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傳承與發展
1、制定「非遺」產業化發展規劃。
對於需要進行市場化開發的「非遺」項目,要進行合理規劃、科學布局,實現產業聚集化發展,謀求「非遺」項目規模經濟效應的產生,避免分散、零散、封閉式布局以及資源的不合理配置造成的規模不經濟。
要建設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文化產業基地,選擇「非遺」項目聚集能力較強、文化底蘊深厚、具有一定產業發展基礎、具有良好營銷環境的地區,作為「非遺」項目產業發展基地。
2、在法律框架內定位「非遺」產業化。
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形成的社會關系各有特色,對其實施產業化經營需要法律調整的重點和手段各不相同。就整體而言,應以公法為主、私法為輔。
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由於現代社會的深刻變革和工業化生產方式的不斷更新,大量手工技藝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被失傳的境地。保存這些承載著我們祖先高超智慧和辛勤汗水的獨特的文化技能,就成為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工作。因此,政府應在規劃、立法、政策、投入等方面加大對「非遺」這種弱勢文化形態的扶持,體現政府的社會責任心和歷史使命。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技術。
利用現代科技手段,賦予非物質文化遺產新的生命力,是其實現產業化的重要基礎。我國應該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充分利用全球化和數字技術帶來的優勢,以強有力的數字化手段保護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大中華文化在國際交往中的話語權。
例如,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配以電視製作、動漫設計、軟體開發等,讓其經濟價值得到最大限度的開發。
5、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經營的服務平台。
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市場主體是文化企業。為保障「非遺」產業化的有效開展,需要進一步深化文化企業改革,使之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
要大力扶持能夠深刻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增強文化吸引力的項目,通過產業化經營和市場化運作,完成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及其潛能的開發,並逐步將文化產品推向國際市場,從根本上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持續發展。
㈡ 李子柒怎麼盈利的
李子柒是靠流量和廣告盈利的。
她也是靠接廣告賺錢和流量賺錢,李子柒全網超過4000萬粉絲,已經形成了一套從0開始、依靠內容和全網流量采買分發的能力,低成本、快速地培養巨型紅人的體系。
以李子柒本人的原生生活狀態為來源,刻畫更真實的品牌形象。至於文化輸出等概念,並不是微念想強調的重點,引起討論或許只是因為對於美好生活的嚮往、對於生活的熱愛,是人類共同的語言而已。
(2)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盈利擴展閱讀
李子柒作品特色
「從一粒黃豆到一滴傳統手工醬油。現如今,這個歷經三千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成為我們每個家庭餐桌上少不了的調味品。柴米油鹽醬醋茶,這才是我們中國人的一日三餐。」在最近更新的一段視頻里,李子柒選擇了醬油這個「選題」。
令人驚訝的是,她並不是從釀制開始,而是從播種黃豆開始,跟拍了生長、收獲、蒸制、制曲、釀造、翻曬、壓榨、過濾、提純、熬煮等多道工序,最後還用鹵肉飯、窯雞、腌黃瓜、白灼菜心四道菜展示了醬油的具體運用場景。
短短11分鍾的視頻里,構圖考究、剪輯明快、色調清新,對話寥寥,除了舒緩清幽的背景樂,只有流水潺潺、蟲鳴鳥叫和勞作時的環境聲響。歲月如詩,青春如畫,這就是李子柒的風格,也是其作品吸引人的地方。
㈢ 非物質文化遺產營利屬於個人嗎
是的,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來說,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營利是合法正常的事情,收入屬於傳承人。
㈣ 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保護
