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市和鄉村在文化上有哪些差異
在我們對城鄉差別的認識中,往往更多地局限於物質形態,但就城鄉差異而言,還遠遠不惟如此。文化和心理的差異,具有更加深層的、根深蒂固的淵源。要消除以至彌合這種差距,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研究:一是城市如何以更多的空間和寬容的心態接納農民;二是農民如何以自身的能力、素質、文化和心理適應城市;三是政府如何為這種城鄉之間的融合提供製度保障和服務安排。
關鍵詞:農村與城市 村民與市民 文化與心理 認同與差異
農民問題何以成為重中之重,掛在了總書記和總理的心頭,擺到了黨和國家最高層決策層的案頭,排上了中央「紅頭文件」的最前頭,刻在了包括九億農民在內的全社會的眉頭。解決三農問題的思路也是各顯其能,但就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而言,其基本的路徑就是「農轉非」。不過「農轉非」的途徑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吃商品糧,而是給已經在城市的1.2億農民工以市民待遇,給現在農村仍需要轉移的1.2-1.5億富餘勞動力和每年新增的1200萬勞動力以及以後新增需要
作者簡介:楊以謙(1957-),男,安徽碭山人,淮北市委黨校副校長、教授。研究方向:政治文化、三農問題。
轉移的農民以平等的就業權。這就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研究:
一是城市如何以更多的空間和寬容的心態接納農民;二是農民如何以自身的能力、素質、文化和心理適應城市;三是政府如何為這種城鄉之間的融合提供製度保障和服務安排。
一
由於中國「三農」問題的歷史性、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要真正使農業興起來,農村強起來,農民富起來,遠非一個文件、一次會議、一項政策所能企及。縮小三大差別,一直是我們走向共同富裕
的價值取向,但我們對差別的認識往往更多地局限於物質形態。隨著對三農問題制度層面認識的深入,政治和權力的差別更加凸顯,給農民以國民待遇的呼聲日漸其高,各種政策措施也接踵出台。但就城鄉差異而言,還遠遠不惟如此。文化和心理的差異,具有更加深層的、根深蒂固的淵源。
1、 觀念差異
農民代表居住生活在特定地理環境中的人群。這一人群常常與居住在城鎮或都市的人群形成一種對照,即「鄉下人」和「城裡人」。居住在鄉野之中,聚村而居,成群而落,靠近田野、草原和大自然。因其出生地的原始基因,不論到哪裡,他們「鄉下人」的 地理身份與天生「城裡人」的地理身份的差異,便決定了城鄉之間的觀念差異,以及社會對這種身份的認知差別。由此,大凡落後、保守、歧視的觀念似乎都源於農民,也適合農民;而大凡進步、創新、高尚的精神似乎是城裡人的專利。「小農意識」、「小農觀念」以及「小農行為」等等概念,既是用來代表農民的觀念及行為,同時又是人們用來貶低他人的一種價值判斷。領導幹部不勝任工作稱之有農民意識,工廠廠長把廠子搞虧了、破產了稱之有農民意識,體育比賽比輸了稱教練有農民意識,作家寫不出好作品稱之為有農民意識,科研人員不出成果稱之為有農民意識,導演把作品弄砸了稱之為有農民意識,演員演不好自己的角色稱之有農民意識,連某些腐敗分子走到腐敗這一步,也稱自己有嚴重的農民意識,但有深厚農民意識的地地道道的農民,有成為腐敗分子的嗎,簡直是無恥之極。夠啦。其實帶有農民二字的貶義詞不止一個,比如農民心態、農民思想、農民觀念、農民作風、農民思維、農民形象等等,不一而足。
由此,城裡人腦海里便形成這樣一種定勢思維,即認為農民總是墨守成規,因循守舊;安於現狀,害怕冒險;思想固執、狹隘,而缺乏開拓進取精神,甚至把「中國的根本問題是農民問題」這一關乎國家發展和治理的根本性的問題 ,也歧視性地理解和歸結為「農民的問題」或「農民出了問題」,似乎中國所有的問題都出在農民身上或都根源於農民。因而,農民問題解決了或農民不再出問題了中國便安然無恙。
2、主流意識形態差異
由於農民進入大中城市會面臨很高的壁壘,比如定居成本,就業機會、生活保障、子女就學等等。因而規模小一些的中小城鎮成為農民進城的較理想的選擇。事實上,農民進城的願望是很強烈的,想致富的農民甚至在自己耕作的土地上直接建起了供自己進入的城鎮,來表達他們渴望進城的願望。它代表了一種原生意義上的農民樸素求富心理。即要通過城市化來改變自己的現狀,來提高自己的生命質量,實現人生的價值。
觀念的差異反映在官方的主流意識形態上,便形成了對農民的歧視。由此造成了在制定和執行政策法律上,對農民群體利益的忽視以及對農民採取的不公開、不公平和不公正的認識與對待。有些腐敗分子假星星懺悔,要求從輕發落,說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我可以回家種地;那農民要是犯了錯,怎麼發落,不論從輕還是叢重,還能到城裡當官嗎?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對農民的歧視常常表現為整個社會或居於強勢地位的社會集團對農民群體的種種限制上,這些限制日益制度化、經常化,事實上已經構成了中國社會的最大不公。
3、文化與科技差異
物質層面上的差異還有個比較,有關資料統計,城鄉收入比已經由改革開放之初的1.6:1拉大到現在的3.2:1,而隱性收入則是6:1。文化和技術上的差異更是不可比擬。農村教育、醫療衛生、科技和文化藝術等領域發展緩慢。文盲和半文盲佔全國總人口比重大,科教文衛人員比重小。據有關統計,農村各類科教文衛人員只佔農村總人口的2.5%。就說衛生一項,可以說差異大的驚人,占人口70%的農民醫療衛生消費只佔到總消費的6%。
