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化遺產分類是什麼
文化遺產分類是:文物古跡、遺址、建築群、遺產運河、遺產線路、歷史城鎮與中心、文化景觀這七大類。
1、文物古跡Monuments
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紀念性雕塑和繪畫、具有考古性質的構築物或元素、銘文、洞窟以及綜合體。
2、遺址Sites
從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角度,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類作品,或自然與人的共同作品及包括考古遺址的區域。
3、建築群Group of Buildings
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在建築整體性、分布均勻或與環境相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獨立或連接的建築群。
4、遺產運河Heritage Canals
運河是人類興建的水路。歷史運河可以被看作一個文物古跡,一種線性文化景觀的決定性特徵,或是一個復雜的文化景觀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運河本質上或作為文化遺產類型的一個特例都可能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
5、遺產線路Heritage Routes
遺產線路的概念豐富多彩,它由各種切實的要素組成,這些要素的文化世界遺產分類意義來自於跨國界和跨地區的文化交流與多維對話,說明了這條線路上的運動在空間和時間上的交互作用。
6、歷史城鎮與中心Historic Towns and Town Centers
歷史城鎮主要包括三種:無人居住但保存完好的歷史城鎮,此類城鎮一般符合真實性的評價標准且保護狀況相對易於控制;尚有人居住的歷史城鎮,這些城鎮在社會經濟、文化的變化中不斷發展,因此真實性的評估會更加困難,保護政策也存在較多問題;二十世紀的新鎮。
7、文化景觀Cultural Landscape
文化景觀主要分為三類:人類刻意設計及創造的景觀、有機演進的景觀和關聯性文化景觀。
② 中國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
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其包括:
1、古跡: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的成份或構造物、銘文、窟洞以及景觀的聯合體。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築群。
3、遺址: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的聯合工程以及包括有考古地址的區域。
界定范圍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遺跡。它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它的基本特徵是:
第一,必須是由人類創造的,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
第二,必須是已經成為歷史的過去,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各個國家對文物的稱謂並不一致,其所指涵義和范圍也不盡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個對文物共同確認的統一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