1、建檔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建立檔案的方式,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傳達的文化信息記錄在一定的物質載體上,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將其納入到檔案系統中,運用檔案學理論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實施檔案化的管理和保護,以使作為文化和記憶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應有的關照和重視。
2、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非物質文化遺產關系一個民族的文化與精神的傳承,較之有形遺產而言,如指間之沙,稍有不慎,就會流失於指縫。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它記錄著中華民族生息繁衍的歷史,凝結著中華民族的精神。
3、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
歷經數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它長期產生,形成與發展的過程中,受歷史條件、經濟形態、生產、生活方式及群眾思想觀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時代與階級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礫玉石,亦有殘渣敗絮;既是精神動力,亦是沉重的包袱。
4、創造保護、傳承、發展良好氛圍
一個城市有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構成了有別於其它城市的特色與風格。隨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行動的啟動,全球性的保護、珍視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掀起熱潮。
包括中國「崑曲」、「古琴」等凝聚中華文化特質的古老藝術在內,多種世界各地的民間藝術均已登上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名錄」。然而,申遺不等於保護,僅僅是申遺,遠遠不夠,重要的是有效保護。
5、影像保護
用影像記錄下正在面對巨大考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使那些珍貴的手藝、藝術形式能夠用影像保存下來。但是這種影像的記錄,不應當僅僅是監控攝像頭式的拍攝,也不能如同拍攝劇情片那樣,通過情節的設計、人物的造型、故事的編排、場景的構造,打造出高潮迭起的、吸引眼球的片子。
既要保留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髓,又要具有觀賞性,因此,對於採用影像記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方法,便非常值得研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
㈤ 非遺文化傳承有何特點該如何保護保護的原因是什麼
非遺文化傳承有何特點?該如何保護?保護的原因是什麼?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有助於增強民族文化自信,有助於形成強烈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李津積累了黎族人民源遠流長的智慧。它在海南抒情中具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藝術和遺傳價值,這使我們迫切需要繼承、保護和發展景泰藍技術。因此,我們應該以繼承和保護為借口,繼續建設民族住區,這是保護和繼承的支撐點。中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很強的地域特色。
也就是說,促進常規文化傳承,積極構建以黎族傳統紡織、染織、刺綉技藝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新模式。加強系統保護,堅持全球保護理念。海南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也需要創新。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缺乏繼承人,脫節現象嚴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危機的另一個原因是傳承人的缺乏,脫節現象嚴重。例如,太白小歌在合水和隴南的羊皮鼓。
㈥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水
杜洋
(北京市朝陽區文化館)
