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方案(2)
二、建設要求
(一)選址要求。文化活動中心是公益性文化設施,選址綜合考慮方便群眾就近、經常性參與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文化活動中心設在五個街道或社區。
(二)面積標准。根據各街道(社區)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結合實際確定面積,本方案所確定的.文化活動中心建
設規模應不低於200平方米。經濟狀況比較好、人口較多的街道(社區)可根據有資金的情況適當擴大面積。
(三)功能布局。文化活動中心基本功能空間要求做到室內與室外相結合。
室內基本功能空間應當包括:
1.多功能活動廳:主要用於開展小型演出、文藝排練、游藝等活動。
2.書刊閱覽室:主要用於圖書、報刊的借閱。
3.培訓教室:主要用於舉辦各類文化藝術培訓和農村實用科技知識培訓。
4.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可以作為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的微機室。
5.管理用房:文化活動中心工作人員用房。
室外基本功能空間(文化活動廣場)應當包括:籃球場、健身場地、露天舞台等配套設施,佔地面積1500~2000平方米。文化活動中心室外部分屬指導性和規劃性標准,可利用轄區內原有的活動場地。
(四)基本設備配置標准。影視燈光音響設備、書刊資料、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設備、樂器、體育活動健身器材等。
三、管理模式
在文化活動中心的管理體制上要從有利於中心發展出發,由
各街道自行出具管理方案,積極探索各活動中心高效順暢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增強文化活動中心的生機和活力。
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方案 [篇3]
根據縣委、政府擬在休閑廣場周圍改造建設一個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規劃意見,結合文山縣社區文化建設實際,我局提出如下:
一、功能定位
1、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是由政府主辦,以社區為依託,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為社區居民提供文化、體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務的公益性文化機構。
2、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是社區居民集中活動的場所,應堅持政府主導、以人為本、因地制宜、運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則,向社區居民提供書報閱讀、展示展覽、團隊活動、黨員服務、健身鍛煉、科普教育、心理輔導、娛樂休閑、網路信息、慈善互助等各類公共文化服務,尤其應注重設置適合社區老年人、青少年、殘疾人、婦女兒童和外來建設者等群體的服務項目。
3、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是基層宣傳思想教育的重要陣地,應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開展社區宣傳思想教育工作,弘揚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設和諧文化,促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
4、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是本市社區文化信息化綜合服務建設的基礎設施,應將社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和社區圖書館電子閱覽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務,成為以運用計算機網路等高科技為特徵的社區文化新陣地,讓先進、健康科學的文化服務進入社區,使社區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學、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斷提高生活質量。
5、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地,應承擔民族、民間、民俗文化藝術的收集、整理和保護工作。
二、配置要求
1、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築面積應不少於3000 m2,使用面積應不低於2500m2; 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樣、資源共享的要求,注意動態文化活動與靜態文化活動區域合理分割,避免干擾,辦公用房和輔助用房應盡量節省,讓更多的設施面積用於公益性文體活動。
2、 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可以在整合社區學校、老年活動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社區體育健身設施等項目的基礎上,設置社區圖書館、團隊活動室、展覽陳列室、社區學校、社區信息苑、健身活動室以及包括放映數碼電影、舉辦文藝演出、開展聯誼活動等內容的多功能廳、小劇場等功能完備的設施項目。要在兼顧社區全體居民的同時,為老年人和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務內容。根據文山縣實際,布局具體可規劃為:
(1)多功能活動室:舉辦報告講座、小型集會、聯誼活動、數字電影放映、文藝表演等;
(2)展覽陳列室:作品展示、形勢宣傳、科普展覽、藏品陳列等;
(3)休閑娛樂室:設置棋牌室、游藝室、視聽室等;
