松但昂貴的衣服,包著名牌頭巾或運動帽,典藏版的球鞋,當然還有帶數位攝影的手機與耳機,加上一堆亮閃閃的金屬飾物,踩著那種有點搖晃的步伐。今天的「嘻哈人物」,以帥酷取勝,說不定再過幾年繼續細致化後,會成為獨特的「紐約風情」!以前的嘻哈多少有點紅眉毛綠眼睛的架式,今天的嘻哈卻都變成了酷哥辣妹,時代的變化可真是快啊! 因此,有關「嘻哈產業」的整個發展史,其實是非常值得從事創意產業者好好研究的課題。「嘻哈產業」乃是由無到有,由非法到主流,由非商品到商品化的過程。它是原來的邊緣人不入流的風格,最後竟然不但發展成了新的主流,甚至還隨著美國國勢而在全球擴散。其中有著太多竅門都值得詳參。而無論如何,賽蒙斯這個教父型的企業家,絕對當得上二十世紀創意產業上的傳奇英雄。一種生活風格可以影響到全美日常隨意消費活動的四分之一,這已是生活產業史上的奇跡了。

⑸ 什麼是黑人文化或者街頭文化

談起黑人文化,我們可以先看看「黑人」這個詞在美國的變化,也就可以看出黑人地位的變化。最初,當黑哥們兒們還是奴隸的時候,黑人被稱為 「Negro」。這個詞本來是個西班牙語,意思是「黑的」。在西班牙語里,這個詞是中性的,既無褒義,也無貶義,但是它到了英語里,就成了個貶義詞,意思就是「黑鬼」。後來美國擺脫了奴隸制,黑人逐步獲得公民的地位和權力(這個過程相當漫長,還經歷了許多流血事件),黑人們就被稱為「Black people」。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指出,這個詞仍然包含著很強的歧視意義(即不管黑人白人,都是人,為什麼非要指出膚色來?就像管亞洲人叫 「Yellow people」一樣,我們心裡也不會舒服。),所以又有了一個新的詞,即「African-American」,指在美國的黑人,直譯就是「非洲裔美國人」(這種用法,也應用在其他人種上,比如說美國籍中國人,就可以稱為Chinese-American)。所以現在雖然還偶爾聽到有人用black這個詞來形容黑人,但大多數人都只用African-American了。如果你要在談話中指黑人,最好不用前兩個詞,尤其是Negro,這會讓人覺得你大概是個種族歧視主義者,或者民族狹隘主義者。
說起黑人來,我們想到最多的大概就是黑人音樂了。從爵士樂(Jazz)到節奏布魯斯(R n』B),到說唱樂(Rap),黑人對美國音樂的貢獻實在是太大了。90年代的時候,我們管說唱叫做Rap,但現在好像都稱為Hip-Hop了。Hip- Hop不僅在黑人中廣為流傳,它也受到白人,尤其是年輕白人的喜愛。說唱樂主要以說為主,因此通過媒體的強大力量,黑人的語言也進入了年輕白人的語言中,這也可說是亞文化對主文化影響的一個最好的例子吧。

其實嚴格說來,Hip-Hop是一個文化種類,它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嬉皮士文化(Hippie culture)日漸式微的時候就產生了。當然它更早的來源可以追溯到非洲音樂,但70年代的時候,Hip-Hop文化的出現實際上是幫派暴力的一個延伸,它包含著比說唱樂更廣泛的內容。總的來說,Hip-Hop有三個方面:第一個是Rap,即說唱樂。第二個是breakdancing,即街舞。最後一個方面就是graffiti art,也就是塗鴉藝術。

街頭文化有很多,幾乎在街頭任何的藝術都可以成為街頭文化.近代的街頭文化在20世紀的70年代得到發展,集中在歐美地區,特別是美國的街頭時尚熱火時區,出現的街頭音樂RAB RAP(說唱音樂)、搖滾音等。還有街頭舞蹈街舞、滑板族、滑旱冰。伴隨出現的是街頭服飾、塗鴉等。

現在的街頭文化打破傳統,打扮誇張。形象突出特點。這些特點使年輕人喜愛而且傳播很快一下在世界各地紮根。在我們的亞洲,先在日本和韓國出現的說唱組合,然後出現跳街舞的舞團,然後在基礎上出現一些說唱的組合會跳齊舞和簡單的高難度動作。

我們中國在受到韓國、日本的影響下在90年代後期也出現hip-hop風波、出現舞團 特別是2000年幾乎每一個省都有街頭文化的出現。而且好多人喜歡街頭服飾,特別在台灣和香港幾乎可以說街舞成為第一運動和第一的舞蹈是學生的首選.在內地街頭文化剛剛流行就受到年輕人的喜愛。在海南可以說是發展較晚的了。雖說發展了2年了。但是還是未成熟呢。
街頭文化的構成:
服飾

