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薩滿文化的薩滿文化
薩滿,被稱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介者。他可以將人的祈求、願望轉達給神,也可以將神的意志傳達給人。薩滿企圖以各種精神方式掌握超級生命形態的秘密和能力,獲取這些秘密和神靈奇力是薩滿的一種生命實踐內容。薩滿分為家薩滿和野薩滿。家薩滿作為侍神者,主要負責族中的祭祀活動。野薩滿(又稱大神)是神抓薩滿,即神靈附體的薩滿。神抓薩滿的活動包括醫病、軀災、祈福、占卜、預測等人們需要解決的問題。滿族薩滿平時與族內普通人一樣,他們的服務是不取報酬的,也沒有超越他人的許可權,他們可以結婚生子。薩滿死後,所用的神器、佩飾、服裝等隨葬。新薩滿要經過挑選、培訓(滿語學烏雲),最後才能確定。 滿族薩滿面具多在跳野神祭祀時使用。薩滿祭祀中,依照祭祀內容要求,模擬成各種動物或神怪。由於怕被死者或神靈認出,薩滿要戴上面具,並用神帽上的彩穗遮臉。身穿薩滿服,腰系腰鈴,左手抓鼓,右手執鼓鞭,在抬鼓和其他響器的配合下,邊敲神鼓,邊唱神歌,充滿神秘的色彩。
青年滿學家王松林在黑龍江寧安地區調研考察時,發現寧安滿族文化傳人傅英仁掌握大量滿族薩滿面具圖譜。王松林的真誠、痴迷、執著打動了老人,老人拿出了100餘個滿族薩滿面具圖譜和25個滿族圖騰圖繪,作為滿族史料贈送給他。經過王松林的整理、繪制,滿族薩滿面具終於在2000年秋面世了,被稱為二十世紀末中國民間藝術的奇觀。
滿族面具以反映女神為主,其形成時間大約為原始母系社會的繁榮時期。滿族面具是薩滿教的活化石,其涉及歷史久遠,內涵豐富,神秘粗獷,色彩明快,稚美可掬。
面具作為一種純精神的萬能武器,等到原始先民的恐懼感、自卑感逐漸消失後,就漫漫演變成娛樂工具。滿族面具由莊重威嚴的薩滿祭奉逐漸轉為戲劇娛樂表演。
在清朝,宮廷和民間已廣為流傳著瑪虎戲。「瑪虎」為滿語,即假面舞,或稱面具舞。早年,面具多用草枇、獸革、龜蓋、貝殼製成。近世多用高麗紙、樺樹皮製成,再刻繪人、鳥、鬼怪臉面形象,或慈祥,或猙獰,千姿百態。
⑵ 什麼是薩滿教
薩滿教 補充: 薩滿教是近存晚期原始宗教的一種。曾廣泛流傳於中國東北到西北邊疆地區操阿爾泰語系滿一通古斯、蒙古、突厥語族的許多民族中,鄂倫春、鄂溫克、赫哲和達斡爾族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尚保存該教的信仰。因為通古斯語稱巫師為薩滿,故得此稱謂。通常泛指東起白令海峽、西迄斯堪的納維亞拉普蘭地區之間整個亞、歐兩洲北部烏拉爾一阿爾泰語系各族人民信仰的該類宗教;也有廣義地借指今天世界各地原始社會土著民族信仰的原始宗教,特別是北美愛斯基摩、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亞土著人的原始宗教。十二世紀中葉,中國南宋徐夢莘所撰《三朝北盟會編》中己用「珊蠻」一詞,記述了女真人信奉的薩滿教。 該教具有較冥雜的靈魂觀念,在萬物有靈信念支配下,以崇奉氏族或部落的祖靈為主,兼西自然崇拜和圖騰崇拜的內容。崇拜對象極為廣泛,有各種神靈、動植物以及無生命的自然物和自然現象。沒有成文的經典,沒有有宗教組織和特定的創始人,沒有寺廟,也沒有統一、規范化的宗教儀禮。