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代社會中,人們為什麼會養寵物
近年來,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 情感需求:人們養寵物往往是出於對情感需求的追求。寵物可以陪伴人們度過孤獨、緩解壓力、減輕焦慮和抑鬱等負面情緒,給予主人情感支持和安慰。
2. 家庭觀念的變化:現代社會中,家庭結構多樣化,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單身、延遲婚姻、無子女或空巢家庭等,導致家庭成員減少,養寵物成為填補親情空缺的方式之一,也成為許多人建立家庭觀念的一種形式。
3. 生活方式的改變:隨著城市化和生活節奏加快,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在發生變化。許多人在忙碌的工作和生活中,很難抽出時間和精力去社交和娛樂,養寵物成為了一種相對簡單和便捷的方式來獲得陪伴和放鬆。
4. 寵物文化的興起:寵物文化在現代社會中逐漸興起,寵物成為一種時尚和生活方式。許多人將養寵物視為一種社交和娛樂方式,通過寵物社交、寵物展會、寵物美容等活動,與其他寵物主人互動,分享養寵蔽猛經驗,形成了一種社交圈。
5. 醫療和心理健康效益:研究表明,與寵物互動可以促進人體釋放一些有益的生化物質,如多巴胺、催產素和內啡肽,這對於改善心理健康、緩解壓森櫻力和焦慮具有積極作用。同時,寵物還可以提供一些簡單的運動和戶外活動,對於改善人體的生理健康狀況也有一定的幫助。
綜上所述,現代社會中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原因包括情感需求、家庭觀念的變化、生活方式的改變、寵物文化的興起以及醫療和心理健康效益等多方面的因素。養寵物可以為人們帶來情感陪伴、社交互動、生活方式的調整以及健康效益,因此在現代社會中備受歡迎和推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養寵物也需要一定的責任和成本,包括時間、金錢和精力的投入。養寵物前應充分考慮自身的生活宏春橋和工作情況,確保有足夠的資源和條件來照顧寵物的生活和健康。
另外,養寵物還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包括寵物登記、疫苗接種、合法飼養和合理照顧寵物的權利等。養寵物也需要關注寵物的行為和健康狀況,提供合適的飲食、住所、運動和醫療護理等,確保寵物健康和幸福。
此外,養寵物還需考慮到寵物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例如,應避免讓寵物對公共場所造成困擾或危害他人,合理處理寵物糞便和垃圾,以及尊重其他人的寵物權益和個人喜好。
總而言之,雖然養寵物可以帶來許多好處,但也需要謹慎考慮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在養寵物時,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確保自身有足夠的資源和條件來照顧寵物,注重寵物的健康和幸福,同時尊重其他人的權益和個人喜好。
㈡ 寵物文化的概念是什麼
寵物文化的概念是什麼
寵物文化的概念是什麼,寵物文化是一種藝術的,許多人類是喜歡動物,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也是不一樣的,因為人類是動物最親近的朋友和家人,他們都忠於主人,我們要好好愛護他們
哲學上定義文化是一個非常廣泛和極具人文意味的概念,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如果將此概念套用進寵物文化中,即是人類致力於寵物行業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中國寵物行業發展創造了什麼樣的物質財富?
2017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顯示 :1、養寵人群比例較去年增長了2%;2、中國寵物貓狗數量接近0.9億只;3、寵物商品、服務消費規模逐年增加,今年達到1340億,在2010~2020年期間將保持年均30.9%的高增速發展。
中國寵物行業發展是否創造了精神財富?
