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意義淺析
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意義淺析
高校在民俗教育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面向二十一世紀,時間緊,任務重。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意義淺析,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摘要: 非物質文化遺產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提出的“人類口頭的、無形的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承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其范圍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現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以及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等。
關鍵詞: 高校 非物質文化遺產 教育
一、現階段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現狀
(一)本科教育缺少相關專業
民俗學和民間文學是本學科最為主要的兩個專業,但目前該專業並沒有納入本科專業教育體系之中,只在研究生教育中體現出來,這極大影響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學科的建設和發展,相關知識難以普及,造成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重視程度不夠,保護與傳承缺乏有效手段,缺少相關人才,難以促進相關行業發展。
(二)高校缺少相關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
大多數高校未將民俗學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課程作為顯性課程進行設置,民俗學等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課程應和《大學語文》課程一樣受到高校的重視。民俗學等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課程應當也作為國學教學中的一部分,予以普及,它起到了傳承傳統文化精髓,保護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用優秀文化影響社會的深遠作用。
除了顯性課程外,高校應設置民俗學等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隱性課程,旨在讓學生通過各類實踐教學,進一步體會課程的本質與內涵,深層次理解相關文化知識,達到情感上的認同與共鳴,從而激發其社會責任感。
(三)高校師資匱乏
由於意識欠缺,許多高校沒有重視大學生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的教育,沒有學科專業作為有力支撐,專門從事教學科研的教師為數不多。許多教師或者從其他學科轉行,或者沒有接受過正規專業訓練,教學研究成果包括教材編寫沒有系統化。專門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科研的教師屈指可數,這極大地影響了學生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水品。
二、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重要意義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構建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體系勢在必行,通過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可使全體社會成員正確認識各民族民間文化差異,充分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中華民族、中國文化的完整性、豐富性、互補性的意義,正確判斷非物質文化與自己文化間的關系及相互間的影響,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形成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發、自主的積極態度,養成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得當行為模式。通過學校教育帶動家庭和社會教育,形成社會—學校—家庭立體的多方位的網狀教育模式最終達到全民重視,全民相應,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這也是作為古老文明大國應該具有的精神風貌。
三、開展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措施
(一)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課程
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核心問題是課程問題,可進行以下三種課程設計方式:第一種是設置顯性課程,將相關課程納入現有的教學計劃中,完整的教學大綱、考綱,教學目的明確,教學環節完整。此類設計適用於文科專業的人才培養。第二種是穿插方式課程,此類課程設計不改變現有的文化教育課程,適用於那些教學時數較滿及專業性質的大中專學校,只穿插地介紹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知識。第三種是隱性教育。不改變教學計劃、人才培養等教學元素,而只開展各類豐富多彩、靈活多變的實踐活動,吸引學生的參與。
(二)建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材內容體系
大力開發和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課程,編寫具有中華
民族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材,把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選擇、整理,注入課程體系,這是實現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目標的重要環節。為此,我們必須大量收集、整理民族、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材內容體系。
(三)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希望在教師。師資隊伍建設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加強教師的在崗培訓,提高教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素養,盡量做到師資培訓的系統化和科學化。(2)引進社會人士,可將民間藝人、祖傳秘方者、民族藝術絕活者等等聘為學校榮譽教師,通過開展講座、座談會、研討會,開辦培訓班及舉辦實踐活動方式,起到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與教師的交流,達到教學研相結合的目的。(3)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師資人力資源中心。合理運用社會支持系統,因地制宜地廣納非物質文化遺產絕活者等,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師資人力資源中心,使學校、家庭、社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都能利用這一中心的資源優勢,提高學習效果。
(四)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網路教育
非物質文化遺產網路教育既可以涵納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藝人、行家、絕活者等人力教育資源,又可以涵納為受教育者提供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技能、思想、觀念、習慣和行為的信息資源。如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網站、設計民間藝人主頁、民間藝術絕活瀏覽庫、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上授課、網上討論、網上答疑以及瀕危、失傳的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電子公告欄等等。
綜上所述,高校在民俗教育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面向二十一世紀,時間緊,任務重。因此我們應該在高校高度重視民俗學的普及教育,讓學生真正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緊迫性,重要性和長期性,惟其如此才能建立起全民的非物質文化保護意識。
參考文獻:略
;❷ 如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遊開發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涉及內容主要以口頭傳統、表演、手工技藝、社會風俗和禮儀等。這些無形的文化遺產較之於有形遺產來說更容易遭到扭曲和破壞。因此,它作為一種旅遊資源更應該得到正確地開發。本文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出發,探究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通過論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闡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一些構想,最後強調在旅遊開發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人們都在積極討論怎樣才能更好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這場討論中旅遊開發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利用旅遊開發能夠繼續保持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單純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部分陳列在博物館供人欣賞並不能感受到其真正的內在精神。旅遊是人類社會的一種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遊者在旅行和暫時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適當的旅遊開發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功能得到延續,並促進社會的整體發展。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及特性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
在國際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組織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社區、群體或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重要組成部分的各種實踐、表演、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實物、工具、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同時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作出了具體的界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②社會實踐、禮儀、節慶活動;③表演藝術;④傳統手工藝;⑤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在國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是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具有權威性且代表中國政府意見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該辦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實物、器具和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並指出其范圍主要包含: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及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通過對國內外主要的代表性組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可以看出,雖然在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的具體敘述上有所差別,但只是中西文化表述上的差異,在實際所包括的內容上並沒有什麼區別。都認為應該包含一個國家的民間傳統和民俗禮儀等,注重在一個國家發展中對於其主要文化的一種傳承和體現,這對於理解非物
質文化遺產和對其進行旅遊開發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大量的研究可以看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性主要體現在:(l)傳承性﹙繼承與發展的性質﹚;(2)存儲上的易逝性(指容易遭到破壞和遺失);(3)利用上的可持續性(指價值不因物理損耗而減少);(4)地域性(指有地域上的限制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上述主要特徵之外,還具有綜合性、藝術性、多元性等特徵,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進行全面綜合的把握,有利於更深入地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蘊藏著珍貴的文化內涵,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旅遊從本質上而言是一種文化行為,旅遊者靠文化去與自然景觀交流,與人文景觀對話,沒有文化的旅遊是蒼白乏味的旅遊。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不但能更好地促進旅遊者與旅遊資源的交流,也能更好地提升旅遊者對於傳統文化的理解,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重要的旅遊資源
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民間傳說、口頭傳統、民間歌舞、地方戲曲、民俗節慶還有傳統手工藝品等各個方面,內容豐富多樣,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是一定地域內人們智慧的結晶,文化內涵豐富,旅遊價值高。這為區域旅遊資源的開發奠定了基礎,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可以促進人們更加深入地體驗地方傳統文化的精神!
