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化站的基本建設標准
一、規模標准
2006年,啟動的「十一五」全國文化站建設規劃的要求,根據文化站性質、功能和工作任務,綜合考慮全國鄉鎮的經濟發展狀況、覆蓋人口數以及文化站主要功能等因素,確定的新建和改擴建文化站項目建設規模應不低於300平方米,並以此作為確定中央補助投資的依據。在實際建設過程中,各地可根據當地的經濟實力和發展需要,對具體項目規模作相應調整,超出300平方米部分中央不再補助投資。原則上文化站不得建設在政府辦公場所內。
二、功能布局
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間應當包括:
1、多功能活動廳:主要用於開展小型演出、文藝排練、游藝等活動。
2、書刊閱覽室:主要用於圖書、報刊的借閱。
3、培訓教室:主要用於舉辦各類文化藝術培訓和農村實用科技知識培訓。
4、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可以作為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的微機室。
5、管理用房:鄉鎮綜合文化站工作人員用房。
此外,有條件的地方還可適當建設室外活動場地、宣傳欄、黑板報等配套設施。
⑵ 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淺見
一、我市鄉鎮文化站現狀
我市現有鄉鎮文化站26個,有站址19個,文化站工作人員24人,其中有初級職稱技術人員15人,文化程度高中以下20人,中專2人,大專以上2人。目前,財政每年每站撥經費職工工資和1000元辦公費。全市鄉鎮文化站以文體補文年總收入不足一萬元。文化站基本設施公用房屋建築面積為2453平方米,其中行政辦公用房300平方米,業務用房1500平方米,出租房170平方米,其它用房483平方米。全市鄉鎮圖書館26個,管理人員24人,藏書總數為224000本。文化站屬下各種業余表演團隊72個,人員1254人,年平均演出次數為1338次。
什麼是綜合文化站?中央兩廳《意見》指出:綜合文化站是指集圖書閱讀、廣播影視、宣傳教育、文藝演出、科技推廣、科普培訓、體育和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動於一體的機構。
文化站該隸屬誰直接領導呢?198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關於當前農村文化站問題的請示」中指出:「文化站是鄉(鎮)政府領導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業務上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辦好文化站是鄉(鎮)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根據這個指示我市地2002年鄉鎮機構改革中,把文化站劃給鄉鎮。文化站屬於鄉鎮領導,上級文化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做好對文化站的業務指導工作。
二、我市鄉鎮綜合文化站存在的問題
由於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環境,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
1、現行管理體制,缺乏活力。鄉鎮機構改革之後,文化站的人、財、物都由鄉鎮直接管理,上級文化主管部門缺乏調控手段。名義上雖然具有對鄉鎮文化站工作的業務指導功能,但由於體制原因,很多方面不能過問,也不便過問,實際上鄉鎮文化站處於「鄉鎮不願管,部門管不了」的兩不管境地。這種體制,一是產生了文化專職工作人員不專的問題。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員常年承擔行政工作任務,如長年累月參與鄉鎮人中與計劃生育工作,難有精力組織文化活動。二是上級文化主管部門難以調配使用,造成文化站人員很難流動,缺乏活力。三是鄉鎮政府對文化站投入少,管理不力,如我市每個站1000元的辦公費。因財政緊張,出現文化站被出租、被擠占、被挪作它用、被拍賣的現象相當嚴重。
2、設備設施落後,陣地萎縮。近年來,鄉鎮文化站逐步淡出歷史舞台。由於鄉鎮文化站文化設備設施落後、匱乏,陣地萎縮、輻射功能差,加之管理不善,實際是名存實亡(各種業余表演團隊主要由市文化館直接指導開展工作)。
3、隊伍素質偏低,人才短缺。專業知識老化,知識面偏窄,思想觀念陳舊是我市文化站工作人員實況。想像一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下20人,中專2人,大專以上2人是什麼樣?簡直是群眾戲言「文化站死無文化」,這能領導鄉鎮文化事業、搞好農村文化建設?非也,連生存都難。沒有新人的加入,文化人才青黃不接,後繼無人。
4、文化站人員工資待遇很低。我市文化站工作人員經長期的爭取,到今年年初才得到財政全額撥款,但退休人員工資問題還未解決。
三、進一步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的幾點建議
要改變鄉鎮文化站目前的困難現狀,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1、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鄉鎮文化站是基層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為了弘揚先進文化,提升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必須加大對鄉鎮文化站的支持力度。農村文化建設是政府所應承擔的公共責任。要建立起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市鄉兩級政府要都將財力向農村文化事業傾斜,不斷加大對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力度。建議將中央財政按農村人口人均0.50元標准轉移支付的農村文化事業費由市集中統籌使用,由市財政建立專戶,市文化主管部門統籌規劃,資金隨項目撥付到鄉鎮,充分發揮農村文化事業費的有效作用。
2、調整理順管理體制。對於解決人員編制問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主要責任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縣(市)區文化局是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文化站是基層全民事業單位。縣(市)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鄉鎮文化站可實行垂直管理,將鄉鎮文化站業務、人事、工資等關系交由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管理,實行定編、定崗、定員。按照1992年文化部頒發的文化站管理辦法規定,結合鄉鎮文化站實際,每個鄉鎮文化站核定編制數應為2至3人。