寵物角色逐漸發生轉換,寵物在家庭中的功能性由「看家護院」向著「孩子、親人」的角色轉變;再者由於中國人口結構的轉變,空巢老人、丁克家庭等群體的增多,也使寵物經濟趨向情感經濟,這為一部分人創造了精神財富。
雖養寵家庭在2017年達到5912萬,但養寵與不養寵的家庭比例約為1:4,而養寵人與不養寵人一度在網路寵物負面事件的發酵下成為敵視對象,不養寵人對養寵人將寵物視為孩子或親人的觀念頗為反感。幾千年封建文化的根深蒂固,中國人的傳統意識無法輕易被顛覆和改變,正因為觀念的不同才決定了對待寵物的態度和養寵方式的不同,在大多數國人心中,動物的實際利用價值遠遠高於精神作用。
2017年末,長沙街頭金毛遭棒殺和成都摔死柯基犬兩大寵物被傷害事件,在網路上雙方沖突激烈,互相諷刺抨擊、言語針鋒相對。在國人薄弱的意識里,動物並不是作為獨立的生命個體而存在,物競天擇還是適者生存,究竟是什麼賦予了國人可以隨意決定其他生命去留而不受責罰的權利?
制度決定了一個國家國民的素質,而民族性決定了養寵文化層次,在盛世下精神極端貧困的國人,造就了「中國式」寵物文化。
人類是地球上最高等動物,占據著食物鏈上最高端,在進化和學習過程中產生了最高級文明。人類作為高級動物,在通往現代文明徵程中始終都在與動物界互動中深度影響著自身的'發展,人與動物的關系構成了大自然生態平衡體系中最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一個優秀的民族文化必定蘊含著來自對自然界和動物界的深刻感悟
「狗」是當今寵物種類里人氣最高的形象代言動物,它在人類精神情感領域里扮演著重要角色。狗的成功馴化,加快了人類把其他野生動物馴化成家養動物經驗積累,因此,在人類文明史上意義重大。
寵物從家養動物演變而來,人類是促使動物到玩物再到寵物角色轉換的背後推手。寵物是人類滿足自身生活和精神需求,而家養的各種各樣的動物,一般來說動物出於食用目的,寵物則純粹出於精神目的,因此,寵物它具有觀賞、陪伴、精神寄託等功能。
寵物文化是人類在飼養寵物過程中,通過對寵物習性的觀察、學習與掌握,產生了情感,滿足了精神上的需求,形成了視寵物為家庭成員生活中的一部分的人文關懷理念,並最終形成了一套社會行為規范、價值評判標准、審美標准及行業服務體系。縱覽世界各地的寵物文化,不同的民族都有不同的「圖騰」動物,所以「寵物」具有鮮明的民族性、地域性。
中國最早出現的家養動物是狗,狗由狼演化而來,自始與人類最親近,《左傳·僖公十九年》就記載有「五穀豐登、六畜興旺」。考古發現,在新石器時代,即10000年前,先民們就已開始馴養家犬,不但用於狩獵和看守護院,也可作為肉食來源。據歷史文獻介紹,中國家養貓始於公元前200年的秦漢時期,《詩經》上也曾記載過,並形成了專門的文獻書籍:《相貓經》《貓苑》《貓乘》等。
中國歷史上對寵物的推崇可謂五花八門,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喜好。春秋時期衛懿公喜歡仙鶴到迷戀的程度;漢武帝不惜代價喜愛西域的「汗血寶馬」;唐太宗李世民喜歡鷂子,還經常架在胳膊上玩;唐昭宗最喜歡的寵物是猴子,跟它形影不離;元順帝養了一頭大象;明朝皇帝朱瞻基從小就喜歡鬥蟋蟀;雍正皇帝養的寵物是兩只愛犬;八旗子弟作為清代「奇葩」階層,奢靡享樂達到歷史的極限。當然,書法大師王羲之從鵝的行走姿態中悟出書法運筆的最高境界,卻體現了養寵別樣的積極面。
在唐代之前,寵物主要是權貴階層的玩物,之後養寵之風逐漸擴展到文人雅士,但平民百姓卻鮮有參與,清朝末期,慈禧寵愛狗,民間養寵之風開始流行。盡管中國不同歷史時期均有養寵記載,但大多數是碎片化的、階段性的、階層性的。沒有形成社會習俗,也無法流行與傳承,當然構成不了完整的「寵物文化」。
中國歷史上道教、佛教等宗教對養寵習俗也有一定的正面影響,受道教「道法自然」和佛教「護生」等理念的影響,唐朝還頒布過禁殺禁貢、慈悲放生的詔書,白居易、王維等知名詩人還創作過詩詞鼓勵寵主將籠養的寵物放歸自然,積極引導人們對動物的認識,將寵物和動物的宗教形象與世俗形象融合在一起
