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文化
①定義
廣義的文化是人類心靈(精神世界)的外化。精神世界具有內在性的一面,人的心靈總有一些他人無法感知的東西,這些方面不是文化;精神世界具有外化性的一面,人的心靈總會通過各種譽舉形式表嘩改現出來,這些形式就是文化。波普的「世界Ⅲ」指的就是文化。
狹義的文化是指精神文化,與經濟、政治相對應(「文化建設」等概念和相關判斷中的文化一詞)。
最狹義的文化是指語言文字和文學藝術等等,與思想道德、科技教育相對應(「文化素亂虛判質」等概念和相關判斷中的文化一詞)。
②大類
廣義的文化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生態文化。
⑵ 什麼是文化
文化
籠統地說,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社會歷史的積淀物。確切地說,文化是指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范、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
關於文化的分類 H. H. Stern(1992:208)根據文化的結構和范疇把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的文化即大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big C),狹義的文化即小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small c)。廣義地說,文化指的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種種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 家庭制度、 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內容。狹義的文化是指人們普遍的社會習慣,如衣食住行、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規范等。
Hammerly(1982)把文化分為信息文化、行為文化和成就文化。信息文化指一般受教育本族語者所掌握的關於社會、地理、歷史、等知識;行為文化指人的生活方式、實際行為、態度、價值等,它是成功交際最重要的因素;成就文化是指藝術和文學成就,它是傳統的文化概念。
文化的內部結構包括下列幾個層次:物態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心態文化。
物態文化層是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方式和產品的總和,是可觸知的具有物質實體的文化事物。
制度文化層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組建的各種社會行為規范。
行為文化層是人際交往中約定俗成的以禮俗、民俗、風俗等形態表現出來的行為模式。
心態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意識活動中孕育出來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主觀因素,相當於通常所說的精神文化、社會意識等概念。這是文化的核心。
有些人類學家將文化分為三個層次: 高級文化(high culture),包括哲學、文學、藝術、宗教等; 大眾文化(popular culture),指習俗、儀式以及包括衣食住行、人際關系各方面的生活方式; 深層文化(deep culture),主要指價值觀的美醜定義,時間取向、生活節奏、解決問題的方式以及與性別、階層、職業、親屬關系相關的個人角色。 高級文化和大眾文化均植根於深層文化,而深層文化的某一概念又以一種習俗或生活方式反映在大眾文化中,以一種藝術形式或文學主題反映在高級文化中。
文化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給它下一個嚴格和精確的定義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自20世紀初以來,不少哲學家、 社會學家、 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直努力,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為止仍沒有獲得一個公認的、令人滿意的定義。據統計,有關 「文化」 的各種不同的定義至少有二百多種。人們對「文化」一詞的理解差異之大,足以說明界定「文化」概念的難度。
<原文> 什麼是文化
廣義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隨著民族的產生和發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種社會形態都有與其相適應的文化,每一種文化都隨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社會物質生產發展的連續性,決定文化的發展也具有連續性和歷史繼承性。
泛指文字能力和一般知識:學習文化|文化水平。
文化的概念.
定義:文化的定義很多,許多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下過定義,曾作過統計:自1871——1951年80年裡,關於文化的定義有164條之多,人類學的鼻祖泰勒是現代第一個界定文化的學者,
他認為:文化是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其它作為社會一分子所習得的任何才能與習慣,是人類為使自己適應其環境和改善其生活方式的努力的總成績.
此意義是否合理:W.H.Kelley對它提出了以下的批評:
(1)定義的方式有毛病,這種方式永遠不能將概念所包含的全部內容都羅列出來,"其他"雖可概括未羅列出的東西,但如果沒有別羅列出來,就容易被人忽略.
例:定義中沒有列出"語言",而語言是文化中重要的部分.
(2)整體一詞不合適,文化的組成部分之間是有矛盾的,強調整體就只突出了和諧.
(3)人類創造出的文化,不一定是為了改善生活,也有破壞的一面,例:核武器.
這種批評是否合適
(1)如果把語言包括進去,該定義己列出了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整體一詞並不排除矛盾,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總體.
(3)人類創造的文化是有破壞的一面,但不要初衷,是意願與實際的偏差,文化的創造本來是為了適應和改善生活,但結果相反,因此,張凡月先生認為,如果加上語言,此概念是可以的.