(4)體育健身室;按需設定健身鍛煉項目,如乒乓球、檯球、健身房、市民體質測試站、老年活動室等;
(5)團隊活動室:按需設定文藝團隊的培訓專用活動室。如音樂室、排練室、繪畫室、工藝室等;
(6)黨員活動室:建立黨員服務站點:
(7)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室:即電子閱覽室,為社區居民提供信息服務;
(8)圖書閱覽室:提供圖書借閱,報刊雜志閱覽服務。
三、運行管理
1、經費保障。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建設經費應納入縣、鎮兩級預算管理體制,縣、鎮兩級政府承擔主要建設經費,活動經費應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運行經費包括人頭經費、公用經費、文化服務經費。建立和形成多元投入的機制,鼓勵和支持各種社會力量投入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實行縣、鎮分級負責管理。每年對社區文化中心運行經費的投入增幅應當不低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社區文化中心可以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和資助。
2、人員配備。要選派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人員擔任社區文化活動中心主任,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文藝、體育、圖書、信息、行政管理等專業崗位。崗位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專業資質,符合崗位要求。同時可招募社區志願者輔助管理文化活動中心事務。工作人員應具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管理的基本業務知識,熱愛文化工作、服務意識強。人員配備需徵求文化部門的意見。
3、業務管理。縣文化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負責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發展規劃、運行規范和日常監管,並進行業務指導和服務,為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提供文化資源支持,指導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培養基層文化骨幹。規劃、教育、體育、科技、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進行監管和業務指導。社區、鄉鎮人民政府是社區文化中心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具體負責社區文化中心的管理工作。 也可採取建立社區文化工作管理委員會或者社區文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和統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運行。
文山縣文化局
㈡ 社區文化建設的建設
一、社區文化建設的原則
(一)老與少相結合
老與少相結合是指社區文化建設應該抓住老人與兒童這兩個大的群體,帶動中青年人參與社區文化活動。這種抓「兩頭」促「中間」的做法是由老人與兒童的特點決定的。首先,社區成員中老人和兒童所佔的比例較大,在很多小區,他們的比例占總人口的一半以上,這一群體自然要倍受關注和重視。其次,參與社區文化活動必須有充裕的時間。現代都市節奏加快,迫於競爭的壓力和生存的需求,中青年人的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工作和圍繞工作所進行的學習、交往上,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參與社區文化活動;相反,老人和孩子時間寬裕。特別是老人,除了日常家務之外,有充足的時間參與社區活動。再次,參與社區文化活動必須有強烈的需求。中青年人當然也有,但是他們的渴望為繁雜的事務所限制,需求成了深層次的期盼;而老人和孩子的需求是直接的、顯在的,只要有環境,就可以實現。最後,社區是老人和孩子實現文化需求的最主要的場所,他們的文化更具有區域性,對區域性的關注和依賴遠勝過中青年人。中青年更多的要參與區域外的文化實踐,音樂廳、舞廳、咖啡屋等可能是其主要活動地點。針對這些特點,對老人和孩子自發的、自娛的活動要積極地加以扶植、引導、組織。如上面介紹的蓮花北村成立了「夕陽紅」藝術團和各種健身、娛樂、表演組織,除了自編自演、自娛自樂之外,還走出村門,赴敬老院、福利中心、駐深部隊等慰問演出,與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老人聯誼,成為傳播中國社區文化的「老年天使」。
(二)大與小相結合
這里說的「大」是指大型的社區文化活動,需經過專門的精心策劃組織,參與者眾,影響面廣,如體育節、藝術節、文藝匯演、入住儀式、社區周年慶等;「小」是指小型的社區文化活動,即那些常規的、每日每周都可能開展的、又有一定的組織安排的社區文化活動,如每日的晨練、休閑、娛樂等,通常由興趣小組組織。大活動和小活動要合理搭配,合理安排。大活動不能沒有,也不能過於頻密。缺少大的活動,影響面窄,影響力小,社區文化建設的進程會減慢,社區文化氛圍會減弱。但是大活動對場地、經費、人員素質的要求比較高,而且要傾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大活動過於頻密,容易產生倦怠等負面心態,往往適得其反。一般大的活動以2~3個月一次為宜。小的活動要經常性開展,形成制度,以興趣為紐帶,以持久為目標。小活動的面可以鋪得廣一些,琴棋書畫、天文地理、娛樂游戲、吹拉彈唱等等都可以形成興趣組織,漸進式地滲透發展。小活動的組織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資源,盡可能地節約開支,並且注意不要形成噪音擾民、負擔過重的情形。大小活動合理搭配,形成節奏,小活動時間長了也會演化成大活動。
(三)雅與俗相結合
