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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化有什麼

發布時間:2022-04-27 00:49:56

㈠ 什麼是文化的產業化

文化產業是國際公認的21世紀最有發展前途的「朝陽產業」或「未來取向產業」,對於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綜合國力和區域競爭力具有特殊意義。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新世紀新階段,中國文化產業的悄然興起凸顯著統籌發展的新亮點。為了推進「文化大省」建設進程,增強山東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能力,本文以現有文化產業統計資料為基礎,結合相關調研成果,對全省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及未來走勢進行分析研究,力求為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謀劃文化產業發展藍圖提供決策依據。

一、文化產業的概念內涵界定和統計范圍劃分

文化是人類經濟社會活動的反映和表現。文化的產業化,是由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公眾消費需求的演化決定的。當前,國內外有關文化產業的概念界定各不相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表述為「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中國文化部《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表述為「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其特徵是以產業為手段來發展文化事業,以文化為資源來進行生產經營,向社會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為統一文化產業統計口徑,2004年國家統計局發布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標准,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范圍包括提供文化產品、文化傳播服務和文化休閑娛樂等活動,及與之有直接關聯的用品、設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文化產業統計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標准,按照文化活動的重要性分為文化服務和相關文化服務兩大部分,根據部門管理需要、文化活動特點及產業鏈細分為: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9個大類,再分為24個中類、80個小類。

二、山東文化產業的發展背景、資源優勢和主要特點

建國五十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山東文化事業長足發展,精神產品成果喜人,在藝術教育、文物保護、文化市場管理及群眾文化活動等方面,走在全國前列。近幾年,全省文化產業迅速興起,文化單位的產業意識明顯增強,涌現出一批面向市場、創新發展、頗具經濟實力和社會影響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集團,成為發展壯大第三產業的一支文化生力軍。省統計局按照國家分類標准統計測算,2003年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397.61億元,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達到3.2%。

(一)文化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為文化產業的萌生提供了充足營養和堅實基礎

2003年全省群眾文化事業機構1949個,其中:群眾藝術館19個、文化館138個、文化站1792個;從業人員5990人,其中:群眾藝術館643人、文化館2325人、文化站3022人。與1996年相比,機構和人員數分別減少了26.2%和8.2%。文化藝術表演團體120個,從業人員5998人。文化事業單位的精簡和人員的重組無疑為產業化趨勢的明朗做了必要鋪墊。

2003年全省文化事業機構組織文藝活動21924次,舉辦各類展覽5468個,訓練班7910班次,放映錄像42124場次,觀眾811萬人次。全省174個文物機構舉辦陳列、展覽活動1145個,全年參觀者502.3萬人次。全省文藝表演團體當年新排上演劇目159個,國內觀眾2143.7萬人次。一批優秀劇目在全國評選中獲獎。104個文化藝術表演場所演(映)出35000場次,觀眾609.4萬人次。140個公共圖書館,館藏量2245.6萬冊(件),總流通量1055.1萬人次。全省文化事業的繁榮進步以及「公益文化社會辦」和「文企聯姻」工作的突破,為文化產業的興起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

2003年全省文化(文物)事業單位總收入78179.4萬元,比1996年增長了94%。其中:事業收入增長37.1%,事業收入所佔比重降低8.8個百分點;財政補助收入增長了1.4倍,所佔比重提高了13.4個百分點;經營收入減少了5.4%,所佔比重降低了2.3個百分點。文化事業單位總收入特別是財政補助收入的增加,顯示了政府投入力度的加大;而經營收入的下滑預示著文化產業從文化事業中盡快剝離的必然性。

近年來,山東新聞出版業發展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00年至2003年全省圖書發行流轉量逐年上升:圖書購進由51.3億元提高到64.5億元,圖書銷售由49.9億元提高到60.3億元。隨著家用視聽設備的普及和升級換代,音像製品種類豐富,數量猛增。2003年,全省出版錄音帶製品12種3萬盒,出版激光唱盤11種7.8萬張。

