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化旅遊局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公務員單位。
市文化旅遊局主要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回、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 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和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准化建設。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對文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
② 文化旅遊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機關。
主要職能是:
(一)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研究解決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旅遊業的法規、規章及標准並監督實施。
(二)協調各項旅遊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假日旅遊、旅遊安全、旅遊緊急救援及旅遊保險等工作,保證旅遊活動的正常運行。
(三)研究擬定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國內旅遊的戰略措施並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旅遊統計工作。
(六)研究擬定旅遊涉外政策,負責旅遊對外交流合作,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遊協定,制定出境旅遊、邊境旅遊辦法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指導地方旅遊行政機關開展旅遊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對直屬單位實施領導和管理。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③ 文化旅遊局是好單位嗎
文化旅遊局屬於國家政府機關,所以自然是比較好的單位,其管理全縣對外文化工作,加強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繼承發揚優秀民族文化傳統,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研究解決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旅遊業的法規、規章及標准並監督實施。
協調各項旅遊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假日旅遊、旅遊安全、旅遊緊急救援及旅遊保險等工作,保證旅遊活動的正常運行。
研究擬定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