從2001年我國的崑曲入選世界「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2004年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表決通過我國正式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到國務院辦公廳於2005年3月頒發《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都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北京市朝陽區到目前為止已有4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6項列入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35項列入朝陽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這些工作之餘,朝陽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一直進行著一項與水(河流)有關的保護工作。
我們知道人類的文化活動必然產生、發展於一定的地域空間,必然與地理環境息息相關。而水與人類共伴相生。世界文明是人類與水共同創造的,盡管對文明的起源、文化的產生,學者們各有其說,但四大文明古國的起源,即埃及發祥於尼羅河,印度發祥於恆河,中國發祥於黃河、長江,巴比倫發祥於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在這一點上,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學者們,其觀點和認識卻有著驚人的一致。從歷史上看北京從最早的居民聚落點發展到全國政治中心的大城市,它的遷徙及擴展亦與河流息息相關。它哺育了流域內北方各民族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歷史文化。朝陽區內主要有溫榆河、壩河、清河、北小河、亮馬河、通惠河、蕭太後河、涼水河八大河流,伴隨著這些河流的產生、發展,衍生成了如此豐富的水文化習俗,孕育出區域內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一、20世紀80年代的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溫榆水經》
溫榆河是唯一一條發源於北京的河流,又有北京母親河的美稱。20世紀80年代朝陽區文化館的工作者們就來到這條母親河畔搜集整理散落在這里的民間文化藝術。他們住在老鄉家,吃在老鄉家,帶著錄音機,收集了很多第一手資料,例如:媽媽書的傳說、二郎爺坡的故事、「掃晴娘」的民俗、擋轎歌、康家營高蹺老會、武士春的剪紙等,還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一本村民手中收集到的清代的《大秧歌唱本(手抄本)》裡面記錄了康家營高蹺老會各角色的唱詞等內容。2003年,朝陽區文化館多次組織專家到溫榆河考察,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把20多年來搜集的有關溫榆河歷史傳承、民間傳說等資料進行了整理,編寫了《溫榆水經》一書。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啟動之初——《北京市通惠河(朝陽區段)文化遺產資源調查評估報告》
非物質文化遺產啟動後,朝陽區非遺保護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繼續對通惠河展開調研,2007年5月開始,朝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赴圖書館、區檔案局、市水務局等單位,搜集關於通惠河漕運的相關資料,開展通惠河的調研工作。2007年9月18日,朝陽區文化館召開了由程連元區長親自參加的通惠河文化工程專家論證會。最後,歷時3個月完成了《北京市通惠河(朝陽區段)文化遺產資源調查評估報告》。
俗語上說,「北京城是漂來的城」,意思是北京人吃的、穿的大多是由大運河由南方運來的。大運河是北京人的命脈。因此,京杭大運河的末端被元朝皇帝親自命名為「通惠河」。不僅如此,通惠河存在的數百年間還積淀下了無數的故事和傳說,孕育了兩岸的風土人情,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通惠河文化。
據史料記載,二閘一帶原來是老北京人休閑、度假、娛樂的重要場所,住在附近的人們依靠二閘逐漸形成了各種維持生計的手段,如經營酒館、茶社等,附近的孩子也倚靠二閘的地理環境「竄入急流,取原物歸,藉博賞資」。「在社會的謀生方式中起作用的文化因素被稱為文化核心(culture core)。」那麼生活在二閘附近的人們所賴以生存的水文化無疑是這一地區的文化內核。生活在這一地區的人們依靠大運河而生活,圍繞著大運河而衍生出他們的思想方式、行為習慣、宗教信仰等,水文化已深深地浸透在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了,由此而衍生出了一系列民俗文化。
二閘過去是運糧碼頭,因此二閘村裡的人靠河吃飯,打魚、經商、支船、拉纖、裝卸貨物等。在閘口兩岸建有喝茶、吃飯、說書一體的萬海樓、萬海軒茶飯館,有周家和張家的茶館,有雜貨鋪,有賣牛頭肉、褡褳火燒等吃食的,有孝張的租衣店,有劉家的焊洋鐵壺,還有馬戲等。在閘口邊還有一個鎮水獸又叫吸水獸,傳說它能吸水,能夠保護閘口和河邊眾生。此外,民間還流傳著一個「二閘獅子會鳧水」的神奇傳說。