因此,建議由市文化主管部門對鄉鎮文化站實行垂直管理。對於目前年齡偏大、文化偏低的鄉鎮文化站工作人員可給予優惠政策讓其提前退休,充實一批年輕的文化專業人才到鄉鎮文化站工作。
3、抓住機遇,認真組織實施好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拿出專項資金支持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每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國家補助資金16萬元、自治區12萬、地方配套4萬共32萬元。抓住機遇,認真組織實施好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把文化站基礎設施搞好。
總之,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是為了農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充滿生機和活力,更好地滿足農民朋友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
(衛遠標)
⑶ 淺談如何加強建設鄉鎮文化站 鄉鎮文化站
我們的鄉鎮文化站是國家最基層的文化事業機構,是鄉政府設立的全民所有制群眾文化事業單位,它集群眾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和農業科技普及為一體的農村文化中心,是農村傳播先進文化的前沿陣地,也是推進農村文化建設的橋梁和紐帶,更是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過去,農村基本沒有什麼文化設施,也很少有什麼文化活動,群眾文化生活十分枯燥,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農村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文化站的工作也面臨著更多的挑戰。這就要求我們文藝工作者為繁榮和發展農村文化事業發揮積極作用。筆者就此問題淺談如下:
一、要發揮鄉鎮文化站建設的作用
鄉鎮文化站為農村做了大量的文化工作,他們積極組織開展圖書報刊閱覽、群眾文藝演唱、美術書法、圖片展覽、電影、電視、幻燈放映,以及游戲、體育等活動;對鄉鎮、行政村的群眾文化活動進行輔導;同時,不少文化站協助農村行政領導,對農村群眾文化事業、民間藝人和文化個體戶進行管理。文化站通過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文化活動,滿足了廣大農民群眾文化生活的迫切需要,在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普及科學技術知識,推動生產發展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文化站的活動吸引了廣大青少年,豐富了他們的文化生活,滿足了他們學科學、學文化的要求,促進了後進和失足青少年的轉變。許多農村群眾對文化站工作感到滿意,說政府為農民辦了件好事;農村基層幹部也說鄉鎮文化站的建設對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生產發展,特別是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起到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鄉鎮文化站是傳播先進文化的前沿陣地
鄉鎮文化站的發展歷史,就是對農民群眾做好宣傳、組織、示範、引導作用的歷史,為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在當今這種經濟多元化、文化多元化的時代,鄉鎮文化站更是我們黨和政府在廣大農村地區傳播先進文化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前沿陣地。
2.鄉鎮文化站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
鄉鎮文化站通過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調動了廣大農民群眾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的積極性,讓農民在娛樂中得到啟發,受到了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和民主法制觀念等各方面的教育,從而提高了思想道德素養,抵制了腐朽沒落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蝕,形成講科學、講文化、講道德的好風尚,弘揚了時代主旋律。
3.鄉鎮文化站為繁榮和發展農村文化事業,發揮積極作用
鄉鎮文化站為廣大農村群眾服務,它立足於文化工作,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把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落到實處,是加強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繁榮文化事業的一種有效載體。
二、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的建議
鄉鎮綜合文化站是我國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社會服務、指導基層、和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的重要職能。因此要採取以下措施,加大建設力度。
1.要制訂規劃、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建設文化站的保障
為了實現中央提出的到2010年實現「鄉鄉有文化站」的目標,各級政府應當把文化站建設作為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合理規劃、分布實施,扎實推進。把鄉鎮文化站建設成為農村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陣地、豐富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場所、傳播飢皮科學文化知識的重要課堂。
2.建立鄉鎮文化站運作經費的保障機制
