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黨支部至少多久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
法律分析:黨支部需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一般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② 黨組織生活會多久開一次
黨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根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2)組織生活會多久開一次擴展閱讀
召開黨組織生活會後需要注意的事項:
1、做好會議記錄、會後整理上報,組織生活會結束後,要將會上檢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對上級黨組織的建議和意見等及時上報。
2、找出問題還要及時落實措施,整改到位,解決問題。
3、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要一一回應,不能虎頭蛇尾,要將整改措施及時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會後還要關注黨員思想動態,做好思想工作,讓大家放下包袱,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③ 黨組織生活會多久一次
法律分析:組織生活會應每年召開一次,也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法律依據:《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 第七條 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開的,應當報上級黨組織同意。
民主生活會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④ 組織生活會多久召開一次
法律分析: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第十七條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⑤ 組織生活會多久召開一次
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我國法律規定: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⑥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一般多久召開一次
法律分析: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⑦ 支部組織生活會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
(7)組織生活會多久開一次擴展閱讀:
組織生活會的主要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情況。
(2)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
(3)在關鍵時刻經受考驗的情況。包括在嚴峻的政治斗爭面前和當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失以及面臨嚴重困難,需要黨員個人作出犧牲時的表現情況。
(4)在平時工作、學習、生活中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情況。
(5)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不斷地進行思想修養和思想改造的情況。
(6)執行黨的紀律、遵紀守法的情況。
(7)深入實際聯系群眾,做群眾思想工作的情況。
(8)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情況。
(9)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自覺地同錯誤思想和行為作斗爭的情況。
⑧ 組織生活會多久開展一次
法律分析:組織生活會應每年召開一次,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組織生活會內容主要是對黨員進行黨的理論知識、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學習教育;傳達學習黨的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黨支部工作計劃,審議支委會工作報告;選舉黨支部委員會;討論接納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對黨員的獎懲;召開組織生活會,進行民主評議黨員,提高黨員素質。黨員組織生活會必須注重實效。會前要通知每一個黨員做好准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提高會議的質量和效果。
法律依據:《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第七條 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開的,應當報上級黨組織同意。民主生活會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