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世界遺產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申請呢
申請世界遺產需要具備的條件:構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構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獨特、稀有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種的棲息地。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數此天才傑作;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大影響;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見證;與具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租鋒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系。
⑵ 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條件,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准方可獲得批准:
1.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
2.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大影響。
3、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4.可作為一種建築或建築群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示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
5.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轉之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
6.與具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系。
⑶ 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條件
國家文化遺產
根據保護世界遺產公約分成三類:一類是歷史紀念物,第二類是考古遺址,第三類是建築群。
那麼當然這個概念在確定下來以後,寫入公約以後,本身它也在不斷地發展,不斷地變,那麼怎麼樣能夠讓這樣的一個我們盡可能的屬於我們人類共同的更多的文化遺產得到保護,也是人類在思考的一個問題,是不是這幾個概念就能夠完全涵蓋我們對於文化遺產保護的這樣的一個基本的需求。
實際上從70年代開始,特別是70年代末開始,對於整個國際社會來說,對於歷史城市的保護,對於歷史地段的保護,對於城市當中這些本身可能組成它的這些建築並不都是重要的建築,但是他們共同在一起構成了一個歷史環境。而這個歷史環境又反映了一個民族或者一個地區文化發展的過程,像這樣的一些遺產,國際社會給予了越來越多的重視。那麼從我們《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也可以看到這樣一種趨向,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對於文化遺產的保護,那麼它所涵蓋的內容,就變得越來越廣泛,越來越大。
世界遺產當中文化遺產的評價標准,有六項:第一項就是我們所面對的這個遺產項目,如果要列入世界遺產,它必須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是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比如說我們舉個例子,像雅典的衛城,它代表著當時古代希臘最高的藝術成就,反映了希臘人的創造力,反映了他們的智慧。雅典衛城這個項目就符合我們世界遺產的第一項標准,特別是當中的這些神廟,是由希臘最著名的一些藝術家建造完成。
第二項標準是講遺產項目在一定的時期內或者在世界的某一個特定的文化區域內,它反映了建築藝術或者這種紀念性建築物的這樣的一個藝術,包括城鎮規劃景觀設計方面,所體現的這樣的一種人類觀念的轉變。如果我們簡單來概括它,可以說它是一個表達了人類觀念的一個轉變。那麼像這樣的例子比如說像德國的一個遺產項目,叫做鮑豪斯學院,這是一個存在了僅僅十幾年的一個藝術學校,但是在它存在的短短的十幾年的時間當中,這個學校把古典的或者說傳統的建築教育和藝術設計教育轉化為一個現代主義的教育方式。它反映了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時候,人類思想觀念、審美觀念包括教育觀念的轉化,所以盡管它只存在了短短十幾年的時間,但是它的學校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因為它反映了在這樣一個時期人類大的變革時期,人的觀念的變化。
第三項標准,是我們面對的這個遺產項目它能夠成為一種已經消失的文明或者文化傳統,它能夠提供這樣的一種見證。比如說像耶路撒冷,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遺產項目,它反映了古老的人類文明在這里產生發展,可能有一部分這樣的文明,或者這樣的一個文化,今天已經變了,已經消失了,但是耶路撒冷是他們發源地,是他們曾經存在的一個歷史見證,如果能夠滿足這樣一項標准,我們這個項目也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
第四項標准,是它可以作為人類一個歷史上一個重要階段,它的一個典型的一個代表性建築,能夠反映這個時代,是這個時代的建築或者景觀的傑出範例。如果我們簡單來說一個時代的傑出範例。比如像我們的故宮,實際上就是這樣的,大家一講到明清,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這樣一個時期的話,你馬上可以聯想到故宮,聯想到北京的故宮,聯想到沈陽的故宮,它們已經變成這樣一個時代的一個象徵,那麼另外比如說像克里姆林宮和紅場,也是《世界遺產名錄》上的一個項目,一講到俄國革命,講到早期社會主義的發展過程,這個克里姆林這個紅場就是一個象徵,已經變成這樣一個時代的象徵。
第五項標準是我們所面對的遺產它可以作為人類傳統的寄居地和怎麼樣使用土地,人類怎麼樣居住這樣的一個傑出範例。特別是它可能反映了一種或者幾種文化。而這種文化又在一個人類的歷史發展過程當中現在變得非常容易受到損害。比如說我們舉個例子,像威尼斯,義大利的這座名城威尼斯,那麼它就是這樣的一個範例。從中世紀的時候,有一些人逃避戰亂在這兒定居下來,然後在這樣建造這樣一個城市,隨著義大利經濟的發展,隨著威尼斯經濟的發展,隨著威尼斯的強大,這個城市逐步發展,然後建立了許許多多非常傑出的建築。然後在這兒培養出了一大批的藝術家,像威尼斯畫派,這樣一大批的藝術家,那麼隨著整個世界貿易體系的變化,隨著世界各國在海上的權利的一個逐漸變化,威尼斯後來失去了原來的地位,它可能那一度的輝煌今天已經消退了,但是威尼斯這座城市本身,見證了這樣的一個文明,像這樣的城市也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實際上我們的麗江,我們的平遙也都屬於這樣一個類型的項目,它反映了人和自然之間的關系和怎麼樣使用土地。比如說麗江,怎麼樣和雪山和玉龍雪山之間的關系,和周圍濕地之間的關系,那麼這些都可以驗證人和自然之間的這種平衡。