由於文化技術水平低,大多數農民工目前在城市裡乾的都是城裡人不願乾的活兒,收入也十分微薄。那麼,農民為什麼不去找一份體面的工作呢?難啊!一是沒文化技術;二是沒錢培訓學技術;三是即便大學畢業了也沒門路找個體面的工作。在我國的農村勞動力中,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佔9.1%。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和新興產業的興起,缺乏轉崗就業技能的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就業難度越來越大。 生存難保,談何文化技術,更談不上精神享受。
4、心理差異
就心理觀念而言,農民作為一個群體,有於其自身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的特殊性以及在社會中的特定地位,自然會形成他們自己對待世界、社會和人生的基本態度和觀念。在這個意義上,農民文化、農民意識確實存在。但是,如果把農民的思想觀念和農民文化放到線性文化進化論的某個時點之上,認為農民的意識、觀念總是保守的、傳統的或落後的(孟德拉斯語),那麼,這種認識多少帶有偏見和絕對化的局限。馬加爵案,媒體評論多歸於因教育、歸因於學校和社會心理救治系統不健全,這些其實都還是表象。最根本的原因,恐怕還在於橫在「城裡人」與「鄉下人」之間日益擴大的鴻溝。於是,這種心理不平衡很容易轉變為惹事作惡的誘因。相當多的城市社會治安案件往往由此引發。
調查發現農民工是一個面臨強烈心理矛盾與心理沖突的群體,有些心理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穩定的制約因素,應引起關注。比如,自卑心理和孤獨情緒,由此造成農民工在就業、生活、醫療、教育等許多方面與城裡人隔著一條人為的卻又是難以逾越的鴻溝;被剝奪心理和不滿情緒,城市職工與農民工相比在各種福利上有一種天然的優越感;壓抑心理和怨恨情緒,與生活上的貧困相比,農民工更難以忍受的是不被城市接受,不能與城裡人正常交往與合作,不能像城裡人一樣感受到平等與尊嚴。
二
正視差異、縮小差別、消除隔閡、彌合縫隙是政府、城市、農民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政府應該干什麼
制度與政策 對農民的限制、歧視,以及損害農民合法權益的現象普遍存在,制度上的缺憾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原因。比如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健全,有規定而濫施處罰,以及缺少真正能夠為農民服務、保障農民權益的機構、機制等。但是,只要觀念與感情真正轉變過來了,辦事情、想問題才會處處為農民著想,替農民打算,才會想方設法破除一切障礙,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使進城務工的農民在子女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方面與城市人享受同等待遇;只要觀念與感情真正轉變過來了,有關司法與執法部門才能不折不扣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切實維護農民工應當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並加大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單位和人員的查處力度。
措施與途徑 進城農民除了原來的基礎,一般是沒經過多少培訓和教育的。為此政府對進城農民扶持的首要任務就是對農民進行基本的城市適應性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訓。如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制觀念教育,幫助他們樹立現代公民意識、權利意識、平等意識,提高他們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發言能力、對話能力、組織能力和依法維權能力。對農民教育的一個前提,就是必須把農民工當成真正的城裡人看待,歸根到底,這些培訓也是為了幫助農民工成為真正的城裡人。這些培訓不僅包括對進城農民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同時要有政治、法律、政策、道德、權力、義務等人文方面的教育,使農民有意識地融入先進的社會發展系統,成為有現代意識的社會人。
引導與教育 農民工在非農產業和城鎮實現就業或創業的過程,也是他們融入一個新環境、開始一種新生活的過程。其間很可能產生一些有形或無形的矛盾沖突,甚至發生傳統和現代兩種生活方式或文化形態的碰撞,這在農民工進入城市特別是大城市的社會生活的過程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因此,對農民工進行城市生活常識和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他們自覺培養起對城市文明的認同感和對城市生活的責任感,應該是農民工培訓的更高層次的核心內容。
我們常說,嚴重的問題是教育農民。似乎把農民教育好了,中國的一切問題都不在嚴重。然而,現實的問題是,我們對農民訓導了多少年,嚴重的問題依然嚴重。是農民不可教化嗎?非矣。嚴重的問題是我們對農民既不尊重,也不理解。因而,也就談不上教育和解放,更說不上引導農民在人類解放的道路上獲得自我解放。問題是我們對農民究竟認識了多少、理解了多少、親近了多少,教育了多少、教育了什麼、怎麼教育。對待農民,了解不等於理解,接觸不等於親近,看重不等於尊重,教訓不等於教育。