歷史上通惠河邊有一個有名的碼頭村鎮——高碑店。歷史上的高碑店寺廟眾多,街道碼頭繁花似錦。在通惠河南北分別建有將軍廟、娘娘廟、和尚廟、長安廟、龍王廟等寺廟。而比鄰通惠河的前街在歷史上連至碼頭是一條極具商業氣氛的繁華街道,南來北往的商人貨物雲集於此,匯集了各地具有特色的文化。這里各種文化活動豐富多彩,高碑店人一大特點就是重視五月節勝過春節等其他節日。在五月節的時候,高碑店人會在娘娘廟和龍王廟前舉辦熱鬧的廟會,以此作為吸引商戶、增加與外界聯系的一種手段,同時還會有通惠河上的龍舟賽。
高碑店高蹺老會就是娘娘廟廟會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該會至今已有120多年歷史。該會的組成突破了傳統的12人的角色規模,增加到14人。多了「鯰魚姥姥」和「嘎魚舅舅」兩個角色。可見,水文化已深深的積淀在人們的內心深處中了,逐漸形成了人們各種做事的方式,人們的生活、思想、行為無一不圍繞著水而產生。「人類通過文化媒介調適,因為他們逐漸形成各種做事的方式,這種做事的方式適合於他們擁有的可用資源,而且限於他們在其中生活的環境界限之內。」「調適,指有機體實現對可利用環境有益調整所經歷的過程,而且該過程的結果——有機體的各種特質,使他們適合於他們生存的特殊環境狀態。」可見,正是由於通惠河的修建而衍生了沿岸的各種民俗文化,沿岸的人們憑借著通惠河而形成了各種做事的方式。這種「水文化」已成為了人們的一種集體無意識。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深入發展——壩河調研
2010年1月開始,朝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辦公室繼續展開了對壩河的調研。
通過前期的史料整理、查找相關資料和咨詢相關專家等方式,制訂出了詳細的階段性調研方案。2010年7月,朝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與此次調研的志願者公益活動「樂水行」的發起者張峻峰、北京林業大學的同學對壩河展開了實地調研,2011年1月完成了《北京市朝陽區壩河文化生態調研報告》。
壩河,元代的運糧河,由於在河上修建了7座水壩而得名。當時這些閘壩周圍的村子,聚集了大量船夫、腳夫,他們沿河而居,依靠漕運而生。隨著人口數量的增多,這些地方的商業也就逐漸興旺發達起來,很多村子都形成了集鎮,如鄭村壩附近的東壩,就是這樣依漕運而生的商業重鎮。這里曾經有斗局子十八家、永盛和、源昌號、恆盛興糧行、聚福齋餑餑鋪、時遇齋飯鋪等。由於商業的繁榮,村落規模的龐大,也就促使這里形成了娘娘廟大廟會,廟會期間,來自四鄉八鎮甚至遠達順義、通縣等地的鄉民,都趕著大車、騎著毛驢來趕這個廟會。廟會時的場面十分壯觀,從東壩的主街到娘娘廟街,商賈雲集、百貨雜陳,從南到北,兩側的棚帳攤位鱗次櫛比,地方風味小吃、時令和應節的貨物應有盡有,各種娛樂項目如拉洋片、賣風箏、吹糖人等,讓人眼花繚亂。最壯觀的一幕是初一開山門舉行的北門村金鈴祖獅掃殿儀式,金鈴祖獅由於授過黃封,被人們認為是吉祥的象徵,能給人們帶來好運,由此,民間還流傳著金鈴祖獅的傳奇故事,意思是:廟前的石獅子修煉成了正果,老和尚就派兩個小和尚把獅子送往大馬A坊堡子北門,兩個小和尚途徑溫榆河,船翁告訴他們:「沿著河邊往西遊,前邊靠岸有碼頭,上岸往西八里,大馬A坊把你留。」之後石獅子變成了獅子道具,人們認為獅子是文殊、普賢兩位菩薩的座騎,是「吉祥物」,以後凡是祭祀都少不了它。後來,這對獅子被召進宮中,被封為「金鈴祖獅」,排在了各堂獅子之首。
壩河悠久的文化給我們後人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我們有義務傳承壩河文化,將其發揚光大。但是經過本次的壩河調研,我們發現壩河沿岸的很多居民並不了解壩河文化。壩河文化也因為城市的發展、人口的流動和人們興趣觀的轉變而在逐漸消逝。基於此次調研,我們對壩河文化的保護與傳承也提出了一些建議。
概括來說,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公益方面。①加大宣傳力度。首先,政府或熱心群眾可以主動資助建設關於壩河民間文化的博物館,並免費開放,在博物館定期開辦有獎知識問答等活動,鼓勵群眾參觀學習壩河文化,提高群眾對壩河文化的興趣。同時,政府也需要提高壩河周邊著名文化故事與傳說、民間藝人的知名度,讓周邊居民認識自己居住地的文化特點,從而感到自豪。②可以由政府或部分企業出資,民間組織舉辦一些大型文化活動,或在一些節日復原一些文化活動如娘娘廟大廟會、東壩開路盛會,或壩河群眾文化周等活動。請一些民間藝人進行表演,向居民們展示當年文化活動的盛大,從而吸引更多的人對東壩文化的關注。③加大對兒童的文化傳承教育。二是盈利方面。①社區或政府與房地產開發商聯系商榷,對於壩河周邊興建的房地產行業,可以盡量以樓房所建地背景文化為主題,比如建造酒仙公寓,並可以在小區內建些主題小花園,這樣擁有文化背景的住房是很讓人們很難抗拒的。②壩河文化在餐飲行業更可以大做文章,商家們可以復原當年壩河周邊的風味小吃餐館,並在餐館中宣傳自己產品的文化底蘊,這樣的餐飲營業模式更有特點和吸引力,比如開個東壩驢肉專賣連鎖店,這肯定比常見的快餐連鎖店具備更強的競爭力。③使現有的東壩民間文化藝術品發展成為一種新的文化產業鏈,為其提供產—展—銷的固定場所,如建立「手工藝園」、「民藝一條街」,將傳授、生產、銷售、展示合為一體,引導消費者將民間藝術作品作為家庭裝飾、饋贈親朋的佳品。如此既獲得了利潤,也在很大程度上對壩河的民間文化做了宣傳。
