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結束文化監管平台的程序
這個進程關掉比較麻煩,你要結束掉此進程就給打上管理密碼,然後進入界面,可以結束掉此進程。
如果你忘了密碼,就給重裝系統,不過可以暫時結束掉此進程,就是點開文化局程序,然後關閉界面,那也是暫時的。
實在要不行,你就下載個冰刃,然後用冰刃來找到此進程,就是文化局的相關進程,找到後強行關閉,然後在找到此程序的相關進程,那些程序有的可能已經導入到注冊表裡,你可以用360來清理垃圾和注冊表的那些無關緊要的文件,冰刃就可以幫你全方位辦到,具體操作你自己去摸索吧!
好了,我就寫這么多了,祝您主早日成功吧!!!
❷ 上網服務場所技術監管系統怎麼關
這個就比較麻煩了,工商部門有權自己單獨執法啊!就是不被沒收,罰款也夠受的(至少1萬以上,三台電腦也值不了)!你可以對行政處罰提出異議的,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等(前提是確實沒有違法),如果確實是黑網吧的話,還是好好悔過一下,爭取不要既沒收又罰款啊!你也可以舉報其他的黑網吧!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眾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指通過計算機等裝置向公眾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網吧、電腦休閑室等營業性場所。 學校、圖書館等單位內部附設的為特定對象獲取資料、信息提供上網服務的場所,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並負責對依法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的管理,並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活動;電信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分別實施有關監督管理。 第五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也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 第六條 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對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 第二章 設 立 第七條 國家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第八條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採用企業的組織形式,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最低營業面積、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數量、單機面積的標准,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規定。 審批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除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總量和布局要求。 第九條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十條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資金信用證明; (四)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 申請人完成籌建後,持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級公安機關申請信息網路安全和消防安全審核。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批准文件。 申請人持公安機關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最終審核。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對申請人的申請,文化行政部門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公安機關經審核不合格的,應當分別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持《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第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營業場所地址或者對營業場所進行改建、擴建,變更計算機數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應當經原審核機關同意。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到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 第三章 經 營 第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五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製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十六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採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提供上網消費者使用的計算機必須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十七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經營非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路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十九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二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 