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局管哪些娛樂場所
法律分析:文化局的全稱是文化和旅遊局。文化局主管當地文化藝術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當地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管理娛樂場所的職能部門是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所在地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監管,負責娛樂場所提供的文化產品的內容監管,負責指導所在地娛樂場所行業協會工作。
2. 文化局管理范圍有哪些
文化局主管當地文化藝術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當地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性新聞出版、著作權的管理規章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局主管全國文化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文化藝術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性新聞出版、著作權的管理規章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罰款項目及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令第261號《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市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1號《音像製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00號《電影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文化市場稽查暫行辦法》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文化局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享有行政處罰權。
文化局及其委託所屬的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文化稽查大隊、文物管理所,在全縣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文化市場經營活動進行執法檢查和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制止和查處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促進文化市場繁榮和健康發展,其主要職能任務是:
1.依法對文化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對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處理。
2.負責對音像製品、文化娛樂、電子游戲、美術品等經營項目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掃黃打非"活動和文化稽查活動,凈化文化市場。
4.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的營業性演出經營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聯系辦理當地演出團體出省和出(出境)進行營業性演出和文化交流的有關手續。依法查處營業性演出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5.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依法查處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6.負責對文化執法人員和文化經營業主進行培訓、學習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和文化市場管理的法規、規章,提高執法人員和依法行政水平和經營業主的守法經營和自我保護意識。
3.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大全
你了解 文化 局是干什麼的嗎?了解文化局都有哪些 崗位職責 嗎?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文化局職責,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文化局職責1
1.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
2.文物法規的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工作。
3.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鑒定。
4.考古發掘、基建勘探、文物維修工作。
5.負責對歷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護、管理等正常工作。
文化局職責2
1.檢查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法律、法規、命令、規定的情況。
2.對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紀的情況進行監督,並對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進行查處。
3.協助所在部門搞好黨風廉政建設。
4.受理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員和群眾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對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
5.完成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局職責3
1.組織文物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2.組織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鑒定、考古發掘、基建勘探、文物維修工作。
3.歷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護、管理日常工作。
4.管理文物市場,打擊文物犯罪活動。
文化局職責4
1.負責出版物、印刷行業、書報刊發行管理工作。
2.負責內部報紙、期刊、內部資料性圖書審讀審批工作。
3.負責印刷企業審核審批工作。
4.負責圖書發行單位的審核、審批工作。
5.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凈化出版物市場。
6.負責出版物市場經營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
文化局職責5
1.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文化市場的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擬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科研工作,推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進步。
3.貫徹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及宏觀調控 措施 ,擬定轄區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轄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4.管理轄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扶植示範性、地方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轄區性的重大文化活動。
5.管理轄區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建設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現代化、網路化和標准化建設。
6.管理轄區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辦理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査處文化市場的違規經營活動;培育、規范轄區文化市場的健康合理發展。
7.管理轄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規范和管理電影市場,使電影事業的發展與精神文明同步進行。
8.監督管理轄區印刷業(含打字、復印)。負責對新建書刊、印刷廠、打字復印店的審核、轉報;負責新辦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賃)單位及非書刊印刷廠的審核、批准及年檢換證工作。組織査處印刷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9.監督管理轄區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市場和包裝裝演業市場。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的進行監測、監控,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對包裝裝潢業進行清理整頓,查處假冒包裝產品擬定轄區「掃黃打非」工作年度計劃和集中行動方案,承辦或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專項斗爭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或指導對出版物的審查鑒定工作。
10.管理許可權著作權工作。查處侵犯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案;提供著作權法律咨詢。
11.主管轄區文物工作。負責文物法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指導、協調轄區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研究、宣傳、配合發掘等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開展文物鑽探工作,確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為破壞;加強對縣內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負責文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申報轄區范圍內文物的升級、維修、發掘等項目;監督檢査各級對文物保護運作投放資金的使用情況。
12.負責轄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其他法律、法規事項。承辦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13.制定轄區文化(新聞出版)系統職責,繼續 教育 及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
1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化局職責6
1.負責擬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
2.督促指導表演團體業務工作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3.負責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本局舉辦的各類文化藝術活動。
4.負責藝術創作、社會文化、校園文化、 企業文化 和藝術教育的組織、協調工作。
5.承辦文化館、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站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
6.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藝術專業考級管理工作。
文化局職責7
1.負責文物安全工作。
2.文物行政執法人員和文博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3.管理全市群眾文保員。
4.對下屬文博單位的業務聯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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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化局的工作職責