所謂雅與俗相結合,是指社區文化活動應當注重社區成員不同層面的需求,既有陽春白雪的活動,又有下里巴人的安排,高雅與媚俗同在,崇高與優美並存。社區文化活動忌諱單調乏味,如果總是「炒剩飯」、單打一,再多的活動也不會提起社區成員的興趣,甚至會影響到社區成員對社區其他服務項目的不良評價。社區文化活動也應該百花齊放,滿足不同層次的興趣愛好,兼顧不同類型的文化品味。這就要求物業管理企業要充分做好社區文化調查工作,真正摸清社區成員在想什麼,需要得到什麼樣的文化服務,願意參加什麼樣的社區文化活動。通俗的活動如家庭卡拉OK比賽、迪斯科表演、秧歌、腰鼓等等,高雅的活動如蓮花北村舉辦的交響音樂會、中國旅遊門票展、榮寶齋書畫珍藏品展、國標編隊舞等等。當然,社區文化之雅也不能曲高和寡,那樣會失去文化的群眾基礎;俗也不可以俗不可耐,那樣會導致社區文化的畸形發育。所以,社區文化的開展一定要做到雅俗共賞,不溫不火。
(四)遠與近相結合
這里言及的「遠」是指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建設要有超前的意識,要有發展的眼光,要有整體的目標;「近」是指要有短期周密的安排、落實和檢查。社區文化對塑造社區精神、引導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物業管理單位被譽為新生活方式的「領航者」。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的不斷進步,社區成員的價值觀念、消費觀念等都在悄悄地發生著變化。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審時度勢,把握時代的脈搏,以敏銳的目光洞察社區將要面臨的變化,超前一步為住戶提供服務。社區文化活動的開展要有預見性、領先性。例如,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住用戶已不再滿足單純的吹拉彈唱等娛樂形式,社區文化已從娛樂型向科技知識型發展。深圳萬廈公司把握這一趨勢,在所管理的小區中積極開展諸如克隆科普展、智能住宅展等科技含量高的社區文化活動,受到一致好評。他們還在屋村成立社區科協,開設科技活動中心,建立科技圖書館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社區文化建設要有長遠的規劃,對社區文化開展的效果等要進行預測分析。在此基礎上的短期安排也非常重要,每一次大型活動事先都要有計劃,事後都要有分析。只有對社區文化活動的開展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真正做到切實可行,行之有效。
除了上述幾個原則之外,社區文化活動還要做到教與樂相結合,虛與實相結合,內與外相結合,等等。
二、社區文化建設的方法
(一)關於場地
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必須有場地,硬體設施是社區文化活動的基本保障。場地的來源首先要有規劃。設計部門將社區文化活動的場地、設施納入規劃;物業管理企業在前期介入階段要積極爭取、合理建議。小區交付使用後,物業管理單位在資金許可的情況下,還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社區文化設施加以完善。條件不夠的,要盡可能地提高文化設施的利用率,充分發揮露天廣場、庭院、架空層的作用,要做到大活動有地點,小活動有場所。物業管理企業還應動員常駐社區的企事業單位及機關、學校將其文化設施對社區成員開放。政府應進行這方面的法規政策建設,使社區文化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關於資金
社區文化活動的開展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資金的來源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物業管理單位每年從管理經費中劃撥一定的比例用於社區文化建設,這是企業辦文化的重要表現。二是尋求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贊助。熱心於公益事業、關心社區成長的單位和個人越來越多,物業管理單位應處理好關系,把握好時機,掌握好分寸,爭取多方面的支持。三是由社區文化活動的直接受益者出資,如組織旅遊等,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向參與者籌措。四是以文養文,進行文化經營,將其所得再用於社區文化建設。社區文化活動經費要厲行節約,開源節流。
(三)關於機構
設立機構是社區文化活動得以正常開展的組織保證。物業管理單位開展得較好的城市和地區一般都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成立社區文化的專門部門,負責落實社區文化活動的組織與執行。社區文化的管理部門對人才素質要求較高,很多人要能做到一專多能。能否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社區文化隊伍,直接關繫到社區文化活動的成效。規模大的小區可以專人負責,明確分工;規模小的小區也可以兼職工作,鬆散合作。
(四)關於方案
社區文化建設的管理部門要制訂好社區文化活動的計劃和方案,並及時做好活動後的總結工作。有了計劃與方案,在工作過程中才不會手忙腳亂,才不會影響活動的質量。方案的擬訂要以調查分析為依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行之有效。
三、社區文化建設的意義
(一)城市社區的特徵
當世界從工業化向工業化後社會變遷之時,社會便發生一系列的深刻變化,城市社區的界限和特徵變得復雜起來。
(1)人口的高度集中和大規模聚集是城市區別於傳統農村社區的基本特徵。人口集中造成城市土地價格的昂貴,城市居住格局出現多層甚至高層建築,導致生活空間的單元化、獨立化、封閉化,改變了傳統社區的人文生態,鄰舍間、家族間的交往密切程度減弱。
(2)城市中擇業自由和社會流動性大,造成多次遷移和居住不定,導致人際陌生化、孤立化和群體意識的淡薄。
(3)城市生活中的人口異質化程度高。所謂異質化是指那些與社會行為有關的社會性質,例如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經濟能力以及職業、年齡、婚姻狀況等方面的差異影響人們的行為,導致社會行為的差異。造成城市人口的高異質化主要有以下原因:
