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法典正式施行,它將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
民法典的施行,大家可得注意了!2020是糟糕的一年,過去的一年我們經歷了很多不好的事情,疫情的到來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麻煩,但好在,在我們的不懈努力下,我們克服了這些困難,盡管現在的疫情還沒有結束,但是已經得到了緩解,只不過我們還不能鬆懈,在外出門的時候一定要戴好口罩,經常開窗通風,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② 民法典正式生效,民法典將給你的生活帶來哪些影響呢
《民法典》提供了更好的民權保護,使公民享有更高的尊嚴,並享有各種民權,如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婚姻自治權和各種財產權,民法典誕生於中國社會轉型和數字網路經濟發展的新時代,加快國家法治建設,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在當今的社會生活中,標准合同條款由於其便利性和經濟性而廣泛用於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鑒於在司法實踐中難以識別侵權人,從而導致高空一個人扔東西,整棟樓都要賠償的問題,只有在調查後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賠償的規定可能造成損壞的建築使用者應適用,如果在建築物的使用者賠償後發現侵權人可能造成損害的,則他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此外建築物管理人員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對依法不履行安全保證義務承擔侵權責任。
③ 民法典的實施,對我們的生活有何影響
民法典的誕生就是為了保護我們每個人擁有更好的權利和義務。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感謝他的誕生。那就是我們每個人的正義天使。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只要我們每個人都遵循裡面所說的。那麼這個世界就會明亮了很多。它對我們的生活影響太大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我們來看看有哪一些對我們的生活比較影響大的:
第一條 離婚冷靜期
這一條就有一點爭議大了,我在這里也簡單的說一下,因為我之前也有一篇是針對這這一條規定所展開說的。今天就說他其中的好處吧:離婚冷靜期主要的好處就是那些因為沖動而離婚的人,有這么一個月的時間可以在冷靜的思考,萬一他們不想離婚了呢?
以上這幾點我認為是在我們生活中經常發生的影響比較大的,其他的還有很多你們自己去看吧。
④ 民法典的頒布對你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提升了大家的幸福感,而且給我們提供了更好的民權保護,使公民享有更高的尊嚴,並享有各種民權,如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婚姻自治權和各種財產權,民法典誕生於中國社會轉型和數字網路經濟發展的新時代,加快國家法治建設,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在當今的社會生活中,標准合同條款由於其便利性和經濟性而廣泛用於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⑤ 民法典將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
2020是偉大一年,這偉大是每個普通醫務人員鑄就的,是每個堅守抗疫前線的基層工作者譜寫的,也是每個遵從支持抗疫政策的我們成就的,過去一年我們以始於困苦,終於偉大。
而新的一年,我們則以民法典開始,這則是另一種偉大了,這話又是從哪兒說起呢?比如說居住權,比如說保護虛擬財產,又比如見義勇為免責
許多內容雖然都與我們息息相關,但不是所有內容都能立刻被我們感知,即便在這樣的情況下,人格權相關變化將直接改變生活。
盡管#民法典人格權編處處都是創新點#,我們仍需摘其核心來評析:
1.獨立成編,保護更加全面。
我們不能將民法典簡單看作幾個法律的匯總,他對於民事活動的保護更加系統全面,過去散見於不同法律的人格權,如今也擁有了自己的篇章,這是過去不曾有的。
2.保護隱私,免受外界侵擾。
網路越來越發達,信息越來越爆炸,企業想要的越來越多,當已經成為生活一部分的app開始要他們不需要的信息時,弱勢的我們只能認了,民法典對隱私和個人信息的進一步保護,將會給那些大公司提出更多更規范的要求。
3.精神損害,將進一步更新
人格權被侵犯所帶來的損害很難評估,固有的法律規定也不夠全面,人格權編獨立成編後,將會推動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完善,那時對人的保護將更全面。
⑥ 民法典對個人生活的影響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指導著我們的日常生活。它覆蓋一個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從小時候的責任能力認定,長大後的結婚生子,工作的合同訂立,意外的侵權糾紛,年老的繼承等等都被民法條文包裹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如增設居住權。居住權的應用場景可能會覆蓋到更多領域,比如婚姻財產約定、公租房、以房養老、子女繼承糾紛、離婚後居無定所等。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六條規定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 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 住宅的位置;(三) 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 居住權期限;(五) 解決爭議的方法。
⑦ 民法典將如何影響你的生活
法律分析:民法典制定的影響在於:1、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法律需要;2、推進了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3、完善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⑧ 中國十九屆四中全會制定的民法典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醞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後,它將成為我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國民法制度也將迎來民法典時代。被譽為「社會生活網路全書」的民法典草案,由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及附則組成,共1200多個條文。民法典出台後,它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本報就一些熱點問題邀請專家進行解讀。
面對「霸王條款」不吃「啞巴虧」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史昶偉:
