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作為一名志願者有哪些要求需要注意些什麼怎樣為社會服務
志願者素質要求:
(一)志願者必須有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一個樂觀向上的人才能有正常的心態去幫助別人。才能體會到「送人瑰玫手留余香」的快樂。
(二)志願者必須是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志願者在志願服務工作中心須誠實守信。否則無論對服務對象,對志願者組織,對同伴都是一種不尊重。
(三)志願者必須有大局觀和團隊精神。團隊精神的核心是協同合作,最高境界是全體成員的向心力、凝聚力。 志願者一般參加的都是有組織的公益活動,說話處事必須胸中有大局、心中有他人。意氣用事,呈一時口舌之快,罔顧團隊的人不是一個合格的志願者。
(四)志願者必須有包容和團結精神。志願者應該善於聆聽、善於勾通,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心胸豁達開闊,有協作意識和團結精神。
(五)志願者必須尊重他人。志願者走進一個志願者的集體,就象一滴水匯入大海一樣.只有這樣才不至於乾涸,才能永遠保持活力.在志願者的集體中,任何人都需要尊重周圍的同伴。象象對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樣,以最親近的平等的態度對待集體中的任何人。志願者應該尊重組織尊重同伴, 尊重服務對象的人格,尊重服務對象的隱私權。
(六)志願者必須守時守紀。志願者要積極地參加志願者集體的活動,特別是不要遲到早退,更不應該隨意缺席。有事還是要事先請假,讓組織者有一個准備。絕不能因為一個浪費一個團隊的寶貴時間。 在會議上或者在與人交談中,不要隨意地插話,隨意地打斷他人的發言和講話,應該善於學會傾聽他人的意見。
❷ 文化志願者服務內容
志願工作具有志願性、無償性、公益性、組織性四大特徵。
1、是傳遞愛心,傳播文明。志願者在把關懷帶給社會的同時,也傳遞了愛心,傳播了文明,這種「愛心」和「文明」從一個人身上傳到另一個人身上,最終會匯聚成一股強大的社會暖流;
2、是有助於建立和諧社會。志願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幫助的機會,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及關懷,減低彼此間的疏遠感,促進社會和諧;
3、是促進社會進步。社會的進步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志願工作正是鼓勵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服務社會的行列中來,對促進社會進步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對志願者個人而言,志願活動具有以下積極意義:
1、是奉獻社會。志願者通過參與志願工作,有機會為社會出力,盡一份公民責任和義務。
2、是豐富生活體驗。志願者利用閑余時間,參與一些有意義的工作和活動,既可擴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親身體驗社會的人和事,加深對社會的認識,這對志願者自身的成 長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3、是提供學習的機會。志願者在參與志願工作過程中,除了可以幫助人以外,更可培養自己的組織及領導能力。學習新知識、增強自信心及學會與人相處等
❸ 怎樣做好志願者
建議; 1 愛語 擔任志願者除了是一種力量,時間的布施以外,更是一種生命,信心,贊美的布施。世間上最美好又最容易做到的布施是;「愛語」。但是一般人大都吝惜於講好話贊美別人。我們若欲做好志願者,第一步就是要愛語,多說好話.「良言一句三冬暖」,好話永遠不嫌多啊! 2 同事 即能設身處地為對方設想,視對方的苦難為自己的苦難。「同事」更擴大為上對下,富對窮,有對無的感同身受。如果志願者能善於體會「同事」之意涵蘊,一定能激發助人,包容人的熱忱與胸襟。 3 利行 「給人方便,處萬方便」。「給人歡喜,皆大歡喜」。「給人信心, 力量宏大」。「給人希望,前景光明」。我們做志願者發心幫助眾生,隨時隨地要有「利行」的體會。舉手之勞的功德可能就能協助別人度過難關。 4 喜舍 舍行,捨得,有舍才有得,一個人於心向下(布施)點比手心向上(乞求)的好。有的人不能體會「施比受更有福」,一味貪求而吝於給予,給別人的印象是貪得無厭。如果我們能夠「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做了喜舍的志願者,甚至不企望回報,反而能得到的回應,許多不可思議的事,常言「無心插柳柳成蔭」。 服務原為快樂之本,存能力為別人服務,就表示你比別人強與好,做「志願者」是心甘情願的好事,如果你進一步感受「愛語,同事,利行,喜舍」。深信你一定是位很好的志願者,能夠自度度人,人我兩利,功德無量。 5 盡心盡責 我們有了明確的目的,了解了種種的緣起,還需要在法會當中歷事練心,盡心盡責,通過把法會的事情處理好來促進心靈的提升,並且幫助別人改善生命,從而積聚成佛的福慧資糧。 為了讓法會能夠如法有序地運轉,我們安立了執委、部長、組長、組員等等職務。每一種職務就是一種責任,每一種職務就表示一種義務;擔任一種職務就負有一項責任,就要盡一份義務。 如果我們不承擔這項責任,不盡這份義務,將會怎樣呢?社會上的人講究職業道德,沒有職業道德別人就不和你交往。我們在法會中如果沒辦法盡責任,或者不去盡責任,不僅自己不能夠進步,還會影響到第二個人、第三個人。同時,大家都看到這個人不負責任、負不起責任,久而久之就對他失去了信心,不再讓他承擔事情。這個人也就逐漸成了對大家沒有作用的人,成為一個可有可無的、沒有價值的人。並且,由於個人的不盡責任,還會影響到整體的正常運作,妨礙集體的共同提升。一個人的生命只有對大家有作用,對團體有付出,對別人有幫助,才是有價值、有意義的生命。所以,我們要向大慈大悲、千手千眼的觀世音菩薩學習,在法會當中承擔更大的責任,盡更多的義務,把握生命中更好的成長機會。 那麼,怎樣更好地承擔責任、履行義務?我們常常說歷事練心,這就需要將參加法會的目的和對種種緣起的觀照,結合到具體事項的落實當中,透過成辦法會、成就他人來提升心靈。換句話說,學做事的本身就是學做人,事情做好了,自己也就成長了。在成長的同時又能成就別人,這就叫做「成人之美」。如果做事不能成就,反而屢屢耽誤事情,不僅自己得不到提升,也很難幫助別人提升。因此,作為執委、部長、組長乃至組員,無論第一次參加法會還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都要努力做到盡心盡責,因為每一次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成長都很重要。如果我們能夠一次又一次地去用心,一步又一步地去落實,一方面幫助別人,引導別人,另一方面提升自我,那麼,我們就是稱職的志願者、優秀的志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