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當前,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旺盛,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全面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已經成為時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要抓住機遇,把文化產業放在更重要位置,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調結構、擴內需、增就業、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文化產業,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製取得重要進展,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文化產業規模逐步壯大,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初步形成。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進出口貿易逆差逐步縮小,我國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總的看,我國文化產業呈現出健康向上、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正在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引擎和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水平還不高、活力還不強,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還不相適應。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仍然存在,並對文化產業發展產生諸多影響,但困難和挑戰中蘊含著新的機遇和有利條件,文化具有反向調節功能,這為創新文化體制機制、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帶來了契機。要抓住機遇,把文化產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1、要加快發展重點文化產業。
要以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產業為重點,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產業政策體系,實現跨越式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要著重發展文化科技、音樂製作、藝術創作、動漫遊戲等企業,增強影響力和帶動力,拉動相關服務業和製造業的發展。影視製作業要提升影片、電視劇和電視節目的生產能力,擴大影視製作、發行、播映和後產品開發,滿足多種媒體、多種終端對影視數字內容的需求。出版業要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快從主要依賴傳統紙介質出版物向多種介質形態出版物的數字出版產業轉型。動漫產業要著力打造深受觀眾喜愛的國際化動漫形象和品牌,成為文化產業的重要增長點。
2、進一步完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應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打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市場格局,努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為加快文化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要大力培育各類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積極推進資本市場建設,培育文化人才、信息、技術和版權等交易市場,不斷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的市場化程度。要建立健全現代流通體制,積極培育全國和區域性的大型現代流通組織,加快文化產品物流中心建設,扶持基層農村連鎖網點,推廣新型代理配送制度,構建覆蓋廣泛、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路。
鼓勵文化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大力發展文藝演出院線,加快電影院線特別是中小城市電影院線、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建設;積極發展文化電子商務,構建網路文化產品交易平台。要建立健全市場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大力發展經紀、代理、評估、咨詢等文化中介機構,推行文化領域的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推動行業組織更好地履行市場協調、監督、服務、維權等職責。
3、要培育骨幹文化企業。
要著力培育一批有實力、有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在重點文化產業中選擇一批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盡快壯大企業規模,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促進文化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
4、與此同時,還要積極培養各類人才,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發展文化產業,隊伍是根本,人才是關鍵。我們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把那些思想政治堅定、組織領導能力強、具有開拓精神、熟悉文化工作的優秀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要創造條件、完善措施,繼續推動文化領域人才培養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名家大師、一批各專業領域的領軍人物、一批懂經營善管理的文化經營管理人才、一批掌握現代傳播技術的專業技術人才;要認真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創造的成功經驗,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努力在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培育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等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貳』 中國怎麼樣將文化產業進行經濟的轉型升級
一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發展文化產業,也要與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樣,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最大限度地發揮文化引導社會、教育人民、推動發展的功能。
二要積極主動地推進文化體制改革。要圍繞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改善宏觀管理、轉變政府職能,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依法運營的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體制。區別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不同特點,以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增強活力為重點,發展經營性文化產業,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要鼓勵非公有資本依法進入文化產業,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發展。通過改革,不斷破除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營造有利於發展的體制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
三要完善文化產業政策。要確定重點發展的文化產業門類,推動國家數字電影製造基地建設、國產動漫振興工程、「中華字型檔」工程等一批具有戰略性、引導性和帶動性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加快發展和集約化經營。主要包括:發展影視內容產業,提升生產能力,增加數量,提高質量,滿足多種媒體、多種終端發展的需求;推動出版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快從主要依賴傳統紙介質出版物向多種介質形態出版物共存的現代出版業轉變,從主要依賴區域性市場向綜合開拓國際國內市場轉變;發行業重點發展連鎖經營、現代物流和網路書店等現代出版物流通系統;印刷復制業重點發展高新技術印刷、特色印刷和光碟復制業;廣告業要擴大規模,提高媒體廣告的公信力;演藝業要發展演藝經紀商,加強演出協作網路建設;娛樂業要重點發展電子娛樂業,開發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健康向上和技術先進的新型娛樂方式,創新娛樂業態;文化會展業要發展各類綜合及專業文化會展,重點支持覆蓋全國並有國際影響的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產業要發展以數字化生產、網路化傳播為主要特徵的數字內容產業,加快發展民族動漫產業。
四要增強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總體規模還比較小,文化產品的進出口存在很大逆差,文化及相關產業創造的增加值還只佔國內生產總值的約3%,而西方發達國家這一比重普遍高於10%。要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創新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實施「走出去」重大工程,培育外向型骨幹文化企業,提升我國文化產品的影響力和競爭力,積極推動中華文化面向世界、走向世界。
望採納!
