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遺產是怎麼形成的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可移動文物是指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在民間長期口耳相傳的詩歌、神話、史詩、故事、傳說、謠諺;傳統的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木偶、皮影等民間表演藝術;廣大民眾世代傳承的人生禮儀、歲時活動、節日慶典、民間體育和競技,以及有關生產、生活的其他習俗;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與上述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場所等。
參考資料:http://www.jxgdw.com/jxgd/news/jszt/whycr/twbd/userobject1ai649628.html
B. 中國的歷史文化遺產有哪些,他們是怎樣由來的
中國歷史文化遺產眾多,比如我們都知道的蘇綉、蜀綉,還有很多竹扇等等,這些歷史文化遺產非常豐富,小編曾經在看了李子柒傳承歷史文化遺產的時候,非常驚訝,驚訝於這些文化遺產的精緻、更驚訝於這些現在已經不受寵愛的文化能在古代創造那麼多的價值,古人那些經典的傳統工藝將整個藝術都刻畫的活靈活現,所以小編看過之後都不覺感嘆歷史文化遺產的強大魅力。
歷史文化遺產直到現今,很多已經丟失在過往匆匆的時間里了,但是還有很多被傳承了下來,被後人所推廣,就像李子柒一樣,用自己的行動證明歷史文化遺產並沒有全部丟失,而且還有很多年輕人喜歡。
C. 破壞文化遺產的因素有哪些
人為因素:大消禪規春碰模公共或私人工程、城市或旅遊業迅速發展計劃、土地的使用變動或易主、隨意擯棄、武裝沖突的爆發。自然因素:年久腐變,蛻變加劇、災害和災變,如火災、地震、山崩、火扒橋談山爆發、水位變動、洪水、海嘯等。
人為因素:大規模公共或私人工程、城市或旅遊業迅速發展計劃、土地的使用變動或易主、隨意擯棄、武裝沖突的爆發。
自然因素:年久腐變,蛻變加劇、災害和災變,如火災、地震、山崩、火山爆發、水位變動、洪水、海嘯等。
D. 文化遺產形成的原因
文化遺產形成的原因遺產是個古老的詞彙。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輩留下的財產。在這種傳統的遺產觀中,遺產只是一種私有的物質財富。進入19世紀中期以來,遺產的內涵悄悄地發生了變化。開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公共財物視作遺產悶虛散。這是另一層意義上的遺產,就是文化遺產。它是一種公共的、精神性質的財富,需要人們共同熱愛,世代傳承。 這種嶄新的遺產觀的產生,緣於整個人類文明的轉型。 人類的文明由遠古到今天,一共經過兩次「轉型」。一次是由漁獵文明轉為農耕文明。在中國,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時期。在那時人類不可能懂得遺產的保護,所以漁獵文明盪然無存。再一次就是近一個世紀——農耕文明向現代工業文明的轉化。在文明轉型期間,新舊事物的更迭非常無情。而且人們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內在的文化價值與精神價值。遺產的消亡正是在這種「物換星移」的時候。因此說,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羅馬就是靠著一種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來的。 最先和最鮮明地表達出這種新的遺產觀的是法國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壞者宣戰》中,用激憤的語言斥責當時大肆破壞法國城市歷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衛著法蘭西的歷史文明。文中有這樣一段話——他說要「螞氏為名勝古跡制定一項法律。為藝術立法譽顫,為法蘭西的民族性立法,為懷念立法,為大教堂立法,為人類智慧最偉大的作品立法,為我們父輩集體的成果立法,為被毀壞後無法彌補的事物立法,為一個國家前途之外最神聖的東西立法……」 這段話寫於1832年。法國正處於工業化發端之際。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責任,令我們驚訝,也令我們欽佩和感動;這篇在人類文明進程中具有先覺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遺產觀說得如此明明白白。 歷史地看,新的遺產觀最初總是被一些有識之士頑強地表達著。由於這些人不屈不撓的努力,逐漸得到廣泛的認同,然後形成了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法國的第一部《歷史建築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紀初,英國、義大利、法國、日本、韓國等國陸續有了一些范疇不同的遺產保護法。 物質文化遺產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是靜態的,是實體。比如文物器物、經典古籍、大文化遺址、重要的歷史建築等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則廣泛得多,但常常看不見也摸不著。這中間包括民俗、民間文學、民間藝術、民間技藝等等。 由於非物質文化大多是老百姓創造的、共同認同的,它一直被認為是底層的文化而不被重視。但它是養育我們的一種生活文化,每個人都是在這共同的文化中成長起來的。因此它直接表達著各個民族的個性特徵,還有各自的認同感、親和力與凝聚力。比如中國人的民族性情,不表現在頤和園和故宮上,而是深邃而鮮明地體現在春節的民俗之中。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最能體現各個民族的本質,也最能體現人類文化的多樣性。
