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貧困文化理論的介紹
貧困文化理論是從社會文化的角度解釋貧困現象的理論,它由美國人類學家奧斯卡·劉易斯(Oscar Lewis)通過對貧困家庭和社區的實際研究首次於《五個家庭:墨西哥貧窮文化案例研究》(1959年)一書中提出。這一理論認為,在社會中,窮人因為貧困而在居住等方面具有獨特性,並形成獨特的生活方式。窮人的獨特的居住方式促進了窮人間的集體互動,從而使得與其他人在社會生活中相對隔離,這樣就產生出一種脫離社會主流文化的貧困亞文化。處於貧困亞文化之中的人有獨特的文化觀念和生活方式,這種亞文化通過「圈內」交往而得到加強,並且被制度化,進而維持著貧困的生活。在這種環境中長成的下一代會自然地習得貧困文化,於是貧困文化發生世代傳遞。貧困文化塑造著在貧困中長大的人的基本特點和人格,使得他們即使遇到擺脫貧困的機會也難以利用它走出貧困。
Ⅱ 理想國中的貧困什麼意思
精神貧困。
在經濟或精神上的貧乏窘困,稱之為貧困,是一種社會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貧乏的現象,貧困是一種社會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綜合現象。
貧困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按照經濟學的一般理論,貧困是經濟、社會、文化貧困落後現象的總稱。
但首先是指經濟范疇的貧困,即物質生活貧困,可定義為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生活水平達不到一種社會可以接受的最低標准。
Ⅲ 貧困文化論的基本觀點是什麼
貧困文化論。這種觀點認為,長期處於貧困的人們形成了一整套特定的生活模式、行為准則和價值觀念,一旦這種「亞文化」形成,它會影響到整個貧困區域的人,並能一代一代地傳遞下去。在這種「亞文化」的保護下,貧困被維持,並且還會導致新的貧困。盡管貧困直接表現為窮人的物質匾乏,缺吃、少穿,但其更深刻的原因在於一種自我維持的貧困文化在阻礙窮人提高其生活水平。在現實中,作為一種「亞文化」的貧困文化確實在貧困地區存在,但是貧困文化並不是貧困的原因,而是貧困的結果,只不過反過來加重了常用而P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Ⅳ 貧困的類型不包括什麼
除貧困類型外都不包括,貧困類型有:
1、城鎮和農村最低保障家庭子女。
2、農村低收入純農戶家庭子女。
3、特困職工家庭子女。
4、孤殘學生。
5、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警察子女。
6、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7、家庭遭遇突發性、不可抗力變故,造成人身或財產的重大損失的困難學生。
貧困,指在經濟或精神上的貧乏窘困,稱之為貧困,是一種社會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貧乏的現象,貧困是一種社會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綜合現象。
貧困其實是一個既簡單又復雜的現象。說它復雜,是因為還沒有有關貧困的涵義及其衡量標準的確定,貧困話題還在學者中間仍然爭論不休,而且這種爭論似乎越來越復雜化,如上。
但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貧困現象又很簡單,因為你無論在定義上進行怎樣的爭論,貧困都以一種樸素而客觀的方式存在著。因此我們可以說,貧困首先是一種物質生活的狀態,但貧困又絕非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物質生活狀態。貧困同時是一種社會結構現象。
貧困源於對未滿足的需求的審視。沒有需求,無所謂貧困;而沒有審視,同樣不知道貧困。
貧困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按照經濟學的一般理論,貧困是經濟、社會、文化貧困落後現象的總稱。
但首先是指經濟范疇的貧困,即物質生活貧困,可定義為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生活水平達不到一種社會可以接受的最低標准。貧困的存在有著歷史與現實的雙重原因,因而,貧困又是一個歷史性的范疇。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貧困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如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生存型貧困、溫飽型貧困和發展型貧困,區域型貧困和個體型貧困,城市貧困和農村貧困,狹義貧困和廣義貧困等等。
貧困不僅只是經濟概念,更關乎基本的公民權利、能力,其實質是一種權利和能力的貧困。
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所說:「貧困不是單純由於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比如與高額醫療、養老、教育、住房等民生支出,對應的公民獲得健康權、養老權、教育權、居住權的能力缺失。
Ⅳ 文化貧困
中國那麼多人口,最多的又是農民,最苦最窮享受社會資源最少也是農民,而大量的勞動力同樣來自農民,這樣就難怪導致所謂的知識貧困和文化貧困。其實所謂貧困,個人覺得還是一種相對的概念。注入知識貧困和文化貧困的低素質勞動力,但是其品質不一定就差。相反,還有一種說法是知識越多越反動呢!如此課題應該請社會學家來解決了!
Ⅵ 如何看待貧困文化
貧困文化(culture of poverty),亦譯「貧窮文化」、「文化貧困」。用存在於貧困者中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說明物質貧困及處境不利的學生智商分數不高甚至學業成績低下的原因。被視為對文化剝奪概念的發展。美國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劉易斯在《五個家庭:墨西哥人貧窮文化的個案研究》(1956)中首次提出,在《貧窮文化》(1966)一文中系統闡述。根據劉易斯的分析,貧窮者通常盡力迴避社會上各種主要機構,對外部世界了解甚少,且缺少穩定的家庭或婚姻關系。
Ⅶ 貧困類型有哪些
貧困類型有:
1、城鎮和農村最低保障家庭子女;
2、農村低收入純農戶家庭子女;
3、特困職工家庭子女;
4、孤殘學生;
5、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警察子女;
6、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7、家庭遭遇突發性、不可抗力變故,造成人身或財產的重大損失的困難學生。
家庭遭遇突發性、不可抗力變故,造成人身或財產的重大損失的困難學生。需提供所在村委證明、鎮政府確認和因病致貧、因災致貧的材料,如病歷、大病葯費單據等原件。
除符合以上條件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兒、父母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難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證》、《社會扶助證》、《最低生活保障證》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費與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列為特困生。
(7)什麼是文化貧困擴展閱讀:
參照市民平均消費水平,貧困生的界定標准暫定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費、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時生活節儉,完成學業確有經濟困難的學生;
2、家庭所在地處邊遠經濟較落後的農村地區,或父母下崗無固定經濟來源,以及殘疾學生、單親、父母離異(低收入家庭)的學生;
3、少數民族學生,及少數本人雖未主動申請但家庭確實貧困,且有相關證明情況屬實的學生,可列為貧困生。
除符合以上條件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兒、父母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難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證》、《社會扶助證》、《最低生活保障證》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費與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列為特困生。
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發放。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