『叄』 怎樣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文化產業,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推動文化產業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文化產業發展目標任務和當前文化體制改革的重點,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快轉變文化產業發展方式,切實維護我國文化安全,推動文化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將文化產業培育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二)基本原則。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堅持以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增強文化產業發展活力,提升文化創新能力;堅持走中國特色文化產業發展道路,學習借鑒世界優秀文化,積極推動中華民族文化繁榮發展;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加快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擴大產業規模,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堅持內外並舉,積極開拓國內國際文化市場,增強中華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三)規劃目標。
1、文化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基本完成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活力進一步增強。
2、文化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以資本為紐帶推進文化企業兼並重組取得重要進展,力爭形成一批跨地區跨行業經營、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產值超百億的骨幹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
3、文化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取得實質性進展,文化產業發展活力明顯增強,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創新體系初步形成。
4、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文化產品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文化消費領域不斷拓展,在城鄉居民消費結構中的比重明顯增加。
5、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進一步擴大。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大幅增長,文化貿易逆差明顯縮小,成為我國服務貿易出口的重要增長點。
三、重點任務
(一)發展重點文化產業。以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產業為重點,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產業政策體系,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以文化企業為主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設一批具有重大示範效應和產業拉動作用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
(三)培育骨幹文化企業。著力培育一批有實力、有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盡快壯大企業規模,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促進文化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
(四)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
(五)擴大文化消費。不斷適應當前城鄉居民消費結構的新變化和審美的新需求,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提高文化消費意識,培育新的消費熱點。加強原創性作品的創作,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名文化品牌。開發與文化結合的教育培訓、健身、旅遊、休閑等服務性消費,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六)建設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立健全門類齊全的文化產品市場和文化要素市場,促進文化產品和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
(七)發展新興文化業態。採用數字、網路等高新技術,大力推動文化產業升級。
(八)擴大對外文化貿易。落實國家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優惠政策,在市場開拓、技術創新、海關通關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政策措施
(一)降低准入門檻。落實國家關於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產業的有關規定,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支持
(三)落實稅收政策。貫徹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確定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的具體范圍,加大稅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五、保障條件
(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建立相關的考核、評價和責任制度,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通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激發全社會的文化創造活力。大力推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建立統一高效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
(三)培養文化產業人才。
(四)加強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依法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的規范管理。完善國家知識產權保護
『肆』 從文化生活和經濟生活角度分析,為什麼我國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的措施
①文化與經濟相互交融。圖書出版、影視音像等文化產業迅速崛起,文化消費更加豐富,文化生產力在現代經濟的總體格局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
②文化越來越成為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因素。
③我國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把文化建設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戰略任務,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為經濟建設提高正確的方向保證、不竭的精神動力和強大的智力支持。