a.職業結構高度分化造成職業上的異質化;
b.各種職業的收入差異造成人們經濟上的異質化;
c.城市層次差異大的組織結構使居民的社會參與程度以及在社會生活中發生的作用產生差異,造成城市居民在社會地位和權力方面的異質化;
d.受教育程度的不同造成城市居民在文化水平上的異質化;
e.城市居民居住地的區位結構造成城市居民在居住方式、行為方式等方面的異質化。
在高度異質化的大眾社會中,人們不能自然有機地結合起來,只是無機地集會在一起,在其中扮演一個特定的社會角色。個人只有在很狹窄、單調的周圍環境中才能認識他人,與之發生某種交往關系。
(4)網路化使信息獲得方式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人們可足不出門知道天下大事,使人與人之間關系更加淡薄。
(二)社區的「失落」和「衰落」
在城市中,市民在一個急速運轉的社會經濟體系中充當一個螺絲釘般的功能性角色,他們越來越失去自律自主性,變成孤立、被動,彼此之間沒有穩定認同感,對生活環境的變化顯得無奈或者冷漠。這就是現代西方城市生活中的「社區失落」或「社區消失」。人們既喜歡享受大都市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活,又希冀保持自己個人的隱私權;既要獨居清靜,同時卻又渴望廣交朋友,享有歸屬感和認同感。當代社會之所以重視社區的重建,就是出於一種人類心靈深處對精神家園的嚮往,就是一種對現代工業文明的缺憾的補救。
中國社會長期以來是一個農業文明發達的社會,農業社會結構自然具有村社組織的各種特徵。「人情」被視為與「王法」、「天理」並列的規范人們行為的三大原則。「不近人情」、「不懂人情世故」,要被社會批評,「合情」、「通情」,就會贏得贊賞。中國「人倫」關系的核心是家庭,由家庭再擴展出去,就是親屬、同鄉、朋友,以至朋友的親屬、同鄉與朋友,倫理關系的圈子就這樣由此推而廣之。中國傳統社會是重關系、有人情味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是富有社區色彩的社會。但這種社區色彩並不同於西方社會建立在自由、獨立人格基礎上的現代社區的性質。因而,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體制的改革深化,這種重關系、有人情味的「社區」色彩在目前城市社會中就越來越淡薄,難怪有許多人興起「人情淡薄」的感慨。
從社會學角度看,這些感覺所反映的社會事實,概括而言,就是「社區的衰落」。而這一「社區的衰落」,可以歸咎三項因素:
1.市場制度。市場是最不講人情的。具體說來其中有四個原因。其一,市場是「金錢掛帥」,就是以金錢為交易媒介,以金錢計算交易得失,以實現更多金錢為主導原則。其二,講錢是要失感情的,因為講錢就必須計較得失,必須服從「理性」,而理性考慮與感情互不相容。所以,在市場經濟中,最好與陌生人做生意,因為可以「無情」。其三,市場其實就是讓陌生人以金錢為媒介、以價格為指標進行「經濟性交換」的場所,在市場交易中,除了「買家」與「賣家」這兩種身份外,人的其他身份,諸如性別、年齡、宗教、家族、鄉里等都顯得次要,市場的確是不講人情、不帶人情味的。其四,市場因此也是不講道義的,甚至在「利字當頭」影響下,完全可以做出雖然「合理」但卻傷害道義的行為來。
2.都市化。城市人口異質化程度大。城市人踏出家門,就是一個「陌生人的世界」,必須小心提防,有所保留,有所准備。這種防禦性心理機制,使人時刻精神緊張,不敢鬆懈,有意無意用冷漠與敵意在人與人之間築起一種安全的距離,使人與人間不會無緣無故發生關系。都市人這樣不近人情,缺乏人情味,實在由環境所造成,是適應環境而不得已採取的一種人生態度,是與人的內在交往的需求相沖突的。
3.科層組織。現代文明所造就的龐大的科層組織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從嬰孩呱呱墜地一直到入學、上班、就醫、娛樂、旅遊……人們無時無刻不在與現代社會的種種科層組織打交道,不能不遵循它們的規矩和處事方式。科層組織要求按規章制度辦事,不徇私情,一視同仁。從積極方面看,科層組織有利於辦事效率,符合公正原則;從消極方面看,科層組織卻是不少「病態」的溫床:因循、保守、膽小、墨守成規、一板一眼、冷漠、不近人情、官僚作風以及舞弊等。甚至那些原先以服務人為宗旨的官辦機構或組織,卻成為「納稅人」頭上的發號施令者,高高在上,盛氣凌人,這種「目標迷失」或異化成為一種十分普遍的現象,令人反感。
所有這些,造成當今社會生活中「社區精神的雙重失落」,人們盼望一種溫馨、互助、平等、團結的新型人際關系和精神家園。
(三)開展社區文化的意義
在許多人看來,物業管理只是一些日常維修、園林綠化、保安、清潔等與人們日常生活相關的事務,卻忽略了物業管理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最突出的是在社區文化方面。作為物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社區文化開展得好與壞,不僅可以直接反映出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還能夠綜合地反映該小區的形象和精神風貌,以及反映該小區居民的素質、精神境界和道德規范等。人們已經接受了買房子是買70年生活方式的觀念,而這種生活方式直接體現於社區文化中,積極、健康、向上的社區文化反映了小區的生命力,關繫到安居樂業,關繫到房子的升值和保值。
在經歷了房地產從盲目到理智的變化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房地產市場發育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人們追求有樓住就行了,是房子總有相應的買家;第二階段是追求居家的完美,裝修、功能、布局、朝向等因素進入購房者的考慮范圍;第三階段是追求家之外的居住環境的優雅,規模大、配套完善、環境優雅的小區備受市場追捧。人們一旦在一個優美的環境中安置一個優雅的家這一目標達到之後,人們對社區的人文環境便會提出新的要求。社區文化是人們對高品質生活追求的一種體現。
綜上所述,社區文化的開展和營造對於物業管理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主要體現在:
