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文化的內涵是什麼
做人要有道家的境界、佛家的胸懷、儒家實踐的精神
梁武帝的時候,有一天傅大師去看他。他頭上戴著道冠,身上穿著枷沙,腳上穿著儒生的鞋子。梁武帝就問他,你這是什麼打扮?你是道、是僧還是儒?他回答說,做人要有道家的境界,佛家的胸懷,儒家實踐的精神。
這是中國文化很重要的內涵。【哲園】
中華文化的內涵有兩個層面,一個是官方治政的厚黑學,一個上面說的是中國文化精神,主要反映在中國智識階層的身上( 胡適、魯迅、羅素、黑格爾等等人早都進行過分析,中華文化的劣根也不少)好的方面和不好的方面。
季羨林
我曾經把文化分為兩類:狹義的文化和廣義的文化。狹義指的是哲學、宗教、文學、藝術、政治、經濟、倫理、道德等等。廣義指的是包括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所創造的一切東西,連汽車、飛機等等當然都包括在內。
周一良先生曾把文化分為三個層次:狹義的、廣義的、深義的。對於深義的文化,周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他說:"在狹義文化的某幾個不同領域,或者在狹義和廣義文化的某些互不相乾的領域中,進一步綜合、概括、集中、提煉、抽象、升華,得出一種較普遍地存在於這許多領域中的共同東西。這種東西可以稱為深義的文化,亦即一個民族文化中最為本質或最具特徵的東西。"他舉日本文化為例,他認為日本深義的文化的特質是"苦澀"、"閑寂"。具體表現是簡單、質朴、纖細、含蓄、古雅、引而不發、不事雕飾等。
我不想從民族心態上來探索,我想換一個角度,同樣也能顯示出中華文化的深層結構或者內涵。
中國哲學同外國哲學不同之處極多,其中最主要的差別之一就是,中國哲學喜歡談論知行問題。我想按照知和行兩個范疇,把中國文化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認識、理解、欣賞等等,這屬於知的范疇;一部分是綱紀倫常、社會道德等等,這屬於行的范疇。在這兩部分的後面存在著一個最為本質、最具有特徵的深義的中華文化。
寅恪先生論中國思想史時指出:"南北朝時,即有儒釋道三教之目。故自晉至今,言中國之思想,可以儒釋道三教代表之。此雖通俗之談,然稽之舊史之事實,驗以今世之人情,則三教之說,要為不易之論。故兩千年來華夏民族所受儒家學說之影響,最深最巨者,實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關於學說思想之方面,或轉有不如佛道二教者。"
對中國思想史仔細分析,則不難發現,在行的方面產生影響的主要是儒家,而在知的方面起決定作用的則是佛道二家。潛存於這二者背後那一個最具中國特色的深義文化是三綱六紀等倫理道德方面的東西。
專就佛教而言,它的學說與實踐也有知行兩個方面。原始佛教最根本的教義,如無常、無我、苦以及十二因緣等等,都屬於知的方面。八正道、四聖諦等,則介於知行之間,其中既有知的因素,也有行的成分。與知密切聯系的行,比如修行、膜拜,以及涅盤、跳出輪回,則完全沒有倫理的色彩。傳到中國以後,它那種無父無君的主張,與中國的三綱六紀等等,完全是對立的東西。在與中國文化的劇烈沖擊中,佛教如果不能適應現實情況,必然不能在中國立定腳跟,於是佛教只能做出某一些偽裝,以求得生存。早期佛典中有些地方特別強調"孝"字,就是歪曲原文含義以適應中國具有濃厚綱紀色彩文化的要求。由此也可見中國深義文化力量之大、之不可抗禦了。
這一點,中國的學者是感覺到了的。馮友蘭先生說:"基督教文化重的是天,講的是'天學';佛教講的大部分是人死後的事。如地獄、輪回等。這是'鬼學',講的是鬼;中國的文化講的是'人學',注重的是人。"事實上,孔子就是這種意見的代表者。"子不語怪、力、亂、神",就是證明。他自己還說過:"未知生,焉知死。"我認為,中國文化的特性最明顯地表現在或者可以稱為深義的文化上,這就是它的倫理色彩,它所張揚的三綱六紀以及解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的精神。
(節選自季羨林《陳寅恪先生的道德文章》)
『貳』 如何理解文化的內涵
文化是相對於經濟、政治而言的人類全部的精神活動及其產品。這是 教材對文化所作的定義。
全面理解文化必須從多個角度進行。
從主體而言,文化是人類在實踐過程中創造的,在人類世世代代延續中傳承、享有和發展。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類社會才有文化,文化與人類社會活動密不可分。所有課本說,文化是人類特有的。人的文化素養核心是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文化。
從本質而言,文化是精神的。包括精神活動和精神產品。從哲學的高度看文化,文化屬於意識范疇,不屬於物質范疇。它是我們人對外部世界的反映。不具有獨立性,離不開物質載體。