第二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二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並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五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違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依法查處,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禁止含有的內容的信息,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上網消費者有前款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三)經營非網路游戲的; (四)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五)未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 第三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計算機未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 (二)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 (三)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 (四)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 (五)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的。 第三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志的; (二)允許帶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營業場所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的; (四)營業期間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 第三十三條 違反國家有關信息網路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電信管理等規定,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電信管理機構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件。 第三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處以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未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和違法所得必須全部上繳國庫。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01年4月3日信息產業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❸ 陝西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目前情況是什麼
自2002年陝西省被文化部確定為文化共享工程全國首批試點省份以來,在文化部、國家中心的重視支持、關心幫助下,按照文化部和國家中心的統一部署與建設標准,工程建設穩步推進。下面,就我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情況作以簡要匯報: 一、「十一五」工作回顧 「十一五」期間,中、省共計投入25415.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18650萬元,省財政投入4846.3萬元。工程進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網路建設持續推進。到「十一五」期末,我省已建成省級分中心1個,市級支中心6個,縣級支中心101個,省、市、縣圖書館已達到全覆蓋,鄉鎮基層服務點1054個,覆蓋率達到60%,村基層服務點27554個,覆蓋率達到100%,街道基層服務點70個,覆蓋率達到14%,社區基層服務點544個,覆蓋率達到35.5%。全省已搭建起省分中心,市、縣(區)支中心,鄉、村基層服務點相結合的文化共享工程網路框架和服務平台,實現省、市、縣、村服務網點全覆蓋。 (二)數字資源日益豐富。通過幾年的努力,省分中心已整合加工資源約14.8TB。作為服務窗口之一的「陝西文化信息網」,點擊率已達
174.98萬人次。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專題資源庫,共20個大類180個資料庫,如《西安事變》、《陝西帝王陵》、《秦聲秦韻》、《陝西景觀》、《非物質文化遺產》、《陝西省文史資料》、《陝西省文化共享工程影視資料庫》、《陝西民間美術》等資料庫。此外,還重點建設了一批能夠滿足農村群眾需要的講座、戲曲、圖書、電影、專題資源庫,特別是適合農民群眾急需的種植養殖技術等資源。 (三)培訓工作有序開展。省分中心依託省圖書館較強的技術力量、軟硬體和人才隊伍,加強組織各種培訓,開展對市縣支中心主任、鄉鎮基層服務點的設備安裝、維護、操作人員技術培訓等工作,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起一支市、縣、鄉三級文化共享工程管理人員和服務隊伍,培養了一批從事資源建設、技術維護的專業隊伍。截至目前,全省已培訓基層管理技術人員92534人次。
(四)技術模式不斷創新。省分中心2004年設計研發的VPN專網解決方案,自2006年投入使用以來效果很好,使省分中心和省圖書館生產、購買、整合的大量數字資源,通過VPN專網傳輸到市、縣支中心,實現了數字資源和技術力量的共享,降低了基層服務成本,提高了整體服務水平和系統保障能力。目前,已建成的107個市、縣(區)支中心都已接入了VPN專網,實現了市、縣支中心共享省圖書館和省分中心的數字資源許可權。 (五)共建機制初步形成。為實現基層網點的進一步共建和擴大資源的共享范圍,加大向農村地區提供優質文化信息資源的力度,2008年,省文化廳與省委組織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聯合共建的通知》,明確由農黨負責村級基層點的建設工作,省分中心負責提供視頻資源,在陝西農黨網設置「文化共享工程」專欄,並舉行了共建基層點啟動儀式。截至目前,省分中心已向農黨提供視頻資源800GB。 (六)服務活動豐富多彩。近年來,各市、縣支中心和基層服務點充分利用共享工程搭建的網路平台,或開展館內陣地服務,或走出館門流動服務,積極主動地為當地群眾提供豐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服務,受到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至「十一五」期未,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各級基層服務網點積極參與全省組織的大型活動20餘次,並結合本地實際,開展豐富多彩的本地特色服務,累計服務人次達300萬人次。 二、「十二五」工作規劃 「十二五」期間,我省文化共享工程將建成為資源優質豐富、技術先進實用、傳播高效互動、服務便捷貼近、管理科學規范、體系完整可控的公共數字文化傳播服務體系,實現「時時可看,處處可學,人人可享」。「十二五」期間,中、省共計需投入111738萬元,其中中央轉移支付88590萬元,省財政支付23148萬元。