超大尺碼的服飾可算是Hip-hop文化的經典風格。據說這種穿法的來源和Hip-Hop文化的發源有密切的關系。原來Hip-hop文化是早在20世紀70年代由當時美國的黑人、猶太人、墨西哥人等有色人種發展而來。當時美國的有色人種經濟狀況不如白人來得優越,然而小孩子卻生得比白人多,為了讓這些小孩子不至太快淘汰衣服,所以經常購買尺碼較大的T恤;再加上Hip-Hop文化運動味重,寬松的衣服方便多了。

寬大並非Hip-Hop穿著的全貌,細分還有差別:玩滑板的朋友喜歡穿滑板鞋,從事運動時比較得心應手而且也比較耐磨,並搭配滑板品牌的服裝,如DVS、PTS、VOLCOM、EXPEDITION、 DC等皆是滑板運動用品中的名牌;街舞少年喜歡穿Nike、Adidas等運動品牌的簡單式樣球鞋,表現出干凈利落的風格,其中Adidas鞋為玩地板動作的舞者所喜愛;在街服品牌上,有知名的ESDJ、TRIBAL、JOKER、FUBU等,名牌服飾Tommy Hilfiger、POLO Sport、Nautica、OAKLEY及運動品牌Nike、Adidas也是廣受舞者歡迎的品牌。

塗鴉

塗鴉(graffiti)即街頭塗鴉,常見於美國一些住宅區的小巷道上或地下道及地鐵站。塗鴉少年以噴漆作畫於牆上,用以表達其所想宣告的意念、想法或是幫派用以劃分地盤;從60年代末發源至今,漸漸成為一種街頭藝術。

塗鴉少年之間相互進行塗鴉競賽,比誰的作品多,誰的名頭響。他們在所有可能的公共場所將自己的名字或筆名「塗」在顯眼的位置,以此表達對成人權威的蔑視。他們手持裝滿顏料的噴槍同警察捉迷藏,這些顏料常常是偷來的。

他們在市區的牆上塗抹帶有神秘色彩的句子,粗魯的骷髏狀的人像、帶有原始面具色彩的面孔、以及孩子游戲中含有猥褻意味的姿勢。塗鴉作品是可視的說唱樂和爵士樂,是對視覺藝術的原創性貢獻。作為大眾主義觀念的擴展,塗鴉藝術家大量生產了素描、印刷品、油畫、雕塑、壁畫、T恤、鈕扣和旗幟。

2001年,時尚設計師們不約而同地向Hip-Hop流行文化取經,從衣服、裙、高跟鞋以及手袋上,都能找到黑白或七彩的塗鴉風格作品。

街舞

街舞包含了機械舞、霹靂舞等,起源於美國街頭舞蹈的即興動作。這些街頭舞者以黑人或是墨西哥人為主,流行的街舞多半發源於美國紐約的布魯克林區,一些黑人或是墨西哥人的孩子們成天在街上以跳舞為樂,形成各種派系,也很自然地在他們所跳的舞蹈上發展出不一樣的特徵。

街舞屬於勁舞,動感十足,動作幅度大,要求舞者體質好。像單手倒立、前滾翻、大風車轉、背旋等動作,屬於難度系數高的表演,街舞少年必須保持足夠的體力支撐,以及擁有堅強的意志和勇氣。

深圳的一些精明商家借「街舞」發財,從某種意義上帶來了街舞的興旺。一些舞蹈學校和健身中心開辦了街舞學習班,生意十分火爆。商場在促銷商品或舉行慶祝活動的時候,也經常請街舞表演助興,渲染氣氛。

Hip-HopDJ

1967年,有位牙買加移民在美國紐約最早把兩個唱盤及混音器擺在一起,獨創「刷唱片」(scratch)的動作,吸引了很多人在街頭欣賞。DJ作為播放唱機的操作員,從此成為流行文化的代言人。當然如果只會放CD是不夠的,要有相當的音準及節奏感,才能將兩首不同的歌曲漂亮地混音;更高的技巧是scratch,也就是所謂的刮唱片, 造出尖銳的音效。DJ在國外已經風行20餘年,自成為一種特殊的文化,而且還舉辦一些大大小小的國際比賽,其中最具公信力的比賽,叫做「DMC」。

唱白

唱白(MC)指party中帶動氣氛的主持人(master of cerem ony)。一個好的 M C要能帶動眾人的情緒,對著眾人說話,以人聲製造節奏以及模仿機器所發出聲音如鼓聲或 s cratch等,所以演變為 R ap等說唱技巧。 M C不只是表演者,也兼具了 H ip-H op文化的訊息傳達者的功能,一個具有鮮明個人色彩的 M C,更能帶動口頭禪、音樂以及服裝的流行,這點也可以由那麼多的黑人歌手代言服飾品牌窺見一二。