從內容而言,文化是人對社會生活的反映,是對經濟和政治的反映,這種反映在原始社會里一般沒有階級性,而在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後,便具有了階級性。因而現代社會,文化在性質上有意識形態文化和非意識形態文化的區別。政治現象是階級社會的基本現象,意識形態不過是政治在文化上的反映而已。
從產生而言,文化不是自然的,也不是人與生俱來的,而是人們在改造世界的過程中創造的。因此,純粹的自然現象不是文化,但只要與人類實踐活動建立聯系,並使自然賦予了某些特定的內涵,那邊具有的文化特質。
從存在形式而言,文化有靜態的文化產品和動態的文化活動。文化活動通常表現為一定內容的文化以某種動態的形式呈現,營造出需要的文化氛圍和環境。而文化產品既可以是純粹的精神讀物,也可以是承載一定文化內涵或審美情趣且具有一定實用性的物件。
從作用而言,任何文化一經產生,便對人和社會產生影響。這種影響因文化自身性質不同而不同。在哲學上表現為,意識對物質有反作用,不同的意識反作用是不同的。從當前的社會文化看,這種作用可以分為正能量和負能量。因此,建設和發展先進文化,反對和克服腐朽文化就非常重要。
『叄』 文化內涵包括哪些
文化內涵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它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家庭制度、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的內容。
人類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各種制度等。
文化內涵是一個群體(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民族、企業、家庭)在一定時期內形成的思想、理念、行為、風俗、習慣、代表人物,及由這個群體整體意識所輻射出來的一切活動。傳統意義上所說的,一個人有或者沒有文化,是指他所受到的教育程度,後者是狹義的解釋,前者是廣義的解釋。
文化內涵大致可以表述為:廣泛的知識並能將之活學活用和內心的精神和修養。傳統的觀念認為: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肆』 文化的內涵、四層次
文化的內涵四層次為:物態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心態文化。
1、物態文化層是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方式和產品的總和,是可觸知的具體實在的事物,如衣、食、住、行。
2、制度文化層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建立的規范自身行為和調節相互關系的准則。
3、行為文化層是人際交往中約定俗成的以禮俗、民俗、習慣和風俗,它是一種社會的、集體的行為。
4、心態文化是人們的社會心理和社會的意識形態,包括人們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文學藝術作品。這是文化的核心,也是文化的精華部分。
文化的內容:
文化既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具有意識形態性質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學和技術、語言和文字等非意識形態的部分。
文化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文化是由人所創造、為人所特有的。
文化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會現象與群族內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發展的總和。
文化包含著八大藝術和第九藝術。其中中國文化烙印著民族與時代的特點,既有傳承又有發展,中國文化的主要內容是新時代的儒學思想。
『伍』 文化的內涵是什麼
文化是一個群體(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民族、企業、家庭)在一定時期內形成的思想、理念、行為、風俗、習慣、代表人物,及由這個群體整體意識所輻射出來的一切活動。傳統意義上所說的,一個人有或者沒有文化,是指他所受到的教育程度。後者是狹義的解釋,前者是廣義的解釋。另有人以此為名。
定義
廣義: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社會意識形態。在階級社會中,文化是階級斗爭的武器。一定文化(當作觀念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給予偉大影響和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