水與人類生活一直處於動態的聯系之中。村鎮依河而成,大型村鎮的形成又促使商業文化的發達,同時又帶動了地區文化活動的興盛。按照美國人類學家斯圖爾德(Steward)文化生態學的基本理念,文化與其生態環境是不可分離的,它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互為因果。
人類因水而生,依水而居。水文化中積淀著人類古老的文明。由水而衍生出的一系列民俗事項,對於我們今天的城市建設無疑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我們應當給予深刻的反思,這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核心所在,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不應處在一種靜態的保護過程中,應是一種動態的衍生,以這些文化遺產為依託去構建我們今天的城市文化,使這些歷史文化遺產重新煥發生機和活力。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座城市歷史記憶的沉積,是一座城市的標識,是人們精神世界深處古老的家園。在我國當今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目睹著越來越多的城市面臨失語的尷尬,這份遺產的價值就顯得彌足珍貴。因此,我們必須以城市的歷史文化為依託,留住我們的文化身份,留住我們的集體記憶。
㈦ 被國家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後的膏葯能銷售嗎
摘要 被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目的是保護瀕臨消失的文化,而並非對其傳播加以限制,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進行銷售的。
㈧ 李子柒怎麼盈利
李子柒是微博上非常火的一個博主,有人開玩笑的說她明明可以靠顏值,卻非要靠實力。現在在各個短視頻APP上都能看到她的身影,每個粉絲量都非常高,李子柒的視頻多展現出一種世外桃源的感覺,他自己就像是流落凡間的仙子,明明是山裡農村生活,卻被她一手打造成了人間仙境,瓜果蔬菜一應俱全,不僅如此,她的烹飪手藝了得,自己就是一部“舌尖上的中國”,讓網友們羨慕不已。
其實李子柒也是個苦命的孩子,她的父母在很早的時候就離開了她,一直由養母撫養。但命運多舛的她並未受到養母的善待,年事已高的爺爺奶奶心疼孫女,最終決定將李子柒接回家中生活。李子柒在城市獨自打拚了多年,之後家裡發生了變故,李子柒決定回到鄉下陪著奶奶度過餘生,雖然李子柒回到農村,但是她不甘願就這樣過日子,於是她邊照顧奶奶,邊開始製作自己的小視頻。
李子柒怎麼盈利賺錢的關於李子柒怎麼賺錢,其實了解網紅的都知道,那些美妝博主,安利的那些品牌,多數是接了廣告,對,網紅,就是靠著粉絲量,接廣告賺錢。還有一種網紅,就是靠賣自己做的美食,衣服,首飾賺錢。而李子柒,也不例外,她也是靠接廣告賺錢,但是所接的廣告多數都是中國傳統文化或是中華老字型大小的產品,當然,未來,李子柒想要做年青人喜歡的並帶有傳統文化色彩的品牌。據說,現在已經拿到投資。希望李子柒將來能有更好的發展。
㈨ 文化生活知識我省是怎樣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真正活起來的
「我們搞文化遺產保護的人最怕聽到的兩個詞就是打造和開發……」這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烏丙安先生在中國藝術研究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生班開班式上的一句坦言。如烏先生所述,博大精深的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面臨著來源於不當開發的巨大威脅。這樣的憂慮不僅來源於烏丙安先生,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副主任田青老師和著名博物館學專家蘇東海先生也都在不同的場合表現出了十分相似的擔憂。田青老師在其《傳統與現代化》主題學術講座中談到:「中國的現代化是在對傳統的極度憎惡中開始的,所以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也是在對傳統嚴酷破壞的基礎上開始的。」蘇東海先生更是在城市文化研討會上明確指出:「城市的高速建設將會導致文化遺產的快速消失」。面對諸位先生前輩的擔憂和感嘆,作為一名文化遺產工作者,我們不得不十分謹慎的重新審視各種形式的「打造」、「開發」與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關系,我們也不禁要問一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真的形成了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嗎?