山東廣播影視業發展基礎良好,潛力很大。2003年全省市(地)級以上廣播電台、電視台各18座,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分別為93.79%和91.25%,有線電視入戶率為27.63%。部分地區啟動有線電視數字化進程。廣電領域的資源重組和產業化運作改革初見成效。

(二)經濟高速增長,收入水平提高,文化消費激增,為文化產業發展創造了雄厚的經濟基礎和廣闊的市場空間

2003年全省生產總值(GDP)12436億元,同比增長13.7%,為1996年以來最高增速,連續13年實現兩位數增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8399.91元和3150.49元,比2000年增長了29.43%和18.48%。近年來,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即食品性消費。

支出所佔比重)持續下降,文化消費支出比重一路上揚。如圖1所示,從1996年到2003年,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由43.6%降到33.8%,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由52.7%下降到41.8%。從消費構成情況看,2003年城鎮居民文教娛樂服務支出941.47元,占消費性支出的15.51%,比1996年和2000年分別提高了5.49個和1.32個百分點,但比2002年下降了1.09個百分點,主要是受「非典」影響,城鎮居民文化娛樂服務支出下降為96.58元。2003年農民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支出291.33元,占生活消費支出的13.66%,與1996年和2000年相比所佔比重分別提高了4.98個和1.92個百分點。

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和消費觀念的更新,人們的審美情趣、娛樂休閑活動花樣翻新,多元化、時尚化甚至另類化的消費格局逐步形成,享受型、發展型的消費方式悄然興起。數字電視、數碼電影、寬頻接入、視頻點播、彩信業務、電子商務等開始步入尋常百姓生活圈,假日經濟帶動著相關文化服務業的全面增長,預示著文化消費能力提升的空間依然很大。

(三)豐富厚重的齊魯文明和存量可觀的人力資本是山東文化產業發展的原創性資源優勢

山東是孔孟之鄉、禮儀之邦,擁有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的齊魯文明,是文化底蘊、文化傳統和文化創新資源豐厚的文化大省。作為中華民族傳統軸心文化的策源地,數不勝數的文化遺產、文物古跡、文化典籍、歷史文化名人是山東特有的文化資源。波瀾壯闊的發展歷史、改革開放的輝煌成就、絢爛多彩的社會生活、鄉土濃郁的民間文化,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文化源泉,為挖掘傳統文化資源的現代經濟價值提供了巨大的開發潛力。通過市場運作機制的激活,巨大的資源優勢會轉化為豐富的產業優勢。

山東是第二人口大省,人力資源存量優勢明顯。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全省每十萬人中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3335人,比1990年「四普」時的976人增長了2.4倍;6歲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5年,比1990年增加了1.3年。人口文化素質的提高不僅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知識儲備和人才支撐,也為文化觀念的更新和產業意識的覺醒創造了條件。

(四)山東文化產業發展起步雖晚,但特點突出,潛力巨大

近年來,全省部分文化單位率先闖入市場,嘗試企業化經營,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社會生產屬性初步顯現。與先進省市相比,山東文化領域的市場取向改革起步不早,但發展潛力大。如今,全省文化產業發展即將進入快速積累期,電影院線改革的推行,出版、報業、廣電集團的建立,文化事業單位的改制試點等,一系列新舉措成為激活文化產業的「催化劑」。從統計視角看,山東文化產業發展具有以下幾個突出特點:

1、從文化產業總體發展情況看,勢頭看漲,速度加快,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提高。從圖2看,2003年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397.61億元,比2002年增加71.61億元,增速高達22%,高出同期GDP增幅8.3個百分點;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為3.2%,比2002年提高了0.11個百分點。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3年全國文化產業測算數據相比,山東文化產業增加值佔全國的11.12%,份額不小,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也略高於全國3.06%的比重。