巫師的職位常在本部落氏族中靠口傳身受世代嬗遞。 隨著原始公社解體和階級社會的出現,薩滿教日益衰落,社會上層人士陸續皈依藏傳佛教、東正教和伊斯蘭教等。該教的一些原始因素不同程度地為上述宗教所汲取和融合。但在民間,仍有其濃厚的影響,甚至以變異了的形態殘存下來。 補充: 基本信仰 一、靈魂觀念 認為世界上各種物類都有靈魂,自然界的變化給人們帶來的禍福,都是各種精靈、鬼魂和神靈意志的表現。 薩滿教認為人有數個靈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個靈魂: ①生命之魂(斡仁)。系生命之神賦予,它同人的生命共始終,人死則永遠離開軀體而消失。 ②思想之魂(哈尼)。為人在清醒時的思想和夢中見聞,它是暫時遠離身體和其他靈魂交遇。人死後它不消失,需請薩滿將它送入陰間,以免在世上作祟,傷害人畜。 ③轉生之魂(法加庫)。系轉生之神所賜,人死後按其生前品行,或轉世為人,或投生動植物,婦女不育、流產,認為是她們沒有轉生之魂或該魂被攝所致。上述各魂只聞其聲,不見其形。 阿爾泰人和雅庫特人稱靈魂和生命為「騰」、「蘇內」(或「蘇爾」)和「庫特」,認為所有有生命的東西都有騰,它一旦離開人體,人就死亡。蘇內為人特有,它使人類有思想、意志和感情,睡眠中它能離開身體四處游盪。無生命物體內均有庫特,能給它們感情和意志,羊欄馬廄里有了庫特,牧畜就興旺,主人會富有,它若附在牧人的鞭棍上,病魔和惡狼就不敢加害畜群。他們還認為人的靈魂特別是亡靈,能同自然界各種靈魂或精靈交往溝通,甚至相互轉移;亡靈喜附在活人身上或附在其他物件上,使其發生變化。 補充: 二、神靈觀念 薩滿教常賦予火、山川、樹木、日月星辰、雷電、雲霧、冰雪、風雨、彩虹和某些動物以人格化的想像和神秘化的靈性,視為主宰自然和人間的神靈。特別是由祖先亡靈所形成的鬼神觀念以及人間的各種疾病與死亡造成的恐懼,是薩滿教神靈觀念的核心。認為各種神靈同人類一樣有意志、願望和情慾,更有善惡之分,不能違拗、觸犯。各類神靈具有不同的屬性和功能,各主其事,各行一方,地位大體平等,極少統屬,絕大多數尚無等級差別,也沒有主宰一切的上帝。但在進入封建社會的蒙古、滿和達斡爾等族的薩滿教中,出現了天神(騰格里)的觀念,漸次升至高於諸神的位置。 有些民族隨著私有制的發展,外界階級社會的影響,賦予一些古老神靈以新的內涵。鄂倫春族的「吉雅其」,原是保佑牧畜繁殖的神,後變成財神爺,每戶都供奉;少數上層人們曾在清朝地方機構里當差,使信奉多種衙門神,其神像多是官吏的形象。 在一些進入階級社會的民族中,出現了身世貧苦的神。內蒙古輝索木地區鄂溫克人曾供奉哈音神,據傳是一對衣食不周的窮苦老夫婦,死後成神,多為窮人供奉;卓日神是個奴僕,終身替人養牛擠奶,年老摔死在牛糞上,死後被奉為神,神像是畫在一塊長方形木板上的老人和帶犢的乳牛。每當乳牛患病不出奶,主人就向它獻祭。 三、三界觀念 赫哲族以為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層為天堂,眾神所居,又分七層,最權威的神靈居最上層;中界是人和動植物所在;下界是陰間,也分若干層,分別為祖靈、一般亡靈和大小鬼魂所住。人類夾在中間,受著神靈福佑和鬼魂作祟的影響。只有巫師薩滿能通達上下兩界,疏通三界之事。 追問: 那請問世界各地的薩滿教大體相同還是僅在中國的薩滿教是如此?