特技單車

時下許多年輕人已不把自行車僅僅當作上學或上班的代步工具,對於一些人來說, B仔或 B M仔這個詞一點都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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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仔的正確名字是 B MX,全名是BICYCLE MOTOCROSS(自行車越野)。它是在70年代中後期在美國興起的一種自行車越野運動。80年代中期開始把 B MX拿到平地玩,而且玩的花式比滑板更多、跳得更高、更刺激。它的動作有上百種,其中最基本的是車上靜平衡,如後輪點地跳、前輪點地跳、擦輪、定車、飄、過橋等。 B MX的車身一般採用合金製成,可以承受從幾米高的地方摔下的沖力。設計上也有許多的特殊之處,如不受車閘線的限制,可以做360度轉動的車把。 B MX在電影《 E· T》中的出現,使它成為一種流行文化的代表。

在香港、廣州和深圳等地,特技單車分為三種競賽項目: U型管、平地賽及公園賽。這些競賽將特技單車帶給了社會大眾,而運動的核心仍然保持在街頭。

滑板

20世紀50年代末及60年代初的美國,美式沖浪音樂及電影領導潮流,人們在某種類似沖浪板的設計中尋找陸地沖浪的樂趣,第一張滑板在1959年推出市場。80年代末,夾心木製障礙物以及街道式場地的出現令滑板運動以一種自助的形式再現生機,這批滑板新生代開始培育出自己的明星運動員。

滑板運動對世界潮流文化影響深遠,運動員愛聽的 P unk音樂以及他們所穿的泥土感很重的寬衣以及懷舊式網球鞋等,都一度成為了世界潮流。

直排輪滑

輪滑這個創意延續了大約有300年之久,最初是一位17世紀的荷蘭人嘗試在自己鞋子下釘木製滾軸,享受溜冰的樂趣。在1979年,美國一位冰上曲棍球選手發現了一雙老舊的直排滑輪鞋,於是買下這個設計。從那時開始,直排輪滑在全世界開始流行。

1984年,美國開始研發各種不同用途的輪滑鞋, R OLLERBLADE一直是國際飛輪業界領導品牌。

滑板車

滑板車( B icman)是繼滑板之後的又一運動型新產品,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20公里,這種新型產品來源於日本。

雖然我們能在深圳街頭見到個別老人和婦女騎著滑板車逛街,但是那不是街頭文化的代表,因為街頭文化是年輕的「酷」一代的玩物。滑板車就像一輛小型單車,它的車頭取單車的構造,下部取滑板的構造,不過它只有兩個車輪。假如你會如下絕招,證明你已經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境地了:以兩腳夾住後輪,兩手抓緊車頭,用力吊起車頭,以後輪為重心,在半空中旋轉兩圈,厲害的可轉到三圈;或者夾住前輪,以前輪為重心,翹起後輪旋轉

一說起街頭文化,很容易讓人聯想到HIP-HOP,從某種程度上說,HIP-HOP確實也已經成為了街頭文化的代名詞。

HIP-HOP起源於紐約底層的工人階級,是一種黑人文化生活的精神體現。從風格上有紐約和洛杉磯兩大流派。音樂、舞蹈、塗鴉、刺青、衣著是HIP-HOP文化的主要組成部分。HIP-HOP既然出身低微,因此最初的活動場所只能是街頭,比如街舞、街頭籃球、滑板,作為一種純粹自娛自樂、自我表現、自我宣洩的文化形態存在。HIP-HOP族具有強烈的可被識別性,他們扛著錄音機招搖過市,放著喧鬧的音樂,配合誇張、眩目的舞蹈動作和永遠大一號的服飾,肆無忌憚地向人們宣稱:我們就是HIP-HOP族。

日本的青少年受美國文化的影響很大,所以HIP-HOP在日本很快就被廣大青少年接受和流行。但他們也做了一些改變,比如把塗鴉加入了自己國家的文化元素和文字,在穿著方面也不單是HIP-HOP的典型服飾,有很多搭配。日本人是內斂安靜的民族,因此HIP-HOP族也沒有那麼張揚。我在東京皇宮御苑的外面看見過一群跳街舞的HIP-HOP族,都是十二三歲的男孩,乾乾凈凈的,穿著滑板鞋和寬松的服裝,清一色反戴棒球帽,旁若無人地扭動肢體,嘗試一些高難度的動作。HIP-HOP原本是很張揚的文化,但是到了日本人這里變得很低調,沒有聒噪的音樂,沒有誇張的表情和動作,互相之間的交談笑語也頗有節制,生怕驚擾了肅穆靜美的皇宮御苑。