2、從文化產業內部構成及分層情況看,新興文化產業實力在膨脹,傳統文化產業發展空間大,文化與相關產業的關聯度增強。2003年,全省直接從事文化活動的「文化服務業」增加值103.68億元,僅佔全部文化產業的26.1%;而提供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生產和銷售的「相關文化服務業」增加值293.93億元,佔73.9%。文化服務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為0.83%,而相關文化服務業佔GDP的比重為2.36%,後者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遠遠高於前者。而從全國情況看,文化服務業、相關文化服務業增加值佔全部文化產業增加值的比重分別為48%和52%,二者佔GDP的比重分別為1.47%和1.59%,相關文化服務業略高於文化服務業。

將文化產業細分為三個層次看(見表1):以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為主的傳統意義上的文化產業「核心層」實現增加值32.15億元,佔GDP的0.26%;以網路、旅遊、休閑娛樂、經紀代理、廣告會展等新興文化服務業為主的文化產業「外圍層」實現增加值71.53億元,佔GDP的0.58%;以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生產和銷售為主的文化產業「相關層」實現增加值293.93億元,佔GDP的2.36%。三層增加值之比為8:18:74,而全國這三層增加值之比為25:23:52。可見,山東新興文化服務業發展呈後來居上之勢,而文化服務業自身的發展又極大地帶動了相關文化產業的發展,同時也預示著山東傳統文化服務業的發展空間依然很大。

表1:2003年山東及全國文化產業各層增加值及佔GDP比重對照表

項目山東全國山東佔全國的比重

(或增減的百分點)

核心層增加值(億元)32.15883.84山東佔3.64%

核心層增加值佔GDP的比重(%)0.260.76-0.5個百分點

外圍層增加值(億元)71.53834.61山東佔8.57%

外圍層增加值佔GDP的比重(%)0.580.71-0.13個百分點

相關層增加值(億元)293.931858.27山東佔15.82%

相關層增加值佔GDP的比重(%)2.361.59+0.77個百分點

3、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佔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略高於全國平均值,但在華東地區屬偏低省份。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資料顯示,2001年全省文化產業從業人員90萬,其中:文化服務業38.9萬,佔43.22%;相關文化服務業51.1萬,佔56.78%。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佔二、三產業從業人員的5.39%,佔全社會從業人員的1.93%,高於全國0.04個百分點。與華東各省市比(缺安徽數據),山東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數少於上海、江蘇,多於浙江、福建、江西;而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佔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山東僅高於江西(見表2)。

表2:全國及華東地區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數及所佔比重情況表

地區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數(萬人)佔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

全國1377.811.89

上海135.3419.55

江蘇109.983.08

浙江863.1

福建39.482.35

江西23.181.2

山東901.93

資料來源:2001年全國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數據

4、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等傳統文化服務業蓄勢待發,市場化改革將帶來超常規發展。2003年全省文化產業各領域中增幅相對較慢的就是處於「核心層」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了10.1%,而「外圍層」的新興文化產業增幅為21.1%。從「核心層」總產出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分別佔37.7%、44.8%和17.5%,而三個行業的發展速度分別為8.1%、8.5%和19.3%。隨著文化事業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場化運作機制的建立,傳統文化服務業特別是文化藝術業的發展潛力巨大,行政系統內格局將被全社會多元發展格局所取代。

5、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製造業企業數量增多,效益增強,主導產業優勢明顯。2003年全省規模以上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製造業企業(以下簡稱文化製造業企業)836家,與2000年和2002年相比,企業數分別增加251家和107家;從業人員也由32萬、33萬增至35.8萬。2003年全省全部文化製造業企業增加值佔全國的13.1%。規模以上文化製造業企業增加值180.36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3.83%。文化製造業企業的主導產業集中於「機制紙及紙板製造」、「工藝美術品製造」、「家用視聽設備製造」三個行業,2003年三行業增加值分別為64.18億元、52.77億元和35.33億元,各占規模以上文化製造業企業增加值的35.6%、29.3%和19.6%。