文化是一個民族或者群體共同的行為特徵。中國在漫長的農耕文明熏陶下,重文輕理,重農輕商,沒有把客觀自然世界作為思考研究中心,無法形成系統的自然科學理論,加上倫理秩序對自由、平等、創新的長期束縛,在人與自然界關繫上過分強調人的利益訴求,忽視大自然關愛,最終導致在對待自然界、動物界認識上難以體現出人文關懷的理念。
具體對於平民百姓來說,一是農耕文化核心是以滿足人們的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為目的,在老百姓眼裡,難得有「寵物」這個概念,求生存尚且自顧不暇,哪裡來得及對動物應有的尊重、關愛和平等?再則,傳統文化注重經世致用,中庸實用,只有陞官發財這個低級目標,而缺乏關愛他人(寵物),公平正義,社會責任等精神層面上的高級目標。
雖然中國有很久的動物馴化史,但是作為寵物的時間並不是很長,傳統的農耕小農經濟時期,大部分的貓,狗都作為工具型寵物飼養,比如貓用來防止倉庫鼠害,狗用來看家護院。其實在一些農村,這種現象仍然存在。從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也有更多的精力時間去養寵物,大量的寵物貓、狗進入千家萬戶的中國家庭。寵物行業,在我們國內開始的時間是比較晚的,而在國外大多都有上百年了。而由於各方對寵物文化的不同理解,繼而各國在寵物文化的傳播上也有自己的特色。
先說美國,它可謂是寵物大國,據相關數據表明,美國養寵物的家庭比養小孩的家庭在數量上還要多,而這些寵物則以貓狗為多,當然還包括一些鳥類什麼的。他們對待寵物就像是家裡的一份子,他們會給寵物開生日會,會給寵物拍專輯,總之人性化是一個比較明顯的特徵。
而法國,這個以浪漫著稱的國度,在其寵物文化中也是蘊含了眾多浪漫元素。比如說在法國會有為狗狗專門設計的建築物,像度假村什麼的,寵物在這個美妙的建築里可以享受法蘭西式的羅曼蒂克。此外,法國有很多寵物公墓,由此我們更能感受到法國人對寵物的情懷。
在義大利,如果寵物的主人用鐵鏈拴住寵物,或者是給寵物居住的環境過於惡劣,則會收到法律的嚴懲。據了解,義大利的寵物法規還有相關規定,比如說寵物的窩面積不能少於八平方米,並且陽光充足,通風透氣,溫度控制也要適宜。此外,義大利的動物法還規定寵物的所有者有義務保障寵物享有上面的福利。
而在英國,他們養寵物在世界上也是有名的。比如說有些寵物的主任離世之前就會立下遺囑,將自己財產的一部分留給寵物,這可以讓寵物在自己離開時仍能得到照顧。此外,英國人對於人和動物一起生活起居也是樂意的。
說到日本,人們在遛狗的時候通常會攜帶裝寵物排泄物的袋子,這也是日本公共環境良好的一個有力佐證。而像狗狗清洗機,則是日本人為了保持寵物潔凈發明出來的儀器,寵物主人在向儀器投幣後,狗送入正方形的儀器內,只需稍等片刻,寵物便能乾乾凈凈地出來了。而中國的寵物行業由一開始的北上廣深延伸到各省會城市,然後又慢慢延伸到了地級市,縣,一些發達的鎮。寵物產業鏈也愈發完全,但是這其中仍然有一些弊端在其中。
一、遛狗時不帶牽引繩,容易嚇到小孩子。
二、部分無素質的主人對於寵物在公共場合的排泄物不清理。 三、不注重寵物疫苗和寵物關愛。 四、對寵物的馴養不夠耐心
個人對購買寵物和領養寵物小建議tips
1.是否有足夠的精力、時間、金錢、空間去滿足寵物飼養的需求
一些寵物平時需要遛彎,洗澡,足夠的空間活動,足夠的食物和水喂養,並且在領養和購買後需要更多的人力財力物力,部分寵物可能會對人類作息造成干擾,以及本小區是否適合養寵物。一些寵物的主人看到抖音上一些寵物乖巧可愛,心頭一熱就去買了,然後沒有足夠的時間金錢空間人力去飼養,嫌棄寵物臟,短短幾天就受夠了,將寵物遺棄,造成更大的社會隱患。
2.如果家中有小孩請慎養
一些貓狗確實很通人性,但是不要忘記,他們身體里還是有【獸】性的。不要因為看了短視頻中的孩子寵物和諧相處就認為寵物對小孩子沒有傷害,性格溫和的寵物有,但如果碰到有攻擊性的呢?