狹義:指意識形態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各種制度等。
文化是人類生活的反映,活動的記錄,歷史的積沉,是人們對生活的需要和要求、理想和願望,是人們的高級精神生活。是人們認識自然,思考自己,是人精神得以承托的框架。她包含了一定的思想和理論,是人們對倫理、道德和秩序的認定與遵循,是人們生活生存的方式方法與准則。思想和理論是文化的核心、靈魂,沒有思想和理論的文化是不存在的。任何一種文化都包含有一種思想和理論,生存的方式和方法。需要是現實,理想是嚮往,願望是想得到的,要求是必須做到的。
廣義文化與狹義文化
1 、對文化的結構解剖,有兩分說,即分為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有三層次說,即分為物質、制度、精神三層次;有四層次說,即分為物質、制度、風俗習慣、思想與價值。有六大子系統說,即物質、社會關系、精神、藝術、語言符號、風俗習慣等。
2 、廣義的文化,著眼於人類與一般動物,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本質區別,著眼於人類卓立於自然的獨特的生存方式,其涵蓋面非常廣泛,所以又被稱為大文化。
3 、廣義的文化包括四個層次:一是物態文化層,由物化的知識力量構成,是人的物質生產活動及其產品的總和,是可感知的、具有物質實體的文化事物。二是制度文化層,由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建立的各種社會規范構成。包括社會經濟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政治法律制度、家族、民族、國家、經濟、政治、宗教社團、教育、科技、藝術組織等。三是行為文化層,以民風民俗形態出現,見之於日常起居動作之中,具有鮮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四是心態文化層,由人類社會實踐和意識活動中經過長期蘊育而形成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構成,是文化的核心部分。
4 、心態文化層可細分為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態兩個層次。
5 、社會心理是人們日常的精神狀態和思想面貌,是尚未經過理論加工和藝術升華的流行的大眾心態,諸如人們的要求、願望、情緒等。
6 、社會意識形態是指經過系統加工的社會意識,往往經由文化專家的理論歸納、邏輯整理、藝術完善、並以著作、藝術作品等物化形態固定下來並跨時空傳播。
7 、根據與社會存在關系的疏密程度,可將社會意識形態區分為基層意識形態和高層意識形態,前者包括政治理論、法權觀念等,後者包括哲學、文學、藝術、宗教等。
8 、基層意識形態與社會存在保持著密切聯系,是經濟基礎的集中體現,但它的產生和發展仍然要經過社會心理這一中間環節起作用;高層意識形態是更高的更遠離物質經濟基礎的意識形態,具有較強的獨立性,但它與社會存在之間的中介是社會心理和基層意識形態。
9 、狹義的文化排除人類社會-歷史生活中關於物質創造活動及其結果的部分,專注於精神創造活動及其結果,主要是心態文化,又稱「小文化」。
10、1871年,英國文化學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書中提出了狹義文化的早期經典界說,即文化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雜整體。
文化有兩種,一種是生產文化,一種是精神文化。科技文化是生產文化,生活思想文化是精神文化。任何文化都是為生活所用,沒有不為生活所用的文化。任何一種文化都包含了一種生活生存的理論和方式,理念和認識。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形成了共同的認識,理念和思想,遵循著一定的規則,規范和秩序,這就是文化。 來源於《中國文化概論》大綱緒論部分。
文化就是人們關注、探討感興趣事物的現象和氛圍。
根據人們探討某個事物人數的多寡則可以把文化分成大文化和小文化。即: 相對於其他文化,人們關注、探討感興趣事物的人數多的現象和氛圍就是大文化;而人們關注、探討感興趣事物的人數少的現象和氛圍就是小文化。——摘自中國幸福學研究
文化是人類群體創造並共同享有的物質實體、價值觀念、意義體系和行為方式,是人類群體的整個生活狀態。政化(即不同時期的執政者倡導的文化)是文化和先導,有什麼樣的政化,就有什麼樣的文化。
這個定義揭示了幾個方面的內容:
(1)文化是人類群體整個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過程。主要成分是符號、價值和意義、社會規范。符號是指能夠傳遞事物信息的一種標志,它在生活中代表一定的信息或意義。文化的存在取決於人類創造、使用符號的能力。價值觀是人們評判日常生活中的事物與行為的標准,決定著社會中人們共有的區分是非的判斷力。社會規范是特定環境下的行動指南,它影響著人們的心理、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行動。
