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旅局是什麼單位
文旅局是行政單位。
1、文旅局的工作職責
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事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2、文旅局全稱是文化和旅遊局。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機關, 主要職能是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等問題,組織擬定旅遊業的法規、規章及標准並監督實施,協調各項旅遊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假日旅遊、旅遊安全、旅遊緊急救援及旅遊保險等工作,保證旅遊活動的正常運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七條:國務院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機制,對旅遊業發展進行綜合協調。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遊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明確相關部門或者機構,對本行政區域的旅遊業發展和監督管理進行統籌協調。
《旅行社條例》第三條: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工商、價格、商務、外匯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旅行社進行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八條: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文物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文物保護工作。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三條:文化部負責制定藝術品經營管理政策,監督管理全國藝術品經營活動,建立藝術品市場信用監管體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建立專家委員會,為文化行政部門開展的內容審查、市場監管相關工作提供專業意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藝術品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依法授權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處罰。
⑵ 文化主管部門都是哪些部門
文化主管部門有幾下幾個部門:
1,國家文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2,文化部:主管文學藝術界,包括文化館、群眾藝術館、文化團體、文藝演出單位、文化場。
3、國家旅遊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CNTA),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4、中共中央宣傳部:不直接管理任何一塊業務,但卻是所有與新聞、文化及宣傳有關的就都管,可謂是「全管」。
(2)文化旅遊屬於哪些部門擴展閱讀:
文化產業: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
二、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
三、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
⑶ 文旅局屬於什麼單位性質
文旅局是一個行政單位。
1、管理、監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的資金、財務;
2、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3、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4、起草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支持和推動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
5、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等行業統計工作;
6、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建工作;
7、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
8、推進文化系統職工管理體制改革;
9、負責系統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
文旅局是原來的稱號,現在就是旅遊局。旅遊局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國家旅遊局內設7個部門,分別是:辦公室(綜合協調司)、政策法規司、旅遊促進與國際聯絡司、規劃發展與財務司、質量規范與管理司、人事勞動教育司、老幹部辦公室。國家旅遊局有6個直屬單位,分別是:國家旅遊局機關服務中心、國家旅遊局信息中心、中國旅遊協會、中國旅遊報社、中國旅遊出版社、中國旅遊管理幹部學院。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部門行政管理學行政單位。市文化旅遊局承擔文化藝術、珍貴文物、度假旅遊機關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和會計的管理方法、監管;整體規劃、具體指導全省關鍵文化藝術設備基本建設;管理處行政機關和直屬機構的國有資產處置;制訂全省文化創意產業建設規劃和政策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三條 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本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下稱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⑷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管理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
文旅局屬於行政單位,其工作職責是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部門行政管理學行政單位。市文化旅遊局承擔文化藝術、珍貴文物、度假旅遊機關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和會計的管理方法、監管;整體規劃、具體指導全省關鍵文化藝術設備基本建設;管理處行政機關和直屬機構的國有資產處置;制訂全省文化創意產業建設規劃和政策法規。
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