❸ 怎樣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要做好以下三點:
一、從政府層面來說,應將「政績訴求」上升為政治訴求,從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的高度來看待非物質遺產保護工作,認識到非物質遺產保護與我國的國家文化安全和民族認同息息相關。各級地方政府都應該在聯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這兩個文件的基本框架內,架構自己的具體的非物質遺產保護思路。而不是從本地區、本單位乃至個人的短期行為和政績需求出發,來考慮非物質遺產保護保護問題。為此,各級立法機關必須加強和加快非物質遺產保護的立法工作,明確職責和分工,確定具體的保護體制和法規,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政績考核中。
第二、從學者這個層面來說,應將理性的學術化的訴求轉化為具體的感性的調查研究,切實做好對民間非物質遺產保護項目的普查工作。非物質遺產保護工作者一方面要拋棄一切學理上的先入之見,放下架子,深入民間,尊重民間的習俗和做法,尊重民間的首創精神,不能採取拔苗助長或移花接木的方法,用科學主義和理性主義的方法強行將民間的思路和做法納入自己的學術框架。另一方面,又要因勢利導,將民間的素樸的文化訴求逐漸上升到文化自覺的高度,讓民眾充分認識到本土的民間智慧和地方性知識,在全球化時代所具有的價值和文化意義。
第三、 無論是政府還是學界都應清楚認識到,非物質遺產保護的真正主體和主人是民間,是大眾,政府和學者都是為大眾服務的。政府應做和能做的工作是給民間提供一個寬松的環境和一定政策和財政上的扶持,而不是以是否有利可圖為標准,強行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占為己有,作為自己政績工程的一部分。學者應做和能做的工作是深入民間進行客觀的調查,而不是帶著科學主義和理性主義的成見或偏見,改造甚至扭曲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己所用。從根本上來說,政府和學者的目標是一致的,即從加強民族凝聚力和重構民族精神的大局出發,調動民間參與文化自我建設、自我修復的積極性,建立起一個豐富多樣的、和諧發展的、良性互動的文化生態環境,從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的文化復興,為保護全人類的文化多樣性做出應有的貢獻。
延伸:
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❹ 簡述國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1、日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日本是世界上第一個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念並將其寫入法律條文的國家,拓寬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范圍。課題組認為,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登錄的日本非物質文化遺產中,
除了耳熟能詳的能樂、人偶凈琉璃文樂、歌舞伎之外,2013年登錄的和食(日本傳統飲食文化)及其相應的保護政策特點鮮明,值得借鑒。
2、義大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注重與物質遺產和文化的關聯、義大利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第三產業完美結合,推廣非遺的旅遊亮點,是義大利非遺政策帶給中國非遺保護的重要啟示。
義大利擁有數量眾多的世界級遺產,包括風景和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這些文化遺產的結合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命題,也是一個亮點。如宣傳製作小提琴技藝的克萊蒙納小提琴博物館,已經成為人們了解克萊蒙納歷史,甚至通過它去了解整個文藝復興歷史和義大利文化的一個重要窗口。
3、英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加強地方立法;把非遺與現代商業相結合,加強產權保護,注重實用性;通過現代化手段進行保護,加強傳播力度;在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加強國內外民間資金監管力度;培養全民參與意識,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長遠發展等。
(4)外國高校如何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
1、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2、傳統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3、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
4、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5、傳統體育和游藝。
6、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國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經驗與啟示(四卷)》
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
❺ 怎樣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於2011年6月1日起實施 。
指導方針
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工作原則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
一、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非物質文化遺產關系一個民族的文化與精神的傳承,較之有形遺產而言,如指間之沙,稍有不慎,就會流失於指縫。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它記錄著中華民族生息繁衍的歷史,凝結著中華民族的精神。
二、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
歷經數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它長期產生,形成與發展的過程中,受歷史條件、經濟形態、生產、生活方式及群眾思想觀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時代與階級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礫玉石,亦有殘渣敗絮;既是精神動力,亦是沉重的包袱。我們在對其研究時,首要的是要分清這兩種界限。對其金礫玉石及精神力量,要使之發揚光大,給予繼承並創新;對其殘渣敗絮、沉重包袱,必須棄之不惜,堅決甩掉。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要採取多學科交叉綜合性的研究方法。
三、創造保護、傳承、發展良好氛圍
一個城市有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構成了有別於其它城市的特色與風格。近年來,伴隨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行動的啟動,全球性的保護、珍視口頭和非物質遺產逐漸掀起熱潮。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能像文物一樣被保護起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死的,要在繼承的基礎上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