2、城市如何接納
尊重與理解 尊重農民首先要尊重農民的人格地位,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把農民當人看,決不能再把農民當作二等公民。按傳統的理解,農民是自給自足的小生產者,而現代化的涵義是以高科技為特徵的社會化大生產,如果以此為界定,農民與現代化格格不入。而要使農民走向現代化,既不是一味地阻止農民進城或人為地排擠、苛刻農民進城,也決不是讓農民都遷到城裡去。而是要通過農村環境的改變,農業手段的改善,農民素質的提高,實現新的解放。真正讓農民走向現代化,必須使農民自我覺醒,走進知識,親愛文明。這一解放的目標和標志就是:職業非農化、居住城鎮化、人口知識化、農業現代化。
善待與寬容 農民為城市作出了巨大貢獻,農村人建設了城市,城市人不僅破壞了自身的壞竟,還污染了農村。城市人自己對農村人的創造成果也是刮目相看,但對創造這些成果的農村人卻另眼相待。假如我們再進一步換個位置想一想,我們自己是一個進城務工的農民,在為城市的繁榮付出艱巨的勞動與辛勤的汗水後,還處處受到歧視,處處受到刁難,工資被剋扣拖欠,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我們感情上能不能接受、心理上能不能承受、言語中有沒有怨氣。人的行為是受人的觀念與感情支配的,將心比心,我們才會更加體貼農民工,與農民工心心相通。如果我們把觀念與感情轉變以下,來個換位思考,又當如何。
把觀念與感情轉變過來,就應當設身處地替農民工想一想。他們大多來自貧困落後的鄉村,由於生活所迫,他們不得不拋家別子,背井離鄉,懷著希望與戒懼的心理來到陌生的城市打工謀生。他們在城市裡鋪路架橋、建房蓋樓、清掃垃圾、端盤洗碗、小區保安,大多從事那些城裡人不願乾的臟活累活苦活。在為城市建設與城市人生活的改善做出了巨大貢獻。把觀念與感情轉變過來,更深層次問題是要充分認識到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就業是工業化與現代化的必然趨勢,是加速推進城市化建設的必然結果。不能認為農民的天職就是耕田種地,農民到城市來務工就業就是侵佔了城市人的地盤,就是爭奪城市人的飯碗。要實現工業化與現代化,就必須統籌城鄉協調發展,而要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就必然要把農村大批的富餘勞動力轉移到城市中來。 接納與扶持 農民進城的條件,不僅取決於農民自身的願望,更重要的是取決於城市接納農民門檻的高低。這樣城市要創造有利於農民進城的條件,降低農民進城的門檻,扶持農民盡快適應城市。幫助農民實現歷史性的大轉變。按照社會的發展規律,傳統的小農隨著現代化、城市化的發展,逐漸轉化為城市工人、城市居民,留在農村從事農業的人,也變成現代化的勞動者,傳統的農民被歷史巨浪所淘汰。我國農民正在進入這種歷史性的轉變,這要經歷很長的過程。他們所走的途徑是:在黨和國家的領導幫助下,在改革開放中,發展鄉鎮企業(絕大部分是非農產業),使農村工業化,很多勞動力變成鄉鎮企業的勞動者;建設小城鎮,使鄉村城鎮化,村民變成城鎮居民,也有一部分進入大中城市,成為其中的勞動者或居民;從事農業的人,將隨著農業現代化成為現代勞動者。當然,農民進城不能僅靠城市門欄的降低,同時,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和知識經濟的到來,城市也不能一味遷就於農民的低素質。農民自身必須在提高素質上下功夫。
融合與共榮 縮小城鄉差別決不是把城裡人趕到鄉下去,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也不是一味地讓農民都進城,搶城裡人的地盤。而是使包括農民在內的現代社會人共同融入人的解放和全面發展的現代化過程。融入的政治前提是把農民作為革命的主力軍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力量。工農聯盟是農民與城市利益共同體的基礎,我國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整個社會的現代化;沒有農村的穩定,就沒有整個社會的安定;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社會的全面小康;沒有農民的富裕,就沒有國家的富強。
農民要融入城市現代化的進程,還需要提高自身素質,以城市主人翁責任感維護城市。一是遵守城市的規則。城市中存在的很多規則都不同於農村,比如衛生和環保意識,進城農民要想在城市中生存下去,得到城市居民的認可,就必須首先改變原有的舊習慣,遵守城市中已經存在的各種規則。二是保護城市的公共產品。在農村環境中生長的農民往往對於自己的私人產品有很強的保護意識,而缺乏對公共產品的保護。公共產品已經成為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進城農民提高保護公共產品的意識十分重要。三是改變原有的生活文明准則。進城農民要想真正融入城市,就必須改變「田園化」的農村生活文明准則,去適應城市「商品化」的生活方式。四是要提高自身的技術能力和素質。進城農民僅僅在生活上適應城市的規則還是不夠的,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有很強的謀生手段,才可以和城市居民進行競爭,最終占據到城市中的比較正規的崗位。否則自身的地位仍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3、農民怎樣自立