6、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銷售企業增加值率高,主營產品文化特色鮮明。2003年全省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銷售企業實現增加值60.66億元,增加值率高達43.7%。據2001年基本單位普查數據推算,文化銷售業中營業收入所佔比重較高的幾個行業是:與文化有關的家用電器批發、零售佔35.3%,圖書報刊批發零售佔23%,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批發、零售佔12.2%,音像及電子出版物批發、零售佔11.5%;比重最低的是文化物品拍賣僅佔0.9%。隨著文化產業的發展,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興文化用品銷售形勢看好。

三、山東文化產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制約因素

當前,山東文化產業仍處於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級發展階段,尚未形成規模優勢,同先進省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只有清醒認知我們的劣勢,才能准確定位,謀求突破。

(一)產業發展不充分,總量規模偏小,文化產業遠未成為山東的支柱產業。2003年,山東文化產業增加值僅佔全省生產總值的3.2%,無論是規模水平還是發展速度都落後於先進省市。雖然(表3)中的數據因統計口徑不一、年份和數據來源各異而缺乏規范性和可比性,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地區差異。如今,一些省份提出要在未來5至10年內使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達到5%至6%的目標,這對山東是個不小的壓力。如果不能實現超常規、跨越式發展,按2003年的發展趨勢預測,山東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要超過5%還需15年左右。

表3:山東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與全國和部分省市比較表

地區年份文化產文化產業增與上年相比加文化產業增加文化產業

業增加加值佔GDP文化產業增值值增長率與GDP統計范圍

值(億元)的比重(%)增長率(%)增長率相比

全國20033576.723.1----國家分類標准

北京2002163.505.114.9+4.5與國家標准基本相同

吉林2003113.404.512.5+2.3國家分類標准

浙江2001359.005.324.1+13.6含教育、體育等

安徽2002137.003.816.9+8.0含教育、體育等

山東2003397.613.222.0+8.3國家分類標准

湖北2001160.003.5----含體育等

廣東2002668.935.714.6+3.8含教育、體育、科技等

海南200320.522.911.5+1.0國家分類標准

四川200354.501.068.7+56.9與國家標准基本相同

註:全國及各省市文化產業統計數據取自有關調研報告,年份和產業界定范圍均有差別。

(二)文化產業組織集約化程度不高,資源相對分散,制約了市場主體地位的確立。山東文化產業領域小型企業居多,現代大型文化企業寥寥無幾。從2001年基本單位普查看,平均每個文化產業活動單位從業人員24人,其中文化服務業更少,只有20人。從文化製造業企業看,單位人員數也在縮減:2000年到2003年,平均每個企業從業人員數分別為542人、460人、427人。文化產業組織的小型化,資源優勢的分散化,難以適應強勢市場競爭的要求。部分文化產業單位沒有完全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一些由事業單位轉制的文化企業組織,思想觀念仍停留在依賴政府資金辦文化的基礎上,缺乏市場營運活力和團隊創意活力。

(三)文化資源的產業要素發掘不夠,資源佔有意識和創新開發意識相對薄弱。目前,山東本土文化資源沒有得到全面盤點與評估,文化產品特色不鮮明、品種不豐富、包裝不時尚,缺乏系統超前、視角獨特的二次開發,各種文化資源要素得不到市場確認、產品鏈接和營銷整合,難以完全轉換成產業資源。比如,一些著名的旅遊資源尚未發掘出深遂的文化內涵,缺乏旅遊主題吸引物。從前幾年省外「水滸城」旅遊熱搶佔先機,而正宗水滸故事發源地旅遊產業經營慘淡且內耗性競爭嚴重,到今年亞洲杯足球賽期間濟南文化市場鮮見相關紀念性旅遊工藝品等怪現象看,山東文化產業資源整合開發中搶抓機遇、創新競爭意識的弱化可見一斑。遠離產業化開發和市場化運作的資源對文化產業而言只能是「水中月、鏡中花」。