E. 破壞文化遺產的主要因素有人為因素和非人為因素,請舉列說
夏日有的人的日甚一日
F. 保護文化遺產的5條原因
詳細說太難,我就簡略了
1.文化遺產,是我們中華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文化根。
2.是一種技術,一種傳承,它代表了悠久的中華歷史中的精髓。
3.是我們中華民族發展史的見證,文化遺產可以告訴我們一些真實的歷史。
4.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復制性決定了其保護的必要性。
5.文化遺產是歷史中一直傳承下來的一個片段歷史,是一個城市的記憶。每個城市的歷史,都融入了那個城市代代相傳的精神,這是一個城市不竭的力量之源和繼往開來的精神財富。沒有歷史就沒有未來
5條真的很難表達出來,其實只要2條原因就可以使中國必須保護文化遺產。
G. 歷史危險因素類型的定義
歷史危險因素類型的定義通常是指對歷史文化遺產具有中激純破壞、毀損或消失威脅的因素類別。這些因素可以根據其性質和影響程度進行分類,方便對歷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維護。以下是幾種常見的歷史危險因素類型:
自然因素:如地震、洪水、台風、風化等,可以導致文物、古跡及其他類別的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或毀損。
人為因素:如盜墓販子、戰爭、破壞、非授權修繕、污染等,可能破壞或毀損這些歷史文化遺產,或是改變其原始環境特徵。
社會因素:如經濟發展、城市化、人口增長、旅遊業等,可能對歷史文化遺產產生擠鉛氏壓、遮蔽、污染等消極影響,對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與侵蝕同樣重要。
政治因素:如國家政策變化、戰爭、政治亂局等,會導致歷史文化遺產的毀滅、損失和其他不利影響。
文化因素:如文化沖擊、思想觀念的變化、社會消費風尚、審美趨勢的變化、經濟權力的影響影響,可能影賣咐響到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人類應當認識到這些歷史危險因素,採取措施保護和維護歷史文化遺產。只有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才能更好的傳承歷史文化,使其持續發揚光大。
H. 文物古跡遭受破壞的原因
歷史文化名城破壞古跡的事件不斷發生。既為歷史名城,理應保護古城的歷史風貌。這就是通過城市建設規劃搜租虧,分別劃出保護區和新世神建區域,既能保護歷史古跡,又能進行現代代建設。這在歐洲早有經驗可以借鑒。但我國目前普遍存在重建設開發,輕古城保護的思想。有些地方熱衷於爭當歷史名城型豎,但真正的動機卻在引資招商,並不把文物保護放在心上。有些地方,借發展經濟為名,聽任中外房地產商大片拆毀古街舊巷。這種現象,連北京、福州、揚州和蘇州等著名古城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群眾說,古的沒保好,新的沒建好,成了夾生飯。某城市明清坊巷成片,為歷代許多名人祖居之地,是中外遊客熱衷觀光的景點。奇怪的是,長期以來房管部門採取了寧可不收房租也不從事維修的錯誤做法。住戶們表示:「我們都樂意交房租,眼看古跡毀掉太痛心啦!」
(二)為局部利益,肆意破壞文物古跡。某市秦宮遺址上高高立著國務院重點文物保護的標志碑。可當地以繁榮經濟為由,公然在遺址中央興修公路,等於在人的臉上砍了一刀。某著名瓷都的個別領導幹部,看到古瓷拍賣眼紅,以創收為名,三番兩次指令拍賣國家陶瓷館的國有古瓷。幸有專家找來文物法規才將違法指令頂了回去。某市交通局為修一條公路,不聽文物部門勸阻,毀掉了極有價值的全國僅存的趙國城牆。某地建築公司,不聽勸阻,鏟毀了幾座極有價值的楚墓。公司一位領導人竟然面對「焦點訪談」的鏡頭大叫:「這個法,那個法,我哪裡知道許多!」
(三)企圖將文博單位與旅遊企業捆綁上市。1998年幾個省市颳起股市風,美其名「大手筆」、「新思路」。更有的拉來外國銀行參與並共同策劃到香港上市。套用商業經營模式,將文物捆綁上市,勢必危及文物的國有性質,這是文物法所不允許的。可一位領導幹部在做動員時說:「只能當促進派,不能當促退派,更不能當反對派!」炒股票要擔風險的,出了問題,入了股的文物賠進去,誰負得起責任。
(四)進行新建設時,不按規定事先進行文物勘探,致使文物古跡遭受毀壞。某歷史名城,地下遍是古代遺址。該市某商廈工地地下埋著史書上記載的「宋大城」、「周小城」,是史學界一直尋找的遺址。可是,多個粗大的鋼筋水泥樁柱,砸進埋在地下的磚砌牆體里,使古城牆慘遭毀壞。
(五)濫建旅遊景點,破壞文物古跡。某市鎮熱衷爭上旅遊項目,不聽勸阻,在龍門石窟保護區內大建所謂龍宮,破壞了景觀,中外遊客強烈不滿。這是個耗資巨大的必須拆除的違法建築。
人類有本事飛上火星,但再造不出歷史遺產。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資源,毀一個少一個。許多文物的歷史價值,憑今天的水平還難以認識,只能留給子孫去解決。一部中華文明史的許多空白,還要依靠出土文物去填補。例如夏商周的斷代,如果毀掉了某些文物,斷代就無法進行,必成千古遺恨!
有些幹部把文物古跡看成發展經濟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障礙,這是很大的誤解。其實,只要通過合理的規劃,是完全可以兩者兼顧的。清末民初北京人的四合院,照樣可以有抽水馬桶、熱水淋浴。問題是出在認識上。文物古跡不僅記錄一地一區的歷史文化風貌,也是珍貴的旅遊資源。人們到一地旅遊,不是為了看高樓洋廈。外國人逛北京,為什麼喜歡坐三輪車胡同游呢?人們到哈爾濱為什麼要去踏一踏磨光了的舊石子路呢?道理十分明白。經濟要發展,生活要提高,而保護好歷史遺產事關民族的長遠利益,是千年萬年大計,否則子孫後代會罵街的。這難道不應該引起全社會的注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