自思自醒 農民的自立首先取決於農民在現代化的進程中能否實現由自在到自為的飛躍。回首中國農民改革開放以來的偉大創舉,農民在自身全面解放的道路上已經並正在實現著新的跨越,重新審視新時期的新農民,應給中國農民一個新理念:當代中國農民是農業現代化的主力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拓荒者;新的生產經營方式的開拓者;農村城鎮化的創造者;民主政治的直接實踐者;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者。農民有了這樣的自我覺醒,農民不但要走向富裕,更要走向文明,走向人的全面發展和解放。實際上,農村中比較富裕的家庭,無論是有人做公事的,還是從事非農產業的,以及培養出大中專學生的,一個共同或者相似的特點是:都把目光投向了外面的世界,走向文明與開化。相對於其他農民,這些人一般都有一定的文化,或者都有一技之長,頭腦比較靈活,眼界比較開闊,觀念比較新穎,有著強烈的發展願望。在貧窮和富裕的鮮明對比中,農民深深地認識到:知識改變命運,文化書寫歷史;自思才能自醒,自為才能自主。
自主自願 農民缺少的不完全是進行創新的動力和能力,而是缺少必要的權利和自由。就農民的創造力而言,農民在現代化進程中所做的貢獻和作用是不可磨滅的。沒有任何一個農民不想走向富裕,不想走向文明。問題是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要建立在農民自覺的基礎上。實際上農民「要求發展的意識」在轉型期間體現的是相當清晰的。解決農民問題的關鍵是農民的富裕和發展,是農民自己不想富裕、不想發展嗎,決不是;是農民自己不會富裕、不會發展嗎,不全是。那麼,農民怎麼就富不起來,發展不上去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農民之外的各類人員,農業之外的各行各業,村幹部之上的各位領導,發誓不讓農民富,發恨阻止農民富,發瘋干擾農民富。農民最不能接受的是那些不懂裝懂的瞎指揮者,最厭惡的是那些裝出一副很內行的面孔,對農民指手畫腳的老爺式公僕。既然我們要關心農民,那麼就必須注意到農民自我發展的這種意識,要從「我是農民」的角度來說,「我關心我的發展,我要發展,我應該得到發展」是合乎理性的和正當的權利要求。而不要對農民的發展要求一味涉障,剝奪他們的發展權。
自立自強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要徹底改變自己的命運,全靠農民自己。與城裡人的自傲心理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農民不論在城裡還是在鄉下,都有一種農民身份的自卑感。這也強化了農民的城鄉分類意識和城鄉差異觀念。隨著觀念、心理、制度、政策、環境、文化、技術差異的縮短或彌合。城市與鄉村的共榮與融合,農民自己也應該逐步擺脫以至消除自身的自卑感,而應樹立「我覺得自己已經是個城裡人」的觀念。不僅意識到,我為我是來自農村人而自豪。我為我能從農村來到城市並紮根城市,要比生在城市,但卻艱難地生存在城市更驕傲。 農民要真正自立於城市,自主於社會,實現自我價值,必須屏棄鄉下人自卑感,樹立社會主人翁的責任感和自豪感,自立自強,自我解放,自我發展。當今,年輕的一代農民是不甘於一輩子呆在農村的,總要出來闖盪,由此他們的視野得以開闊,提高自身素質,謀求自身發展成為其自覺的要求。而要到城裡發展,可以白手起家,但不能憑空想像。 這就要有一定的實力和能力,至少是要有通過學習和培養能夠具備的潛力。這些能力包括:資本積累能力,知識獲取能力,政治資源獲取能力,相互合作的能力等。有了這些能力,加之政府的合理化制度安排,城市提供的廣闊平台,農民的解放和發展才能融入人類解放和發展的大道。
村民與市民的文化與心理差異不因農民工的進城甚或進城農民工拿到了城裡的戶口就自然而然地抹平。也不因「農民工是中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把農民裝扮成市民而使農民的地位有根本性的改變。農民進城的初衷是為了生存,至少是為了改變生存條件,農民改善生存狀態的路徑也不惟進城一條路。但要生存得好一些,除了消除制度性障礙,就農民自身而言,最迫切的就是要提高自身素質。當然,已經進城的農民,就其基本素質而言,要比不願或無力進城的農民,無論文化技術素質或心理適應性都更強一些。而要能夠繼續在城裡混下去,進而混出個市民樣來,僅靠原來的那點本事就遠遠不夠了。這樣,不論在城裡,還是在農村,要從根本上改變自身生存狀態,政府的制度安排,城市的政策與心態調整,農民的文化技術素質提高和心理素質的適應也成為當務之急了。
⑵ 什麼是農村社區文化以及如何理解
對於什麼是農村社區文化,目前似乎沒有統一的定義,甚至一些學者並未嚴格區分「農村社區文化」和「農村文化」兩個不同概念,常常將它們相提並論或者混為一談。很明顯,農村社區文化是指農村社區的文化,而非一般意義上的農村文化。不同的農村社區具有不同的社區文化,俗話說農村「五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講的就是農村社區文化的差異。而農村文化這個概念,主要是相對城市文化(或都市文化)而言的。農村社區文化是農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界定農村社區文化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農村社區、什麼是文化,然而,關於農村社區和文化的定義又是各說紛紜。相比較而言,文化的定義更加紛繁復雜。一般認為英國人類學家泰勒(Edward B. Tylor)最早對文化進行定義,他說:「文化或者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而言,是指這樣一個復合整體,它包含了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所習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習慣。」