第六項標準是一項特殊的標准,這項標准通常來說,不可以直接作為單獨的一項標准,來評價一個世界遺產項目能否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來,那麼這就是與有特殊意義的世界或者現行的這種傳統、思想或者文學藝術有直接關系。這個項目和前面我們講到的五個標准稍微有不同,前五項標准只要滿足其中的一項,就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但是對於第六項來說,它需要滿足前五項的其中的一項,然後第六項作為一個補充項可以列進去。比如說像我們的故宮,因為和我們歷史當中很多非常重要的人物有關,所以它也可以滿足這一項標準的要求。
《世界遺產名錄》在1978年第一次公布,一共有12項,那麼發展到現在已經有了754項,數量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世界遺產在這樣的一個變化過程當中,遺產的項目也在不斷出現一些新的類型。比如說我們剛才講到城市的問題,從遺產公約規定紀念物,然後建築群遺址,發展到後來的城市,後來覺得僅僅有城市還有這些建築還是不夠,還希望進一步擴展,於是1992年的時候提出一個新的品位,屬於文化遺產當中一個新的品位,就是文化景觀,提出一個文化景觀的概念。文化景觀實際上反映的內容是人和自然共同作用的一個結果,而產生一種和特殊的人類文化的這樣的一個面貌。
文化景觀包括三種類型,第一種類型就是人類設計建造的,具有明確規劃的景觀,包括像具有美學價值的這種花園廣場這樣的一種景觀,這是一種類型。另外一個就是它逐漸發展而成的,可能不是人們一次設計出來的,逐步發展而成的,它是基於一種社會文化甚至是一種行政或者是宗教的要求,與環境相適應最後形成了一種景觀,另外一類實際上是一種結合類的,比如說它包括一些自然的風貌,同時又有一些人文的東西共同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具備通過某些物質遺產所表現出的強烈的宗教或者藝術和文化的一種影響。對文化景觀來說這是三種類型,那麼我們的廬山,實際上也是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它逐漸形成發展的過程,可能更多適合的應當是第二種類型,因為它是一個逐步有機發展而形成的由於社會文化或者宗教的要求,逐漸形成並且和環境相適應形成了一個我們今天所看到的這樣一個非常獨特的具有突出的世界性價值的這樣的一種景觀環境。這對於遺產保護來說,還是一個比較新的類型。
⑷ 世界遺產必須具備的三大條件 被選為世界遺產的三大條件
申遺要有三個基本條件,一個是藝術價值,一個是處於瀕危的狀況,還有一個是有完整的保護計劃.
【世界遺產的標准】
兩個前提:①真實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護管理(由相關管理機構,制定法律規章還有經費)
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混合體和文化景觀.世界遺產具有明確的定義和供會員國提名及遺產委員會審批遵循的標准.
1.文化遺產
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其標准有:
(1)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
(2)能在一定時期內宏或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問.
(3)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4)可作為一種建築或建築群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
(5)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轉之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
(6)與具有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和實質的聯系(委員會認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該項標准與其他標准一起作用時,此款才能成為列入《名錄》的理由).
2.自然遺產
從美學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
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規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境區.
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其標准有:
(1)構成代表地球現代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
(2)構成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關系的突出例證.
(3)獨特、稀少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
(4)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罩絕帶種的棲息地.
3.文化景觀的類型:
(1)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並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概念性建築物或建築群有聯系.
(2)有物蘆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於最初始的一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並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系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兩種次類別:一是殘遺物(化石)景觀,代表一種過去某段時間已經完結的進化過程,不管是突發的或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價值,就在於顯著特點依然體現在實物上.二是持續性景觀,它在當地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社會中,保持一種積極的社會作用,而且其自身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同時又展示了歷史上其演變發展的物證.