⑶ 什麼是薩滿式文明
薩滿文明Shamanism(法∶Chamanisme),一般被視為文明層次較低、是多神教向一神教過渡的宗教信仰文明,卻仍見於當今世界各地,時時穿梭天人之際,跨越多維向度,註定要跟地球常民長久嬋娟長相左右。
有人認為薩滿Shaman1詞源自中國黑龍江流域的通古斯語,意為「興奮而狂舞的人」,乃神鬼附身的起乩狀態,猶存活在當今中國的東北滿族、赫哲、鄂倫春、蒙古跟西藏諸族;另西伯利亞東北及西北部、美洲印第安、北極圈愛斯基摩人,等等等。
已逝的優質蕃薯人‧考古人類學者張光直堅認中國古文明根本就是薩滿式文明(《考古學專題6講》,1985),蓋薩滿信仰是天地鬼神無所不拜(島內至今都還如此),透過跳神儀式,神鬼附體,以驅魔、請神、祛厄,醫病。法國結構主義大宗師李維史陀甚至認為∶『薩滿研究也許有朝一日可以用來闡明佛洛依德學說的晦澀論點。』
薩滿文化產生於原始氏族社會,它最突出的特徵是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薩滿文化內容豐富多彩,具有顯著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其精華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瑰寶。
中國北方是薩滿文化的母源地之一,被譽為「活化石之國」,保存著大量的原始薩滿文化遺存,特別是區域內的文化藝術形態。在經歷了蠻荒苦難的歷史進化風雨之後,以其頑強的生命力和感召力,依然煥發出奪目的靈性之光,進而成為考古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藝術師們傾力搶救和發掘的文化寶藏,並成為藝術家創作的源泉。
⑷ 什麼是薩滿教
薩滿教是原生性宗教。薩滿教不是創生的,而是
自發產生的。廣義上的薩滿教是世界的。薩滿文化是
個世界性的文化現象,其流行區域集中在亞洲北部和
中部,乃至歐洲北部、北美、南美和非洲,這是廣義
的薩滿教。
狹義上的薩滿教為阿爾泰語系,如:維吾爾、哈
薩克、塔塔爾、蒙古、錫伯等民族所信仰,其信仰主
要是萬物有靈論、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薩滿教的基
本特點是沒有始祖、沒有教義、崇拜多種神靈,沒有
組織、沒有固定的廟宇教堂、沒有專門的神職人員。
薩滿教的主要活動是跳神。另外薩滿教還有一個顯著
的特點,就是薩滿教者多為女性。
薩滿教的本質像其他宗教一樣,是關於神靈的信仰和崇拜,因此不應該把它排除在宗教之外。薩
滿教在宗教意識之中確立了各種具體的信仰和崇拜對象,並建立了同這些對象之間或溝通、利用、祈
求、崇拜,或防備、驅趕、爭斗等宗教行為模式薩滿服務其中的社會組織約束並規范了其社會的共同
信仰和各種宗教行為,決定了薩滿的社會角色和社會作用,並利用它們服務於現實的社會生活秩序和
社會組織體制。因此薩滿教應看作是以信仰觀念和崇拜對象為核心,以薩滿和一般信眾的習俗性的宗
教體驗,以規范化的信仰和崇拜行為,以血緣或地域關系為活動形式三方面表現相統一的社會文化體
系
可參考:http://ke..com/view/147525.htm
http://www.htrwh.com/HJBH/saman/saman.asp
⑸ 薩滿是什麼意思
「薩滿」一詞也可音譯為「珊蠻」「嚓瑪」等。該詞源自北美印第安語shamman,原詞含有:智者、曉徹、探究、等意,後逐漸演變為薩滿教巫師即跳神之人的專稱,也被理解為這些氏族中薩滿之神的代理人和化身。
薩滿簡介
在古代的東北,薩滿分為職業薩滿和家族薩滿,前者是以個人身份面向全社會所有人提供宗教服務,為僱主家進行驅魔、占卜、乞福、主持紅白喜事等,收取相應報酬。
後者則是在部落氏族組織中僅為本氏族成員提供宗教服務的指定神職人員, 在本氏族成員需要時進行祭祀祖先、向神靈許願、敘說祖先歷史功績、為本氏族成員乞福、等宗教活動。
在古代東北,人們對大自然充滿了崇拜和敬畏,往往藉助神靈來判斷是非。在那個刀耕火種的年代,人們信奉薩滿,希望獲得精神寄託,從而獲得安慰。