大到購車買房,小到交水電費,我們的生活中經常遇到各種格式合同,提供這些格式合同的往往是銀行、保險、電信、互聯網、水電氣暖等壟斷行業主體。面對密密麻麻的條款,消費者常常「傻傻」看不清。而一旦出現糾紛,商家會以消費者簽字為由撇清責任。
首先要明確一點,並非所有的格式合同都有「霸王條款」,格式合同減少了訂立雙方的磋商成本,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合同的簽訂和條款必須遵循契約自由和公平正義原則。民法典草案合同編對格式條款的進一步明確,正是對這一原則的強化。
民法典草案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民法典草案還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這體現了對消費者基本權利的側重保護,也對公共服務提供者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本報記者周青莎整理)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全國政協委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馬珺:
高空拋物、墜物讓不少人心驚膽戰,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民法典草案關於這個問題的創新點在於,其一,增加了有關機關調查的內容。以前發生高空拋物事件,不能查明誰是真正的加害人時,對可能加害人實行補償責任「連坐」,無疑是對高空拋物行為的縱容。明確要求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最大限度查找確定直接侵權人並依法判決其承擔侵權責任,這對拋擲行為人有很大的震懾作用。其二,在公安機關不能查明拋物人的情況下,可能加害人承擔的是按份補償責任,而不是連帶責任,且在將來查明真正的侵權人之後,先前代人受過的可能加害人有權向其追償。其三,增加了物業服務者即建築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上述新規定,侵權人、建築物使用人、公安機關以及建築物管理人等主體分別對應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主管責任和安全保障責任,更加公平合理。(本報記者李鳳虎整理)
治理放貸亂象對高利貸說「不」
北京德和衡(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鴻雁:
近幾年,校園貸、套路貸引發的糾紛頻頻出現在公眾視野中,不少人深陷各種借貸騙局。
校園貸的初衷是為了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和創業,但一些不良網路借貸平台採取降低貸款門檻、隱瞞高額利率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而陷入「高利貸」陷阱,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違法發放高利貸,將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民法典草案對高利貸明確說「不」,代表了國家對高利貸進行堅決禁止和嚴厲打擊的態度,回應了民眾對治理放貸亂象的呼聲,同時也反映了國家對民間金融資本的管理更加成熟、規范。(本報記者石可欣整理)
「離婚冷靜期」為離婚設置「時間門檻」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團隊負責人都學敏: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離婚冷靜期」,引發公眾熱議,有人擔心限制了婚姻自由。作為一名家事法官,我認為引入離婚冷靜期制度,為離婚設置「時間門檻」很有必要,並不會限制「離婚自由」。
在辦案中,我們發現閃婚閃離現象比較突出,有很多夫妻並不是真正感情破裂,只是一時沖動。「冷靜期」絕不是限制已經感情破裂的夫妻雙方離婚,而是讓雙方通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思考,理性分析婚姻中的問題,最終慎重地作出抉擇,激發他們對婚姻家庭的責任心,保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果存在家暴,可以通過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並通過訴訟離婚。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這項制度,讓我們家事法官感到很欣慰,其實這項制度在新鄉法院家事審判中已探索試行好幾年了,並且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本報記者周青莎整理)
增加遺囑形式彌補法律空白
學院副教授王長華: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發布於1985年,對於遺囑的法定形式規定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五種。如今,列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十分常見,卻常常引發糾紛。
民法典草案作出了明確規定,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草案增加遺囑形式,給立遺囑人提供了方便,填補了法律空白,具有創新性和先進性。但不管哪一種遺囑形式,都必須嚴格遵守遺囑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做到內容和形式合法。(本報記者石可欣整理)
保護個人信息等隱私
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副教授李昌鳳:
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民法典草案的突出亮點和特點。民法典草案對隱私進行了界定,並列舉了五類具體的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對於生活中民眾不堪其煩的電話、簡訊騷擾和窺視、偷拍等行為明確加以禁止,並且將自然人的生物識別信息、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等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體現了民法典立法的前瞻性和時代性。
民法典草案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明確了自然人對個人信息享有受保護的權利,要制止任何組織收集、存儲、保管個人信息,以及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對違反規定者要進行嚴格的處罰。另一方面,民法典草案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主要涉及個人信息定義、收集處理個人信息原則及要求、個人信息被收集者和收集者的權利義務、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對知悉的個人信息依法保存保密的義務等四個方面,有利於構建一個科學、合理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本報記者李鳳虎整理)
(責編:辛靜、楊曉娜)
⑨ 民法典如何影響大學生的生活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與我們的大學生活息息相關,它被稱為"社會生活網路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