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當兵要求什麼條件
1、當兵要求最低文化程度是初中以上。2、男青年為年滿18至20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寬到22歲,大學本科畢業,自願參軍的,可放寬到23歲。
3、男性身高不低於162cm;女性身高不低於160cm。
4、不能超過正常體重的25%,不能低於正常體重15%。根據《徵兵工作條例》第三條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二十條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⑵ 當兵需要什麼要求
當兵入伍有4個條件如下:⑶ 當兵文化程度要求
法律分析:1、男兵徵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同等條件下,優先徵集高學歷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
2、徵集的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徵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省內高校集中地區全部徵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區減少並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徵集。
3、女兵徵集對象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學生也可以徵集。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條 依照法律規定應服兵役的公民,經初步審查符合下列徵集條件的,為應征公民: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規定的徵集年齡;
(四)具備履行軍隊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徵集公民服現役的具體條件由國防部規定。
⑷ 現在當兵要求什麼文化程度
現在當兵要求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可放寬到21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2歲,對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只要本人自願參軍的,可放寬到23歲。當兵首先政治要合格,沒有污點,比如在派出所有案底,參與過損害國家的非法集會或是入過邪教等。 身體要求在162以上,體重100斤以上,沒有疾病,視力,內科,走路,等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