(2)文化的內隱部分為價值觀和意義系統,起外顯形態為各種符號,這些符號主要體現為物質實體和行為方式。
3)對整個人類來說文化是人的創造物,對於特定時間和空間的人而言,文化則是主要體現為既有的生存和發展框架。
(4)文化隨著人類的群體的范圍劃分不同而體現出差異。 ——選自 《社會學教程》 易益典
《現代漢語詞典》上的解釋: wén huà
1.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
2.考古學用語,指同一個歷史時期的不易分布地點為轉移的遺跡、遺物的綜合體。同樣的工具、用具、製造技術等是同一種文化的特徵,如仰韶文化、龍山文化。
3.運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識:學習文化、文化水平。
概念
定義:文化是人的人格及其生態的狀況反映。
廣義的文化是人類創造出來的所有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其中既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具有意識形態性質的部分,由包括自然科學和技術,語言和文字等非意識形態的部分。文化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文化是由人所創造,為人所特有的。有了人類社會才有文化,文化是人們社會實踐的產物。
當代人學家,文化學者張榮寰在2008年3月重新界定文化,闡明文化是人的人格及其生態的狀況反映,為人類社會的觀念形態、精神產品、生活方式的研究提供了完整而貼切的理論支持。在一個科學的人類學、一個哲學的人類學、一個神學的人類學的綜合研究中,文化代表人存在的某一層面「個性和共性」關系與實際,即更高質量人格的人,在生物性層次、在歷史性層次、在社會性層次、在自我性層次予以貫通和表達,這種表達就是文化。文化蘊涵人最高貴的意義,以信仰真理;知識善行;仁愛美情來礫煉人格是人最高貴的意義,也是文化的最高表達。文化也是人學的社會呈現,人的真理只能是原於人本身,人以外的一切物質又都體現在人的生命中,因為自然的秘密存諸在人的文化中,而人的文化秘密又存諸在自然中,只有上升科學工匠和科學智者的人與環境關系的認識,人才能超越出對科學狹隘和封閉的理解;超越出對哲學無視個人生活的概念;超越出對神學的靈魂與超自然的理解!文化是人幸福的工具,人通過對文化的交流和吸收,使人在創造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中,由於感受和理解到個人 ,集體乃至人類的目標,理想和正義公益之事業的實現而得到人格上的滿足。幸福是人與人激情的熱流從心河弛向愛之深海的溫馨;是善良人的單純。當人們付出責任的汗水,其額頭必然散發出幸福的光芒。為幸福學的產生奠定了論論基礎;文化是文明的裁體,文明是人的人格及其生態的上升直接導致文明的出現,文明是血緣、種族融合與信仰探索的發展結果,人類文明更高的層次應當是在全人類在建設「人格及其生態修養的實踐工程」中:將一個科學的人類學、一個哲學的人類學、一個神學的人類學來求出人存在的某一層面「個性和共性」關系的成果,即更高質量人格的人,在生物性層次、在歷史性層次、在社會性層次、在自我性層次予以貫通後,產生人類共同體文化的結果。文明社會和文明存在是循環的,是循環的生命群體存在,並在人類共同體文化的基礎上達到頂峰。文明社會一直在發展中走向人類社會的高級趨勢,是自然與人類、物性與人性、神與人共通、共一、共榮、共生的發展;是人類幸福(高級文明)只能是人格社會的產物;是新人格,是新生態和諧共進的結果。應當以文明學的研究及其應用來解決國家之間、民族之間、信仰之間、人類之間、人及其環境之間等等發生的所有不幸,因此,必須從人自身及其生態的上升與和諧入手,實現人類文藝復興與人類共同體是邁向人類更高文明的必由之路。
其實,文化的定義很多,許多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下過定義,曾作過統計:自1871——1951年80年裡,關於文化的定義有164條之多,人類學的鼻祖泰勒是現代第一個界定文化的學者,他認為:文化是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其它作為社會一分子所習得的任何才能與習慣,是人類為使自己適應其環境和改善其生活方式的努力的總成績.此意義是否理:W.H.Kelley對它提出了以下的批評:
(1)定義的方式有毛病,這種方式永遠不能將概念所包含的全部內容都羅列出來,"其他"雖可概括未羅列出的東西,但如果沒有別羅列出來,就容易被人忽略.例:定義中沒有列出"語言",而語言是文化中重要的部分.
(2)整體一詞不合適,文化的組成部分之間是有矛盾的,強調整體就只突出了和諧.