①格爾茨(Clifford J. Geertz)認為,這種泰勒式大雜燴理論方法將文化概念帶入一種困境。這在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的《人類之鏡》②一書中表現得尤其明顯。在論述文化概念時,克拉克洪用了將近27頁的篇幅將文化依次界定為:⑴「一個民族的生活方式的總和」;⑵「個人從群體那裡得到的社會遺產」;⑶「一種思維、情感和信仰的方式」;⑷「一種對行為的抽象」;⑸「就人類學家而言,是一種關於一群人的實際行為方式的理論」;⑹「一個匯集了學識的寶庫」;⑺「一組對反復出現的問題的標准化認知取向」;⑻「習得行為」;⑼「一種對行為進行規范性調控的機制」; (10)「一套調整與外界環境及他人的關系的技術」; (11)「一種歷史的積淀物」;最後,或許是出於絕望,他轉而求
助於比喻手法,把文化直接比作一幅地圖、一張濾網和一個矩陣。①格爾茨從符號學(semiotic)角度,把文化定義為「一些由人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他因此主張「對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種尋求規律的實驗科學,而是一種探求意義的解釋科學」。②
盡管人們不滿意泰勒對文化所下的定義,但是幾乎每一個研究文化的學者都不得不引用他的定義開始自己的研究,在博安南(PaulBohannan)和格雷澤(Mark Glazer)看來,泰勒的文化定義「是當其他定義被證明為太麻煩的時候,人類學家可以回頭求助的定義」。③其實,對泰勒文化研究的最大爭議並非是其文化的定義,而是他關於文化的觀念。
一方面,遍及各種文明的一致性,在很大程度上或許能夠歸結為基於相同的原因而產生的相同行為;然而另一方面,其不同的級別可能被視為發展或者進化的不同階段,每一階段都是之前歷史的產物,並且為塑造未來的歷史扮演相應的角色。④
簡單地說,泰勒關於文化的觀念,實際上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一是均變論(uniformitarianism);二是遺留物(survivals)的概念。泰勒這一進化論思想影響了一大批文化學者。例如,摩爾根(LewisH.Morgan)的《古代社會》就體現了類似的文化進化論觀點。他在該書開篇就表明了自己的觀點:
關於人類早期情形的最新研究結果都傾向於得出這樣一種結論:人類是從最低等級開始其生涯的,並通過緩慢的經驗性知識的積累,逐步從蒙昧邁向文明。不可否認,人類家庭中仍然有部分生活在蒙昧社會狀態,也有部分生活在野蠻社會狀態,當然還有部分生活在文明社會狀態。他們都經歷了或是即將從蒙昧邁向文明的過程,這似乎是一樣的,從而這三種不同的情形在一個自然的,同時也是必然的進化序列中彼此關聯。⑤
盡管有許多學者批評了這種單線歷史進化觀,但是直到今天,文化進化論仍然得到不少人的認同。文化進化論實際上是一種歷史普遍主義,與之不同的是,如今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歷史具體主義的文化觀點,試圖對各種特殊文化模式進行解釋,甚至強調從特殊的文化語境中理解一個特定社會的文化實踐。例如,格爾茨認為,文化只是「地方性知識」。這種文化相對主義思潮日漸抬頭,對於我們研究中國農村社區文化具有重要啟發性。
接下來再來看看國內關於農村社區文化的定義。從現有的研究來看,國內關於農村社區文化的專題研究還不多見,其中不少論文迴避了農村社區文化概念的界定,直奔主題討論農村社區文化和農村社區文化建設問題。從個別文章的定義來看,無論是關於社區文化還是農村社區文化的界定,基本上是泰勒式的。例如,張健認為:「社區文化是指在特定區域內的社會生活共同體所反映出來的有關人的行為模式、社區習俗、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思維走向等文化現象的總和。」⑥鄭杭生認為:「社區文化包括物質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方式兩方面。前者主要是指人們衣食住行以及工作和娛樂的方式;後者主要包括人們的價值結構(追求、期望、時空價值觀等)、信仰結構和規范結構(風俗、道德、法律等)諸方面。」⑦畢天雲認為:「社區文化是指社區居民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產生和形成的並為社區居民分享的思想價值觀念(values)和行為規范(norms)的總和。」⑧孟固、白志剛認為:「社區文化是社區成員為保護、改善聚居地的條件、形態、氛圍,並使自己與之相融而形成的精神活動、生產方式和行為規范的總和。」⑨對於農村社區文化的定義,一般只是在前述社區文化定義的基礎上加上「農村」二字而已。例如,賴曉飛、胡榮認為,社區文化是我國新時期興起的一種社會文化形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作為農村社區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已不僅僅是一種文化娛樂、文化設施,還影響和包容著人們的行為規范、民情習俗、信仰觀念、人際關系等。①張桂芳認為,農村社區文化就是由居住在農村的一定地域范圍內(非嚴格的行政區劃)的人們,由一定的紐帶和聯系而形成的共同的價值觀、生活方式、情感歸屬和道德規范等。從形態的視角出發,農村社區文化可分為三個層次: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觀念文化。三者缺一不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構成社區文化統一體。②張興傑等認為,農村社區文化就是由居住在農村的一定地域范圍的人們,由一定的紐帶和聯系而形成的共同的價值觀、生活方式、情感歸屬和道德規范等。③諸如此類的農村社區文化定義,嚴格而言不利於農村社區文化研究的累積或增量推進。
