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文化站是屬於什麼單位,能具體點嘛。。。。
文化站(cultural station)是國家設立,政府舉辦的,鄉、鎮、城市社區、街道辦事處、區公所一級的最基層公共文化事業機構。屬於政府系列。是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研究文化活動規律,創作文藝作品,組織、輔導群眾開展文體活動,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並提供活動場所,公益性的文化傳播與管理的文化事業機構。文化站建設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重要工程之一,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
歷史沿革
早在光緒年間,各省設立了宣講館,縣區公署設立宣講所。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後,在蔡元培、陶行知等先後倡導下,各省組建通俗演講所、通俗教育館和社會教育館,著重針對中國農村「貧、愚、弱、私」四大弊病。
1927年,在民眾教育呼聲的影響下,各省市組織設立民眾教育館。原通俗講演所、通俗教育館、社會教育館等均改為民眾教育館。
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頒布了《民眾教育暫行規程》,對民眾教育館的普及和它的任務等作了具體規定。要求民眾教育館設立閱覽室、講演室、生計室、游藝室、健身室、陳列室、教育室、出版室。
代表人民群眾利益的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後,群眾文化工作成為革命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群眾文化事業機構得到新的發展。抗日戰爭期間,解放區政府在接收原民眾教育館的基礎上,經過整頓和核實,恢復和發展了新型的民眾教育館。它是無產階級政府領導下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與國民黨統治區的民眾教育館有質的區別。
1949年建國以後,人民政府將接收的近千個民眾教育館改建為人民文化館,並繼續在全國普及文化館、站的建設。
從1951年起,全國統一規范名稱為人民文化館和人民文化站。
1952年,文化部接管文化館事業以後,對文化館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於1953年12月,發布了關於「整頓和加強文化館、站工作的指示」,明確了文化館、站的性質和工作任務,確定了以識字教育、政治宣傳、文藝活動及普及科學知識為主要職能,集行政管理、業務開展於一身。
1956年按文化部要求,各省市成立群眾藝術館,並頒發了「關於群眾藝術館的任務和工作的通知」。
2005年,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05〕27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為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引領先進文化方向,豐富了文化站的綜合性職能。
文化站是當地黨委黨和政府文化工作的基本陣地,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廣大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重要基礎。文化站建設對於改善公共文化服務條件、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推進社會主義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㈡ 縣委宣傳部和鄉鎮文化站有什麼工作關系
縣委宣傳部和鄉鎮文化站沒有直接的關系,文化站受同級政府管理,接受縣文化局(文廣局)業務指導。但因宣傳部有在宏觀上指導本縣文化藝術工作的職責,因此,也會對文化站的有關工作進行協調指導。
㈢ 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促進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建設,加強對鄉鎮綜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中的鄉鎮綜合文化站(以下簡稱「文化站」),是指由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機構,其基本職能是社會服務、指導基層和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第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對文化站進行監督和檢查,縣文化館、圖書館等相關文化單位負責對文化站開展對口業務指導和輔導。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四條文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國文化站建設規劃和標准,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五條文化站建設應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設規模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應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無償劃撥建設用地。
各級人民政府應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文化站建設予以重點扶持。第六條文化站應位於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於群眾參與活動的區域,一般不設在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場所內。
文化站的選址、設計、功能安排等應徵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同意。第七條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間應包括:多功能活動廳、書刊閱覽室、培訓教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點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動場地、宣傳欄等配套設施。第八條文化站應配置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必需的設備、器材和圖書等文化資源,並有計劃地予以更新、充實。
文化站設施和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資產登記及相關手續,依法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第九條因鄉鎮建設規劃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擇地重建。鄉鎮人民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應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並徵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第三章職能和服務第十條文化站的主要職能是,開展書報刊借閱、時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藝演出活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體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動等。第十一條文化站通過以下方式履行職能,開展服務:
(一)舉辦各類展覽、講座,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群眾求知致富,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二)根據當地群眾的需求和設施、場地條件,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和廣播、電影放映活動;指導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樂部等)和農民自辦文化組織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幹。
(三)協助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等文化單位配送公共文化資源,開展流動文化服務,保證公共文化資源進村入戶。
(四)在縣級圖書館的指導下,開辦圖書室,開展群眾讀書讀報活動,為當地群眾提供圖書報刊借閱服務。
(五)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
(六)在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搜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七)協助縣級文化行政部門開展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
(八)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委託,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上報。第十二條文化站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務規范,並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保障其設施用於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文化站應在醒目位置標明服務內容、開放時間和注意事項。第四章人員和經費第十三條文化站應配備專職人員進行管理,編制數額應根據所承擔的職能和任務及所服務的鄉鎮人口規模等因素確定。第十四條文化站站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備相當於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文化事業,善於組織群眾開展文化活動,具備開展文化站工作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長由鄉鎮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應徵求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意見。第十五條文化站實行職業資格制度,文化站從業人員須通過文化行政部門或委託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相應考試、考核,取得職業資格或崗位培訓證書。
文化站從業人員可根據本人的學歷條件、任職年限、工作業績和業務水平等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㈣ 文化站屬於什麼單位
法律分析:文化站是國家設立,政府舉辦的,鄉、鎮、城市社區、街道辦事處、區公所一級的最基層公共文化事業機構。屬於政府系列單位。是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研究文化活動規律,創作文藝作品,組織、輔導群眾開展文體活動,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並提供活動場所,公益性的文化傳播與管理的文化事業機構。文化站建設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重要工程之一,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是國家設立,政府舉辦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工作和協助管理轄區文化市場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集書報刊閱讀、宣傳教育、文藝娛樂、科普培訓、信息服務、體育健身等各類文化活動於一體,服務於當地群眾的綜合性公共文化機構。隸屬縣、區文體局主管,下設在鄉、鎮、城市社區。法人編制,獨立預算核算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一條 文物分為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兩大類。
㈤ 文化站長身份和待遇應有那個部門管
文化站是國家設立,政府舉辦的,鄉、鎮、城市社區、街道辦事處、區公所一級的最基層公共文化事業機構。
屬於政府系列。是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研究文化活動規律,創作文藝作品,組織、輔導群眾開展文體活動,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並提供活動場所,公益性的文化傳播與管理的文化事業機構。文化站建設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重要工程之一,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工作職責
一、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開展文化活動,充分發揮文化對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促進作用。
二、運用一切文化藝術手段,開展群眾性的文化、體育活動,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思想道德、科學教育、時政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推進經濟、文化建設發展。
三、結合時政中心工作,舉辦專題活動,組織群眾自編輯自演節目。
四、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文體娛樂活動。
五、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搞好數字化信息服務。
六、做好圖書閱覽借閱;做好圖書、文體器材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開放時間正常運行。
八、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文化站的工資待遇站長3000左右
鄉鎮文化站由鄉鎮政府負責管理,縣文化主管部門僅對其行使業務指導職能。文化站是政府舉辦的,鄉、鎮、城市社區、街道辦事處、區公所一級的最基層公共文化事業機構,屬於政府系列。所以文化站是不屬於文化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