如所有的地下文化一樣,強烈眩目的HIP-HOP文化被主流娛樂圈介入,加以現代的促銷手段,形成了新的主流文化。早在1994年Rap在流行音樂上就有極大的斬獲,不少HIP-HOP人因此賺到錢,改善了生活。街舞也已經從街頭走入了充滿小資情調的健身房、俱樂部,成為了中產階級日常生活方式。

當一種文化從地下浮出水面,從邊緣走向核心,從街頭走向舞台,從精神樂土走向商業社會,也就開始失去活力、走向衰落。

因此從本質上說街頭文化是青少年的文化,因為他們沒有戒律的束縛,不需要理論的支撐,鄙視商業社會。當成年人在為事業成功疲於奔命、過勞死的時候,他們在街上踏著滑板無所事事地滑過整個夏天。

除了HIP-HOP族外 日本還有很多獨特的街頭文化 比如很有名的暴走族。年輕人騎著摩托車,渾身披掛著金屬飾品,車載音響中放著震耳的音樂,在眾目睽睽下招搖過市。近年來,越野車在街頭流行起來,在東京擁堵的街頭常常會竄出一輛越野車,驚鴻一瞥,隨即又消失在車流中。

要說日本的街頭文化,不能不說一種在世界上恐怕是獨一無二的街頭文化——原宿文化。

二戰後原宿成為了美軍基地,很自然地這個地區的年輕人受到了美國文化的影響,出現了一批嬉皮派,也就是最早的原宿族。今天原宿以雲集穿著時髦現代的青少年而聞名。原宿也超越了單純的地名,上升為了一種街頭文化。原宿街區有一條竹下路,這里是所謂的竹下孩族的領地,他們是原宿的新主人。這些年齡不超過20歲的年輕人,穿著大膽、新奇、充滿個性,甚至怪異。他們每周末從東京近郊聚集竹下路,不做別的,只是站在街上,展示自己的裝扮。他們口袋裡沒有多少錢,渾身上下也沒有名牌,但是打扮得精心、前衛、特立獨行,成為原宿文化的標志。

街頭文化和城市化的進程相生相隨,從東京塔往下看,鱗次櫛比的建築和密密麻麻的街道讓人的雙眼無法承受,但就是這些街道是東京街頭文化的樂土,一代代的年輕人在這里成長。當一群年輕人背叛青春後,新的年輕人會前仆後繼,他們純粹、非商業性的文化特質正是街頭文化的活力之源和美好所在。

日本街頭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年輕人的街頭文化只是其中的一個部分。在日本的公共場所,還常常可以看到一些街頭表演者。年輕人的街頭文化純粹是一種自我表現和自娛自樂,他們不需要別人的認可和欣賞,只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行動,可是街頭表演者就不一樣了。有的街頭表演是有策劃、有組織的,專業性比較強,常常和當地的餐飲、娛樂、旅遊等活動相聯系。比如在富士電視台門口一場動感十足的夏威夷舞蹈表演是為了宣傳夏威夷的旅遊線路,在迪斯尼樂園的活人雕塑是為了招攬更多的遊客。還有一些街頭表演是流浪藝人或者街頭表演愛好者的演出,或多或少都帶有一些商業氣息。

在日本的很多城市,比如東京、京都、大阪,從城市文化上說都是矛盾的統一體。在東京,幽雅美麗的皇宮園林和現代建築名作、古色古香的寺廟神社和雄偉壯觀的摩天大樓、僻靜小巷的朦朧燈籠和繁華都市的眩目霓虹形成鮮明的反差。東京是現代化的大都市,同時又保存著最古老的傳統。這種矛盾的統一也常常體現在日本街頭文化和街頭表演中,比如在皇宮御苑跳街舞的男孩,還有在淺草的觀音廟賣藝的小提琴手。

淺草,光聽到這個古雅的名字就足以勾起人們的遐思。它是在東京最具有代表性的古老傳統的地區。有潔凈的石板路,有淡淡的街景,有東京最古老的寺廟——觀音寺。這里每天都像廟會那麼熱鬧,從寺廟的前門到正殿300米長的石板路兩旁有幾十家商店出售各種江戶風格的物品。夏季的晚上,遊人如織,到處可見穿和服、踏木屐的女孩在石板路上行走、在神殿前祈福。

在寺廟的前門,我看到一個街頭賣藝者,是一個高大帥氣、金發碧眼的外國人,自己帶著音響設備,正合著音箱中的旋律拉小提琴。他拉著熟悉而又不知名的西洋樂曲,氣質風度儼然是在音樂廳開獨奏音樂會,搞得遊客都不知該不該給錢,盡管他面前有一個放錢的小碗。他似乎也不在乎收益如何,只是沉醉在音樂中,就這樣站在觀音廟古老的建築下,一曲又一曲,伴著遊人來來往往。淺草的夜晚,東方的神韻和西洋的風情如此和諧,流淌在古樸的石板路上和街頭藝人的琴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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