3.如果您不是顏控和經營寵物,一些不純正的貓狗品種亦可
中華田園犬,中華田園貓,狸貓都是一些不錯的品種,也都很聰明,反倒是國外的土狗很受歡迎,哈哈,例如日本的柴犬等等。
4、領養代替購買
王思聰的狗王可可就是領養的,在國外也非常流行領養文化。如果您在上海,推薦去浦江王阿姨領養基地。
㈢ 現在大城市人對寵物的定義是什麼
以前寵物只是單指人們為了消除孤寂或出於娛樂目的而豢養的動物。現今寵物定義為,出於非經濟目的而豢養的動植物。寵物是為了精神目的而豢養的動植物。一般為了消除孤寂,或娛樂而豢養,以前的寵物一般是哺乳綱或鳥綱的動物,因為這些動物腦子比較發達,容易和人交流。如今,寵物也出現在諸多虛擬網游中,陪伴玩家排遣寂寞。
附錄:
談到寵物,人們通常會將其與貓、魚、鳥等許多小動物聯系起來。但是最近,寵物市場上新出現了例如蜥蜴、變色龍、蛇、蜘蛛、蜈蚣、老鼠等與我們日常生活中或慣常思維所理解的寵物不一樣的「另類寵物」。另外,在網路世界中也有一些虛擬網路寵物出現,不斷滿足著人們飼養寵物的需要。日常生活的豐富多彩,人們對新事物的不斷追求,使得各種各樣的個性寵物不斷出現,這就遠遠超出了我們所習慣理解的「寵物」的概念,詞典上對寵物的解釋也很難完全涵蓋不斷變化的日常生活中出現的一些新事物、新現象。因此,重新對「寵物」進行科學的定義就顯得特別重要,因為對它的定義關繫到我們的日常生活。如何定義寵物概念,寵物溉念范圍的寬窄都將會影響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以及與其他人的關系,這不僅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性的問題,因為我們都生活在社會中,都生活在與其他人的交往、接觸中,都生活在一個與自然、動物相處的開放的環境中,人與寵物、寵物與寵物之間的關系都有可能引發法律上的關系或問題。因此,什麼是寵物?如何認定寵物就顯得尤為重要。那麼,究竟什麼是寵物呢,如何界定寵物與一般動物的區別呢?做出這樣的界定又具有什麼法律意義呢。
關於什麼是「寵物」,有些國家和地區在法律上給出了界定,我國台灣地區的《動物保護法》即對動物做出了明確的定義,首先,該法律的第3條第1款明確了動物的定義,即『動物:指犬、貓及共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在這一定義中,寵物被包含在動物的概念當中,成為了動物的下位概念,因此,也就明確了寵物只能是脊椎動物,並且是為他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可以看出,這樣的定義,使得寵物概念的外延相當狹窄,目前,我們生活中出現的一些另類寵物或網路寵物都無法被納入到這樣的定義當中.我國大陸地區目前尚無關於寵物的法律上的明確規定,但是有人認為寵物的定義非常復雜沒有必要進行界定,但是有人認為寵物應當進行概念化的處理.並且其范圍應當是寬泛的,甚至有觀點認為應當將植物納入到寵物的范圍之內。那麼,什麼樣的「物」才符合法律上對寵物的定義呢?