(四)文化消費觀念滯後,有效需求不足,文化市場供求結構失衡。2003年全省城鄉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娛樂消費支出分別僅占消費性支出的15.51%和13.66%。將教育消費剔除,城鎮居民純文化娛樂消費支出僅佔7.27%,文化娛樂消費缺乏剛性,仍處於彈性系數較大的次要位置。人們沒有主動花錢消費文化的觀念,潛在的精神文化需求亟待喚醒後轉化為現實購買力。根據國際經驗,當人均GDP超過1000美元,第三產業增加值佔GDP的40%左右時,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會迅速增長。2003年山東人均GDP達到1651美元,第三產業增加值佔GDP的34.6%,文化消費潛力很大。但文化市場還存在供需缺口,多元文化消費需求沒有得到全面關照,文化產品、文化服務定位及功能單一,與居民的多維文化消費預期產生較大落差。

(五)宏觀管理政出多門,產業鏈條人為割斷,文化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長期以來,條塊分割、行業壁壘的存在,難以形成全面系統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政府文化管理部門尚未完全從直接辦文化的管理模式中脫離,且各自為政,文化市場呈「圍棋」狀分布,不利於規模化發展和大市場運作。如音像業的內容審查、出版發行和市場管理,分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三個部門;旅遊業的服務、文物管理、餐飲銷售等也分別由旅遊局、文物局、工商局主管。這種「三國演義」格局,使同一產業鏈條在不同部門間游離發展,部分文化資源被閑置浪費,難以系統開發、充分利用。一方面是基礎文化建設投入不足,基層文化設施陳舊,農村文化生活較為貧乏;另一方面則是追求轟動效應的文化造勢工程中投入產出比的低下,在風行一時的「文化搭台、經濟唱戲」以及「地區名片」式文化節慶活動中,有些地方的文化資源開發利用只是一個吸引投資、招攬生意的誘人幌子,淪落為「托兒」的文化資源既得不到應有的文化尊重,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投資開發。

(六)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總量不足、素質不高,影響後續發展。全省文化產業吸納的從業人員佔全社會從業人數的1.93%,略高於全國平均值。而發達國家這一比例為3%至6%。雖是人口大省,但山東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不僅總量偏少,整體素質也不高,特別是農村基層文化人才匱乏。「五普」資料顯示,全省每十萬人中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低於全國3543人的平均值,在各省(市、區)中僅列第15位。人口文化素質不高,既影響文化受眾的接受力和參與度,也影響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的戰鬥力和競爭力。

四、對山東文化產業資源重組、跨越發展的幾點建議

當前,山東文化產業發展面臨難得的戰略機遇期,必須以創新理念、超常發展為導向,以體制改革、結構調整為契機,以市場配置、投資多元為保障,以科技進步、人才支撐為動力,實現山東文化產業資源的優勢化重組和跨越式發展。

(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深化體制改革促政府職能轉變,確保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各級黨委、政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將文化產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使之成為提升綜合發展實力的重要拉動點。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樹立「大文化產業」觀念,把工作視野從文化系統內向全社會延伸,積極推進文化管理體制改革,改變多頭管理、職能交叉、條塊分割的局面,實現由「辦文化」向「管文化」的轉變,將工作重點放到培育文化市場、營造寬松和諧的文化發展環境上來。各地應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和文化資源的浪費,加強對不可再生性文化、文物資源的有效保護,堅持以人為本,保證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贏,促進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要加大文化企事業單位改制力度,深化國有文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調整內部收入分配機制。