(一)加強數字資源建設。依託陝西豐富的革命歷史史料和民間藝術資源,建設紅色歷史文化資源庫、陝西民間藝術數據資源庫。重點建設《延安十三年》資料庫,會同寧夏圖書館、甘肅圖書館共建《陝甘寧革命邊區》資料庫。以及建設民間舞蹈、民間樂器、民間民俗、民間戲曲、民歌等數字資源庫。同時,對舞台劇目、音樂、美術、非物質文化遺產、藝術古籍資料和各類藝術文獻資源進行數字化轉化。 (二)完善門戶網站建設。繼續完善陝西文化信息網作為陝西文化門戶網站的平台作用。將其建成「門類齊全、內容系統、載體多樣、特色突出,主題鮮明」的政府網站,為陝西各地群眾提供良好的文化信息傳播、發布渠道,成為陝西的文化品牌。 (三)大力推進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完成已建市、縣級支中心、鄉(鎮)、村基層服務點的設施設備升級,進一步拓展各基層服務點的服務,增加計算機、伺服器等設備,開設免費的公益性電子閱覽室,使廣大群眾特別是農村群眾能夠享受到基本的網路文化權益。計劃「十二五」期間完成10個地市級支中心、107個縣級支中心、1750個鄉鎮基層服務點、28000個村基層服務點的公共電子閱覽室設備升級、文化共享工程進村入戶推廣以及保障公共電子閱覽室日常運營。 (四)拓展技術平台建設。充分利用網路資源優勢,拓展我省VPN專網的網路功能。完善基層監控統計管理平台,加強基層設備維護及工作人員的管理。緊跟我省的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進度,促進VPN專網與電子政務外網緊密結合,完善我省文化共享工程網路系統。結合VPN專網的優勢充分發揮各地存儲性能,實現我省分布式存儲功能。結合3G技術的應用,開發我省的移動設備互動平台,完善優化我省文化共享工程技術傳輸模式。
(五)進一步加強管理制度建設。在全省范圍內建立分級管理制度,實行規范的分級管理,實現由省分中心直管地市級支中心,由地市級支中心直管下轄縣(區)支中心,由縣(區)支中心直管下轄鄉(鎮)、村級基層服務點。
(六)突出特色服務建設。「十二五」期間,省中心將採取多種措施強化基層的服務管理,充分發揮省中心的管理指導作用、基層中心的服務紐帶作用,利用「陝西省文化共享工程遠程視頻會議系統」、「陝西省文化共享工程影視資料庫」、「陝西省文化共享工程播客平台」等定期組織策劃具有本省特色的大型服務活動,全省服務人次不低於300萬人次。
(七)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十二五」期間,培訓內容的重點由原來的技術操作培訓逐漸轉變為管理能力及基層服務的策劃與組織能力的培訓,分期分批對全省文化系統領導幹部和信息工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努力造就一批全省文化系統信息化建設的骨幹力量,適應新時期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設的需要。 三、2011年工作任務 今年作為「十二五」開局之年,開好頭、起好步對於今後五年工作的順利開展會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今年文化共享工程的主要任務有: (一)網路建設方面。對去年已建成的36個市、縣支中心、372鄉鎮基層服務點進行驗收,完成今年下達的356個鄉鎮基層服務點建設任務。同時,積極爭取省財政的支持,對省分中心設備進行升級改造。
(二)資源建設方面。一是省分中心會同寧夏省分中心、甘肅省分中心啟動《陝甘寧革命邊區》資料庫共建工作。二是做好資源徵集工作。今年計劃徵集各類資源70部,同時,向基層徵集特色資源不少於25部。三是做好資源上繳工作。省分中心在4月底前計劃整理30部符合上繳要求的資源上報國家管理中心。 (三)服務開展方面。在全省分別開展以「服務農民工」、「關愛老年人」為主題的服務活動;面向全省未成人年開展以「公共電子閱覽室帶給我……」為題的有獎徵文活動;舉辦「頌歌獻給黨」—陝西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迎接建黨90周年群眾歌詠活動以及開展「文化共享農村實用人才大培訓」活動試點工作。 (四)人員培訓方面。加強「基層信息綜合管理平台」及「基層電子閱覽室管理軟體」的推廣安裝及培訓工作;邀請共享工程工作開展突出的市、縣、鄉鎮、村級管理人員在全省開展主題為「提高基層管理水平」的遠程培訓,今年計劃開展50期遠程視頻培訓;舉辦陝西省第二屆「共享杯」全省文化共享工程知識與技能競賽;定期組織向全省各市、縣支中心工作人員開展相關專業知識培訓。 四、公共電子閱覽室試點情況 (一)部署動員。去年,我省被文化部確定為全國九個試點省份之一,按照文化部的試點要求,省文化廳高度重視,立即召集省圖書館、共享工程省分中心研究部署此項工作,一方面將此項工作納入「十二五」文化發展規劃,另一方面經過各地申報、省文化廳統籌評估、試點查看,確定5個縣、14個鄉鎮、6個社區、3個行政村進行試點。2011年在全省農村基層文化建設工作會議上,余華青廳長就此項工作作出專門部署,鄭小明副省長鄭省長也做了重要強調。 (二)制定方案。按照《文化部辦公廳印發<公共電子閱覽室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辦社文發〔2010〕31號),我省積極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在方案里明確工作時間、建設標准、試點時間、范圍、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2011年1月7日,鄭小明副省長在省圖書館親自主持召開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聯席會議,會上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我省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試點方案。 (三)籌措資金。按照試點任務要求,經過測算我省公共電子閱覽室試點工作共需經費191萬元,其中設備購置費105萬元,運行經費86萬元,省文化廳在今年年初已向省財政申報該試點項目經費,近日,省財政廳在對設備配置和經費預算進行審核後將開始設備采購和運行經費下撥工作。 (四)落實責任。為確保各試點地區圓滿完成試點任務,省文化廳在2月25日召開的全省社會文化工作會上與5個試點地區分別簽定了《試點建設責任書》,從建設標准、管理規范、宣傳標識、銘牌製作等方面對試點工作進行了要求。會後,各試點地區積極行動,目前,已經按照所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做好了建設的有關准備工作。 公共電子閱覽室試點工作是今年我省的一項重要的文化工作,作為西部欠發達省份,我們一定按照文化部的有關要求,克服困難,加快推進,使試點工作在我省取得實效,為全國推開此項工作積累經驗和提供借鑒。 五、困難及建議 近年來,我省文化共享工程在文化部以及國家中心的領導下,工程建設順利推進、成效顯著,但與中央領導、文化部以及國家中心的要求相比還有不足,與兄弟省市的發展相比還有差距,與我省提出的建設西部文化強省的目標相比還不相適應。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難:
