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遺保護與傳承的措施
法律分析:1、建檔:通過搜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為申報項目建立完整的檔案;
2、保存: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保護對象進行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並積極搜集有關實物資料,選定有關機構妥善保存並合理利用;
3、傳承: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等途徑,使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後繼有人,能夠繼續作為活的文化傳統在相關社區尤其是青少年當中得到繼承和發揚;
4、傳播:利用節日活動、展覽、觀摩、培訓、專業性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互聯網的宣傳,加深公眾對該項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享;
5、保護:採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保護該項遺產的傳承人(團體)對其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所享有的權益,尤其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
法律依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 第七條 申報項目須提出切實可行的十年保護計劃,並承諾採取相應的具體措施,進行切實保護。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檔:通過搜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為申報項目建立完整的檔案;
(二)保存: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保護對象進行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並積極搜集有關實物資料,選定有關機構妥善保存並合理利用;
(三)傳承: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等途徑,使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後繼有人,能夠繼續作為活的文化傳統在相關社區尤其是青少年當中得到繼承和發揚;
(四)傳播:利用節日活動、展覽、觀摩、培訓、專業性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互聯網的宣傳,加深公眾對該項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享;
(五)保護:採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保護該項遺產的傳承人(團體)對其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所享有的權益,尤其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
⑵ 如何保護和傳承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群眾的保護意識。充分利用節慶日、學校、民間藝術館或專題展示館、電影院、媒體等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中小學、職業學校等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課程,培養青少年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了解和情感,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性和歷史延續性的認識,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
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長效機制。按照"政府主導、文化部門主抓、相關單位密切配合"的原則,建立完善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重點項目的保護和傳承、使用與開發等制度,制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具體的保護細則。市縣兩級依託群眾藝術館和文化館,全部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明確專人開展普查保護工作,形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是開展普查工作,帶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近年來,全市加大對業余普查員的培訓,增強他們的普查知識,建立了一支覆蓋全市每個村落和社區的業余普查隊伍,並發動街道、社區、鄉村積極開展普查工作,了解掌握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布情況,深度挖掘、整理民間民俗文化,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打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
四是加強文化培植,積極拓展文化空間。充分利用現有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等各種文化場館的文化空間,收藏、研究、展示和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通過舉辦廟會、慶祝傳統節日、宣傳民間民俗文化等各種文化活動,擴大其對廣大群眾的凝聚力、感染力,以此帶動文化發展的制度化、產業化、市場化。
五是以名錄申報為載體,促進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加大對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評定或申報工作力度,使更多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入國家和省級名錄。
⑶ 民俗傳統的傳承與保護應如何進行
一是政府主導,各種社會團體參與。保護非物質神帆談文化遺產,需要政府、社會團體的共同努力。政府的主要職責是通過組織「非遺」普查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社會公眾的文化自覺性。各種社會團體則要扛起保護的大旗,通過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科體系、開展民間藝術交流等活動,喚起廣大民眾的保護意識和參與熱情,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活躍在民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是傳統文化的傳遞者。蘇聯文學家高爾基曾指出:「一個民間藝人的逝世,相當於一座小型博物館的毀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或團體,要予以尊重、善待,給予穩定的經濟資助,鼓勵他們發展民間藝術游碰,培養、造就傳統藝術的特色人才。
二是發揮市場作用,防止過度商業開發。針對「非遺」保護中資金短缺等問題,可以藉助市場的力量贏得更大的生存空間。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不僅能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資金基礎和運營平台,還能促成傳統的文化瑰寶轉化為時下的文化產品,從而帶動文化產業的發展。
當然,市場開發是一種有區分、有限度的開發,開發過程中要更加註重對人文蘊涵、傳統特質的挖掘和保護,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屈從市場需求,單純地追求經濟價值、規模效應。
三是應時創新,重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必須貼近時代、應時創新,融入時代的文化元素,更好地契合人們的審美情趣,從而保持長久的生命力。當然,進行創新要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然衍轎首變趨勢一脈相承,從傳統文化中汲取靈感和養分,最大限度地保持、還原、發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統特質,讓傳統文化奇葩重放異彩。
⑷ 如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基礎知識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那麼如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如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基礎知識
一、深入挖掘文化底蘊是保護與傳承的前提
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有千姿百態的民間藝術、手手相遞的技藝絕招,而且有林林總總的民間儀式、節慶活動等,可以說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多來自民間,且歷史悠久,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環境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些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瀕危、滅亡,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珍貴的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為此,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進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和保護。一是要組織人員對當地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普查,全面了解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生存狀況、分布區域、傳承人、相關場所、實物資料、相關民俗活動、保護情況; 二是要組織熟悉鄉土文化的本土作家、藝術家深入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內涵。只有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深入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保護和傳承才有根基。