【文化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1、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3、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世界文化遺產的具體評定標准共有六個,符合其中任意一條(除了第六條不能單獨存在)就可以入選《世界遺產名錄》
A.代表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例如金字塔,長城.
B.在一定時期內或在世界某一個文化區域內產生過重大影響——例如:凡爾賽宮(歐洲建立最早的,規模最大的,布局和規格影響歐洲兩三個世紀)
C.一種文化的特殊證明,例伊朗的波斯波力斯宮 是波斯帝國時期留下的,壁上的雕刻反映了波斯當時的情況,各國進貢情況,是文化證明.復活節島,只遺留了巨大的石雕像,其他古物沒有留下,只有靠石雕像來研究當時的歷史.
D.一個歷史時期的典範.區別於第二條,典範是指更多方面的影響,例如梵蒂岡,影響6-7世紀,所有東西都是精華
E.難於保存的突出例證,例如印第安人保留區;
F.與某些重大事件或先行傳統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著直接和實質的聯系.此條款不能單獨成立.例如耶路撒冷、自由女神像
【自然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給自然遺產的定義是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從美學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
2、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態區;
3、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准並獲得批准:
1、構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
2、構成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 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關系的突出例證;
3、獨特、稀有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
4、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種的棲息地.
【文化景觀及其他】
文化景觀這一慨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國聖菲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時提出並納入《世界遺產名錄》中的.
這樣一來,世界遺產即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混合體(即雙重遺產,我國的泰山、黃山、蛾眉山——樂山大佛屬此)和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代表《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條所表述的「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一般來說,文化景觀有以下類型:
1、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並不總是)與宗教或其它紀念性建築物或建築群有聯系.
2、有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於最初始的一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並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系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兩種類別:一是殘遺物(或化石)景觀,代表一種過去某段時間已經完結的進化過程,不管是突發的或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價值,還在於顯著特點依然體現在實物上.二是持續性景觀,它在當今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社會中,保持一種積極的社會作用,而且其自身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同時又展示了歷史上其演變發展的物證.
3、關聯性文化景觀.這類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系為特徵,而不是以文化物證為特徵. 此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古跡遺址、自然景觀一旦受到某種嚴重威脅,經過世界遺產委員會調查和審議,可列入《處於危險之中的世界遺產名錄》,以待採取緊急搶救措施.
【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
2003年10月通過的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應涵蓋五個方面的項目:1.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風俗、禮儀、節慶;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的手工藝技能.《公約》並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中的非物質性的涵義,是與滿足人們物質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質生產相對而言的,是指以滿足人們的精神生活需求為目的的精神生產這層涵義上的非物質性.所謂非物質性,並不是與物質絕緣,而是指其偏重於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精神領域的創造活動及其結晶.
⑸ 如何申請世界文化遺產
申請世界文化遺產需要經歷以下步驟:
1.確定申請的遺產類型:申請神嘩遺產必須是文化遺產或自然遺產。
2.選擇候選遺產:選擇具有歷史、文化或自然價值的遺產,並進行詳細描述。
3.編制申請文件:編寫詳細的申請文件,包括遺產的歷史、文化或自然價值、保護狀況和未來保護游首行計劃等內容。
4.提交申請芹橋文件:將申請文件提交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
5.評估:由國際專家組成的評估委員會評估申請文件,並對申請進行考察。
6.決定:世界遺產委員會根據評估委員會的報告和意見,決定是否將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7.保護與管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後,需要採取措施保護和管理遺產,以確保其得到妥善保護和維護。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世界文化遺產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並且申請過程可能需要幾年時間。
⑹ 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非遺的條件:
1.傳承人需要熟練掌握其非物質文化遺產;
2.在特定的領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一定的特色;
3.對該項目的保護具有積極的作用;
4.項目介紹清晰易懂;
5.具有一定的傳承譜系,歷史淵源;
6.所具有的社會影響力;
7.應當採取哪些措施及目標。
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
(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
(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五)傳統體育和游藝;
(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也就是各民族文化世代相傳的表現形式,具有一定的歷史、科學、社會等價值的都可以進行申請。
非文化物質遺產按以下流程申請:1、可向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部門逐級上報。
2、省級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然後提出申報。
3、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項目申報書;保護計劃;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十二條 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認定、記錄、建檔,建立健全調查信息共享機制。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收集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代表性實物,整理調查工作中取得的資料,並妥善保存,防止損毀、流失。其他有關部門取得的實物圖片、資料復製件,應當匯交給同級文化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