措施:①堅持科學發展觀指導,將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與加強宏觀調控結合起來,發揮財政作用,推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培育骨幹文化產業。②遵循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③推進文化體制改革,不斷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④在社會實踐基礎上,堅持推動中華民族文化發展與吸收世界優秀文化相結合,推動我國文化創新。⑤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加快中華文化「走出去」。
『伍』 文化經紀人如何適應國內外社會經濟的發展
最近一個時期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模式的確立,適應文化市場拓展的客觀趨勢,文化經紀人,特別是文藝演出經紀人問題,又被突出地提了出來,成為文化界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
經紀人,作為一般商品交易的中間人,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文化經濟人,作為以商品形式參與流通的文化藝術品(包括文藝演出)產銷雙方的中介,也是文化市場發展的必然,當前,要加快培育和發展文化市場,文化經紀人是一個值得認真探討和研究的現實問題。
在西方國家,文化經紀人,包括各種類型的演員權益代理人和各式演出商,已經形成一種社會化的行業。通常,它們的產生和存在具有兩個前提,其一,代理對象即演員必須是可以支配自己演出活動的獨立從業者,亦即自由職業者;其二,經紀人必須是經過注冊登記的法人機構,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演員與經紀人的關系是契約關系,雙方簽訂合同,經紀人根據合同推薦或安排演出活動,付給演員報酬,同時提取一定的傭金——中介費。經紀人(法人機構)必須依法成立,守法經營,照章納稅。
我國由於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文藝演出活動是由政府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規劃、組織進行的,不具備產生獨立的文化經紀人的客觀條件。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演出管理體制的改革也有所進展。各地各種不同形式的演出公司在調配文藝資源,收集文藝信息,組織文藝演出等諸多方面,起到了溝通文藝生產與文藝需求的中介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文化經紀人的性質。但是,這些演出公司又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文化經紀人,其經營活動一般按計劃經濟體制運作,不少地方的演出公司還集經營權與管理權於一身。
也許正是基於演出市場這種封閉性的壟斷的局面,才出現了大家稱之為「走穴」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及其組織者「穴頭」。對於「走穴」現象與實際上起了文化經紀人作用的「穴頭」,人們或褒或貶,或謄或毀,莫衷一是。近一時期,似乎更多地是為「走穴」與「穴頭」叫好。有人籠統地認為「走穴有理」,有人把「走穴」等同於第二職業,有人認為「走穴」可以促使演員提高演藝水平,可以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有人說要把「穴頭」從「地下」請到「地面」,……這些說法雖然不無一定道理,但這里迴避了一個實質性的問題:即參與「走穴」的演員是否可以支配自身的演出活動,即是否為自由職業者?或者經過所在組織的批准?作為「穴頭」的經紀人是否獲得演出經營許可?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如果離開了這些基本前提來談論「走穴」與「穴頭」,就只能得出一些概念不清,似是而非的結論來。
何謂「走穴」?何謂「穴頭」?199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關於加強演出市場管理的報告》有這樣的描述,一些非演出經紀單位或個人以盈利為目的,私邀國家劇團(院)、部隊等的文藝團體的演職員,組織各類營業性組台(團)演出活動。這些演職員不經本單位領導批准,置本職業務工作於不顧,熱衷於私自應邀參加社會上的各種組台(團)演出。這類演出大多粗製濫造,演出台風格調不高,人員組成復雜,宣傳廣告虛假,哄抬票價,坑蒙觀眾,私分演出收入,偷稅漏稅,社會影響很壞。可見,這里所指的「走穴」與「穴頭」,一是以盈利為目的,獲取高額報酬;二是「走穴」演員非個體從業者,又未經批准;三是「穴頭」非法人機構;四是私分收入,偷稅漏稅。因此,這類活動屬於「非法演出經營活動」。
誠然,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這種現象的出現有其必然性。在舊的計劃體制下,各種文藝演出活動都由政府一統包辦,往往造成演員藝術青春的浪費和群眾文化生活的匱乏。而「穴頭」與「走穴」這種演出經營方式,拉得起,走得出,靈活機動,瞄準市場,產銷兩利,有時候確實既使演員的藝術才能得到了充分發揮,又豐富和滿足了群眾文化生活。因此,「穴頭」與「走穴」現象,既是對舊體制的反動,又呼喚著一種新事物——作為文化藝術品產銷中介物的文化經紀人的誕生,這或許正是其積極意義之所在。
文化經紀人,在未來的文化市場中,必將扮演一個十分活躍的角色,必定要朝著職業化、規范化、類型化(專業類型)的方向發展。未來的文化經紀人,並不是由現在的「穴頭」從地下轉向地面,由非法轉為合法,不是一個簡單的轉換過程,而是與文化體制改革、特別是表演藝術團體的體制改革和整個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緊密相聯的一項系統工程。我們不妨根據規范的文化經紀人必須具備的兩個前提條件,勾勒一下文化經紀人的未來模式與發展前景。首先,要求經紀人必須是獨立的法人機構,其次,所代理的從業人員(演員)是自由職業者。現在的劇院團是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演員為國家幹部,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產物。在未來較為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下,除了一部分由國家扶植的民族優秀藝術和高層次高水準的典雅藝術,國家給予應有的經濟保障之外,絕大部分劇院團和演員的文藝活動將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劇院團由事業單位轉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法人團體;演員由國家幹部轉為藝術從業者。這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契約關系,是彼此相關的責、權、利關系。只有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嚴格意義上的文化經紀人才有可能走向職業化、規范化、類型化。由此看來,文化經紀人的問題,就其深層次的內容而言,乃是牽涉到劇院團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
目前處在市場經濟尚未成熟的過渡時期,現階段如何正確對待文化經紀人問題呢?我們以為要從四個方面下功夫。第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現在只允許全民所有制單位成立演出經紀機構,隨著形勢的發展,對此應有所突破。只要具備法人資格同時符合現今有關文件對演出經紀機構關於設施設備、專業知識、財務制度、注冊資金等規定的,要有步驟地向集體或個體放開,准許其合法成立,督促其守法經營。第二,要加快現有演出經紀機構即各級國營演出公司的改革步伐。堅決貫徹政企、政事分開的原則,作為演出經紀人的演出公司,不再具有行政職能。要在搞活演出市場中求生存、求發展。第三,要加強管理。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文件和文化部《關於演出經紀機構實行演出經營許可證制度的規定》,對於不擁有演出經營權、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演出經紀活動應予取締,對各種偷稅漏稅的行為要依法懲處。第四,要健全法制。有關文化經紀人及其經紀活動的法規要盡快制訂和完善,以保障合法經營,打擊非法經營。屬於全民所有製表演藝術團體的演職員從事團外營業性演出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總之,文藝演出要面向市場,要形成市場機制,就必須加快培育和發展文化經紀人,這是文化市場進一步發展的必然均勢。