美國社會學家David popenoe 則從抽象的定義角度對文化作了如下的定義:一是一個群體或社會就共同具有的價值觀和意義體系,它包括這些價值觀和意義在物質形態上的具體化,人們通過觀查和接受其他成員的教育萬而學到其所在社會的文化.此定義的前兩句概括了泰勒的第一句,文化對於人類來說,就象是本能對於動物一樣,都是行為的指南.
Robin FOX更進一步指出:文化和本能的性質相通:
(1)二者都為某一種族成沒員所共有.
(2) 大部分文化行為也象本能一樣,是潛意識的,不必通過思考而才學到.將它的刺激就能引起特定的反應.
因為:個人在生長過程中,經常在不知不覺間將社會現存的生活方式及習慣保存入腦,形成文化密碼,由於這些離子的作用人就可以不經過大腦而得出種種行動,這一點上,與動物受到體能的支配一樣.
(3)後天學習而得.
二,文化的構成及社會化.
1,文化的構成.
DAvid總結文化的要素主要為3個:
符號,定義和價值觀,這些是用於解釋現實和確定好與壞,正確與錯誤的標准:包括語言和符號.
(2) 規范准則:對在一個特定的社會中人們應該怎樣思想,感覺和行動作出的解釋,包括習俗,道德,宗教和法律.
(3) 物質文化——實際的和藝術的人造物體,它反映了非物質文化的意義,包括:機器,工具,衣服,房屋等等.
2,文化的演化.(先討論)
(1) 文化促進了人類社會的發展.
文化的發展使人類能根據它的有利條件來改變環境,以及改變自己的行為方式來適應改變了的環境條件,在產生文化以前,人類只能通過生物進化來適應環境的變化,文化使人的適應過程加快了許多.
例:當一種獵物滅絕後,獵手獵另一種動物的戰術又會產生.
(2) 文化促進了人體生物進化.
例:人腦越來越發達,人手越來越靈活.
(3)文化本身成為人類環境中的一種力量,它無論是范圍上,影響上都變得和環境一樣重要,而且自己也處於動態進化過程中.
在游牧——定居——小城鎮——城市——國家——全球化經濟這一發展歷史中,文化貫穿其中:衣服,房屋,工具,商品,技術.
第二節 符號與語言
一,符號.文化的存在依賴了人們創造和運用符號的能力.
1,什麼是符號 指能有意義地表達某種事物的任何東西.
例:字,數字,一把斧頭和鐮刀
2,符號的功能
(1)傳遞和保存復雜的信息.
(2) 藉助符號人類可以創造文化和學習文化.
(3)幫助我們理解抽象概念. 如:上帝,正義,愛國主義.
中國傳統文化基本精神諸說
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從實質上看,就是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關於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論者有諸多看法。 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長期發展的思想基礎,可以叫做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文化發展過程中的精微的內在動力,即是指導民族文化不斷前進的基本思想。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就是中華民族在精神形態上的基本特點。因此,(1)鋼健有為;(2)和與中;(3)崇德利用;(4)天人協調。"這些就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之所在。"(張岱年:《論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中國文化研究集刊》第1輯,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國的民族精神基本凝結於《周易大傳》的兩句名言之中,這就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自強不息厚德載物'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中庸"觀念,雖然在過去廣泛流傳,但是實際上不能起推動文化發展的作用。所以,"不能把'中庸'看做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張岱年:《文化傳統與民族精神》,《學術月刊》1986年第12期。)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還表現為以德育代替宗教的優良傳統。(張岱年:《中國文化與中國哲學》,載《中國文化與中國哲學》論集,東方出版社出版) 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之根本精神為融和與自由"。(許思園:《論中國文化二題》,《中國文化研究集刊》第1輯,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 有的學者認為,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基礎的、以家族為本位的、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宗法等級倫理綱常,是貫穿於中國古代的社會生產活動和生產力、社會生產關系、社會制度、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式這五個層面的主要線索、本質和核心,"這就是中國古代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楊憲邦:《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再評價》,載張立文等主編:《傳統文化與現代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有的學者認為,中國的民族精神大致上可以概括為四個相互聯系的方面:(1)理性精神。