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意思
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東西,都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對的,像那些古董都是有歷史性藝術和科學性質的,都屬於。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相對,合稱「文化遺產」。
簡介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達、表現形式、知識、技能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眾提供持續的認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
㈡ 非文化物質遺產是什麼意思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人類以口傳方式為主,具有民族歷史積淀和廣泛代表性的民間文化藝術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56個民族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的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聯系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
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沖擊。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迫在眉睫。
㈢ 什麼叫非遺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述
「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歸屬
關於「非遺」,往往側重於個別少數民族的、特別是瀕臨消亡的人口基數小的民族文化的搶救,這當然是「非遺」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也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能不能突破個別民族、局部區域、特定時間、某個行業的「非遺」,在中華民族的宏大敘事中,去發掘對56個民族的大家庭成員有普遍影響,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普遍覆蓋,不分男女、貧富、行業、信仰等差別在全社會廣泛適應的「非遺」呢?
「非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突出的是非物質的屬性,更多的是強調不依賴於物質形態而存在的品質。但在物慾橫流、精神空間被嚴重擠壓的當今社會,「非遺」同樣不可避免地在申報過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過度物化包裝的態勢、突破物質形態的藩籬和局限、保持「非遺」的非物質特徵,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遺產的必要態度。
「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性質
「非遺」,都有著濃厚的文以化人的禮樂作用,大部分是先輩在勞動、生活中產生的對憂樂、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與態度的表達,是滿足人的自然需求、社會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態文化。其實用性,也表現在以人為本的基礎上。但現實保護中,我們對遺產的文化品質在不斷消解,功利性目的越來越突出,甚至「非遺」的留存、申報乃至保護,都有著強烈的利益驅動,不僅是個人的需要,還有當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遺工作變成了本地的廣告、旅遊的宣傳、增值的途徑。更有甚者,「非遺」的申報就是一個異化的過程、商品化的過程、去神聖化的過程、從文化常態中剝離的過程。沒有經濟利益的沖動,有多少人會從文化本位上關注「非遺」?
「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淵源
「非遺」是先輩通過日常生活的運用而留存到今天的文化財富。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在歷史的長河中自然生成又不斷發展流變至今,雖然隨著族群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但對遺產的文化認同感和歷史感是始終不變的。今天的「非遺」,如何保留遺跡的自然狀態和真實性而減少人造的成分、如何繼續保持日常性而減少節慶性、如何增強實用性而減少表演性、如何體現民間性而減少官方性,這才是還原前人的遺產對今天後人的作用,失卻了這種作用,遺產就成了包袱。特別是今天看到的「非遺」,大部分是農耕時代形成並在相對封閉落後的地方保存下來,能否在現代化的大潮中繼續發揮作用、如何避免被現代性同化而發揮作用,是有資格繼承遺產的孝子賢孫必須考慮的問題。
㈣ 什麼是非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或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及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間文學、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如歌圩、廟會、傳統節日慶典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無形文化遺產,主要指人類以口頭或動作方式相傳,具有民族歷史積淀和廣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間文化遺產,它曾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記憶的背影」。它包括民間傳說、習俗、語言、音樂、舞蹈、禮儀、慶典、烹調以及傳統醫葯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託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就顯得尤為重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確定文化特性、激發創造力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寬容、協調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於1998年通過決議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評選。這個項目的申報有三個基本條件,一個是藝術價值,一個是處於瀕危的狀況,還有一個是有完整的保護計劃。而每兩年才審批一次,每次一國只允許申報一個。從2001年開始,該評選已進行了兩次,共批准了47項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包括我國的崑曲和古琴以及新疆的木卡姆和與蒙古國聯合申辦的蒙古長調。
㈤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意思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突出的是非物質的屬性,更多的是強調不依賴於物質形態而存在的品質。
但在物慾橫流、精神空間被嚴重擠壓的當今社會,「非遺」同樣不可避免地在申報過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過度物化包裝的態勢、突破物質形態的藩籬和局限、保持「非遺」的非物質特徵,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遺產的必要態度。
(5)非遺文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依託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的傳承就顯得尤為重要。
非遺資源是我國重要的優秀文化,在文化傳承和民族智慧的延續方面都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價值,因此,對其進行建檔保護不是最終的目的,最終是要對其進行廣泛傳播,將優秀的文化在我國以及世界范圍得到共享和利用。
㈥ 非遺是什麼意思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簡稱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
3、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傳統手工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包括:
(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6)非遺文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非物質文化遺產分布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
它依託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過程來說,人的傳承就顯得尤為重要。
截至2009年,我國共有崑曲、古琴藝術等26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羌年、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等3個項目入選「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成為世界上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參考資料
非物質文化的網路
㈦ 什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3、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㈧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意思啊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不僅有大量的物質文化遺產,而且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我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的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保護和利用好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是國家在21世紀初進行的一次大規模的文化普查,是掌握全國及各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蘊藏狀況和了解民情民心的重要手段。
普查所得的資料和數據,作為全面分析國情的重要資料之一,是國家或地區主管機構制定文化政策乃至制定國策的重要依據。
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又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有效地保護,對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搶救的基礎。因此,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對全國各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所進行的普查,無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和發展,還是對國情的調查,都具有重要意義。
(8)非遺文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一個城市有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構成了有別於其它城市的特色與風格。近年來,伴隨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行動的啟動,全球性的保護、珍視口頭和非物質遺產逐漸掀起熱潮。
然而,申遺不等於保護,僅僅是申遺,遠遠不夠,重要的是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能像文物一樣被保護起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死的,我們要在繼承的基礎上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
㈨ 非遺文化是什麼意思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相對,合稱「文化遺產」。
2020年12月,隨著「太極拳」和「送王船——有關人與海洋可持續聯系的儀式及相關實踐」的申遺成功,中國已有42個項目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位居世界第一。
《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 表演藝術;
3.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 傳統手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