文化站作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環節,其公益性、服務性決定了其工作經費自然應當作為公益性文化服務事業經費,統一納入政府的財政預算,予以統籌安排,給予保障,保證文化站的正常運作,重點解決農民群眾看書看報、看戲、看電影看電視、參加科學文化素質培訓和文體活動的基本權益問題。
3.加強鄉鎮文化站幹部隊伍建設
鄉鎮綜合文化站根據其功能和定位是「集圖書閱讀、廣播影視、宣傳教育、文藝演出、科技推廣、科普培訓、體育橡肢備和青少年校外活動等於一體的綜合性文化站」,因此應當合理確定人員編制員額、要配備專職人員管理,確保文化站各項功能的充分發揮。要根據當地實際,建立科學合理、能進能出的用人制度和工作考評機制,保證文化站幹部隊伍的具有的基本綜合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此外,加強崗位培訓工作,定期輪訓文化站幹部,使鄉鎮文化隊伍能梁毀夠不斷適應新時期農村文化工作的需要。
4.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
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文化娛樂活動是農村文化建設的「催化劑」。一是要大力宣傳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把黨的農村政策和中心任務及時送進農村的千家萬戶。二是要弘揚主旋律,堅決掃除黃、賭、毒、封建迷信等社會丑惡現象,結合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教育,把農村典型的好人好事搬上舞台,讓農民自演自說,在娛樂中得到啟發教育和鼓舞。三是抓好家庭文化建設。家庭文化是村落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大力開展家庭文化活動,形成農村講科學、講文明、講道德的新風尚。四是抓好優秀傳統文化挖掘和保護工作。在弘揚和傳承中華文明的同時,進一步促進區域的社會和諧,文化繁榮發展,人民的團結進步。
總之,要通過多方面的努力,加強農村基層文化建設,讓鄉鎮文化站成為廣大農民群眾求知的課堂,求美的場所、求藝的樂園、求富的平台,吸收更多的身懷絕技的民間藝人參與其中,整合更多的文化資源造富鄉鎮,使鄉鎮文化站與時俱進、蓬勃發展。
⑷ 在建設和發揮公共文化設施設備方面,有哪些意見建議
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措施及意見
一、 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措施
(一)、強化文化管理部門在文化建設中的地位 對轄區文化基礎設施的運行管理,使用、開展文化活動的考評、及各文化單位的經費管理要相對集中到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各類文化工程項目建設要聽取政府文化管理部門指導見意,保障基礎文化設施科學合理的建設和運行,保障各基層文化單位最大化為群眾服務。
(二)、加強政策配套 要對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實行優惠政策。在文化項目建設上,政府要有相關政策上向文化方面傾斜。包括免費提供建設用地或減收土地租金,減免建設中的各項稅費。多出台一些鼓勵社會資金對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優惠政策,進一步拓寬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投入渠道,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文化建設的積極性,鼓勵社會力量贊助、捐贈社會文化事業,或通過各種形式,興辦社會文化事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導,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渠道投入社會文化建設的良性機制。
(三)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運行保障機制 保障區文化館、城區辦事處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及鄉鎮綜
合文化站、社區及行政村文化活動室三級文化單位的公共文化設施正常運轉和經常開展活動所必需的經費。建議政府把公共文化服務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按轄區人口年人均5-10元的標准,投入基層公共文化經費,使各鄉鎮、辦事處普遍建成集辦公、服務、活動為一體的綜合性文化活動中心,各行政村、社區基本建成「一室多用」的綜合性文化活動室。
二、 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意見
(一)、加強文化設施建設經費投入 建立公益文化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納入財政年度支出預算,根據經濟增長情況結合國家投入公共文化設施計劃,按比例逐年增加。特別是加強人口相對集中,文化活動氛圍相對濃厚的社區和鄉鎮的投入比重,強化示範與帶頭作用,改變過去那種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資金加強重點扶持,以提高資金的有效利用率。同時,建議由區文化主管部門牽頭,根據全區實際情況,建立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項目庫,項目應向基層單位、特色文化社區、文化村、鎮傾斜。
(二)、優先建設導向性、示範性文化基礎設施 結合城市建設布局,規劃建設一批具有導向性、示範性群眾文藝培訓與交流、文化娛樂休閑及大型文化藝術演出場所,並配備基本文化活動器材;開設一些特色群眾文化活動廣場,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活動需求,努力建設面向廣大人民群眾、便於群眾參與的文化設施和場所,逐步改善文化基礎設施現代化建設和服務能力薄弱的局面。
(三)、強化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服務網路 提高文化館現代化水平。改善區文化館文化活動設施、設備,把區文化館建成群眾文化培訓和群眾文化藝術活動示範性基地,使之真正成為群眾文化活動的龍頭。 加強鎮辦、社區和村文化設施。落實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及鄉鎮綜合文化站人員編制及業務活動經費,強化活動場地建設,增加活動器材的配備,解決好現有文化站不達標的問題,按照鄉鎮文化站建設的有關標准和要求建設鄉鎮文化站。加強社區和居民小區及村配套文化設施建設,