一、不同角度的不同觀點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在歷史上創造並傳承至今的,具有重要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文化價值的具有知識性、技藝性和技能性的文化事項。比如民間文學、表演藝術、傳統節日、傳統儀式和生產生活知識等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漫長的歷史給我們留下了豐富的遺產,面對這筆巨大的文化財富站在不同的角度往往會有不同的認識。
站在遺產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先民族文化的傳承與延續,妥善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客觀認識歷史、開展文化創新、保護文化多樣性、重建社會秩序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具有實物形態,使其較之有形的文物(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在識別、保護方面都有一定的難度;同時又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的特性,也使其在歷史變革與時代沖擊時比有形文物更加脆弱,比有形文物更容易消逝。正是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護上的這種困難性和其本身的這種脆弱性,對它的保護才顯得更加的急需和緊迫。
站在旅遊和經濟工作者的角度上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先民留給今人和後人的一份寶貴財富,其中蘊藏著豐富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過程中,應當鼓勵各方對非物質遺產的活用,從民俗表演到旅遊開發,從工藝品銷售到文化創意發展,多手段全方位的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弘揚傳統文化、振興民族藝術的同時也為開發人文旅遊景觀、刺激地方經濟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開發破壞和保護桎梏
前文的兩種觀點看似有較大的分歧,但細細想來卻各有其合理之處。筆者認為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上,以上兩種觀點都是正確的,保護遺產與開發遺產同樣都可以對遺產傳承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但是在實踐中基於不同的認識往往會引發不同的行動,對遺產、對社會、對國家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不論是遺產工作者還是經濟工作者,面對祖先遺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只要我們心態正常、方法得當,不論是保護行動還是開發行動都會是對遺產有利的活動,但如果不能端正心態或使用不正常的方法則往往會給珍貴的文化遺產造成一些不良影響有些甚至是不可消除的。
1、開發破壞損害遺產
開發活用非物質遺產本無可厚非,但是在最近我們卻總能聽到因為開發活用不當給遺產造成不良影響的例子。從民樂改良增加交響樂指揮,到邦子演員穿上歌劇演出服,我們不難發現由於開發者熱情過高,又不了解遺產的文化內涵,在開發的過程中盲目的追大求全,導致經過「開發」的文化遺產已經失去了應有的韻味。民間小戲像京劇大戲,民族音樂像西方交響樂。本來極具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快速的向主流文化和西方文化趨同,而文化趨同的過程往往正是文化遺產消失的過程。從雲南石林的天天「三月三」,到民俗村裡的隨意「拉郎配」,我們又發現一些開發者只看到了遺產之中的經濟價值,對於文化遺產背後的文化價值缺乏應有的重視,導致開發過後的文化遺產形式與內涵分離,文化遺產中蘊藏的風俗、信仰反而在文化遺產保護大潮中快速消失,如此一來經濟開發也就成了經濟糟蹋。
2、過度保護桎梏社會
經濟開發可能給遺產造成開發性的破壞,這一點也許不難理解。但是僅僅按照遺產保護的工作規范對遺產進行保護就完全利於遺產發展嗎?我想這個問題的答案也不盡然。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的遺產,它需要由傳承人代代相傳,隨著時代的變遷,傳承人所生活的社會也不斷發展,遺產也會發生變化。如果遺產工作者僅是教條、機械的對遺產進行保護,不注意隨著社會發展改變保護手段,並且總是希望遺產處於一個歷史的時間點,與遺產有關的一切都一承不變,那麼這種保護就成為了一種過渡的保護。過渡的保護是不現實的,比如我們不能為了保護一個民族地區的民族習俗就讓當地的女孩子不去上學,比如我們不能為了保護船工號子就讓河流上的航運交通停止使用機械動力而恢復拉纖。像這樣的過渡保護往往會桎梏經濟甚至是社會的發展,並且也往往不會被社會所接受。