(3)人類創造出的文化,不一定是為了改善生活,也有破壞的一面,例:核武器.這種批評是否合適 (1)如果把語言包括進去,該定義己列出了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整體一詞並不排除矛盾,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總體.
(3)人類創造的文化是有破壞的一面,但不要初衷,是意願與實際的偏差,文化的創造本來是為了適應和改善生活,但結果相反,因此,張凡月先生認為,如果加上語言,此概念是可以的.
美國社會學家David popenoe 則從抽象的定義角度對文化作了如下的定義:一是一個群體或社會就共同具有的價值觀和意義體系,它包括這些價值觀和意義在物質形態上的具體化,人們通過觀查和接受其他成員的教育萬而學到其所在社會的文化.此定義的前兩句概括了泰勒的第一句,文化對於人類來說,就象是本能對於動物一樣,都是行為的指南.
Robin FOX更進一步指出:文化和本能的性質相通:
(1)二者都為某一種族成員所共有.
(2) 大部分文化行為也象本能一樣,是潛意識的,不必通過思考而才學到.將它的刺激就能引起特定的反應.
因為:個人在生長過程中,經常在不知不覺間將社會現存的生活方式及習慣保存入腦,形成文化密碼,由於這些離子的作用人就可以不經過大腦而得出種種行動,這一點上,與動物受到體能的支配一樣. (3)後天學習而得.
本質
廣義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隨著民族的產生和發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種社會形態都有與其相適應的文化,每一種文化都隨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社會物質生產發展的連續性,決定文化的發展也具有連續性和歷史繼承性。
泛指文字能力和一般知識:學習文化|文化水平。
社會學家、《工會博覽》雜志副主編艾君先生指出,談「文化」這一概念時,其內涵、外延差異很大,故文化出現廣義與狹義之分。有學者將文化理解成三性,即歷史性、群體性、影響性。所以才有了「文化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的廣義說法。他認為,文化的概念是很難界定的時而很大,時而很小。廣義的「文化」,其涵蓋面非常廣泛。狹義文化。一般而言,凡涉及精神創造領域的文化現象,均屬狹義文化。實際任何理論概念的產生,都有著它很難具體界定的問題,但艾君認為,對文化的理解,更應該把他看作是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帶有主觀因素,相當於通常所說的精神、社會意識、道德制度等觀念。他認為其表現為「有形」和「無形」兩種形式,例如,思想、道德、價值觀、宗教等意識形態領域都屬於無形的文化;而「一幅畫作、一座寺廟、一台京劇、一部著作、一個活動」等等都屬於有形的。他指出,在當今社會里「文化」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即精神食糧、價值觀念、宗教信仰和道德規范。例如,我們如果把某階段的歷史納入「文化」范疇,只能是說這段歷史給予我們思維的啟示,或者這段歷史被寫成了一部作品出版,或者說這段歷史給我們帶來的價值觀念沖擊。再譬如,有人對商業企業的全聚德申請非物質文化保護存在異議,認為全聚德不應該屬於非物質文化范疇。實際不是全聚德這個商業店需要保護,而是全聚德所走過的風風雨雨,所形成的商業觀念、道德行為規范、商業歷史的啟迪、價值品牌屬於非物質文化的范疇,需要保護。因此,在對待「文化」的理解上,艾君認為,我們對於文化的概念的理解,不應是靜態的,一成不變的;而是動態的,會隨著社會人們精神、價值趨向、道德觀念、社會認知度而發生變化。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們把「文化」僅僅理解成「精神」,所以才有了「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兩個文明的說法;後來,隨著我們觀念的更新,社會的發展,認為「精神」已經無法完全包含一些社會文化內涵,所以在後來的一些重要文獻里便採用了「先進的文化」概念,實際上精神的范疇已經擺囊括在大的文化概念里,「先進的文化」實際上就是一切有利於社會發展,代表社會發展潮流的大的文化范疇。
什麼是「文」?錯綜交雜的痕跡,是一種界線。 「
化」就是改變。籠統概括一下就是,各種事物有章有法地聚在一起非常「美好和諧」的一種現象就是「文」。用這種「美好和諧」的理念行之於一切,就是「以文化之」,就是「文化」的要求。而美好和諧是文化的最高要求。文化的核心就是人,文化是人的超越自然屬性的理想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