跳大神和薩滿的區別:
1、滿族薩滿屬於民族信仰和民俗習慣,東北跳大神屬於封建迷信。
「薩滿教」起源自史前文明中的自然及圖騰崇拜,是一種融合性非常強大的古老宗教。「跳大神」則起源自清朝中葉,當時滿族統治的政治需要,大力打壓「漢族」的傳統宗教即「道教」。
在這種情況下,東北人民對「傳統薩滿儀式」進行簡化,進而產生了「跳大神」這一種有著濃厚東北鄉土氣息的「儀式」,屬於封建迷信。
2、「神學觀念」不同
薩滿教信奉的神靈是一種超自然的力量,而跳大神的神漢對於「神」的理解則更為「隨意化」,只要是比正常人能力強大的「靈體」,都可以稱之為「神兒」或「仙兒」。
3、服務主體不同
滿族薩滿一般只為本家族、本氏族、本民族服務,東北跳大神不局限於本家族,主要為外人服務。
4、使用語言不同
滿族薩滿祭祀使用滿語,東北跳大神用漢語。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薩滿
⑹ 滿族的薩滿文化是什麼文化啊可否詳說一下
薩滿文化是與薩滿教緊密聯系的民間風俗文化的統稱,當然也包括薩滿教本身。
薩滿教是一種比較原始的宗教信仰,是在人類新石器時代就已經產生的,其基本理論是萬物有靈論,以崇奉氏族或部落的祖靈為主,兼有自然崇拜,或圖騰崇拜的內容。薩滿教沒有同一的成文的經典,最多隻有記錄祭祀時口頭誦詞的文本,即「神歌」。薩滿教也沒有宗教組織和職業的神職人員,特定的寺廟也不多,統一規范化的宗教儀禮也很少。它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早的宗教體系。
薩滿教曾廣泛分布於北半球各大洲, 因民族、地區、以及不同氏族,其信仰內容也有很大差異。但基本有一共同特徵,即:相信靈魂與軀體是可以分離的,神與人之間可以直接交流。因此,薩滿教相信神可以附著在選定的神職人員(薩滿)的軀體內與眾人溝通,同時薩滿的靈魂也可以脫離軀體去與神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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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薩滿教是世界各薩滿教中的一個分支,發展程度已經超過了舊有的氏族觀念,逐漸與階級社會模式結合,是世界各類薩滿教中最獨特的一種。它擁有以自然崇拜與祖先崇拜相結合的特點,同時兼有用英雄崇拜。
滿族薩滿教的自然神漢語稱為『大神』滿語稱『恩都里』是主宰自然與世間規律的主神。主要有:阿弗喀媽媽(天神)、佛多媽媽(健康與生育之神)、越婁媽媽(地神)、烏喜哈媽媽(星神)、比亞(月神)、瞬(太陽神)、么德里媽媽(海神)、松阿里媽媽(松花江神)、薩哈連么迪里(黑龍江神)、穆丹格格(牡丹江神)、奧督媽媽(戰爭與平安之神)、阿克占(雷神)、阿尕里媽媽(雨神)、耶魯里(災害神).....等等。眾神分職掌管大自然,但有一個共同的義務,即通過眾神會議輪流擔任長白山山主這個職位,所以滿族對長白山格外看中,視之為眾神聚會的聖地。這也是滿族崇拜長白山習俗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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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類是動物神,即主宰動物界的神獸俗稱『野神』,比如:鷹神代敏媽媽、虎神塔思哈媽媽、熊神闊太黑阿古、狼神紐赫里阿古、水塔神海倫媽媽、飛虎神額思赫媽媽、蛇神梅合媽媽、龍神穆迪里瑪法....等等。這是滿族文化中敬重大自然的一種宗教表現。
另一類神稱『蠻倪』即英雄神。這一類神通常是現實社會中的戰斗英雄或者有過突出貢獻的人,死後按薩滿教習慣魂歸長白山,被封為神。比如:珠錄蠻倪、安班蠻倪、察拉蠻倪、莽克秦蠻倪、歪利媽媽...等。