第一,法律上所要求的「寵物」應當以實際生活或人們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寵物為基礎,同時又應當區別於生活中一般意義上的寵物概念,因為法律是以權利義務為基石的,法律上對寵物的定義的背後是對權利義務的定位和分配。有些人認為應當把植物納入到寵物的范圍中去,這其實是不必要的,首先這與我們平時一提到「寵物」所聯想到的內容不相符合,法律的主要功能是確認而不是創設,即法律應當對人們日常生活的習慣、慣例進行確認,而不是進行某種創設讓人們去遵守。如果將植物納入到寵物的范疇之內,那勢必是要改變人們日常生活的習慣和思維,這不符合人們的習慣也不符合法律確認的功能要求。其次,植物是靜態的物品,長久以來就一直可以成為人們種植的對象,比如入們養花、養盆景等,由於其呈現靜態,因此關於植物之間的糾紛與爭執較少.涉及植物的權利義務關系較為簡單,即使有,也是牽涉到相鄰關系之間的糾紛。因此沒有必要將植物納入到寵物的范圍內。通過對是否將植物納入到寵物范圍內這個問題的討論,我們至少得到這樣的結論,法律上對寵物的定義應當符合人們基本的思維習慣與行為,並且應當以權利義務的規定與分配為核心。
第二,法律上所規定的「寵物」,其本質應當為「物」,可以是現實物,也可以是抽象物。一個物要成為法律上所規定的「寵物」,應當能夠被人所購買和飼養,並因為購買和飼養成為其飼養人的一項合法財產。也有些人認為這個「人」應當是在法律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但
是這樣的理解明顯限制了擁有寵物的人的范圍.實際上剝奪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飼養寵物的權利。事實上擁有、飼養定物與民事行為能力並無太大關系,只有當自己所飼養的寵物對他人造成侵害或者發生其他法律上規定的事由時,飼養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才有意義,因為這時決定了是由飼養人承擔責任還是的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即使飼養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也可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並不影響人們飼養寵物,對飼養寵物;將來的一系列後續問題也不產生影響。因此,此時的「人」應當是普遍意義上的人。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寵物應當是其飼養人或擁有人的一項合法財產,此處的合法,不僅指其寵物來源合法,而且指其飼養也合法,如果一個「寵物」是以偷盜等非法手段得來的,如果該「寵物」是法律所不允許飼養的,那麼它們就不能被稱之為寵物。成為寵物的最低標准在法律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該可以任意飼養和買賣,作為民法上的一項財產就應該與野生動物有重大的區別,《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本法各條款所提野生動物,均系指前款規定的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漁業法的規定。」並在其中隊野生動物的所有權、馴養、宰殺、收購、繁殖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野生動物與寵物的定義有所不同,也就明確了有哪些野生動物是不能成為寵物或者哪些動物的飼養是不受法律保護甚至違反法律規定的。
第三,在城市裡飼養寵物必須涉及里鄰里,與社區其他居民和環境的關系。因此,對寵物定義做出明確界定,就明確了哪些寵物是不能飼養的,例如某些城市出現過的在住宅小區中飼養雞鴨當寵物而引起鄰里糾紛的情況。那麼,普通的雞、鴨作為禽類能否成為寵物的一員必然會涉及很多實際問題。因此,對寵物概念的明確界定也就起到了定紛止爭的作用。
第四,曾經令人談虎色變的「非典」和「禽流感」都是因為動物攜帶病毒引起的。因此在公共場所,哪些動物可以成為寵物,如何出行,就涉及公共衛生方面的法律問題。在「非典」和「禽流感」等傳染病流行期間,一些地方性法規就曾經對在公共交通設施內攜帶定物的問題做出
了規定,就雞、鴨等禽類動物能否作為寵物進入交通設施和公共空間的問題就牽涉到對寵物明確的定義。
第五,一些能夠成為殘障人士輔助工且的動物能否被規定在寵物范圍之內,如果被納人進寵物的范圍,是否會與其他寵物的飼養遵循同樣的法規,還是有另外的特殊規定,都會產生很多實際問題。
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對寵物的劃分與界定尚無明確的說法,但我們在此提出的關於寵物界定的一些問題,有助於加深我們對寵物的認識,為今後在法律上明確寵物的定義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