(1)社區文化的開展有利於形成一種和睦、融洽、安寧的氣氛。良好的社區人文環境是建立在相同的品位、相同的社會地位之上的和睦的社區人際關系,鄰里之間守望相助、互相友愛、健康向上,現代人由此可以從普遍存在的壓抑感和不安全感中解放出來,社區文化建設工作,有助於這樣一種和諧的鄰里關系的形成。如通過組織球類比賽、卡拉OK、檯球比賽、運動會等形式,密切了往來,為互相之間的溝通提供了渠道,能營造一種和諧、友好的氣氛,也能為用戶帶來無限商機。
(2)通過開展社區活動,有利於加強用戶與管理公司的溝通,化解矛盾。目前,在房地產投訴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個別物業管理公司自身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問題;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管理公司和用戶之間缺乏溝通。通過設置宣傳欄及開展各種社區活動,有利於加強管理公司與用戶溝通,增進相互間的了解,使物業管理工作得以順利開展。
(3)社區工作的開展有利於喚起全體業主的榮譽感,製造名牌效應。社區文化的開展,對培養用戶的忠誠度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的社區文化活動的組織,往往會使業主有一種自豪感。在重大活動組織時,他們會呼朋喚友前來參與。有了自豪感,自然增加了忠誠度。這就是為什麼眾多的白領甘願每天上下班花費近兩個小時、每月的生活成本高居不下而矢志不移的居住在具有優秀物業管理水平的小區的原因之一。通過足球隊、旅行團、音樂會、文娛康體活動等,一方面喚起了全體業、用戶的參與意識和為大廈(小區)爭光的榮譽感,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大廈(小區)的知名度,並將為大廈(小區)帶來可觀的商業效應。
(4)通過開展社區文化,宣傳社會主義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了大廈(小區)的「安全文明」,為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奠定基礎。
(5)社區文化活動的組織,對於營造社區高雅的文化藝術氛圍,提高小區的檔次,形成小區的格調有相當重要的作用。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只有形成高檔次和格調的小區氣氛,才有可能吸引高檔次的用戶,而高檔次和高品位的人群,既是小區強有力的潛在消費群,同時可以提高小區的格調,相得益彰,起到良性循環的作用。
(四)社區文化目前所存在的問題
社區文化雖然已搞了許多年,但它在物業管理行業中運作狀況卻還差強人意。因為它目前還沒有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僅僅停留在物業管理的有限空間和思維下,為物業管理所利用。如果對物業管理沒有多大創意和幫助,社區文化就形同虛設,一片空白。目前在物業管理中,社區文化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1)社區文化工作人員專業人員少。形象好、會說、會寫、會跳、會唱,有組織協調能力,是社區文化工作人員基本要求。但目前許多社區文化工作人員達不到這些要求,給社區文化工作的開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2)人員數量太少。社區文化工作如果全面開展起來,不是一個人、兩個人就能夠全面動作起來的,而是需要很多不同專業人員才能開展起來。現在許多住宅區,只配置一個社區文化工作人員,許多工作沒有人干。
(3)由於物業管理經費的吃緊,社區文化活動不得不走形式。有物業管理公司搞社區文化活動僅僅是為了達到宣傳企業、樹立企業形象的目的。一些公司在實施物業管理時,往往只重視物質方面的工作,而忽視了精神文明在人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這樣一來,社區文化工作任務就會加重和艱巨,物業管理工作也會越來越不輕松。
(4)政府和社會對物業管理工作支持的力度不夠。社區文化運行得比較完善的企業,如深圳萬科的桃源村、萬廈的蓮花北、大眾的松坪村等名牌住宅區,一般都是虧本運作的。計劃生育工作、出租屋管理工作、「三無」人員的清理和整頓工作、地方病的防疫工作等等,實質與物業管理毫無利益和權責關系,但社會把這許多項工作交給物業管理公司做。像以上幾個大型住宅區的管理處,雖然明白這不是自己分內的事,但為了一個住宅區的整體利益和住戶(用戶)的切身利益,他們還是不得不貼出這一筆開支。
(5)認為社區文化就是簡單的出板報或開展一些文娛活動,形式單調,無新意。出板報、宣傳欄或小區內的期刊,逢節日或紀念日開展一些文娛(體)活動,內容比較單一,使居民提不起興趣來參加,不能調動其參加活動的積極性,或者就是請專業的表演團體來表演,從而忽略了業主的參與性,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的目的也就達不到。在開展活動時,不能充分利用小區或周邊的配套設施,使得活動場地及設施受到限制。
㈢ 上海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規定
第一條為了提高本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繁榮和發展公共文化事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文化行政等部門或者社會力量向社區居民提供的公共文化設施(以下統稱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和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均衡發展、方便群眾的原則,堅持把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作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工作,制定公共文化服務發展規劃,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市文化行政部門是本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工作。
