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法律分析】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機關。
市文化旅遊局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十七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旅遊資源豐富的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對跨行政區域且適宜進行整體利用的旅遊資源進行利用時,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或者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編制統一的旅遊發展規劃。
❷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管理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
文旅局屬於行政單位,其工作職責是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部門行政管理學行政單位。市文化旅遊局承擔文化藝術、珍貴文物、度假旅遊機關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和會計的管理方法、監管;整體規劃、具體指導全省關鍵文化藝術設備基本建設;管理處行政機關和直屬機構的國有資產處置;制訂全省文化創意產業建設規劃和政策法規。
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❸ 文化旅遊局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公務員單位。
市文化旅遊局主要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回、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 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和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准化建設。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對文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
❹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文旅局管理以下部門:
1、公共文化股:組織、指導、協調群眾文化活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組織、指導重點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對優秀文化藝術作品進行扶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和發展,指導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
2、規劃發展股:審核、會簽、申報經營旅遊業相關的旅行社、車隊、賓館、農家樂、娛樂場所、購物店面,負責轄區內旅遊商品的開發、旅遊項目、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旅遊景區、星級賓館和文化旅遊項目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文化旅遊業和本系統的招商引資和項目服務工作。
3、廣電新聞出版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廣播電視的審核和管理工作,制定新聞出版行業、文化娛樂行業、音像製品發行行業和互聯網文化服務行業的總體發展規劃,監督指導文化市場的圖書印刷、報刊出版、印刷行政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