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交流中心是幹嘛的 文化交流公司的經營范圍
1、文化交流中心是幹嘛的 :文化中心是一個城市或地區內用於呈現文化藝術作品的建築群體。通常圍繞劇院或音樂廳修建,配備藝術博物館、公共圖書館等。如紐約市的林肯演出藝術中心、澳大利亞的悉尼歌劇院等。文化中心借指文化興起和發展的發祥地時,則與文化源地同義。
2、文化交流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為企業提供文化藝術表演策劃、舞台造型策劃、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圖文設計製作、會務服務。企業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產、流通或服務活動的獨立核算經濟單位。有國家單位或者民體個人組成的經濟部分,為國家和個人創造稅收及利潤,是社會的重大組成部分。企業一詞並非我國古文化所固有,和其它一些現在已經廣泛使用的社會科學詞彙一樣,是在清末變法之際,由日本借鑒而來。而日本則是在明治維新以後,引進西方的企業制度過程中,從西文翻譯而成。以投資人的出資方式和責任形式分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制企業。以投資者的不同分: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和港、澳、台商投資企業。按所有制結構可份為: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和私營企業。按股東對公司負責人不同分;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 文化交流中心是幹嘛的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作為文化和旅遊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開展對外文化宣傳,促進中外文化交流。
海外中國文化中心業務支持保障與宣傳報道統籌,對外影視片拍攝與譯制,對外文化宣傳相關展品和紀念品設計與製作,中外文化藝術團體及個人出入國(境)訪問演出與展覽組織,相關文化學術交流活動組織,文化傳通網運行與維護,相關咨詢與評估服務。
主要業務包括組織和經辦外國藝術團體來華演出和展覽,組織國際會議、國際間的學術交流以及考察訪問等,組派各類文化藝術團體出國演出和舉辦展覽,拍攝、譯制、合作攝制以及向海內外發行各類影視片,製作多媒體節目,設計製作圖片、展品、書刊等各類文化藝術品,舉辦各類官方及民間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以及承辦國內外大型活動的公關宣傳、媒體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