集中表現為:具有悠久的無神論傳統,充分肯定人與自然的統一和個體與社會的統一,主張個體的感情、慾望的滿足與社會的理性要求相一致。總的來看,否定對超自然的上帝、救世主的宗教崇拜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強烈主張人與自然、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統一,反對兩者的分裂對抗,這就是中國民族的理性精神的根本。(2)自由精神。這首先表現為人民反抗剝削階級統治的精神。同時,在反對外來民族壓迫的斗爭中,統治階級中某些階層、集團和人物,也積極參加這種斗爭。說明在中國統治階級思想文化傳統中,同樣有著"酷愛自由"的積極方面。(3)求實精神。先秦儒家主張"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知人論世,反對生而知之;法家反對"前識",注重"參驗",強調實行,推崇事功;道家主張"知人"、"自知"、"析萬物之理"。這些都是求實精神的表。(4)應變精神。(見劉綱紀:《略論中國民族精神》,《武漢大學學報》1985年第1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為"尊祖宗、重人倫、崇道德、尚禮儀"。(見司馬雲傑:《文化社會學》,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此外,中國傳統文化還具有發展的觀點、自強不息和好學不倦的精神。(見丁守和:《中國傳統文化試掄》,《求索》1987年第四期。) 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是人文主義。這種人文主義表現為:不把人從人際關系中孤立出來,也不把人同自然對立起來;不追求純自然的知識體系;在價值論上是反功利主義的;致意於做人。中國傳統文化的人文精神,給我們民族和國家增添了光輝,也設置了障礙;它向世界傳播了智慧之光,也造成了中外溝通的種種隔膜;它是一筆巨大的精神財富,也是一個不小的文化包袱。(見龐朴:《中國文化的人文精神》,《光明日報》1986年1月6日。)
(李宗桂:《中國文化概論》摘編)
文化是指人類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在考古學上則指同一歷史時期的遺跡、遺物的綜合體。同樣的工具、用具、製造技術等是同一種文化的特徵。有時文化也指文明。
雖然早在原始社會時期,人類就已經形成的第一次分工,產生了農業民族和畜牧民族,但早期文化都是在農業民族中產生的,因為畜牧民族要逐水草而居,居無定所,不容易產生大規模的聚居,對文字沒有迫切的需要;而農業民族容易形成大部落,興修水利需要大量協同工作的人群,所以最早的大國家和奴隸制都產生於農業民族。有了大國家和奴隸制才能產生大批聚集的有閑階級,他們發明了文字,促使形成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人類第二次分工。從而產生狹義的文化(廣義的文化指所有人類的活動,都可以叫作文化)。
目錄 [隱藏]
1 文化的概念
2 對文化的一些觀點
3 文化的特點
4 文化的分類
5 參看
[編輯] 文化的概念
文化一詞起源於拉丁文的動詞「Colere」,意思是耕作土地(故園藝學在英語為Horticulture),後引申為培養一個人的興趣、精神和智能。文化概念是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在1871年提出的。他將文化定義為「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的復雜整體」。此後,文化的定義層出不窮,克萊德·克拉克洪在1950年代末期搜集了100多個文化的定義。
文化在漢語中實際是「人文教化」的簡稱。前提是有「人」才有文化,意即文化是討論人類社會的專屬語;「文」是基礎和工具,包括語言和/或文字;「教化」是這個詞的真正重心所在:作為名詞的「教化」是人群精神活動和物質活動的共同規范(同時這一規范在精神活動和物質活動的對象化成果中得到體現),作為動詞的「教化」是共同規范產生、傳承、傳播及得到認同的過程和手段。
[編輯] 對文化的一些觀點
不同的學科對文化有著不同的理解。
從哲學角度解釋文化,認為文化從本質上講是哲學思想的表現形式。由於哲學的時代和地域性從而決定了文化的不同風格。一般來說,哲學思想的變革引起社會制度的變化,與之伴隨的有對舊文化的鎮壓和新文化的興起。
從存在主義的角度,文化是對一個人或一群人的存在方式的描述。人們存在於自然中,同時也存在於歷史和時代中;時間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自然中的重要平台;社會、國家和民族(家族)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歷史和時代中的另一個重要平台;文化是指人們在這種存在過程中的言說或表述方式、交往或行為方式、意識或認知方式。文化不僅用於描述一群人的外在行為,文化特別包括作為個體的人的自我的心靈意識和感知方式。一個人在回到自己內心世界的時的一種自我的對話、觀察的方式。
文化的核心是其符號系統,如文字。各文字體系有相應的認知心理。
[編輯] 文化的特點
通過對不同文化的比較研究,才能了解文化的特點。
