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歷史上首先提出"和為貴"思想的是誰孟子
首先提出"和為貴"思想的是孔子。 孔子「和為貴」思想的緣起: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論語·學而》) 在孔子看來,社會各等級的秩序要以禮制治之,而行禮的標准則應是以和諧為貴。但這並不意味著,凡事都要以和諧馬首是瞻,或牽強附和而不受禮的約束。換言之,在禮所規定的等級差別不能被打破的底線之上,社會關系、人際交往一定要以和為貴。孔子這個觀點的提出是有著時代背景和現實意義的團春。奴隸社會時期,社會各階層之間是有著很嚴肅的區分和對立的,涇渭分明的界限不容有絲毫逾矩。上一階層的人以其禮儀節文彰顯其身份與地位的顯赫對下揚威耀武;下一階層的人則心懷畏懼地對上惟命是從。但時至春秋,這樣的社會關系已漸現裂痕,子弒父、臣弒君的現象已非鮮事。於是,孔子開始推行「和為貴簡或前」說攔清,旨在緩和當時社會各等級之間的矛盾,淡化各方之間的對立本質,使之前穩固的社會秩序不致於迅速分崩離析。 孔子強調要以和為本,又要兼顧以禮為器,相輔相成,不可偏頗更不可去一而行。可見,孔子倡行的「和」並非盲目的亡羊補牢,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應時之識。來源:法制與社會 (2009年17期)
Ⅱ 儒家思想的起源是什麼
子是儒家創始人,他的思想核心是「仁」「禮」. 「仁」的主張是「仁者愛人」,這一主張是要求統治階級體察民情,反對苛政.孔子認為,要實現「愛人」,還要遵循「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要求. 「禮」的主張是「克己復禮」,就是說要剋制自己,使自己符合「禮」要求,孔子追求的「禮」是西周的等級名分制度,孔子還進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張,就是校正等級秩序,達到貴賤有序.這體現了他政治思想保守一面. 例如,我們現在提倡要「尊重他人」、「五講四美」、「精神文明」等等,如果不把它和長久影響中國社會的倫理思想體系聯系起來,那怎麼能讓它有個根基呢?「尊重他人」(「愛他人」)這樣的道德觀念正是和儒家的「仁學」相聯系的.如果我們拋棄了孔子的「仁學」理論,天天批判「仁政」,鼓吹「己所不欲要施於人」,提倡什麼「與人奮斗其樂無窮」,那麼你能真止地「尊重他人」嗎?你能真正地愛護別人嗎?所以任何對人們的社會規范的具體要求它都必須有—套倫理學理論作支撐,而這套倫理學理論又是內傳統積累而成的. 這里不能全面的討淪儒家的倫理問題,它無疑有許多方面已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內容「愛人」思想無論如何是我們今天仍應繼承和發揮的.照我看,孔子把「仁」解釋為「愛人」,是基於「親親」思想,《中庸》引孔子的話說:「仁音,人也,親親為大.」 《論語.學而》:「有子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愛人」並不是憑空產生的,它是從愛自己的親人出發,是愛人的基礎,但是「為仁」不是僅止在「親親」上,而必須「推已及人」,要作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要作到這一點並不容易.得把「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的「忠恕之道」作為「為仁」的准則.如果要把「仁」(「仁政」)推廣到整個社會,這就是孔子所說的:「克已復禮曰仁,—日克已復禮,大下歸仁.為仁由已,而由人乎!」我認為,對「克己復禮」的解釋常有誤.(我自已過去的解釋也不正確.)對「克己復禮」的解釋,往往把「克己」與「復禮」解釋為平列的兩個相對的方面,我認為這不合孔子的思想. 所謂「克己復禮」是說,在「克己」基礎上的「復禮」才叫「仁」. 「仁」是人作人的內在品質,「克己」是要靠人對自身內在品質(即「愛人」的品德)的自覺:「禮」是人的行為的外在的禮儀規范,它的作用是為了調節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禮之用,和為貴」.要人們遵守禮儀規范必須是自覺的才有意義,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說:「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對「仁」和「禮」的關系,孔子有非常明確的說法:「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禮雲禮雲,玉帛乎哉!樂雲樂雲,鍾鼓乎哉!」因此,我們可以說,孔子認為「克己」(求仁)是要靠自己的內在自覺性.有了「求仁」的內在自覺性,「我欲仁,斯仁至矣」,並實踐於日用倫常之中,這就是「極高明而道中庸」了.「極高明」要求我們尋求倫理體系中的終極理念,「道中庸」要求我們把它實踐於平常生活之中,而「道中庸」和「極高明」是分不開的.哪怕是尋求最低限度的倫理觀念的「認同」,也是和某種倫理體系的終極理念有著密切的聯系的.如果說,孔子的「仁學」充分討論了「仁」和「人」(人道)的關系,還沒有來得及去充分討論「仁」與「天」(天道)的關系,那麼孟子在後一方面發揮了孔子的思想,如他說:「盡其心,知其性;知其性,則知天矣.」 人心本仁,與「天心」本是相通的.對此朱烹說得更明白,他說:「天地以生物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乎天地之心以為心者也,故語心之德雖其總攝貫通無所不備,然一言以蔽之,則曰仁而己矣.」 此則從「天心」本「仁」,而說「人心」也不能不「仁」,「人心」與「天心」實是相貫通的,因此儒家的倫理學說實是建立在一道德形上學之上,故《中庸》說:「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儒家這一「天人合一」思想無疑有其特殊的倫理意義,而貢獻於人類社會.