⑶ 如何看待鄉土文化的丟失
對於鄉土本身的確有遺憾,但如果從文化大同來看,又是一種發展趨勢。要探討的是這種丟失是由於其鄉土文化的閉塞不開化造成的還是由於文化傳承的方式和力度不當或者無力造成的。優秀的鄉土文化是不會真正丟失的,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及其獨特的土壤環境是否存在是其發展壯大的必然條件。
⑷ 什麼是農村社區文化以及如何理解
對於什麼是農村社區文化,目前似乎沒有統一的定義,甚至一些學者並未嚴格區分「農村社區文化」和「農村文化」兩個不同概念,常常將它們相提並論或者混為一談。很明顯,農村社區文化是指農村社區的文化,而非一般意義上的農村文化。不同的農村社區具有不同的社區文化,俗話說農村「五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講的就是農村社區文化的差異。而農村文化這個概念,主要是相對城市文化(或都市文化)而言的。農村社區文化是農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界定農村社區文化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農村社區、什麼是文化,然而,關於農村社區和文化的定義又是各說紛紜。相比較而言,文化的定義更加紛繁復雜。一般認為英國人類學家泰勒(Edward B. Tylor)最早對文化進行定義,他說:「文化或者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而言,是指這樣一個復合整體,它包含了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所習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習慣。」①格爾茨(Clifford J. Geertz)認為,這種泰勒式大雜燴理論方法將文化概念帶入一種困境。這在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的《人類之鏡》②一書中表現得尤其明顯。在論述文化概念時,克拉克洪用了將近27頁的篇幅將文化依次界定為:⑴「一個民族的生活方式的總和」;⑵「個人從群體那裡得到的社會遺產」;⑶「一種思維、情感和信仰的方式」;⑷「一種對行為的抽象」;⑸「就人類學家而言,是一種關於一群人的實際行為方式的理論」;⑹「一個匯集了學識的寶庫」;⑺「一組對反復出現的問題的標准化認知取向」;⑻「習得行為」;⑼「一種對行為進行規范性調控的機制」; (10)「一套調整與外界環境及他人的關系的技術」; (11)「一種歷史的積淀物」;最後,或許是出於絕望,他轉而求
助於比喻手法,把文化直接比作一幅地圖、一張濾網和一個矩陣。①格爾茨從符號學(semiotic)角度,把文化定義為「一些由人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他因此主張「對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種尋求規律的實驗科學,而是一種探求意義的解釋科學」。②
盡管人們不滿意泰勒對文化所下的定義,但是幾乎每一個研究文化的學者都不得不引用他的定義開始自己的研究,在博安南(PaulBohannan)和格雷澤(Mark Glazer)看來,泰勒的文化定義「是當其他定義被證明為太麻煩的時候,人類學家可以回頭求助的定義」。③其實,對泰勒文化研究的最大爭議並非是其文化的定義,而是他關於文化的觀念。
一方面,遍及各種文明的一致性,在很大程度上或許能夠歸結為基於相同的原因而產生的相同行為;然而另一方面,其不同的級別可能被視為發展或者進化的不同階段,每一階段都是之前歷史的產物,並且為塑造未來的歷史扮演相應的角色。④
簡單地說,泰勒關於文化的觀念,實際上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一是均變論(uniformitarianism);二是遺留物(survivals)的概念。泰勒這一進化論思想影響了一大批文化學者。例如,摩爾根(LewisH.Morgan)的《古代社會》就體現了類似的文化進化論觀點。他在該書開篇就表明了自己的觀點:
關於人類早期情形的最新研究結果都傾向於得出這樣一種結論:人類是從最低等級開始其生涯的,並通過緩慢的經驗性知識的積累,逐步從蒙昧邁向文明。不可否認,人類家庭中仍然有部分生活在蒙昧社會狀態,也有部分生活在野蠻社會狀態,當然還有部分生活在文明社會狀態。他們都經歷了或是即將從蒙昧邁向文明的過程,這似乎是一樣的,從而這三種不同的情形在一個自然的,同時也是必然的進化序列中彼此關聯。⑤
盡管有許多學者批評了這種單線歷史進化觀,但是直到今天,文化進化論仍然得到不少人的認同。文化進化論實際上是一種歷史普遍主義,與之不同的是,如今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歷史具體主義的文化觀點,試圖對各種特殊文化模式進行解釋,甚至強調從特殊的文化語境中理解一個特定社會的文化實踐。例如,格爾茨認為,文化只是「地方性知識」。這種文化相對主義思潮日漸抬頭,對於我們研究中國農村社區文化具有重要啟發性。
