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局全稱是什麼是管娛樂場所的文化局
文化局的全稱是文化和旅遊局。管理娛樂場所的職能部門是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
文化局主管當地文化藝術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當地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性新聞出版、著作權的管理規章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局主管全國文化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文化藝術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1)文化局是管些什麼事擴展閱讀:
武漢市文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版權)、廣播影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全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指導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版權)、廣播影視行業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指導全市文化產業發展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相關科技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有關技術政策和標准,組織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相關科技研究、應用和開發,推進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相關科技信息建設。
三、管理全市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組織開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指導藝術研究和教育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化活動。
四、組織推進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農家書屋建設;指導公益文化、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牽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指導、推動開展各類社會文化工作。
五、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傳承普及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紀念館)事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對確定為文物的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和著作權管理。監管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管理、協調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和版權貿易;負責印刷業監管。
八、負責廣播影視行業管理。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指導、監管廣播電視播出工作;指導對廣播影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
九、依法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版權)、廣播影視相關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指導全市數字出版產業發展;依法對全市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網路和數字出版監管職責;擬訂「掃黃打非」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區文化市場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十、指導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版權)、廣播影視人才隊伍建設;受委託組織實施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行業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按規定分工承擔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證審核管理的職責。
十一、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版權)、廣播影視方面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承擔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活動。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B. 文化廣電旅遊局到底是干什麼的,這個單位好不好
文化廣電旅遊局是由文化局、廣播電影電視局、旅遊局三局合並而成的一個大局,下轄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劇團、樂團、文化稽查支隊,廣播電台、電視備穗源台、有線網路公司(有的已經獨立經營),旅遊公司等。人員多數為國家公務員。從事文化、廣電、旅遊產業、事業的規劃和族困管理、仿態包括行政審批,如網吧、歌廳、電影院等審批。局中的事業編制人員主要是工勤人員,如司機、打字員、保安,是在沒有改制前進行的,現在進入的這類人員多數是零時工。
C. 文化局是干什麼的,在文化局工作好不好的
文化教育類的,主要查查課本,書籍,盜版之類的。工作輕閑,工資還有保證,算是不錯了。不過比一些油水多的部門當然算是清水衙門了。可是清水衙門也是衙門不是
D.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大全
你了解 文化 局是干什麼的嗎?了解文化局都有哪些 崗位職責 嗎?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文化局職責,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文化局職責1
1.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
2.文物法規的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工作。
3.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鑒定。
4.考古發掘、基建勘探、文物維修工作。
5.負責對歷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護、管理等正常工作。
文化局職責2
1.檢查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法律、法規、命令、規定的情況。
2.對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紀的情況進行監督,並對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進行查處。
3.協助所在部門搞好黨風廉政建設。
4.受理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員和群眾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對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
5.完成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局職責3
1.組織文物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2.組織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鑒定、考古發掘、基建勘探、文物維修工作。
3.歷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護、管理日常工作。
4.管理文物市場,打擊文物犯罪活動。
文化局職責4
1.負責出版物、印刷行業、書報刊發行管理工作。
2.負責內部報紙、期刊、內部資料性圖書審讀審批工作。
3.負責印刷企業審核審批工作。
4.負責圖書發行單位的審核、審批工作。
5.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凈化出版物市場。
6.負責出版物市場經營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
文化局職責5
1.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文化市場的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擬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科研工作,推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進步。
3.貫徹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及宏觀調控 措施 ,擬定轄區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轄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4.管理轄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扶植示範性、地方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轄區性的重大文化活動。
5.管理轄區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建設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現代化、網路化和標准化建設。
6.管理轄區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辦理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査處文化市場的違規經營活動;培育、規范轄區文化市場的健康合理發展。
7.管理轄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規范和管理電影市場,使電影事業的發展與精神文明同步進行。
8.監督管理轄區印刷業(含打字、復印)。負責對新建書刊、印刷廠、打字復印店的審核、轉報;負責新辦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賃)單位及非書刊印刷廠的審核、批准及年檢換證工作。組織査處印刷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9.監督管理轄區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市場和包裝裝演業市場。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的進行監測、監控,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對包裝裝潢業進行清理整頓,查處假冒包裝產品擬定轄區「掃黃打非」工作年度計劃和集中行動方案,承辦或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專項斗爭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或指導對出版物的審查鑒定工作。
10.管理許可權著作權工作。查處侵犯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案;提供著作權法律咨詢。
11.主管轄區文物工作。負責文物法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指導、協調轄區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研究、宣傳、配合發掘等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開展文物鑽探工作,確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為破壞;加強對縣內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負責文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申報轄區范圍內文物的升級、維修、發掘等項目;監督檢査各級對文物保護運作投放資金的使用情況。
12.負責轄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其他法律、法規事項。承辦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13.制定轄區文化(新聞出版)系統職責,繼續 教育 及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
1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化局職責6
1.負責擬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
2.督促指導表演團體業務工作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3.負責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本局舉辦的各類文化藝術活動。
4.負責藝術創作、社會文化、校園文化、 企業文化 和藝術教育的組織、協調工作。
5.承辦文化館、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站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
6.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藝術專業考級管理工作。
文化局職責7
1.負責文物安全工作。
2.文物行政執法人員和文博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3.管理全市群眾文保員。
4.對下屬文博單位的業務聯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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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文體局是干什麼的
文體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文化藝術、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本縣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研究指導全縣文化、體育事業體制改革,參與制定縣文化藝術、體育事業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4、制定縣文化、體育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體育發展;參與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5、綜合管理全縣文化、體育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文化藝術品種,保護、挖掘弘揚民族傳統的優秀文化藝術,提高我縣經濟體育運動水平,繁榮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體育事業,推動各門類藝術、重點體育項目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運動。
文體局全稱是文化體育局。和文化局不是一個機構它們的職責基本上是一樣的,只是文體局多了一項體育文化管理的職能。
(5)文化局是管些什麼事擴展閱讀
文化局及文體局辦事原則
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為加強文化隊伍建設,樹立文化隊伍的社會形象,結合本局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事紀律。
一、熱情接待來訪群眾;
二、努力提高思想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不準以任何借口向來訪者、辦事的群眾索要財物或接受賄賂;
三、堅持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對違法違規的活動堅決查處;
四、努力提高文化管理的執法能力,不準利用執行公務之便,向群眾進行敲詐勒索,中飽私囊;
五、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改進工作作風,不準參與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牟取私利;
六、塑造文化管理人員的良好形象,不準利用職權到文化娛樂場所進行無償的文化活動,不準隨意接受文化經營戶的宴請。
七、對於涉恐、暴、黃、毒等違禁動漫或電影視作品,無論中外,有殺錯,勿放過。堅持共產主義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方針,全面監督文化相關文明,必做到和諧穩定發展之態勢。
F. 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門
【法律分析】
文化旅遊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機關。
市文化旅遊局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十七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旅遊資源豐富的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對跨行政區域且適宜進行整體利用的旅遊資源進行利用時,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或者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編制統一的旅遊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