(二)精心打造創新亮點,努力提升科技附加值,激活文化產業發展的內在潛力。文化產業是「內容為王」的產業,文化原創力是文化產業的生命線。只有放開視野,學習創新,才能引領文化娛樂時尚經濟、文化注意力和文化創意經濟的新風向,促進城鄉區域文化產品的豐富,完善文化產業門類結構。各地應立足不同的文化資源和經濟基礎,採取不同的產業培植措施和市場運作方式,建立支柱型文化產業,找准發展的「切入點」。要正視區域文化產業競爭格局,發揮半島城市群的輻射帶動效應,打造環渤海灣文化產業區域合作框架。鑒於現代信息技術對傳統文化產業的滲透力逐步增強,山東文化產業要突出高技術、高智能特徵,提高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服務手段的科技含量。在數字化裝備、網路化系統、多媒體技術等領域,與科研機構協同攻關,力爭突破。發揮創業園、大學科技孵化基地的人才技術優勢,為「做大做強」文化產業提供科技創新的後盾。

(三)通過多元化投融資,調整文化產業結構,全面整合文化資源。整合的目標是進一步解放文化生產力,挖掘國有文化資源存量潛力,釋放民營文化資本增量實力。充分發揮財政、稅收的杠桿作用,逐年增加對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投資比例,嘗試建立文化產業基金,鼓勵民營資本和外資向文化產業領域流動,形成以政府資金為引導、以企業投入為基礎、以銀行信貸和民間資金為主體、以股市融資和境外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彌補文化產業跨越發展中的巨大資本缺口。進一步打破國家包辦文化的單一模式,逐步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政府、社會、個人共同參與的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營方式、多層次、多渠道、多體制辦文化的新格局。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組建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文化產業集團公司,形成一批過得硬、叫得響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四)堅持管理與繁榮並舉,培育良性互動的文化市場環境,鋪設文化產業健康發展的「高速路」。要加快文化產品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建設,放開市場准入,通過優勝劣汰,有序引導文化商品流通及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消除市場壟斷和市場歧視,形成按市場價格優化資源配置的良好局面。特別要加快文化產業中介代理服務機構建設,大力培養演藝市場經紀人,發展經紀公司,建立項目建設招投標制度。運用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和院線制等現代市場營銷方式,減少流通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企業經營質量。在繁榮文化市場的同時,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構建文化市場管理的信息網路體系,嚴厲打擊盜版,切實保護知識產權,抵制各種商業欺詐行為,加強對非法經營活動的清查整治和依法取締,鏟除各類社會丑惡現象滋生的土壤,保證文化市場的健康繁榮。

(五)立足「復合型」構架,實施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工程,使人力資本真正成為文化產業的核心資本。實踐證明,日趨激烈的人才競爭將成為奪取文化產業未來制高點的決勝因素。目前除山東大學和青島海洋大學設有文化產業專業,省內院校此類專業設置均為空白。全省適應多種產業融合需求的文化資本運營人才、文化經紀代理人才、數字藝術軟體、網路游戲開發和媒體產業經營管理人才供不應求。各級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工程,著力培養國有文化產業單位的優秀骨幹力量,大力引進經營管理人才和科技創新人才。既要培養出類拔萃、德藝雙馨的文化專業人才,又要培養熟悉藝術、有較高創新意識和文化品味,懂市場運作、有較高經營管理才能和依法辦事能力的文化產業高級復合型人才,為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積蓄人力資本。

(六)研究建立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核算制度,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信息支撐。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省級政府綜合統計部門要與有關部門統計機構密切合作,形成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統計信息交流平台,從山東實際出發,盡早建立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核算制度,及時准確地開展文化產業統計核算數據分析研究,為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提高黨政領導宏觀決策的科學性提供依據。建議將文化產業發展指標納入行政效績考核體系。因文化產業涉及面廣,新興行業不斷涌現,統計難度較大,必須加強領導、加大投入,才能完成統計監測任務。

我們正處在一個文化創新風起雲涌的時代,文化產業的異軍突起成為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精神基石和活力源泉。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呼喚、激發文化的偉力,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正是山東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和方向。我們堅信,在文化事業的百花齊放與文化產業的百舸爭流中,齊魯文明將重鑄輝煌。

㈡ 文化產業的概念是什麼文化產業有哪些類別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㈢ "文化產業"都包括什麼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