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教育、科技、農業、財政、規劃國土資源、新聞出版、旅遊、體育、司法、民政、衛生等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第六條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經費、運行經費和社區公共文化活動經費納入區縣、鄉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區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建設規模、服務項目、服務人口確定每年對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財政投入數量,並不斷加大對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的經費投入。第七條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設置應當按照城鄉規劃的要求,符合本市《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准》。
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選址,應當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則。
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實用、安全、科學、美觀等要求,並落實方便殘疾人使用的無障礙措施。第八條各街道和鄉、鎮的行政區域內應當設置一個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常住人口超過十萬人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分中心。各居(村)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內應當設置一個居(村)民綜合文化活動室;常住人口超過五千人的行政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兩個以上綜合文化活動室。
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基本配置應當符合本市有關規定,由市和區、縣文化行政部門按照規定進行監督檢查。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工作,承擔以下職責:
(一)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設置;
(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日常運行管理;
(三)為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運行提供保障;
(四)對社區公共文化設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情況進行監督。
居(村)民委員會負責所轄區域內居(村)民綜合文化活動室的日常運行管理。第十條鼓勵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實行社會化、專業化運作。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公平、公正的程序,擇優確定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運行單位。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與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運行單位簽訂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運行的具體要求。
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運行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機構,並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能力;
(二)有與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居(村)民綜合文化活動室可以結合各自特點,實行居民自我管理,建立適合當地實際的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制。第十一條市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制定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規范和標准。
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居(村)民綜合文化活動室應當完善服務條件,建立管理制度,開展文明、健康的公共文化活動,保障公眾基本文化權益。第十二條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應當為公眾提供文藝演出、書報閱讀、展覽展示、影視放映、上網服務、體育健身、學習培訓、科學普及、健康教育、法制宣傳、國防教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心理輔導等各類公益性服務,並為社區開展其他公益性活動提供服務和支持。
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應當通過征詢公眾意見等形式,了解公眾對服務內容的需求,開展具有社區特色的公共文化活動。
居(村)民綜合文化活動室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為居民、村民提供形式多樣的文化服務,為居民、村民開展各類文化活動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