接下來再來看看國內關於農村社區文化的定義。從現有的研究來看,國內關於農村社區文化的專題研究還不多見,其中不少論文迴避了農村社區文化概念的界定,直奔主題討論農村社區文化和農村社區文化建設問題。從個別文章的定義來看,無論是關於社區文化還是農村社區文化的界定,基本上是泰勒式的。例如,張健認為:「社區文化是指在特定區域內的社會生活共同體所反映出來的有關人的行為模式、社區習俗、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思維走向等文化現象的總和。」⑥鄭杭生認為:「社區文化包括物質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方式兩方面。前者主要是指人們衣食住行以及工作和娛樂的方式;後者主要包括人們的價值結構(追求、期望、時空價值觀等)、信仰結構和規范結構(風俗、道德、法律等)諸方面。」⑦畢天雲認為:「社區文化是指社區居民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產生和形成的並為社區居民分享的思想價值觀念(values)和行為規范(norms)的總和。」⑧孟固、白志剛認為:「社區文化是社區成員為保護、改善聚居地的條件、形態、氛圍,並使自己與之相融而形成的精神活動、生產方式和行為規范的總和。」⑨對於農村社區文化的定義,一般只是在前述社區文化定義的基礎上加上「農村」二字而已。例如,賴曉飛、胡榮認為,社區文化是我國新時期興起的一種社會文化形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作為農村社區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已不僅僅是一種文化娛樂、文化設施,還影響和包容著人們的行為規范、民情習俗、信仰觀念、人際關系等。①張桂芳認為,農村社區文化就是由居住在農村的一定地域范圍內(非嚴格的行政區劃)的人們,由一定的紐帶和聯系而形成的共同的價值觀、生活方式、情感歸屬和道德規范等。從形態的視角出發,農村社區文化可分為三個層次: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觀念文化。三者缺一不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構成社區文化統一體。②張興傑等認為,農村社區文化就是由居住在農村的一定地域范圍的人們,由一定的紐帶和聯系而形成的共同的價值觀、生活方式、情感歸屬和道德規范等。③諸如此類的農村社區文化定義,嚴格而言不利於農村社區文化研究的累積或增量推進。
二、處境化經驗
這些關於農村社區和農村社區文化的定義,都試圖找出一個關於什麼是農村社區、什麼是農村社區文化的本體主義的答案來,然而,由於人們世界觀和價值觀的不同必然對於一個事物是什麼存在不同的看法,這就導致一個概念界定的分歧或爭議;這樣的界定更多是一種概念的分析或詞語的「考古」,而不是一種經驗性研究———缺乏實踐性內容和生活意義。所謂經驗性研究,就是根源於社會實踐,在理解的基礎上對社會實踐的一種闡釋,因此它不得不深入社會實踐而具有屬人的生活價值。從經驗性研究而言,所謂農村社區,就是指一群農民日常生活的范疇(這一范疇不單指地理區位的范圍,更主要是指生活本身的差別與界分),他們享有共同的價值規范。因此,農村社區不能僅從區域上進行解釋,還須從生活本身去理解,也就是說,與其說農村社區是一個界限分明的地理區域,毋寧說是一個活生生的生活共同體;所謂文化,是指一套處境化的經驗以及論證該套經驗合理性的話語和相應的維護機制(如行為規范等)。在這樣的基礎上,不妨將農村社區文化定義為,一群農民日常生活所共同享有的處境化經驗及其價值規范。
1.農村社區文化首先是一種在地性文化。在地性具有本地性、地方性和區域性等多種意涵。這也就是說,農村社區文化是農村社區本地人所共享的文化,也是一種「地方性知識」,因而它具有區域性特點,不同的區域具有不同的文化。
2.農村社區文化具有特定的社會適應性。每個具體的農村社區文化只是適應那個農村社區的社會生活需要,與該社區特定的物質條件和生產方式相統一。恰如畢天雲所言,對於「局外人」來說,社區文化是一個重要的社區象徵,了解一個社區的文化,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把握了一個社區;對於「局內人」而言,熟悉和掌握本社區的文化就成為一種適應社區的「生存和生活技藝」,這種「技藝」能夠使他(或她)在社區里的一切生活和活動顯得「自然而然」。④
3.農村社區文化跟農民的日常生活相關聯。它不是脫離日常生活的獨立實體。盡管農村社區文化一旦生成以後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是這種獨立性也只是相對於生活於其中的個體而言的。即便如此,個體的行動一方面雖然受制於該社區文化,另一方面卻也在某種程度上實際地影響著該社區文化,吉登斯(AnthonyGiddens)的結構化理論對此已有恰到好處的解釋。
4.農村社區文化是生活經驗的表徵。文化是作為經驗存在的,它只在實踐時發生。⑤經驗是一種實踐性知識,因此農村社區文化是農村社區日常生活實踐理性的表現,它跟這個社區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實際相聯系。這種實踐性知識是長期累積的結果,在當地反復進行實踐,並被實踐所檢驗、印證和改造。為什麼在傳統的農村社區里長老具有很高的威望和權力?因為他們人生閱歷的豐富而擁有應付該社區生產、生活,幾乎一切的實踐知識或生活經驗。如果該社區成員實際地脫離了這種生產和生活實踐領域,這一農村社區文化對他也就失去了作用。譬如,一個農民進城務工以後如果他的工作脫離了農業生產,其生活的重心也轉向城市的話,不但原有的農村社區文化和社會資本無益於他現今的工作和生活,而且也對他產生不了規制或約束作用,其行為必然脫離原來社區的道德生活,產生一種「脫域」①效應。