㈣ 什麼是文化產業文化產業的業態有那些

文化產業,是以「文化創意」為核心,通過技術的介入和產業化的方式製造、營銷不同形態的文化產品的行業。

國家統計局將以下8類列為「文化產業」的范圍:(1)新聞服務;(2)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3)廣播、電視、電影服務;(4)文化藝術服務;(5)網路文化服務;(6)文化休閑娛樂服務;(7)其他文化服務;(8)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服務。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了發展中國文化產業的戰略構想。2003年,文化部先後在上海交通大學、北京大學設立「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2004年初,教育部首次在高校中設立「文化產業管理」本科專業,學制四年,學生畢業後頒發管理學學士學位。2005年4月,教育部論證確定了全國開設「文化產業管理」的本科自學考試。

㈤ 現代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現代文化產業包括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㈥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6)文化產業化有什麼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㈦ 文化創意產業都包括什麼

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包括廣播影視、動漫、音像、傳媒、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工藝與設計、雕塑、環境藝術、廣告裝潢、服裝設計、軟體和計算機服務等方面的創意群體。

中國近幾年在文化藝術市場蓬勃、公共展演場地加大建設(如國家大劇院、798藝術區)等,除在既有製造業的優勢下尋找出路外,也開始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7)文化產業化有什麼擴展閱讀:

發展層次:

我國的文化產業其實也分成幾個不同層次,鑒於這些層次在產值、經濟總量、發展步伐方面不一樣,我們把它分成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以旅遊為龍頭的文化產業發展方式,這是較為初級或低級的發展方式。這種方式簡單、門檻低、入門方便,依託於本地資源,容易掌控,所需的初步資金不多。在整體的管理和操作形式上也處於較低層面,所以中國各地,尤其是西部、中部城市,總是先採取旅遊,或者叫人文旅遊的方式來發展文化產業。

第二個層次,目前我國在各地佔據主導地位的文化產業發展模式,就是國有的廣電集團、電影集團、廣播電視集團、新聞出版集團、演出集團等等,在國家層面上有中演集團、中國電影公司、中國廣電集團等等,還有其他的電視台、廣播電台等等

第三個層次,在東部一些地區,包括西部和中部的省份,已經開始意識到文化產業發展的高端形態是創意產業。創意產業的最大特點是以高科技為支撐,以全球化為背景。它們要上市就是去納斯達克、紐交所、倫敦交易所上市,是有全球背景的。

㈧ 文化產業包括些什麼

文化產業,是以「文化創意」為核心,通過技術的介入和產業化的方式製造、營銷不同形態的文化產品的行業。
國家統計局將以下8類列為「文化產業」的范圍:(1)新聞服務;(2)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3)廣播、電視、電影服務;(4)文化藝術服務;(5)網路文化服務;(6)文化休閑娛樂服務;(7)其他文化服務;(8)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服務。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了發展中國文化產業的戰略構想。2003年,文化部先後在上海交通大學、北京大學設立「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2004年初,教育部首次在高校中設立「文化產業管理」本科專業,學制四年,學生畢業後頒發管理學學士學位。2005年4月,教育部論證確定了全國開設「文化產業管理」的本科自學考試。
文化產業是為滿足社會人們的文化消費需求而產生的一種產業。這種產業,它的主要功能,就是滿足人們的文化消費需求。滿足人們文化需求的目的,就是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在生活質量裡面,文化生活的文化含量,應當說是人們生活質量很重要的要素,所以發展文化產業,最終目的,最大的宗旨就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和社會的文化消費需求。
文化產業的業態包括:
1.書報刊出版、印刷和發行業;2.文化藝術業;3.文物保護業;4.廣播電影、電視業;5.文化娛樂業;6.體育;7.攝影及擴印業;8.園林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9.廣告業。

㈨ 什麼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

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9)文化產業化有什麼擴展閱讀:

范圍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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