(四)、切實加強基層文化設施的管理和使用。 政府文化管理部門要加大對基層文化設施使用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服務行為。引導和監督社區及行政村文化活動室開展各類群眾文化活動,廣泛了解群眾文化需求,倡導和完善綜合服務功能,組織開展多種多樣的陣地文化活動,提高基層文化設施的利用率。充分發揮當地群眾文化活動中心及鄉鎮文化站的職能;加強對新建居民小區配套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和使用情況的監督,防止基層文化設施被擠占、挪用;充分利用轄區單位內部和社區現有的文化設施,努力實現資源共享。
⑸ 如何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在基層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如何發揮鄉鎮(街道)文化站在基層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文化站是鄉鎮推動文化建設的樞紐和橋梁,因此,鄉鎮文化站一定要通過文明的、健康的、新穎的文化活動吸引農村居民,抵制當前出現的消極現象。新時代下,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的生活也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文化站一定要充分發揮職能,健全各類文化設施,積極開展各項文化活動,將先進、健康的思想傳遞給農村居民。文化站是開展文化活動的重要場所和載體,是建設基層文化的基礎。
1 提高思想認識
基層文化建設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基礎,是宣傳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陣地。因此,相關部門一定要加強對文化工作的管理,重視基層文化建設的發展進程,對文化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分析和調查,對其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解決和給予幫助。要將文化工作當成文明建設的重要部分進行規范管理,落實文化站的建設和發展工作,將文化站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在思想上給予高度重視。
2 完善文化設施
文化站的主要職能就是引導群眾學習文化知識、開展文化活動,培養群眾積極向上的學習態度,其具備公共性質和服務性質。作為群眾學習文化的主要陣地,
其文化設施一定要充分完善,例如電子閱覽室,要滿足群眾對文化信息的需求,對電腦進行科學的維護和管理,使其成為群眾享受文化的重要場所。圖書室是提高群眾認識、開闊視野、增長知識的重要場所,因此,一定要保證有足夠的報刊和新書來滿足不同年齡群眾的需求,例如針對兒童的漫畫圖冊、童話故事、針對老人的健康報刊、針對婦女的家居雜志以及烹飪書刊等。同時,還要完善體育設施,例如乒乓球桌、籃球場等,滿足群眾對體育健身的需要。多功能活動室是文化站的核心,是文化站文藝演出、排練節目、宣傳活動、舉辦展覽以及培訓班的主要場所,如果多功能活動室缺失或者破損,那就不能發揮文化站的功能。筆者積極向鎮黨委、政府申請,取得領導支持,鎮財政投入資金30萬元,添置了演出音響等一大批文藝器材,建成了386㎡的標准化多功能活動室。
3 發揮站長職能
完善文化設施是確保文化站的硬體條件,管理好文化站則需要一名業務能力和責任心強的站長。文化站站長是基層文化建設的引路人,發揮著帶頭的作用,因此,站長一定要具備良好的管理意識,把握好文化站發展的大方向,並且要對多個領域有一定的涉及,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斷完善自己,進而間接的提高文化站的建設水平,不能做面子工程,要深入到群眾中。筆者作為一名文化站站長,工作踏實,實事求是,凡事迎難而上,勇挑重擔,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工作敬業,以信取人、辦事公道、優質服務、奉獻愛心,踏踏實實做好每一件事,在全鎮干群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贏得了廣泛好評。
4 開展文體活動
文體活動是發揮文化站功能的主要體現,是基層群眾是否參與到文化建設中的關鍵。文化站一定要利用現有資源,引導和組織群眾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群眾與幹部都參與其中,將文化站發展成休閑娛樂、道德宣傳的主要陣地,在豐富群眾精神生活的同時,也要提高群眾的體質水平,使文化站成為基層文化建設的前沿陣地,起到文化富民、文化樂民以及文化育民的關鍵作用。筆者所在的文化站每年開展圖書借閱、球類、廣場文藝演出、書畫作品展覽等文體活動。特別是自2010年至2014年每年舉辦的一屆「金北鎮農民讀書節」更是把「學習偉人周恩來、踐行五德作表率」貫穿其中,讓人們學習偉人精神,領略偉人的人格魅力。在今年8月份舉辦的金北鎮第四屆農民讀書節中,氣氛濃烈、參與廣泛,共收到讀者徵文26篇,有16篇獲獎,有6名農家書屋管理員受到表彰。目前,全鎮10個村﹙居﹚都建成了標准化農家書屋,每年都開展不同形式的讀書競賽活動。此外,今年文廣站申報的市級非遺項目獲得通過,在全國鄉鎮綜合文化站評估定級中被評為三級站。
5 加強人才建設
當前是信息的時代,是人才的社會,人才對文化站有序、合理、科學的發揮功能具有決定性作用。但是當前,我國鄉鎮文化站的工作人員普遍素質較低,人才建設亟需加強。我國鄉鎮文化站的很多工作人員都是在70年代左右從事這項工作,年齡偏大、思想落後、知識面比較窄、專業知識匱乏、文化程度不高,文化站的人才隊伍整體素質較低,缺乏符合當前文化工作的現代人才。針對這種情況,鄉鎮文化站一定要做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運用激勵以及評價等機制,調動現有人員的工作主動性和工作熱情。同時,還要積極引進相關人才,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制定嚴格的服務年限,不斷解放思想,引入競爭和獎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對文化活動進行創新和改進,提高文化站在群眾中的影響力,發掘更好的服務項目和文化產品。