5.農村社區文化是一套經驗體系。它既包括具體的生活經驗知識,也包括與之相應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規范。所謂的意識形態,實際上是一種論證性話語,它常常論證並維護某一社會結構的合理性。嚴格地說,農村社區文化本身具有一定的層次結構,基礎層次是一套生活經驗知識,其次是與這套經驗知識相適應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規范。意識形態論證該套生活經驗的合理性,價值規范則規約人們按照這套經驗知識去行動———瑪麗·道格拉斯(MaryDouglas)說得好,她說:「從公共意義上說,文化是將一個群體的價值觀標准化,它在個人經驗間起仲裁和調和的作用。」②
6.農村社區文化呈現差序格局。由於生活經驗體系是有層次的,農村社區文化也因此而具有一定的差序結構。一個具體的社區生活經驗只是符合該社區的生活需要,與該社區處於同樣物質條件和生產方式的相鄰社區一起則表現同一區域的文化形態。譬如,皖南農村地區文化與皖北農村地區文化不同,華南農村文化與華北農村文化相差異,農業文化與游牧業文化相區別。從一個具體的農村社區由內向外看,農村社區文化呈現出明顯的差序格局。
三、處境化理解
那麼,如何來研究農村社區文化?既然農村社區文化是一套處境化經驗體系,也就只能通過處境化的方式去理解、闡釋。
所謂處境,就是一個東西存在於其中的各種情況的相互關聯的網路。處境總是基於特定社區而言的。
居於語境這個概念基礎深處的,是地點這個要素。語境是地點創造的:地點是最底層形式的語境。地點不僅就地理方面而言,還包括觀念上的地點。這樣的地點是由意義、文化價值取向、支配社會禮儀禮節的規則、地區性的場景和空間方位、時間和歷史契機、個人經歷上的因素、與會話直接相關的圈子、當前的境遇等等意識形態的、宗教的華蓋塑造形成。一個世界就是圍繞著由類似於此的因素組成的地點而崛起。③
這里所說的「地點」,便是我們所說的社區。處境化理解採取的是主位的視角。簡單地說,所謂主位的視角,就是研究者站在被研究者的角度、立場去看問題。在研究農村社區文化時,只有站在該社區人民的角度、立場去看待他們的文化,才能發現該社區文化是符合當地人的生活實際需要的。也只有從這個角度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其實每一種文化不分高低、落後與先進,它之所以存在是有其存在的理由,而且這個存在的理由也只是局限於這個特定的社區范圍,它是由這個社區特定的生活條件和生產方式所決定的。
處境化理解也是一種「內部的視界」( the n-ative』s pointofview)。格爾茨非常贊賞馬林諾夫斯基用「文化持有者的內部視界」去研究另一個文化,「你不必真正去成為特定的『文化持有者本身』而理解他們,亦即文化人類學的分析方法所昭示的兩重概念所揭示的角色處理問題。或者,更確切地說,在不同的個案中,人類學家應該怎樣使用原材料來創設一種與其文化持有者文化狀況相吻合的確切的詮釋」。④強調從文化持有者的內部眼光來看問題,而不是把研究者的觀念強加到當地人的身上,不僅是從研究者的視角來對當地的文化現象做出解釋和評判。
去理解一些別人的貼近感知經驗的概念,並將之有效地重鑄進理論家們所謂已知的關於社會生活一般知解的遙遠感知經驗中去,是一種極其設身處地精微細致的任務,即使它不像是魔術那樣不可思議,也應像是鑽進別人皮層內里一樣深入體察。其關鍵就是別被向你提供信息的當地人把你導入其內在精神的同一對應。或許,應該像我們大多人一樣,用他們自己的方式去指稱他們自己的心靈,他們畢竟不似有人指稱的那樣敏銳。最重要的是描述出他們自己是怎麼想,怎麼做的。①
處境化理解盡管不是跟文化持有者融為一體,卻是要求把研究者納入社區整體進行思考,即研究者是處境其中對社區文化進行理解和闡釋,而且把研究者與該社區的人關聯起來,不是簡單地把二者對立起來或者採取主/客二分的方式去解釋。語言人類學家派克(Pike Kenneth)針對人類學描寫的「族內人」( insider)和「外來者」(outsider)兩種不同視角,提出了「emic/rtic」的描寫理論: emic是文化承擔者本身的認知,代表著內部的世界觀乃至其超自然的感知方式。它是內部的描寫,亦是內部知識體系的傳承者,它應是一種文化持有者的唯一的謹慎的判斷者和定名者;而etic則代表著一種用外來的觀念來認知、剖析異己的文化。在這兒,「科學性」是etic認知及描寫的唯一的謹慎的判斷者。②王海龍認為, etic這種以外部的描寫、外部的理解來對特定的文化頒布給定的名義,它到底有多少「科學性」,以及在什麼意義上賦予其「科學性」是值得質疑的。③盡管派克的「emic/rtic」的描寫理論拋棄了「主/客」的分析,但是他討論的兩種描寫方式仍然是判然相對的。處境化理解顯然超越了這種對立的描寫和思考方式,將二者構成一個互動的統一體。研究者在進入異己文化理解之前,是一個「外來者」,往往持有「科學性」的價值理念,但是在理解的過程之中,他試圖深入到這個異己文化結構的深處,站在「族內人」的角度去體驗、去看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再抽身出來進行理論的闡釋,這一闡釋雖然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卻也帶有文化持有者的印記,這是etic所不具有的。
我們在關於中國農村社區文化的研究中看到,更多的學者戴著「有色眼鏡」研究農村社區文化,在他們眼中農村社區文化不免是落後的或者低人一等,他們主張用先進的城市文化去取代農村社區文化。即便有個別學者自覺地拋卻了這種「有色眼鏡」,但他們採取的卻是etic描寫方式,以所謂科學或客觀的名義去研究農村社區文化。問題是,這一etic描寫方式的結論最終跟前者合流,他們主張用所謂的現代性文化去改造落後的中國農村社區文化。與之相反,如果採取處境化理解,或許看到中國農村社區文化的另一番景觀,在這種景觀中不可能存有任何的文化偏見;在處境化理解方式中,我們看到中國農村社區文化正在遭遇千年未有之變化,國家的和市場的力量正在重新型構中國農村社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