Ⅲ 禮之用,和為貴對一個人有什麼正面影響
儒家所倡導的「禮樂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有別於西方文化的特質。
所謂「禮」、「樂」,本源自於上古初民尊祖、祭祖與祭祀天神地祗的活動。「禮」本是指尊祖、祭祖與祭祀天神地祗活動中的一些儀節規范;而「樂」則是與這些禮儀活動相配合的樂舞。
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禮」是孔子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思想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其目的和功用是從外部對社會各階層的人們在行為和思想方面進行教化、約束和規范;而「樂」則與「禮」相輔相成,從內心感化、誘導人們對「禮」(亦即各種社會規范和約束)的衷心認同。禮樂配合,以禮修身,規范人們思想行為;以樂治心,感化人們自覺地按照「禮」的規范來行事,保持人們內心褲緩槐的平衡,從而達到「治國」、「平天下」的目的,保持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儒家「禮樂文化」的精髓就是《論語》所提出的「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的社會和諧思想,這也是儒家「禮樂文化」的普世價值所在。
在孔子的思想觀念中,「禮」的功用就是教化人們按照規范正確處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及其他社會和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從而達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目的。也就是說,「禮樂」是為了應對社會穩態結構的需求而產生的。
「禮之用,和為貴」,高度概括了儒家「禮樂文化」的根本精神。根據這一「貴和」的道德價值取向,儒家主張當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之間發生矛盾與沖突時,應採取寬容、謙讓的態度,這樣不但有利於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良好的社會秩序,也有助於使整個社會形成強大的凝聚力。當然,儒家所主張的「和」並不是無原則的同一、調和,而是在一定條件和原則下的諧和、融合。所以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中華民族數千年來形成的寬容禮讓、謙恭善良、求大同存小異的道德傳統,正是這種「貴和」(即崇尚「和諧」)的價值取向長期影響和積淀的結果。
儒家禮樂文化的本質特點,是把「親親」的血緣關系與「尊尊」的社會政治關系結合在一起,在「禮」的框架下形成一整套相應的規范和制度,把自然的人置於人為的社會政治關系之中,使之成為社會政治等級中的人;同時又把理想的政治社會建立在人的自然血緣基礎之上,形成以「禮樂」文化為表徵的宗法等級社會。與此同時,儒家禮樂文化精神的宗旨就是要利用禮樂的制度規范性與藝術熏陶性的特點,對自然的人進行人文化育,把自然人納入到政治性倫理性軌道上來,使社會成員都成為「克己復禮」的「文質彬彬」的君子,自覺遵守社會倫理規范,從而達到維持社會秩序和諧的目的。而儒家禮樂文化的內涵就是為了社會各階層的和諧共處而在制度層面、倫理層面和儀節層面所制定的一些規范和原則。不言而喻,沒有一定的人性化哪扮的、有益於社會道德建設的規范和原則,就不可能實現「和諧」的「大同」社會胡友。儒家禮樂文化的特徵就是用禮樂展現和處理人際關系,進行社會調節和管理。其終極目標就是為了通過引導社會各個階層按照「禮樂」的規范和原則來處理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從而在社會公共生活中形成一種良好的穩定的社會秩序,達到建立和諧融洽的社會人際關系的目的。
儒家所倡導的禮樂文化精神,對中國周秦以降的中國古代社會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廣泛而深刻地滲透於古代社會的政治、法律、軍事、教育、宗教、倫理和文化藝術之中,成為人們思想情感的一部分,成為社會習俗風尚的底蘊,形成周秦以來的數千年中國古代文化的基本範式。
孔子所倡導的禮樂文化中蘊含著許多具有普世價值的內容,如「和為貴」的思想、「仁愛」的精神以及「溫、良、恭、儉、讓」的處世原則等等,都具有超越時空的社會價值。
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派所倡導的「禮樂文化」是一份珍貴的文化遺產,經過創造性的借鑒和轉換,完全可以成為我國現代精神文明建設和制度建設的思想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