(此文與康式昭合作 發表於《人民日報》1993年5月5日)
『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政策
剛出爐的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已於日前發布。相關內容本報將陸續刊登,今日選登文化產業和對外文化交流部分。
發展重點文化產業。確定重點發展的文化產業門類,推動國家數字電影製作基地建設、國產動漫振興工程、「中華字型檔」工程等一批具有戰略性、引導性和帶動性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在重點領域取得跨越式發展。
1.影視製作業。發展影視內容產業,提升電視劇、非新聞類電視節目和電影、動畫片的生產能力,擴大影視製作、發行、播映和後產品開發,增加數量,提高質量,滿足多種媒體、多種終端發展對影視數字內容的需求。
2.出版業。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快從主要依賴傳統紙介質出版物向多種介質形態出版物共存的現代出版產業轉變,從主要依賴區域性市場向綜合開拓國際國內市場轉變。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實力的出版企業集團,打造一批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出版品牌。
3.發行業。支持出版物發行企業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經營,重點發展連鎖經營、現代物流和網路書店等現代出版物流通系統,形成若干大型發行集團,建設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出版物市場。
4.印刷復制業。發展高新技術印刷、特色印刷和光碟復制業,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術先進的印刷復制基地,使我國成為重要的國際印刷復制中心。
5.廣告業。發揮各類媒體的作用,積極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努力擴大廣告產業規模,提高媒體廣告的公信力,廣告營業總額有較快增長。
6.演藝業。推進營業性演出單位資產重組,發展演藝經紀商,加強演出協作網路建設,形成一批大型演藝產業集團。
7.娛樂業。發展電子娛樂業,開發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健康向上和技術先進的新興娛樂方式,創新娛樂業態。鼓勵連鎖娛樂企業的發展。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娛樂設施,加強文化娛樂主題園區建設。
8.文化會展業。發展各類綜合及專業文化會展,重點支持覆蓋全國並具有國際影響的文化會展,辦好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相關文化活動及會展,使文化會展業成為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平台。
重點支持的文化會展
1.中國國際廣播影視博覽會
2.中國國際廣播電視信息網路展覽會
3.中國國際動漫節
4.中國國際音像博覽會
5.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
6.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
7.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
8.上海國際電影電視節
9.數字內容和動漫產業。積極發展以數字化生產、網路化傳播為主要特徵的數字內容產業。加快發展民族動漫產業,大幅度提高國產動漫產品的數量和質量。積極發展網路文化產業,鼓勵扶持民族原創的、健康向上的網路文化產品的創作和研發,拓展民族網路文化發展空間。
重大文化產業推進項目
國家數字電影製作基地建設工程——採用數字電影攝制技術與工藝,推動傳統技術與數字技術的融合,形成數字電影規模化生產和製作能力,全面提高我國電影的拍攝和製作水平。
國產動漫振興工程——建設國家動漫產業基地和教學研究基地,建立動漫技術設備和公共技術平台支撐服務體系共享機制,增強國產動漫的原創製作能力和衍生產品開發能力,培育一批充滿活力、專業性強的中小型動漫企業和具有中國風格、國際影響的動漫品牌。
「中華字型檔」工程——建立全部漢字及少數民族文字的編碼和主要字體字元庫。重點研發漢字的編碼體系、輸入、輸出、存儲、傳輸以及兼容等關鍵技術。
國家「知識資源資料庫」出版工程——以各種信息資源為基礎,採用現代人工神經網路、資料庫和計算機信息檢索等高新技術,建立新一代綜合各類知識信息的資料庫,提高我國信息資源深度綜合開發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優化文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建設一批文化產業強省、強市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形成文化產業協調發展格局。
1.加強重點文化產業帶建設。以建設文化創意產業中心城市為核心,加快產業整合,形成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環渤海地區三大文化產業帶。積極發展我國西南、西北地區等具有鮮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產業群。推進科學技術在文化領域的應用,加快文化產業優化升級步伐,促進我國文化產業加入國際文化產業分工體系,不斷提高國際化水平。
2.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促進各種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業分工,加快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使之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孵化器。形成若干出版、印刷復制、影視製作和文化產品批銷等產業中心,重點建設一批大型影視製作、動漫、音像電子、印刷復制和演藝等產業示範基地。
3.促進區域文化產業協調發展。充分發揮產業帶、產業園區和產業基地的帶動與輻射作用。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中部地區加快文化產業崛起,西部地區結合地方特色和資源優勢,著力增強文化產業自我發展能力,努力形成東中西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區域文化產業協調發展新格局。
轉變文化產業增長方式。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轉變增長方式,提高效益,擴大規模,促進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1.推動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加快從單純依賴數量、規模擴張的粗放型增長方式向大力提高質量、效益的集約型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集聚,形成規模經濟效益,提高集約化經營的能力和水平。圍繞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通過跨地區跨行業的聯合、兼並、重組,重點培育和發展一批實力雄厚、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