二、認真開展遺產研究是保護與傳承的關鍵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研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對進一步傳承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相對還不成熟,還未建立一個比較科學的研究體系。要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跨學科、跨領域、跨文化這一實際,研究中應該打破學科壁壘,加強不同學科之間的交流和對話,多元並重,相互融合,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更多、更科學的方法。要通過成立國家和各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積極吸納社會各界、各方面的專家參與研究工作,也可以建立研究基地,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民間藝人深入開展研究,提高研究質量。對於高質量的研究成果,政府應給予研究必要的扶持、獎勵,授予榮譽稱號,以此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取得更大成果,為科學開展保護工作提供決策參考和智力支持。
三、積極普及遺產知識是保護與傳承的基礎
宣傳是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形式,有利於引起社會各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注意及增強重視程度。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多彩,許多種類或世界獨有,只有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才能普及公眾的遺產知識。要通過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也可通過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論壇、講座等活動,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擴大社會影響,營造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博物館、文化館站等展示平台的作用,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傳承人的實物展示、現場製作、表演,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的人生經歷及傳承工作經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歷史淵源、文化內涵和藝術價值等展覽展示與互動體驗,更好地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發展。
四、建立完善保障機制是保護與傳承的落腳點
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發展的重要保障。我國地域遼闊,民族眾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濃郁的地域性特點,針對這種情況,地方政府除了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地方立法外,還要建立和完善三個機制:一要構建完善的傳承人保護機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是延續民間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法律制度,增強傳承人保護力度,完善保護體系;二要構建完善的傳承人認定機制。要科學設置認定標准,把“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也列入其中,增強傳承人的扶持力度,並設立傳承人獎勵和激勵機制,對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進行等級考核,調動傳承人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三要構建完善的遺產申報機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行分級遞進式申報,以保證我國各地域、各民族、各文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與保護方面,做到有序和兼容,確保各種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能得到合理的保護,並大放異彩。
文化館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也就是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二、文化館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作用
(1)資源普查
對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普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普查工作需要相關部門緊密配合,配備大量與非遺相關的工作人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對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現狀作全面調查。2009年是遼寧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工作的重要之年,以本溪為例,本溪市現轄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經濟開發區及本溪、桓仁兩個滿族自治縣,總面積8411.3平方公里,共有25個街道辦事處(含兩縣各一個)、40個鄉鎮、229個社區、259個行政村,全市有漢、滿、回、朝鮮、蒙等26個民族,人口170萬。本溪人口眾多,分布廣泛,由於本溪市特殊的地理位置,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加上縣區文化館、站人員緊缺,普查工作開展起來有一定的難度,但各縣、區文化部門排除萬難,在主管部門領導的統一部署下,下街道、進村屯,共登記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864項,經過進一步篩選,共有68項被列為重點資源上報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為開展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後續工作奠定了有利的基礎。
(2)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資料是在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過程中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需要工作人員向圖書館、博物館以及傳承人收集與申報項目相關的文字資料、圖片資料及其他相關材料。文化館自身就保存了大量有針對性的歷史文化資料,早在“七五”期間,本溪市的文化工作者深入縣、區、村屯,對本溪的民族民間藝術進行過搶救性的搜集和整理,僅民族民間舞蹈就有6個項目被收入《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一書,這為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工作提供了便利條件。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展以來,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工作人員深入鄉鎮,走訪傳承人,也都留存了大量寶貴的影像資料。本溪市群眾藝術館現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影像資料約500G,圖片資料約50G,光碟約200張。另外,本溪市群眾藝術館是開展群眾文化的主要陣地,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這一點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過程中資料的收集、整理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3)前期申報
申報工作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點工作,一項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價值體現主要依靠申報工作來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是由文本資料、圖片資料以及影像資料構成的,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以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這在於文化館來說並不是一件難事,文化館設有調研部,具有從事文字專業的工作人員,能夠對申報項目文字資料進行專業的表述。在數字化的今天,文化館基本配有攝影、攝像設備,並有專業人員進行操作,這些條件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提供了便利,也只有在文化館這些條件才能綜合存在,才能更大的發揮效用。
