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化局管理范圍有哪些
文化局管理范圍是全國文化事業,具體包括文化藝術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文化局管理主要職能任務是:
1、依法對文化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對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處理;
2、負責對音像製品、文化娛樂、電子游戲、美術品等經營項目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掃黃打非」活動和文化稽查活動,凈化文化市場;
4、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的營業性演出經營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聯系辦理當地演出團體出省和出(出境)進行營業性演出和文化交流的有關手續。依法查處營業性演出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5、負責對當地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依法查處文物保護、管理和文物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6、負責對文化執法人員和文化經營業主進行培訓、學習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和文化市場管理的法規、規章,提高執法人員和依法行政水平和經營業主的守法經營和自我保護意識。
【法律依據】
《文化市場稽查暫行辦法》
第三條 文化市場稽查的范圍是:
(一)營業性文藝演出(含時裝、健美、氣功表演和民間藝人的演出活動);
(二)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檯球、電子游戲及其他各類游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三)美術品收售、展銷、拍賣等經營活動,有贊助的美術品比賽;
(四)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
(五)文物經營活動;
(六)電影發行、放映;
(七)書刊經營活動;
(八)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
(九)其他文化經營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前款第(四)、(六)、(七)項規定范圍內的稽查職責分工,按省級國家權力機關或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② 文化執法一般會查什麼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為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正縣級規格,直屬市政府領導,市政府授權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的具體職責和主要任務是: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吧及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游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查處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管理違法接收、傳送和播放電影電視,監督查處廣播電視廣告經營活動違法行為,查處盜版侵權行為等。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目的:
構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公信力的目的在於提升文化執法機關的整體效能,建立統一、規范、高效的文化市場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達到「依法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群眾滿意的社會效果。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主要職責介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和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行使文化市場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三)組織協調文化市場跨縣市區的綜合執法和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全市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
(四)負責對縣市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全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及執法錯案追究辦法等規定;對下級處罰不當和應作為而不作為的事項進行糾正或直接處理。
(六)負責對文化市場及文化市場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受理行政相對人對縣市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工作。
(七)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本局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