2.改造傳統文化產業。充分利用先進技術和現代生產方式,改造傳統的文化生產和傳播模式,推進產業升級,延伸產業鏈。全面推進廣播影視製作、傳輸、發射、播映、存儲、交換以及影視和演藝後產品開發等領域的數字化。推動數字化出版、印刷以及現代物流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積極拓展新型文化產品和服務,提升文化產業整體技術水平和競爭實力。
3.發展「專、精、特、新」中小文化企業。放寬市場准入,簡化審批手續,建立完善的進入和退出機制,鼓勵、支持和促進中小文化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富有活力的優勢企業群體。鼓勵公民以知識產權作為出資,依法創辦中小文化企業。支持社會力量建立風險投資和擔保公司,為中小文化企業發展提供服務。
4.鼓勵發展文化相關產業。推動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促進文化產業與教育、科技、信息、體育、旅遊、休閑等產業的聯動發展,與工業設計、城市建設等經濟活動相結合,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支持文化企業充分利用自有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向相關產業延伸發展,開發多種形式的衍生產品。
培育文化市場主體。著力重塑文化市場主體,提高國有文化企業競爭力,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1.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一般藝術院團和除少數承擔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務外的出版單位及文化、藝術、生活、科普類等報刊社,新華書店、電影製片廠、影劇院、電視劇製作單位和文化經營中介機構,黨政部門、人民團體、行業組織所屬事業編制的影視製作和銷售單位,新聞媒體中的廣告、印刷、復制、發行、傳輸網路部分及影視劇等節目製作與銷售部門,分期分批完成轉制為企業的任務。規范國有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加強對文化事業單位剝離企業的監管,合理確定產權歸屬,明確出資人權利,建立資產經營責任制,努力形成一批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文化企業與企業集團。
2.加快國有文化企業公司制改造。以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壯大實力為重點,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快國有文化企業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使國有和國有控股的文化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加快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2010年前國有獨資文化企業基本完成規范的公司制改造,推出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上市文化公司。
3.培育文化產業戰略投資者。推動國有文化資本向市場前景好、綜合實力強、社會效益高的領域集中,充分發揮國有文化資本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運用市場機制,以資本為紐帶,重點培育和發展一批實力雄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使之成為文化市場的主導力量和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鼓勵和支持國有文化企業開發市場佔有率高的原創性產品,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4.鼓勵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平等競爭機會,加強和改進服務,鼓勵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發展。
健全各類文化市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健全門類齊全的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產品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
1.發展文化產品市場。鼓勵發展城鎮中小型特色書店、專業書店、社區書店和網路書店。重點發展農村各種形式的出版物發行網點、代銷點和租賃點,鼓勵各種資本投入農村出版物發行,拓展農村出版物市場。規范和發展演出市場。在大中城市推廣票務連鎖服務,形成覆蓋全國的票務連鎖服務網路。繁榮電影、廣播電視節目交易市場,開拓動漫遊戲、移動電視、付費電視、網路廣播電視等新興市場。扶持藝術品市場發展,努力使我國成為亞洲主要的藝術品交易中心之一。
2.完善文化要素市場。充分利用國內外資本市場,拓展文化產業投融資渠道。鼓勵文化企業通過發行公司股票、企業債券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完善文化企業間接融資制度,通過創新信貸擔保手段和擔保辦法,為文化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提供便利條件。規範文化產權交易,重點發展版權和其他無形文化資產交易市場。建立文化行業人才庫、人才評價體系,促進人才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完善文化信息、技術交易市場,提升服務水平。發展文化經紀代理、評估鑒定、技術交易、推介咨詢、擔保拍賣等中介服務機構,引導其規范運作,向品牌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加強執業培訓,推行資格認證制度。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規范中介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3.培育農村文化市場。運用市場准入、價格調節、財稅優惠等政策,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在出版發行、電影放映、文藝表演、網路服務等領域,積極開發農村文化市場。制定扶持農村文化經營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經濟政策,簡化對農村個體工商戶和民營文化企業的登記審核程序。支持農民群眾自籌資金、自己組織、自負盈虧、自我管理,興辦農民書社、電影放映隊等,扶持民間劇團的發展。鼓勵開發具有民族傳統和地域特色的剪紙、繪畫、陶瓷、泥塑、雕刻、編織等民間工藝項目,支持農村民間工藝美術產業的發展。
4.健全文化行業組織。各類文化行業組織要依照法律和章程,認真履行市場協調、行業自律、監督服務與維權等職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記協等人民團體,要積極發揮行業自律和維權作用。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中國版權協會、中國演出協會、中國電影製片人協會、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等,要切實轉變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完善服務功能。到2010年,完成文化領域各種行業組織的建設和改造,實現政府部門與行業組織分開。
5.鼓勵和引導文化消費。適應城鄉居民消費結構變化的趨勢,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消費熱點,拓展消費領域,引導社會公眾的文化消費。文化產品生產單位要面向群眾,努力降低成本,提供價格合理、豐富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具備條件的地方,可採用政府補貼方式,向社會提供低價文化產品。提高國民的閱讀意識和文化消費意識,拓展教育培訓、健身、旅遊、休閑等與文化相結合的服務性消費。改善文化消費環境,加強文化產品價格監管,建立和完善文化產品消費投訴、受理機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發展現代文化產品流通組織和流通方式。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加快文化產品物流中心建設,實行新型代理配送制度,建立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路。