(一)經費保障方面。「十二五」期間,隨著大規模的基層服務網點逐步建成,資源建設的任務將更加重要,文化部、國家中心在「十二五」規劃中多次明確陝西要做好紅色數字資源和傳統歷史文化資源建設,而且在資源建設總量上有明確的規定,但目前省分中心一直沒有落實資源建設專項經費。「十一五」,文化部、國家中心對陝西的資源建設給予過大力支持,希望文化部、國家中心「十二五」期間能夠繼續對陝西這樣一個革命老區、財力緊張的省加大傾斜的力度,在資源建設上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 (二)人才隊伍方面。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缺乏相應的技術和服務人員一直是制約我省共享工程發展的主要瓶頸,特別是隨著「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計劃」的實施,這個問題將更加凸顯。去年,文化部出台了《全省基層文化人才培訓意見》,希望國家中心能夠從國家層面加強對共享工程基層人員培訓,組織開展示範培訓,編寫培訓教材、建立師資隊伍、按區域設立培訓基地,通過培訓不斷提高共享工程基層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能力。 (三)資源整合方面。經過這幾年的努力,我省文化共享工程已經整合加工了大量優秀的數字文化資源,但由於一些客觀原因,許多優秀的數字文化資源還沒有完全進學校、進軍營、進工廠、進居民和農戶家,希望文化部、國家中心能夠從國家層面加強與有關部委的溝通,為文化共享工程優秀的數字文化資源進學校、進軍營、進工廠、進居民和農戶家提供平台和通道。
❹ 怎麼申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路文化許可證,簡稱是文網文。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也就是說目前市面上絕大多數網站和APP都是需要辦理網路文化許可證的。
文網文(或者「網文證」)為文化部《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簡稱。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化廳(局)審批。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在許可證期滿前60個工作日內辦理續延手續。另外,《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要按照時間規定如期進行年檢。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會由於公司名稱,地址,法人的變化而失去作用。當發生以上情況時,需要及時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變更。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
1、有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100萬。
2、有員工。有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3、有域名。有用於申請的域名,因此應當有域名備案、網站域名登記證明等。
4、有網站。有符合文化部要求的網站,網站從名稱到內容、版塊設置,都要符合文化部的要求。
5、有場所。要提供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和設備清單,公司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都要提供。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申請表(有模板,可在官網上下載)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注意: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必須包含「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否則,需要先增項才能申請文網文)
3、公司網站(公司要有一個網站,網站內容和版塊要符合文化部的要求)網站域名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股權結構圖及股東證明材料(股權要追溯到自然人並提交公司所有股權資本構成以及股權資本構成中不含外資的承諾書)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7、公司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8、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租賃辦公場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出租方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自有場所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9、業務發展報告(這個是整個申請材料的核心內容。相當於一個專業的可行性研方案,要按要求認真完成所有內容,尤其要注意細節。很多企業遲遲申請不下來文網文,主要原因都是業務發展報告寫得不合格。各地區要求不太一致,最好申請前先到官方了解)
10、授權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流程
文網文申請全國企業應當在「中國文化市場網」找到中間相關鏈接,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流程
或者網路「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網址,進入官網後點擊注冊。
根據公司情況進行填寫相關資料完成用戶注冊。
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
注冊完成後,便可登錄系統,然後選擇左側菜單中業務申請——主體設立,選擇「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進行注冊填寫。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流程2
根據步驟進行一步步操作,每一步都會有提示。資料填完提交後,等著審批,通過後就可以領證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區,文網文辦理要求可能不一樣,有的需要先提交紙質材料,再進行網上登記,有的是先網上提交,通過後再窗口提交紙質材料。具體要求需要參考相關省份官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