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區分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
很簡單,就是看有沒有實質的物質存在。物質文化遺產是指“有形”的,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只是“無形”的,看不見摸不著的。例如長城這種實實在在存在的建築,可以看得見摸得著,又代表著我國古代文明的一種含有深刻文化意義的東西,他就是物質文化遺產。
然而物質文化遺產卻不同,隨著時間的流逝,沒有東西能夠永存,世間的一切都將消融在時間的流逝之中。當萬年、十萬年、萬萬年之後,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音頻、視頻資料很有可能還在,但是例如長城之類的實實在在的建築,則肯定會消失。綜合而言,人們要盡一切可能去保護我們的文化,不要讓它成為真正的“遺產”。
❷ 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別是什麼
區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突出的是非物質的屬性,更多的是強調不依賴於物質形態而存在的品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築(群)和人類文化遺址,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❸ 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
物質文化遺產,一般都是古時遺留下來的,現代人製造出來的自然不能算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則是從古代一脈相承繼承下來的非實物存在的,但是可以通過現代人的手藝或者種種方式,讓某些古代就存在的東西重現,比如瓷器。
文化遺產有兩種存在形態: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創造並遺留、流傳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化財富。這種特殊的、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關乎人類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我們經常說要保護和利用文化遺產,事實上保護和利用的是文化遺產資源。由於文化遺產具有物質和非物質雙重屬性,因此,這種文化資源包括遺產實體及其所蘊涵的精神內涵。
兩者區別
物質文化遺產是指有形的,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只是無形的,看不見摸不著的。例如長城這種實實在在存在的建築,可以看得見摸得著,又代表著我國古代文明的一種含有深刻文化意義的東西,他就是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與非物質就是兩者的區別。 無論是「物質」還是「非物質」都只是一種外在形式而已,其根本在於「文化遺產」,它們都是人類的文化遺產,需要人們去保護。
❹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有什麼相同點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❺ 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有什麼區別
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別:
一、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性質不同
物質文化遺產具有「物質」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則具有「非物質」性。「物質」性和「非物質」性是兩種文化遺產最本質的區別所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非物質性,可稱為非物質或無形遺產,這是存在的基本特徵之一。
物質文化遺產是歷史文化的物質載體,無論是不可移動的,還是可移動的文化遺產和文化財產,都是用一定的物質材料建造、創造、製作的,離開了物質材料,它們就不復存在。由其所具有的物質性,它們又是以一定的形態(形式、形狀)生存於一定的環境中。
二、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存在的領域不同
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於人類的精神領域中,即存在於人們的口頭傳說和表述中,存在於傳統工藝技能操作實踐中。而物質文化遺產則存在於人們的物質世界中,即以一定的物質形態存在於一定的環境之中。前者是一種技能,後者則是一種物質的本身。
三、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法不同
文化遺產有什麼樣的特性就有什麼樣的保護方法,這是它們各自的特性決定的。物質文化的生命已經終止在一個歷史點上,而且凝固在一個物質外殼之中,因此是按一個歷史物的特徵來保護。一般採取考古發掘,整理歸檔、收藏修復、展示利用等。
將其既有的物質形態保存下來,使之永續存在。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正活在生活中,存在於不同的介質之中,因此,是按一個現實物的特徵來保護。一般採取傳承、建立傳承中心、建立傳承人保障制度、教育等方法進行保護,並傳承給下一代。
(5)哪些是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別擴展閱讀:
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范圍
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對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1.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3.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
1.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2.傳統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3.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
4.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5.傳統體育和游藝;
6.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物質文化遺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
❻ 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本的區別是什麼
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本的區別是:
1、非物質文化遺產突出的是非物質的屬性,更多的是強調不依賴於物質形態而存在的品質。
2、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
3、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築(群)和人類文化遺址,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
物質文化遺產(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又稱「有形文化遺產」,即傳統意義上的「文化遺產」,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築、人類文化遺址。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6)哪些是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別擴展閱讀:
根據1972年11月,在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7屆全體會議上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指出,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築(群)和人類文化遺址。
至2013年6月,中國已有45處自然文化遺址和自然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6月22日在第37屆世界遺產大會上,中國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被批准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31項世界文化遺產,使我國世界遺產增加至45處,位於世界遺產名錄國家排名第二,僅次於擁有48個世界遺產的義大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參考資料: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網路-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