1.培育全國和區域性的大型現代流通組織。加強以跨地區連鎖經營、信息化管理和現代物流為特徵的大型現代文化流通企業的建設。鼓勵具有競爭優勢的文化流通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並、收購和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規模擴張。重點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具有著名品牌、輻射力強的大型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流通企業和企業集團,使之成為文化流通領域的主導力量。鼓勵資產質量好、經營規范、成長性強的文化流通企業上市。
2.建設輻射全國的區域文化產品物流中心。加快文化產品流通產業布局及結構調整,支持立足區域、輻射全國的文化產品物流中心建設,鼓勵跨越區域、管理規范、技術先進、服務優質的現代文化產品物流企業發展。列入規劃的文化產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設,納入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並享受與之相關的優惠政策。
3.發展現代文化產品連鎖經營。鼓勵出版物發行、票務、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影發行放映等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建立母子公司體制的直營連鎖網路,或通過品牌、商號、配送、管理技術等聯結方式發展特許經營網路,形成一批全國性和區域性文化產品連鎖企業,使連鎖業態成為文化產品流通業的主要發展方向。鼓勵文化產品連鎖經營企業跨地區發展,推動有條件的企業跨國連鎖經營。繼續推進電影院線制改革,建設跨區域規模院線、特色院線和城鄉數字電影院線。
4.積極發展文化電子商務。充分利用現代通信和計算機技術,構建網路文化產品和文化生產要素交易平台,降低交易成本,促進產品流通。按照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的原則,發揮企業在電子商務開發應用中的主體作用,推進文化企業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文化行業信息資源共享和在線交易信用機制,研究制定文化行業電子商務規范,積極發展面向消費者的新型文化電子商務
『柒』 發展文化產業我國應採取那些政策
在以市場化手段提供主要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文化產業是提升文化軟實力的基本途徑。
國際經驗借鑒:經濟發達國家重視發展文化產業增強文化軟實力
從國際經驗看,經濟發達國家都重視把文化產業作為增強文化軟實力的最重要的途徑。通俗文化看起來不起眼,但它對樹立良好的國家形象幫助巨大。特別是那些勵志類的影視、音樂,富於民族文化特色的通俗小說和創新的故事,乃至餐飲文化等等,都是友好型的,同時具有強大的文化滲透力。
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等多個國家都通過政府的計劃以大力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以文化產業作為支柱產業的美國,在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都具有全球領先地位。電影、圖書、音樂、動畫、游戲、體育、主題公園和其它衍生產品開發與銷售,成為美國力量的象徵,其影響力無遠弗屆,不僅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更展示了滲透力極強的軟實力。英國從1997年起把發展創意產業作為國家戰略。法國和奧地利等都舉國之力做好重大文化產業品牌項目的扶持和經營。日本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十年持續經濟低迷時,唯獨文化產業取得了巨大的增長。特別是在以青少年和家庭為主要消費對象的動漫和游戲領域,取得了全球市場的領先地位。日本政府的要員甚至提出了「動漫外交」的口號。親和力強的文化產品的海外銷售,極大地改善了日本國家的形象。
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也都開始重視文化產業及其影響的軟實力,並且取得可喜的進展。韓國從政府作為服務者的立場出發,成立了專門性質的國家機構文化產業振興院,制定了文化產業的國家戰略,在公共文化服務平台建設、企業孵化扶持、信息提供等方面積極引導企業創新,在短期內實現了文化產業從貿易逆差到順差的飛躍,尤其在內容出口、增強影響力和數字內容產業方面取得了重大的進展甚至出現了部分領先優勢。新加坡為了發展文化旅遊,專門在旅遊局下面成立了會展署,支持企業發展會展和娛樂產業。
文化競爭力是文化軟實力的源泉
從對外文化軟實力的角度來說,文化競爭力是文化軟實力的源泉。文化軟實力體現在文化競爭中。在全球市場一體化的格局中,文化企業的競爭力和文化產品的競爭力是文化競爭力的源泉。人們通過購買文化產品和服務來進行消費,誰的產品和服務能夠佔領市場,誰就有競爭力。有了競爭力,我們就不僅可以維護國家的文化安全,還可以籍此推廣和塑造良好的中國國家形象,通過文化影響創造國際化的對中國文化親近友好的環境。要想佔領文化市場和保持文化競爭力,一個國家和該國的企業必須擁有強大的文化創造力。就此而言,僅有深厚的文化底蘊是不夠的,還要通過提升當代的文化創造力來發展文化競爭力。
體現文化競爭力的戰場包括國內市場和國外市場。目前,我國文化競爭力依然較弱,主要體現在文化貿易特別是文化內容產品和版權交易方面依然存在比較大的逆差,特別是在文化影響力較大的品牌內容產品方面如暢銷書、電影大片、重大體育賽事等方面的逆差更加突出。因此,從對外文化競爭的角度來思考,我們需要轉變一個基本的觀念,就是不能再把免費文化交流當作提升文化軟實力的主要途徑,而是要努力發展文化產業,使文化產品和服務具有跨越本國市場的競爭力。人們不僅要從文化多樣性的角度來看文化「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更要從文化國際競爭力的角度來看文化「越是超越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打造國家以文化競爭力為基本形態的軟實力,包含著促進文化走出去。例如,姚明通過NBA這個文化產業項目活動和明星經紀活動所展示的魅力,對於人們理解中國人起到很大的宣傳作用,對於文化交流也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如何通過文化產業提升文化軟實力
文化走出去主要以企業為主體,通過發揮文化企業的主體作用以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推動和提升文化軟實力的應有之義。在近期,國家需要予以政策性的支持,在某些方面需要予以扶持,包括政府應當採取如以互換市場的方式來提升內資企業的市場份額等具體策略。
促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提升企業的競爭力,是提升文化軟實力的關鍵。因此,今後需要扶持具有市場領導地位的文化企業以及潛力型的企業,鼓勵這些企業不斷提升文化創造力,通過開發特色文化產品、特別是能夠走向國際市場的文化產品,不斷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應當積極鼓勵企業參與競爭,減少行業部門壟斷和行政性壟斷,擺脫各類國有和民營企業對政府的依賴性,同時,要求大型的國有企事業文化單位為中國文化走出去做出積極的貢獻。
注重文化創造力,特別是開發符合當代市場需求的文化娛樂精品,應當作為其中優先考慮的因素。它包括在中國傳統文化資源的基礎上進行挖掘,進行創造性轉化工作和創新,也包括發揮創意和創新的能力,不斷提升文化創造力。