三、合理利用與傳承發展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文化事項,它也要尊重事物的發展規律。不論是開發還是保護,只要違背了事物的發展規律,也總會變得不切合實際。《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提出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針,同時明確指出:「正確處理保護和利用的關系,緊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真實性和整體性,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和濫用。」「合理利用、傳承發展」這給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提出了一個基本方針,在這個大方針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之間的矛盾也似乎並非不可調和。適度的保護與合理的開發會相輔相成的促進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但在適度保護與合理開發的過程中還有一些要點值得注意:
1、 不能將開發置於保護的對立面上
要走出保護與開發「非黑即白」的二元論怪圈,保護可以是為了開發而保護,開發也可以是為了保護而開發。不能盲目的將開發置於保護的對立面上,單純為了保護而禁止開發或為了開發而拒絕保護。開發者要有效利用保護者的工作成果,依照文化傳統進行傳承性的開發,而保護者則應當針對開發者的工作給出有效建議,以便開發工作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
2、 可以利用遺產開發當代文化產品但要與遺產加以區分
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都來源於民間,來源於生活並非為表演和旅遊而設計,在需要進行商業演出和旅遊開發時就難免會對遺產的部分內容進行變更,比如為了增強視覺效果在民間戲劇中加入聲光電元素,為了增強音響效果在民間音樂中加入新式樂器的伴奏,為了提高製作效率在民間手工藝製作過程中加入現代工藝等等,經過這樣的變更原本非為商業演出和旅遊開發需要的文化遺產,就成為了一種既具有全新形式,又帶有遺產元素,適合商業演出和旅遊開發的當代文化創意產品。為了經濟開發需要而利用傳統文化遺產開發當代文化創意產品是應當給予支持的,因為它一方面帶動了經濟增長,另一方面也擴大了遺產的社會影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當代文化創意產品應當在推廣時與傳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區分,讓當代創意產品的受眾對於其改動內容有明確的認識,防止對於遺產的誤解。
3、 要允許遺產的自然發展但不能人為干預其發展
如前所述,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活態的遺產,需要由傳承人代代相傳,隨著時代的變遷,隨著傳承人所生活的社會不斷發展,遺產也會隨著時代發生變化。比如在部分傳統的苗族村落,火把節中的火把早已被工業文明的手電筒所取代;又比如在部分原來生產力落後民族地區,隨著先進生產工具,人們已經在一些傳統手工藝使用原來沒有的電動工具。這些都是遺產的自然發展,是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對此遺產工作者要持一種相對寬容的態度,不能過度的干預。但是文化遺產的自然發展也要尊重自然歸律,不能人為的「拔苗助長」加速其變化,防止「邦子演員穿上歌劇演出服」的鬧劇重演,防止對於遺產的歪曲。
4、 通過科學記錄的方式保護遺產的現狀並努力保護遺產的活態傳承
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來源於生產力不發達的民族地區和農村,當今在這些地方正發生著快速的社會變革。在社會變革中人們思考的往往不是如何保護文化遺產,而是如何擺脫落後文化的束縛。當他們有朝一日過上他們盼望的「幸福生活」時,他們會發現他們的傳統文化已經消逝,一些與時代發展「不適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消亡。面對這種情況遺產工作者不可能人為的阻礙社會變革,讓遺產的傳承人選擇他們不願接受的生活。我們應該做的是積極的通過多媒體的科學記錄方式保護對於遺產記憶,通過收集與遺產有關的作品、工具保護遺產的現狀,並通過改善傳承人生活狀態努力保護遺產的活態傳承。盡可能真實的保持文化遺產的原貌,讓後人更加真切的了解遺產的全貌,防止以後可能發生的對於遺產的濫用。
看到今天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領域中保護與開發之間的辯駁,使我不禁想起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一面是具有悠久歷史又現實岌岌可危的文物建築,另一面是生活在近乎是危房的文物建築中渴望改變生活又經濟拮據的居民,面對這一對矛盾,因為我們的一些城市管理者沒有做出正確的選擇,一些文物建築永遠的離開了我們,一些曾經的文化名城正在變成與西方大都市面貌相仿的「水泥森林」。面對這一切,我想說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再也不能走文物保護、舊城保護的老路,要從開始就做好規劃。特別是我們這些遺產工作者更是不能愧對這份歷史的重託。
