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和合"文化
和合的「和」是「和諧」的意思,和」本身已經包含了「合」的意思,就是由相和的事物融合而產生新事物。為了突出這一點,就在「和」後面加了「合」,和合是對中國哲學尤其是儒家「和」精神的總結。
在先秦時期,和合文化得以產生和發展。概而言之,所謂和合的和,指和諧、和平、祥和;合指結合、融合、合作。和合連起來講,指在承認「不同」事物之矛盾、差異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統一於一個相互依存的和合體中;
並在不同事物和合的過程中,吸取各個事物的優長而克其短,使之達到最佳組合,由此促進新事物的產生,推動事物的發展。在此和合精神的指導下,中華文化不斷創新,同時也推動了中國社會的不斷發展。
(1)和平文化集團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秦漢以來,和合概念被普遍運用,中國文化的發展也呈現出一種融合的趨勢,同時也保留各家的鮮明特色和個性。不僅世俗文化各家各派講和合,而且宗教文化也講和合。
宗教文化與世俗儒家文化之間也講和合,在保持各自文化特色的同時,相互融合,相互吸取,由此促進了中國文化的持續發展。和合思想自產生以來,作為對普遍的文化現象本質的概括,始終貫穿在中國文化發展史上各個時代、各家各派之中,而成為中國文化的精髓和被普遍認同的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