要把握機遇,大力發展優勢產業。牢牢把握互聯網和手機等媒體的發展和數字娛樂內容如游戲、動畫等領域的發展機遇和部分已有先發優勢,利用我國信息產業高速發展和市場規模逐步擴大的有利條件,做強做大數字娛樂產業,並且在今後開展適度的對外品牌並購。此外,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文化旅遊與會展業成長快速,可以強力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化項目和特色城市文化產業。大力發展影視、出版、廣告等媒體產業,同時,利用不斷累積的資源和管理經驗,逐步走向國際化。
通過國家層次的文化產業的整體戰略規劃和政策完善,是推動文化產業發展並提升文化軟實力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我國的實際情況來說,既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善於借鑒和學習別國的經驗和能力。堅持在文化市場領域穩步推進改革開放,促進企業在競爭中學習與提高。
在堅持市場導向的同時,也需要合理的引導。不是所有有競爭力的文化內容產品都是好的,而是要優選,選擇那些又好又有競爭力的產品作為重點予以扶持,對於那些雖然具有民族特色但是屬於落後的內容產品,則要制定相應的監管政策,合理地清除不良的產品及其所帶來的不良影響。
『捌』 文化經紀人將來在中國會有大的前景嗎
最近一個時期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模式的確立,適應文化市場拓展的客觀趨勢,文化經紀人,特別是文藝演出經紀人問題,又被突出地提了出來,成為文化界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 經紀人,作為一般商品交易的中間人,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文化經濟人,作為以商品形式參與流通的文化藝術品(包括文藝演出)產銷雙方的中介,也是文化市場發展的必然,當前,要加快培育和發展文化市場,文化經紀人是一個值得認真探討和研究的現實問題。 在西方國家,文化經紀人,包括各種類型的演員權益代理人和各式演出商,已經形成一種社會化的行業。通常,它們的產生和存在具有兩個前提,其一,代理對象即演員必須是可以支配自己演出活動的獨立從業者,亦即自由職業者;其二,經紀人必須是經過注冊登記的法人機構,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演員與經紀人的關系是契約關系,雙方簽訂合同,經紀人根據合同推薦或安排演出活動,付給演員報酬,同時提取一定的傭金——中介費。經紀人(法人機構)必須依法成立,守法經營,照章納稅。 我國由於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文藝演出活動是由政府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規劃、組織進行的,不具備產生獨立的文化經紀人的客觀條件。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演出管理體制的改革也有所進展。各地各種不同形式的演出公司在調配文藝資源,收集文藝信息,組織文藝演出等諸多方面,起到了溝通文藝生產與文藝需求的中介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文化經紀人的性質。但是,這些演出公司又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文化經紀人,其經營活動一般按計劃經濟體制運作,不少地方的演出公司還集經營權與管理權於一身。 也許正是基於演出市場這種封閉性的壟斷的局面,才出現了大家稱之為「走穴」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及其組織者「穴頭」。對於「走穴」現象與實際上起了文化經紀人作用的「穴頭」,人們或褒或貶,或謄或毀,莫衷一是。近一時期,似乎更多地是為「走穴」與「穴頭」叫好。有人籠統地認為「走穴有理」,有人把「走穴」等同於第二職業,有人認為「走穴」可以促使演員提高演藝水平,可以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有人說要把「穴頭」從「地下」請到「地面」,……這些說法雖然不無一定道理,但這里迴避了一個實質性的問題:即參與「走穴」的演員是否可以支配自身的演出活動,即是否為自由職業者?或者經過所在組織的批准?作為「穴頭」的經紀人是否獲得演出經營許可?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如果離開了這些基本前提來談論「走穴」與「穴頭」,就只能得出一些概念不清,似是而非的結論來。 何謂「走穴」?何謂「穴頭」?199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關於加強演出市場管理的報告》有這樣的描述,一些非演出經紀單位或個人以盈利為目的,私邀國家劇團(院)、部隊等的文藝團體的演職員,組織各類營業性組台(團)演出活動。這些演職員不經本單位領導批准,置本職業務工作於不顧,熱衷於私自應邀參加社會上的各種組台(團)演出。這類演出大多粗製濫造,演出台風格調不高,人員組成復雜,宣傳廣告虛假,哄抬票價,坑蒙觀眾,私分演出收入,偷稅漏稅,社會影響很壞。可見,這里所指的「走穴」與「穴頭」,一是以盈利為目的,獲取高額報酬;二是「走穴」演員非個體從業者,又未經批准;三是「穴頭」非法人機構;四是私分收入,偷稅漏稅。因此,這類活動屬於「非法演出經營活動」。 誠然,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這種現象的出現有其必然性。在舊的計劃體制下,各種文藝演出活動都由政府一統包辦,往往造成演員藝術青春的浪費和群眾文化生活的匱乏。而「穴頭」與「走穴」這種演出經營方式,拉得起,走得出,靈活機動,瞄準市場,產銷兩利,有時候確實既使演員的藝術才能得到了充分發揮,又豐富和滿足了群眾文化生活。因此,「穴頭」與「走穴」現象,既是對舊體制的反動,又呼喚著一種新事物——作為文化藝術品產銷中介物的文化經紀人的誕生,這或許正是其積極意義之所在。 文化經紀人,在未來的文化市場中,必將扮演一個十分活躍的角色,必定要朝著職業化、規范化、類型化(專業類型)的方向發展。未來的文化經紀人,並不是由現在的「穴頭」從地下轉向地面,由非法轉為合法,不是一個簡單的轉換過程,而是與文化體制改革、特別是表演藝術團體的體制改革和整個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緊密相聯的一項系統工程。我們不妨根據規范的文化經紀人必須具備的兩個前提條件,勾勒一下文化經紀人的未來模式與發展前景。首先,要求經紀人必須是獨立的法人機構,其次,所代理的從業人員(演員)是自由職業者。現在的劇院團是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演員為國家幹部,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產物。在未來較為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下,除了一部分由國家扶植的民族優秀藝術和高層次高水準的典雅藝術,國家給予應有的經濟保障之外,絕大部分劇院團和演員的文藝活動將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劇院團由事業單位轉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法人團體;演員由國家幹部轉為藝術從業者。這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契約關系,是彼此相關的責、權、利關系。只有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嚴格意義上的文化經紀人才有可能走向職業化、規范化、類型化。由此看來,文化經紀人的問題,就其深層次的內容而言,乃是牽涉到劇院團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 目前處在市場經濟尚未成熟的過渡時期,現階段如何正確對待文化經紀人問題呢?我們以為要從四個方面下功夫。第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現在只允許全民所有制單位成立演出經紀機構,隨著形勢的發展,對此應有所突破。只要具備法人資格同時符合現今有關文件對演出經紀機構關於設施設備、專業知識、財務制度、注冊資金等規定的,要有步驟地向集體或個體放開,准許其合法成立,督促其守法經營。第二,要加快現有演出經紀機構即各級國營演出公司的改革步伐。堅決貫徹政企、政事分開的原則,作為演出經紀人的演出公司,不再具有行政職能。要在搞活演出市場中求生存、求發展。第三,要加強管理。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文件和文化部《關於演出經紀機構實行演出經營許可證制度的規定》,對於不擁有演出經營權、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演出經紀活動應予取締,對各種偷稅漏稅的行為要依法懲處。第四,要健全法制。有關文化經紀人及其經紀活動的法規要盡快制訂和完善,以保障合法經營,打擊非法經營。屬於全民所有製表演藝術團體的演職員從事團外營業性演出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總之,文藝演出要面向市場,要形成市場機制,就必須加快培育和發展文化經紀人,這是文化市場進一步發展的必然均勢。 (此文與康式昭合作 發表於《人民日報》1993年5月5日)