還有一類是祖先神,這類神是自己家的歷代祖先與薩滿,死後被自己家的子孫尊逢為神,統稱『瑪法里』,自家的歷代薩滿祖先俗稱『太爺神』。這一類神是有嚴格的家族私有性的,每個滿族家族都有自己家的祖先神,同時每家只能祭祀自己家的祖先神,絕不祭祀別人家的祖先神,這也是滿族人非常崇敬祖先的風俗來源(祭祀民族英雄努爾哈赤與皇太極除外,但絕對不可以下神附體)。
以上的動物神、蠻倪神、太爺神,統稱『窩車里』即,這三類神多數可以在薩滿儀式時,通過下神附身的方式進入薩滿身體內,暫時支配薩滿軀體與信眾們對話,幫助人們解答各種疑問,並祝福人們。所以傳統滿族民居中西牆上供奉的神板被稱為「窩車庫」。 滿族人在婚喪嫁娶時或家有大事時都要向窩車庫上香,祈禱順利。
值得注意的是,前面第一種自然大神恩都里則是完全不可以直接與人交流的,即不能下神附身。這里也不得不提到『下神附身』這一特殊儀式,薩滿教祭祀時其主要神職人員分兩類。一類是『薩滿』俗稱『大神』,這個職務男女均可,他們是專門為在儀式中為眾神附身志願充當的活體媒介。他們在成為薩滿之前在幼年或少年時期往往飽受疾病折磨,且病情古怪久治不愈,只有在被迫向老一代薩滿學習薩滿技術之後病情才會有所緩解並逐漸消失。薩滿在祭祀時的任務即是恭請神靈進入自己的身體,在附身成功之後他們會暫時喪失自我意識,轉而以神的思維方式行事,並以神口吻說話,聲音和語態都會發生變化,直到神離去。另一類神職人員稱為『載領』俗稱『二神』他們是整個祭祀的關鍵,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協助薩滿神靈附身,當附身成功後他們負責與神靈直接對話,將眾人的意圖傳達給神靈,同時要保護無意識狀態下的薩滿不至摔倒或碰傷。當與神靈的對話和娛樂結素之後,載領們要幫助薩滿恢復神志把神靈送走,這個過程很關鍵,如果薩滿不能及時蘇醒後果將很可能因精神過度緊張而失常,重者甚至會誘發急性心肌梗塞或腦溢血,薩滿會有生命危險。因此東北民間常說「請神容易,送神難」即源於此。(關於在下神過程中,薩滿的無意識表現,這個在國際民俗學、宗教學以及心理學、生理學領域是研究的熱點,目前還沒形成有共識的解釋,比較主流的說法認為薩滿下神昏迷 是一種情緒形的自我催眠反映,進而形成在潛意識支配下生理與心理的協同工作。)另外,薩滿與載領必須是本家族內選定的一般只為本家族成員提供宗教服務,他們雖然都是專職的神職人員,但都不存在職業性,平時他們與普通家族成員一樣從事日常勞作,只有在祭祀、節日、家族內大事時才以神職人員身份出場進行宗教活動。
由薩滿教延伸到滿族文化生活的各方面,列如:狗是神賜之畜不可隨意殺害,只能用作敬神卻不能吃。滿族在捉鷹訓鷹時都要先向鷹神代敏祈禱。在挖人參時也要向長白山祈禱。祭祀儀式上薩滿所常的神歌含納了滿族民歌的典型音樂特點。祭祀供奉的各種年糕、黃米糕、福肉也是滿族食品典型代表。
⑺ 薩滿文化的薩滿教文化
薩滿教是一種原始的多神教,遠古時代的人們把各種自然物和變化莫測的自然現象,與人類生活本身聯系起來,賦予它們以主觀的意識,從而對它敬仰和祈求,形成最初的宗教觀念,即萬物有靈。宇宙由「天神」主宰,山有「山神」,火有「火神」,風有「風神」,雨有「雨神」,地上又有各種動物神、植物神和祖先神……形成普遍的自然崇拜(如風、雨、雷、電神等)、圖騰崇拜(如虎、鷹、鹿神等)祖先崇拜(如佛朵媽媽等)。在薩滿舉行宗教活動的儀式上,所用的法器很多,如神案、腰鈴、銅鏡、抓鼓、鼓鞭等。在法器上都刻繪有各種神的圖案,尤其是在神案上和抓鼓上古時候都刻繪有色彩豐富的神靈面具。這些滿族面具,無論是藝術價值、學術價值、民俗價值、文化價值都是彌足珍貴的。由於滿族薩滿面具是宗教用品,一般只由薩滿傳世珍藏,外人很難見到。
⑻ 薩滿在中國宗教文化的發展有什麼意義薩滿最早出現在什麼時候
薩滿教是在初始信念基本上發展壯大下去的一種民間信仰主題活動。廣為流傳於中國東北到大西北邊疆地區操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蒙古族語族、匈奴語族的很多中華民族中,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和達斡爾族到20世際50時代初尚儲存該教的信念。對這種中華民族的生產製造、生活和社會習俗等各行各業造成過重要危害。由於通古斯語稱法師為薩滿,故得此稱呼。薩滿曾被指出有操縱氣溫、推測、解夢、占星學及其旅遊到天堂或是煉獄的能力。