(4)後續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成功申報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保護便成了文化館的主要工作。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建檔立卷,利用有限的資金向傳承人徵集實物,製作展示櫃,定期走訪傳承人了解近況,為傳承人發放生活補助費,鼓勵並幫助傳承人建立傳承基地。在每年的大型活動、節日慶典上,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將本溪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以展板的形式進行展示,並邀請項目傳承人進行現場展演,這些活動的開展使這些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能夠融入現代社會,在社會環境發生巨大變化的今天依然能夠繼續生存和前行。
三、文化館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中具有哪些優勢
(1)人才優勢
文化館是國家專門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是開展培訓輔導、宣傳教育、理論研討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收集、整理、申報、保護等活動的前沿陣地。文化館一般匯集了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美術、書法、攝影、群文理論等各類藝術人才,可以說是各市文化人才的聚集地,這些專業人才大都畢業於專業院校,或是在某專業領域取得了較大成就。他們經常參與基層群眾文化輔導工作,具有深厚的群眾基礎,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及資料收集階段,他們具備較強的專業性,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提供了幫助。以遼寧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本溪鼓樂》為例,本溪鼓樂早期流傳下來的音樂曲譜為工尺譜,早期音樂的記錄方式在今天是很少人能讀懂,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從事音樂專業的工作人員便參與到此項目的挖掘及申報過程中,走訪傳承人,與其探討曲譜,並翻譯成簡譜,這種較強的專業性及對口性,是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機構無法比擬的。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成功申報後,在後期的傳承與保護過程中文化館的專業人才也佔有了極其重要的位置,發展、培養、指導傳承人是長期且艱巨的任務。以遼寧省級項目《傳統木版年畫》為例,2007年本溪桓仁傳統木版年畫申報為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為了不讓這一民間傳統美術技藝失傳,多年來,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從事美術專業的工作人員在桓仁滿族自治縣建立版畫培訓基地,不間斷地定期對當地的農民進行版畫指導與培訓,桓仁木版年畫代表本溪多次參加全國、省、市各項展覽,在提升其知名度的同時,為桓仁農民開辟了致富的道路。
專業人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傳承、保護過程中佔有重要的位置,也只有文化館才有多方面的專業人才,是文化館的職責所在卻也是文化館的優勢所在,如此看來,文化館是最適宜申報、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陣地。
(2)宣傳優勢
文化館本身具有宣傳教育的工作職責,而最重要的是文化館可以通過多方面、多角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宣傳,宣傳方法多樣,宣傳角度多變,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工作不是只停留在一個特定的層面,拓寬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范圍,極大增強了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每年6月的第二個周六被定為全國“文化遺產日”,各省市在“文化遺產日”期間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宣傳,本溪市群眾藝術館也不例外,這一天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備受關注的一天。本溪市現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5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1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4項,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將30個項目以圖文展板的形式,在“文化遺產日”這一天進行展出,同時利用展出場地有利的條件,通過LED彩色顯示屏將國家級、省級項目資料片循環播放,並邀請多個項目傳承人來活動現場進行項目展演,除此之外,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利用內部刊物《本溪群眾文化》增設《非遺專刊》對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介紹,不僅向外市文化館、站展示本溪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更對本市市民起到有力的宣傳作用,促進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
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工作。2008年12月,“本溪市群眾藝術館”網站正式開通,專門設有“非遺保護”欄目,收錄了本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相關資料,並設立了非遺論壇與讀者溝通交流,及時更新本溪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信息,讓廣大群眾能夠輕松的搜索到本溪市的非遺資源,從而促進本溪的非遺宣傳力度。
2014年起本溪市群眾藝術館便多次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引起良好的反響。2015年遼寧省文化廳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社區”列為遼寧省重點民生工程,從2015年初至今本溪市群眾藝術館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12餘次,進社區8次市民休閑廣場2次,預備役部隊1次,普及群眾達6000餘人,真正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走進校園、走進社區、走進百姓。
⑸ 非物質文化遺產怎樣傳承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
首先,當在立法中確立傳承人的法定地位,明確傳承人的評選認定程序,建立一個公平、公正、具有代表性的專家委員會評定機制,以期建立全國性傳承人名錄。其中,需要釐定代表性傳承人與一般傳承人及與所在社群的關系;在家族傳承關系中釐定長門長子與技術優秀者之間的關系;尤其要釐定民間、專家評審與政府認定之間的程序關系。
其次,應對傳承人的權利和義務做出細密的規范,建立責任機制。據介紹,現在每年給每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0萬元,每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人8000元,「在某些地方,該款項存在被挪用的情況」。其實可以像河北蔚縣那樣,用規模化的剪紙企業逐步取代以家庭為單位的手工作坊,維持傳承人的生活和再傳承的經濟基礎。也可建立民間基金組織,提供物質後援。
再次,建立或完善經濟保障和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包括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場所、授予榮譽稱號、利用公共傳媒宣傳、展示和交流、促進國際國內交流等,尤當明確通過學校教育培養傳習人。既可將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如福州的南音、海南的瓊劇等等納入中小學鄉土教材,亦可列入高等教育的范疇。
⑹ 如何傳承和保護中國優秀傳統文化
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傳承和保護其至關重要。以下是幾種傳承和保護中國傳統文化的常見方法:
教育和普及:加強對傳統文化知識的教育和普及,讓更多的人了解和學習傳統文化的精髓和內涵。
保護和修復:加強傳統文化遺產的保護和修復工作,保證其得到恰當的收藏、管理和利用。
創新和發展:在保留傳統文化特色的基礎上,注重創新和發展,推動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相互融合和發展。
國際交流和合作:開展國際交流和合作,增強傳統文化在世界范圍內的影響力和傳播前知能力。
產業發展:開展傳統文化相關產業的發展,如文化旅遊、非遺文化產品等,促進傳統文化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
社會參與和共享:加強社會各方面的參與和共享,讓傳統文化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和文化資產。
總之,傳承和保護中國優秀傳統文化需要廣泛而深入的工作。答悔和只清盯有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加強傳統文化保護和創新發展,才能讓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得到有效的傳承和利用,為中華民族的文化繁榮和發展做出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