『玖』 怎樣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毛概
當前,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旺盛,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全面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已經成為時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要抓住機遇,把文化產業放在更重要位置,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調結構、擴內需、增就業、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文化產業,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製取得重要進展,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文化產業規模逐步壯大,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初步形成。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進出口貿易逆差逐步縮小,我國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總的看,我國文化產業呈現出健康向上、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正在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引擎和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水平還不高、活力還不強,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還不相適應。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仍然存在,並對文化產業發展產生諸多影響,但困難和挑戰中蘊含著新的機遇和有利條件,文化具有反向調節功能,這為創新文化體制機制、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帶來了契機。要抓住機遇,把文化產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1、要加快發展重點文化產業。
要以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產業為重點,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產業政策體系,實現跨越式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要著重發展文化科技、音樂製作、藝術創作、動漫遊戲等企業,增強影響力和帶動力,拉動相關服務業和製造業的發展。影視製作業要提升影片、電視劇和電視節目的生產能力,擴大影視製作、發行、播映和後產品開發,滿足多種媒體、多種終端對影視數字內容的需求。出版業要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快從主要依賴傳統紙介質出版物向多種介質形態出版物的數字出版產業轉型。動漫產業要著力打造深受觀眾喜愛的國際化動漫形象和品牌,成為文化產業的重要增長點。
2、進一步完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應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打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市場格局,努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為加快文化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要大力培育各類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積極推進資本市場建設,培育文化人才、信息、技術和版權等交易市場,不斷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的市場化程度。要建立健全現代流通體制,積極培育全國和區域性的大型現代流通組織,加快文化產品物流中心建設,扶持基層農村連鎖網點,推廣新型代理配送制度,構建覆蓋廣泛、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路。
鼓勵文化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大力發展文藝演出院線,加快電影院線特別是中小城市電影院線、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建設;積極發展文化電子商務,構建網路文化產品交易平台。要建立健全市場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大力發展經紀、代理、評估、咨詢等文化中介機構,推行文化領域的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推動行業組織更好地履行市場協調、監督、服務、維權等職責。
3、要培育骨幹文化企業。
要著力培育一批有實力、有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在重點文化產業中選擇一批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盡快壯大企業規模,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促進文化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
4、與此同時,還要積極培養各類人才,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發展文化產業,隊伍是根本,人才是關鍵。我們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把那些思想政治堅定、組織領導能力強、具有開拓精神、熟悉文化工作的優秀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要創造條件、完善措施,繼續推動文化領域人才培養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名家大師、一批各專業領域的領軍人物、一批懂經營善管理的文化經營管理人才、一批掌握現代傳播技術的專業技術人才;要認真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創造的成功經驗,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努力在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培育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等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