⑹ 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促進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建設,加強對鄉鎮綜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中的鄉鎮綜合文化站(以下簡稱「文化站」),是指由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機構,其基本職能是社會服務、指導基層和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第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對文化站進行監督和檢查,縣文化館、圖書館等相關文化單位負責對文化站開展對口業務指導和輔導。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四條文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國文化站建設規劃和標准,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五條文化站建設應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設規模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應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無償劃撥建設用地。
各級人民政府應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文化站建設予以重點扶持。第六條文化站應位於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於群眾參與活動的區域,一般不設在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場所內。
文化站的選址、設計、功能安排等應徵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同意。第七條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間應包括:多功能活動廳、書刊閱覽室、培訓教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點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動場地、宣傳欄等配套設施。第八條文化站應配置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必需的設備、器材和圖書等文化資源,並有計劃地予以更新、充實。
文化站設施和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資產登記及相關手續,依法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第九條因鄉鎮建設規劃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擇地重建。鄉鎮人民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應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並徵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第三章職能和服務第十條文化站的主要職能是,開展書報刊借閱、時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藝演出活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體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動等。第十一條文化站通過以下方式履行職能,開展服務:
(一)舉辦各類展覽、講座,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群眾求知致富,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二)根據當地群眾的需求和設施、場地條件,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和廣播、電影放映活動;指導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樂部等)和農民自辦文化組織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幹。
(三)協助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等文化單位配送公共文化資源,開展流動文化服務,保證公共文化資源進村入戶。
(四)在縣級圖書館的指導下,開辦圖書室,開展群眾讀書讀報活動,為當地群眾提供圖書報刊借閱服務。
(五)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
(六)在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搜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七)協助縣級文化行政部門開展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
(八)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委託,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上報。第十二條文化站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務規范,並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保障其設施用於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文化站應在醒目位置標明服務內容、開放時間和注意事項。第四章人員和經費第十三條文化站應配備專職人員進行管理,編制數額應根據所承擔的職能和任務及所服務的鄉鎮人口規模等因素確定。第十四條文化站站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備相當於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文化事業,善於組織群眾開展文化活動,具備開展文化站工作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長由鄉鎮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應徵求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意見。第十五條文化站實行職業資格制度,文化站從業人員須通過文化行政部門或委託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相應考試、考核,取得職業資格或崗位培訓證書。
文化站從業人員可根據本人的學歷條件、任職年限、工作業績和業務水平等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