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水文化分為哪三大形態文化
水文化按照表現形態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物質形態的水文化,主要包括被改造、具有人文烙印的水利工程、水工技術、治水工具等。如:都江堰、靈渠、京杭大運河、鄭國渠等古代水利工程,和三峽、小浪底、南水北調、黃河標准化堤防等現代水利工程。二是制度形態的水文化,包括與水有關的法律法規、風俗習慣、宗教儀式及社會組織。如:西漢的《水令》、《均水約束》,和今天以《水法》為代表的一系列水利法律法規等等。三是精神形態的水文化,包括與水有關的思想意識、價值觀念、行業精神、科學著作以及文學藝術等。如天人合一、人水和諧的思維方式,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政治智慧,水善利萬物而不爭的道德情操,以及以水為題材創作的大量神話傳說、詩詞歌賦。這三種形態的水文化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物質文化是水文化的表層,是承載精神文化的基礎,是展示精神文化、提升水利形象的物質條件和有效載體;制度文化是水文化的中間層次,是精神文化落到實處的有力保證,也是水利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精神文化是水文化的核心,是物質文化和制度文化的精神基礎,對後者起著統領的作用,是水利發展的靈魂。 希望對您有幫助,望採納,您的採納將是我們回答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