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哪些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中國文化產業分類有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主幹課程有管理學原理,文化產業經濟學,創意經濟,文化產業項目管理,文化產品創意與營銷,文化資源學和文化產業消費心理學。
2. 哪些行業屬於文化產業
近年來隨著人均收入的提高,國民的精神層面也越來越豐富,隨之而產生的文化產業在不停的增多。那麼你知道文化產業到底是包括的是哪些行業嗎?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文化產業主要包括九大門類:
一是新聞服務,主要范疇是新聞業;
二是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主要包括書、報、刊出版發行,音像及電子出版物出版發行,版權服務;
三是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是指廣播電台、電視台及其他廣播電視服務,廣播、電視的傳輸和電影的製作與發行;
四是文化藝術服務,主要包括五個部分:文藝創作、表演及演出場所,文化保護和文化設施服務,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其他文化藝術服務;
五野銀慧是網路文化服務,主要指互聯網信息服務,包括以下四類:互聯網新聞服務、互聯網出版服務、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和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
六是文化休閑娛樂頌答服務,主要指旅遊文化服務,娛樂文化服務;
七是其他文化服務,主要是指文化藝術商務代理服務,文化產品出租與拍賣服務,廣告和會展文化服務;
八是文化用搏銷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
九是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
3.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3)文化類收入具體指哪些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4.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哪些行業呢
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文化產業的范圍為: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5. 什麼是文化體育產業
文化體育業,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文化業包括表演、播映、經營游覽場所和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講演、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的借閱業務等。[1]
文化體育業的應稅營業額是指納稅人經營文化業、體育業取得的全部收入,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經營游樂場所收入和體育收入。
體育產業是指為社會提供體育產品的同一類經濟活動的集合以及同類經濟部門的綜合。
(5)文化類收入具體指哪些擴展閱讀
體育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部門,具有與其他產業相同的共性,即注重市場效益、講求經濟效益,同時又具有不同於其他產業部門的特性。其產品的重要功能還在於提高居民身體素質、發展社會生產、振奮民族精神、實現個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文明的全面進步。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這一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
6. 文化、體育業應該繳納哪些稅
文化業是指經營文化活動的業務,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業。體育業是指舉辦各種體育比賽以及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以租賃方式為文化活動、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為租賃業的征稅范圍。 一、營業稅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文化體育業的營業額。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1、單位或個人進行演出,以全部票價收入或者包場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或者經紀人的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稅率為3%。 2、出版業 (1)納稅環節和計稅依據 ①從事出版業務的納稅人,在取得營業收入後,以營業收入額為計稅依據計算納稅。 ②出版業務的「營業收入額」,是指出售本單位出版的圖書、報紙、雜志和其他出版物所實際取得的收入。 (2)報社、雜志社以航空版或傳真版委託外省、市有關單位印刷、發行的各類報紙、雜志,對受託方取得的印刷費以及當地郵政局取得的發行分成收入,均在受託方所在地征稅,對委託方取得的分成收入,應在委託方所在地征稅。 (3)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3、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除表演、播映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業務,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 對單位經營各種財產、場地、物品出租業務所取得的租金和租賃性質的收入,不論經營方式和取得收入的名稱也不論財務上如何處理,應一律就其取得全部收入按租賃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稅率為25%。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四、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五、房產稅 如果屬於企業或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對其所有的房產、土地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屬於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對其所有的非本身業務用房及土地(用於經營、出租等)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1)以房產稅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房產稅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 (2)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房產稅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12%。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徵收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應稅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七、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八、契稅 如果單位承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免徵范圍外的房地產時,還需及時繳納契稅。 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契稅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時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目前北京市現行契稅稅率為3%,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九、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7. 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分類 具體都有哪些
文化產業分類
文化產業簡單來說就是生產和銷售文化產品或者服務的行業,即以產業化/商業化的形式來進行文化的生產、交換和消費。日本把它叫做「內容產業」,美國把它叫做「版權產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把它叫做「工業標准」,而我們中國官方普遍把它叫做「文化娛樂集合」。
它分九大類:
1、報刊業(主要是報刊的發行和銷售,當然還有策劃)
2、圖書出版業(主要是對圖書的市場規劃和創意銷售)
3、廣播影視業(指電視、電影、廣播等從事影、音內容生產和傳播的行業)
4、音像產業(包括音像製品的製作、出版、復制、進口、批發、零售和出租等經營緩解。其中,製作、出版、發行是產業鏈中的三大環節。
5、網路產業(是指利用包括英特網、移動手機等新型網路技術為平台傳播信息和創造娛樂的事業)
6、廣告業(是指通過廣告策劃、設計、製作、發布、調查、效果評估等方式獲取利潤的產業門類)
7、旅遊業(這個你懂得~~不用我一個字兒的打了吧~~)
8、藝術產業(包括藝術品經營業和演出業兩大產業)
9、體育產業(是指將一種娛樂消遣活動或需體力、智慧與技巧的比賽或競技,通過消費的形式推銷到市場並獲取利潤的事業)
文化事業分類
文化事業是我國特有術語,是我國政治經濟體制當中存在的文化事業單位的集合名詞。
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在文化領域從事研究創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機構。
(一)主要任務是為社會提供精神產品,滿足人民對文化生活的多種需求;
(二)由政府主管部門審定資格,管理形式多樣化;
(三)涵蓋門類多,單位分布廣。
文化事業單位的主要類別是:
演出事業單位,包括各類藝術表演團體等;
藝術創作事業單位,包括藝術創作院所、藝術中心、音像影視中心等;
圖書文獻事業單位,包括圖書館、檔案館、文獻信息中心等;
文物事業單位,包括文物保護站、文物考古隊(所)、博物館、紀念館等;
群眾文化事業單位,包括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宮)、青少年宮、俱樂部等;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包括廣播電台(站)、電視台、轉播台(站)等;報刊雜志事業單位,包括各類報社、雜志社等;
編輯事業單位,包括各類編輯部、黨史編纂室、地方誌編纂室等;
新聞出版事業單位,包括各類出版社、新聞中心、新聞社等;
其他文化事業單位。
文化事業的本質在於非營利性,與考慮營利性活動的文化產業相對應。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非國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組織(如私人博物館),以及其他社會文化服務組織(如社會上各類文化團體)也屬於文化事業的范疇。
8. 文化體育業包括哪些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 國稅發【1993】第1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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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體育業
文化體育業,是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文化業、體育業。
(一)文化業
文化業,是指經營文化活動的業務,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業。
經營游覽場所的業務,比照文化業征稅。
1.表演,是指進行戲劇、歌舞、時裝、健美、雜技、民間藝術、武術、體育等表演活動的業務。
2.播映,是指通過電台、電視台、音響系統、閉路電視、衛星通信等無線或有線裝置傳播作品以及在電影院、影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放映各種節目的業務。
廣告的播映不按本稅目征稅。
3.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
4.經營游覽場所的業務,是指公園、動(植)物園及其他各種游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
(二)體育業
體育業,是指舉辦各種體育比賽和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
以租賃方式為文化活動、體育比賽提供場所,不按本稅目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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