文化局的工作職責
文化局的工作職責,相信說到文化局,大家對它都不陌生,很多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在文化局工作,因為這是一份偉大自豪的工作,它和黨和政府有關,下面我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文化局的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文化市場的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擬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科研工作,推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進步。
3、貫徹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及宏觀調控措施,擬定轄區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轄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4、管理轄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扶植示範性、地方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轄區性的重大文化活動。
5、管理轄區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建設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現代化、網路化和標准化建設。
6、管理轄區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辦理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査處文化市場的違規經營活動;培育、規范轄區文化市場的健康合理發展。
7、管理轄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規范和管理電影市場,使電影事業的發展與精神文明同步進行。
8.監督管理轄區印刷業(含打字、復印)。負責對新建書刊、印刷廠、打字復印店的審核、轉報;負責新辦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賃)單位及非書刊印刷廠的審核、批准及年檢換證工作。組織査處印刷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9、監督管理轄區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市場和包裝裝演業市場。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的進行監測、監控,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對包裝裝潢業進行清理整頓,查處假冒包裝產品擬定轄區「掃黃打非」工作年度計劃和集中行動方案,承辦或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專項斗爭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或指導對出版物的審查鑒定工作。
10、管理許可權著作權工作。查處侵犯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案;提供著作權法律咨詢。
11、主管轄區文物工作。負責文物法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指導、協調轄區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研究、宣傳、配合發掘等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開展文物鑽探工作,確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為破壞;加強對縣內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負責文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申報轄區范圍內文物的升級、維修、發掘等項目;監督檢査各級對文物保護運作投放資金的使用情況。
12、負責轄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其他法律、法規事項。承辦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13、制定轄區文化(新聞出版)系統職責,繼續教育及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
1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廣局項目申報和建設方案
1、加快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深入推進蘇園、毛園等重點工程建設;圍繞「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有綜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動室、農家書屋」的目標,力爭完成農家書屋建設並提高使用效率,不斷完善各鄉鎮文化站的內部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快公益性文化項目申報和建設。
2、主動送文化到戶,創新文化服務方式。
深入推進文化「三項活動」,創新思路,拓寬渠道,進一步創新文化服務方式,探索「流動電影院」、「公益講座進社區」、「圖書推薦入戶」、「圖書流動箱」、「山歌小分隊」等切實可行的新路子,提供更多更好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服務,營造更加濃厚的文化氛圍。
3、繼續抓好精品生產,打造文化品牌。
圍繞「改機制,出精品,創品牌」的思路,創作一批優秀節目,打造一批藝術精品,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文化活動。組織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群眾、深入一線,創作出10件以上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國叫得響的優秀的先進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作品,完善縣、鄉、村三級文化網路,初步形成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大力開展社會文化、村鎮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少兒文化、節慶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不斷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拓文化遺產保護新局面。
一是堅持「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文物」的方針,重點抓好對文博人員的培訓,提高文博隊伍整體素質,做好文物保護和宣傳工作;二是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按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搜集、整理和申報。
5、大力加強文化市場監管,保障文化市場繁榮有序發展。
堅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榮」的方針,對全縣文化市場經營戶進行以文化市場法律法規為內容的培訓,繼續加強以網吧、音像製品和歌舞娛樂場所為重點,加強對全縣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力度。嚴格依法查處文化經營戶違法違規行為,做到「保護合法、打擊違法、取締非法」。要通過「掃黃打非」遏制非法傳播,清除文化垃圾,進一步規範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及廣電領域市場管理,凈化文化環境。嚴把市場准入關,加大整治力度,健全長效機制,切實維護正常的文化市場秩序,推動文化產業健康發展。
6、強化圖書宣傳陣地,進一步完善圖書館的建設。
加快圖書館內部裝修進程,爭取給讀者一個最好的環境、最舒適的氛圍。堅持為人民群眾服務和為社會主義服務的「二為」方向,面向社會,服務群眾,開展好圖書借閱、讀者咨詢和業務輔導等工作,積極爭取各級各部門的支持,想方設法增加圖書數量拓展圖書來源渠道,努力加強圖書館建設。與此同時,認真抓好全縣農家書屋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全縣農家書屋的作用,工業濾布有效解決全縣廣大幹部群眾「看書難」的問題。
7、繼續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一是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做好各項新聞報道工作,進一步豐富節目形式,保證宣傳效果。二是爭取實現招聘人員計劃,充實現有人員隊伍。派出人員到省台學習培訓,提高整體素質。三是爭取實現設備增添計劃,提高節目運行能力。順應采編播向高清采編播設備技術轉換的趨勢。
8、繼續抓好文廣隊伍建設。
牢固樹立文化人才是第一文化資源的觀念,加快建設一支結構合理、德才兼備、銳意創新的高素質人才隊伍。一要加強培訓,通過邀請專家授課等方式,把優秀的思想、理念「請進來」;二要加強學習,通過到其它地區考察等方式,「走出去」學習好的經驗、成果;三要加強交流,通過研討會、交流會等方式,互相探討、互相借鑒,促進我縣文化工作者取得進步。四是深入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培養一批文化領域的領軍人物、專業技術人才和復合型人才,造就一批全市、全省有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文化名家。發掘培養一批優秀名作家、名編導、名演員、名主持人、名編輯、名記者等文化創作人才以及一批熟悉文化市場運作、職業操守好的文化經紀人才;四要拓寬渠道,在聘用技術人才、加強專業培訓等環節上採取有效措施,發掘、培養新聞宣傳人才,提升廣電工作隊伍素質。
5. 文化局管理范圍有哪些
文化局管理范圍是全國文化事業,具體包括文化藝術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文化局管理主要職能任務是:
1、依法對文化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對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處理;
2、負責對音像製品、文化娛樂、電子游戲、美術品等經營項目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掃黃打非」活動和文化稽查活動,凈化文化市場;
4、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的營業性演出經營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聯系辦理當地演出團體出省和出(出境)進行營業性演出和文化交流的有關手續。依法查處營業性演出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5、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依法查處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6、負責對文化執法人員和文化經營業主進行培訓、學習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和文化市場管理的法規、規章,提高執法人員和依法行政水平和經營業主的守法經營和自我保護意識。
【法律依據】
《文化市場稽查暫行辦法》
第三條 文化市場稽查的范圍是:
(一)營業性文藝演出(含時裝、健美、氣功表演和民間藝人的演出活動);
(二)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檯球、電子游戲及其他各類游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三)美術品收售、展銷、拍賣等經營活動,有贊助的美術品比賽;
(四)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
(五)文物經營活動;
(六)電影發行、放映;
(七)書刊經營活動;
(八)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
(九)其他文化經營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前款第(四)、(六)、(七)項規定范圍內的稽查職責分工,按省級國家權力機關或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