薩滿危害大家的生活面很廣,卻並沒有「傳統」存留,以供大家學習培訓、散播。相比佛家、耶穌教和伊斯蘭有經卷、有主教堂、有寺院、有官方網適用的強悍能量,薩滿無所不在,卻又藏於民俗。它更像滿族以往的狩獵生活,來去無蹤影,與自然界密切地結合在一起。白山黑水歷史悠久的薩滿教廣為流傳了數百年,它做為滿族人歷史悠久的信念以前在大家心裡有著十分關鍵的部位。但伴隨著滿族人社會發展的發展趨勢,薩滿教慢慢喪失往日的功效。可是薩滿教已深深地融進滿族的生活中。
⑼ 薩滿文化的介紹
薩滿教是我國古代北方民族普遍信仰的一種原始宗教,產生於原始母系氏族社會的繁榮時期。古代北方民族或部落,如肅慎、勿吉、靺鞨、女真、匈奴、契丹等;近代北方民族,如滿族、蒙古、赫哲、鄂溫克、哈薩克等也都信奉薩滿教或保留一些薩滿教的某些遺俗。薩滿教原始信仰行為的傳布區域相當廣闊,囊括了北亞、中北歐及北美的廣袤地區。
⑽ 薩滿文化是怎樣的一種文化
薩滿文化是個世界性的文化現象,其流行區域集中在亞洲北部和中部,乃至歐洲北部、北美、南美和非洲,這是廣義的薩滿教。 狹義的薩滿教為阿爾泰語系,如:維吾爾、哈薩克、塔塔爾、蒙古、錫伯等民族所信仰,其信仰主要是萬物有靈論、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薩滿教的基本特點是沒有始祖、沒有教義、崇拜多種神靈,沒有組織、沒有固定的廟宇教堂、沒有專門的神職人員。薩滿教的主要活動是跳神。另外薩滿教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薩滿教者多為女性。 可以這么說: 廣義上的薩滿教是世界的 狹義上的薩滿教中國以西北少數民族和部分俄羅斯少數民族信仰的. 真正薩滿教里確有關於火炎軍團的傳說 - 薩滿教石神 - 石火的天界本質 薩滿教的一些神話中說石中之火來自天上,藉以說明石火的神聖性。滿族《托阿恩都里》中的火神托阿,從天上的火庫中偷出一葫蘆火種,利用在天界打石頭之便,把石塊鑿出洞把火種裝進去。當天神讓他到地上修行宮時,托阿把裝有火種的白石都運到了地上。他把石塊交給了人們,告訴他們用碰磕石塊的辦法從中取火。從那以後,人們就把托阿當作火神供奉起來,春秋祭祝。蒙古族的祭火祝詞中有「天神騰格里汗創造的卵石」之贊語。 滿族文化與薩滿教的關系 中國是一個由多民族構成的國家。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這些黑眼睛黃皮膚的人們創造並發展了古老而又優秀的中華文明,同時,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生產斗爭和生活實踐,也繁榮了各具特色、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 滿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肅慎,以及後來的挹婁、勿吉、靺鞨和女真。今天的滿族是以明代女真人為主體,尤其是在後金入關之前,他們開始接受了漢族和朝鮮族的農耕文化和蒙古族的游牧文化的影響,形成了摻入了一部分漢族、蒙古族和其它民族的新的民族共同體,這充分地表明了滿族文化的多元性。 他們希望能有超人間的力量來拯救自己,幻想著以祈禱、祭獻或巫術來影響主宰自然界的神靈,使他們放棄對人類進行的懲罰和戲弄,為人們帶來繁榮和幸福,因而形成了最初形式的宗教儀式,這種宗教儀式滿足了人們的心理需要。人們都具有了為了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的本能需求,而這種本能需求通常會得到兩種結果:即滿足或不滿足。得到滿足時,人們會表現出歡喜雀躍、快樂舒暢;一旦不能如願以償,人們就會憂愁煩燥、痛苦悲傷。