首先文化是共有的,它是一系列共有的概念、價值觀和行為准則,它是使個人行為能力為集體所接受的共同標准。文化與社會是密切相關的,沒有社會就不會有文化,但是也存在沒有文化的社會。在同一社會內部,文化也具有不一致性。例如,在任何社會中,男性的文化和女性的文化就有不同。此外,不同的年齡、職業、階級等之間也存在著亞文化的差異。
文化是學習得來的,而不是通過遺傳而天生具有的。生理的滿足方式是由文化決定的,每種文化決定這些需求如何得到滿足。從這一角度看,非人的靈長目動物也有各種文化行為的能力,但是這些文化行為只是單向的文化表現如吃白蟻的方式警戒的呼喊聲等。這和人類社會中龐大復雜的文化象徵體系相比較僅顯得有些微不足道。
參考:濡化
文化的基礎是象徵。這些其中最重要的是語言和文字,但也包含其他表現方式如圖像(如圖騰旗幟)肢體動作(如握手 吐舌)行為解讀(送禮)等我們幾乎可以說整個文化體系是透過龐大無比的象徵體系深植在人類的思維之中而人們也透過這套象徵符號體系理解解讀呈現在眼前的中種種事物。因此如何解讀各種象徵在該文化的實質意義便成為人類學和語言學等社會學科詮釋人類心智的重要方式之一
此外,文化作為相互關系的整體而呈現出一體化的趨勢。
⑶ 什麼叫做文化
文化的定義:文化是相對於經濟、政治而言的人類全部精神活動及其產品。
文化既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具有意識形態性質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學和技術、語言和文字等非意識形態的部分。文化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文化是由人所創造、為人所特有的。
文化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會現象與群族內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發展的總和。
文化的作用
(1)整合。文化的整合功能是指它對於協調群體成員的行動所發揮的作用。
社會群體中不同的成員都是獨特的行動者,他們基於自己的需要、根據對情景的判斷和理解採取行動。文化是他們之間溝通的中介,如果他們能夠共享文化,那麼他們就能夠有效地溝通,消除隔閡、促成合作。
(2)導向。文化的導向功能是指文化可以為人們的行動提供方向和可供選擇的方式。
通過共享文化,行動者可以知道自己的何種行為在對方看來是適宜的、可以引起積極回應的,並傾向於選擇有效的行動,這就是文化對行為的導向作用。
(3)維持秩序。文化是人們以往共同生活經驗的積累,是人們通過比較和選擇認為是合理並被普遍接受的東西。某種文化的形成和確立,就意味著某種價值觀和行為規范的被認可和被遵從,這也意味著某種秩序的形成。
(4)傳續。從世代的角度看,如果文化能向新的世代流傳,即下一代也認同、共享上一代的文化,那麼,文化就有了傳續功能。
⑷ 文化的特點有哪些
文化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精神性。
這是文化最基本的特徵。所謂精神性是指文化必須是與人類的精神活動有關的,與人類精神活動無關的物質就不能稱之為文化,如山河湖泊、天體運行就不屬於文化范疇。
2、社會性。
文化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它是人與人之間按一定的規律結成社會關系的產物,是人與人在聯系的過程中產生的,是在共同認識、共同生產、互相評價、互相承認中產生的。沒有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就不會有文化。
3、集合性。
這是指文化必須是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內的許多人共同的精神活動、精神行為或它們的物化產品。它是由無數的個體組成的集合,任何個人都無法構成文化。
4、獨特性。
文化是構成一個民族、一個組織或一個群體的基本因素。這些民族、組織、群體的差異性就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因此文化帶有獨特性,不可能有兩個完全相同的文化存在於兩個民族或組織和群體中。
5、一致性。
這是指在一個民族、一個組織或一個群體中,文化有著相對一致的內容,即共同的精神活動、精神性行為和共同的精神物化產品。這種一定時期一定范圍內的相對一致性是構成一種文化的基礎。正是有了這種一致性,各種文化才有了他們各自的內涵。
拓展資料:
文化,天地萬物(包括人)的信息的產生融匯滲透(的過程)。
文化(culture)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給它下一個嚴格和精確的定義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不少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直努力,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為止仍沒有獲得一個公認的、令人滿意的定義。
籠統地說,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社會歷史的積淀物。確切地說,文化是凝結在物質之中又游離於物質之外的,能夠被傳承的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范、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是人類之間進行交流的普遍認可的一種能夠傳承的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