1949年解放軍解放北平之前,曾向古建專家梁思成先生求教,讓他在北京城地圖中劃出一些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建築,人民解放軍會對把這些建築視為雷池禁區一樣絕不加以破壞,在戰爭中對這些建築的所在區域寧可增強傷亡,也要用步槍、用手榴彈去打,決不使用炮擊。58年後的今天,這個故事被人們傳為佳話。而我們今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正是要拿出58年前梁思成先生的氣度為我們國家文化建設標出重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雷池禁區。而我們的領導幹部也應當拿出58年前人民解放軍的風骨,寧可花費更大的成本,也絕不破壞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愧對歷史,愧對祖先。
作者:北京皇城藝術館 李晨
從文化生活角度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應以繼承和保護為主,發展創新、活用為次。
①繼承傳統,推陳出新。珍惜非物質文化遺產,汲取流行元素,為傳統文化注入時代精神。
②面向世界,博彩眾長。吸收借鑒他民族優秀文化成果,巧妙實現了中西合璧。
③樹立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增強文化創造的活力。推動文化內容形式、體制機制、傳播手段的創新。
④立足社會實踐,關注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創造出人民喜聞樂見的文化作品。
㈩ 如何看待世界文化遺產商業化
所謂的「代表性」,就是「文化多樣性」的表達,2003年《公約》的新精神,就在於把「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多樣性」聯系起來,在2001年《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的基礎上,以法律的語言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多樣性的熔爐和可持續發展的保證」。於是,我們在世界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三次評選中看到,南北方國家在文化遺產名錄中的「不平衡」現象得到了大大的扭轉。然而,由於一部分國家(主要是北方國家)堅決不放棄1998年《宣告》中「傑作」的標准,對峙的雙方(南北國家)形成了妥協,表現為:把《人類口頭及無形文化遺產傑作宣告》中的「傑作」標准,整合在「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中。「傑作」和「代表性名錄」兩個標准被同時容納在公約的框架內,這一方面增加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的靈活性,另一方面則無疑使認定本身,變成了不同價值標准角逐和沖突的戰場。對上述領域發生的政治斗爭,無論在中文版的《宣告》和《公約》中,還是在中文世界各類相關文章中,我們都沒有看到應具有的最起碼的意識和敏感。「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傑作」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中的相關觀念,都被不加區別地譯成了「代表作」,這一混淆絕非僅僅是無關痛癢的概念錯誤,而且將嚴重影響我們的實踐。具體而言,第一,在非物質文化領域無法辨識「傑作」與「代表性」標准之間的差別,將使我們在國際領域的文化政治斗爭中喪失宏觀的視野和靈活的立場,既與中國作為一個正在崛起的、負責任的大國形象不相稱,也難以做出與中國國家利益一致的正確判斷。其次,把「代表性」誤讀為「代表作」,將使我們再一次失去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之真精神的機會,導致我們把不可分割的人類活生生的多元文化實踐,傾向於按物質文化遺產的方式肢解成一件件孤立的「作品」,導致它的博物館化和木乃伊化,最終喪失它們的活力。最後,鑒於中國在國際上兼具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和第三世界大國、在國內則形成以漢族為主體的五十六個民族「多元一體」格局共存的雙重身份,以「傑作」和「代表性」並存的多元思考方式,將給我們提供更加得心應手的思想武器,使我們無論在國際還是國內事務上,都能以辯證的方式從容應對,從而為建設一個更加和諧、公正和多元的中國與世界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