這些原始情緒,尤其是憂愁、痛苦情緒的進一步發展,在一定的條件之下,就會轉化為恐怖情緒、依賴情緒、崇拜情緒、祈求情緒,從而形成為最終的宗教情緒、宗教心理和宗教意識。 薩滿教正是充分地反映了這種原始的宗教情緒、宗教心理和宗教意識的原始宗教。薩滿教形成和建立在漁獵經濟的基礎之上,是原始漁獵經濟世界觀的一種反映。這種與母權制氏族社會的形成同時而來的原始宗教,是以「萬物有靈」的思想為其教義的基礎,是與一系列狩獵、捕魚活動中的巫術活動相結合的原始信仰。原始的漁獵生產方式,使早期人類生活有著很大的偶然性,人們對於凡是不可理解的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都以為是神靈在起作用,因此,產生了恐怖感覺和意識。人們不僅相信自己有靈魂,同時,也相信一切無生物和動植物是統一的觀念,這種觀念主要表現在對動物、圖騰和祖先的崇拜上。 基本信仰 一、靈魂觀念 認為世界上各種物類都有靈魂,自然界的變化給人們帶來的禍福,都是各種精靈、鬼魂和神靈意志的表現。薩滿教認為人有數個靈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個靈魂: ①生命之魂(斡仁)。系生命之神賦予,它同人的生命共始終,人死則永遠離開軀體而消失。 〔在魔獸中體現為靈魂狼和靈魂行者〕 ②思想之魂(哈尼)。為人在清醒時的思想和夢中見聞,它是暫時遠離身體和其他靈魂交遇。人死後它不消失,需請薩滿將它送入陰間,以色在世上作崇,傷害人畜。 〔表現為魔獸里著名的薩滿凈化技能!!和白牛的生命鏈〕 ③轉生之魂(法加庫)。系轉生之神所賜,人死後按其生前品行,或轉世為人,或投生動植物,婦女不育、流產,認為是她們沒有轉生之魂或該魂被攝所致。上述各魂只聞其聲,不見其形。 〔魔獸中表現為:牛頭的復活〕 阿爾泰人和雅庫特人稱靈魂和生命為「騰」、「蘇內」(或「蘇爾」)和「庫特」,認為所有有生命的東西都有騰,它一旦離開人體,人就死亡。蘇內為人特有,它使人類有思想、意志和感情,睡眠中它能離開身體四處游盪。無生命物體內均有庫特,能給它們感情和意志,羊欄馬廄里有了庫特,牧畜就興旺,主人會富有,它若附在牧人的鞭棍上,病魔和惡狼就不敢加害畜群。他們還認為人的靈魂特別是亡靈,能同自然界各種靈魂或精靈交往溝通,甚至相互轉移;亡靈喜附在活人身上或附在其他物件上,使其發生變化。 二、神靈觀念 薩滿教常賦予火、山川、樹木、日月星辰、雷電、雲霧、冰雪、風雨、彩虹和某些動物以人格化的想像和神秘化的靈性,視為主宰自然和人間的神靈。特別是由祖先亡靈所形成的鬼神觀念以及人間的各種疾病與死亡造成的恐懼,是薩滿教神靈觀念的核心。認為各種神靈同人類一樣有意志、願望和情慾,更有善惡之分,不能違拗、觸犯。各類神靈具有不同的屬性和功能,各主其事,各行一方,地位大體平等,極少統屬,絕大多數尚無等級差別,也沒有主宰一切的上帝。但在進入封建社會的蒙古、滿和達斡爾等族的薩滿教中,出現了天神(騰格里)的觀念,漸次升至高於諸神的位置。 有些民族隨著私有制的發展,外界階級社會的影響,賦予一些古老神靈以新的內涵。鄂倫春族的「吉雅其」,原是保佑牧畜繁殖的神,後變成財神爺,每戶都供奉;少數上層人們曾在清朝地方機構里當差,使信奉多種衙門神,其神像多是官吏的形象。 三、三界觀念 赫哲族以為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層為天堂,眾神所居,又分七層,最權威的神靈居最上層;中界是人和動植物所在;下界是陰間,也分若干層,分別為祖靈、一般亡靈和大小鬼魂所住。人類夾在中間,受著神靈福佑和鬼魂作崇的影響。只有巫師薩滿能通達上下兩界,疏通三界之事。 主要崇拜 一、自然崇拜 二、動物崇拜 三、祖神崇拜 四、偶像崇拜 周作人——薩滿教的禮教思想 (上上世紀前人之文) 參考資料:http://www.ruiadz.com/bbs/printpage.asp?BoardID=15&ID=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