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博後補貼開題後多久發放
市級補貼一般公示結束後兩周左右撥款,最遲不會超過次月月底。
一、深圳市博士後日常經費補助系對設站單位博士後工作所需費用的資助,主要用於組織博士後各項考核費用、專家指導費用、博士後聯誼會會費、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等費用支出,由設站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統一掌握使用。
二、博士後日常經費補助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設站單位每年度申報情況,經審核後會同有關部門於每年12月份一次性下達給設站單位。
三、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並開題考核通過後,設站單位即可申請深圳市博士後日常經費補助,需提交如下材料:(一)博士後日常經費補助申請表(二)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博士後進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三)經評審專家簽名的在站博士後人員開題考核表。
B. 鄭州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不同的標准分別給與每人10萬元、20萬元以及30萬元的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鄭州市博士後在站生活補貼和安家補貼資金申報工作正式啟動》 鄭州市博士後生活補貼是針對我市博士後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的青年人才,給予每人每年10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限為2年。博士後安家補貼針對出站3年內來我市企業全職工作,且與我市企業簽訂3年(含)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博士後人才,給予20萬元安家補貼。其中,對於博士畢業於世界知名大學後從事博士後研究的,生活補貼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萬元,安家補貼標准提高到30萬元。
C. 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時間要多久分幾次發
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須在人才引進之日起5年內申請領取完畢。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層次人才等可選擇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000元/月,碩士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畢業生1500元/月。
購房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1.8萬元/年。
(3)博士後生活補貼多久擴展閱讀
申請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住公租房或者購房優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以各自申請。
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應當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並通過用人單位提出安居申請。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查驗,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D. 臨床醫學博士後專項補助3萬/年怎麼給
博士後補貼每月發放
因為博士後其實就是工作崗位,是博士畢業後到博士後流動站工作二至三年,所以博士後就是按月領取工資和補貼,也給繳納養老保險,一般是月工資,也有年薪制的,不過也是按月發放,年底最終平衡,是固定日期的,不存在啥疑問。
E. 深圳市第四批博士後補貼公示後多久發放
市級補貼一般公示結束後兩周左右撥款,最遲不會超過次月月底。區補貼發放的時間會長一些,具體要以區人力資源局發放時間為准。博士後生活補貼,設站單位屬於廣東省屬單位的,在廣東省的15萬生活補貼基礎上,深圳市在給予6萬生活補貼,不是廣東省屬的設站單位,深圳市給予每年18萬補貼。除了生活補貼,深圳市還有一個出站留(來)深的30萬科研補貼。如果是海外前200名畢業的博士,在深圳做博士後,出站後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在深圳工作三年,最高可以拿到的補貼有以下情況。
F. 深圳博士後生活補助2022年第一批次什麼時候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三月二十三日。深圳博士後生活補助2022年第一批次在三月二十三日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異議的可在五個工作日內通過來訪來電等方式反應。
G. 中國科學院關於印發《中國科學院博士後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 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1.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並有一定數量的高水平的博士生導師和相應的學術梯隊;
2.建有國家或中國科學院重點開放實驗室;有穩定的研究領域,學術氣氛濃厚而活躍,科研工作處於國內領先水平,承擔著國家重要的科研項目;
3.有良好的科研設備條件,有足夠的科研經費;
4.具有住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並能妥善解決博士後配偶的工作;
5.單位領導對博士後工作高度重視並有專人負責。第二條 申請設站的單位,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所規定的日期內進行申請,並填報《申請設立博士後流動站報批表》,經院審查後,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批准。第三條 凡年齡在40周歲以下,新近在國內外獲得博士學位,品學兼優,身體健康,未分配工作(或分配工作不滿一年,徵得所在單位同意)的優秀青年,都可申請到我院做博士後研究人員。
本單位培養的博士,畢業後不得申請進入本單位做第一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第四條 向我院有關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提出做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申請者,必須提交:
1.本人申請書及所在單位同意申請的函;
2.兩位本學科領域教授(或相當職稱)的推薦信(其中至少一位博士生導師);
3.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或有關學位證明;
4.博士學位論文或有關學術著作;
5.接收單位指定的縣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第五條 接收單位應對申請者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進行評議,經單位領導同意,將《博士後研究人員登記表》,連同單位的審查報告一並送院審核後,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核准,並辦理有關進站手續。第六條 優秀留學畢業博士可以申請到具備博士後研究條件而尚未設站的單位做博士後研究工作。接收單位可向院教育局索取《留學博士回國做博士後登記表》,讓申請者填寫。接收單位將《登記表》連同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兩位(至少包括一位國外的)博士導師的推薦信以及單位的報告一並送院審核後,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批准。第七條 經批准錄用的博士後研究人員應同接收單位簽訂工作協議書,規定雙方的責任、權利及其它應遵守的事項。協議書的具體形式及內容由接收單位自定。第八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工作期限一般為兩年。如提前完成了研究項目,由本人申請,經接收單位批准,可以提前離站。如在兩年內未能完成研究項目可申請延期,延期需由博士後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合作導師簽署意見,接收單位同意後,報院教育局審批,並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備備案。延期一般不得超過半年。第九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其表現不適於繼續做博士後研究工作時,接收單位可經院教育局批准,並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備傲岸後,勸其離站,或另行安排工作。第十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因病連續請假達半年以上者,應停止工作。待其恢復健康後,視具體情況,或繼續做博士後研究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第十一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不得長期出國。如出國進行短期學術交流或參加學術會議,需經院教育局和有關部門批准。出國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第十二條 對已出國又未按期回國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如已在國外停留半年以上,則按自動退站處理。接收單位應及時將情況上報院及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同時應請其配偶及時退出原住房,並將他們的所有關系轉回原地。第十三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的日常經費有兩個來源: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批準的名額,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撥給;由院批準的名額,經費由院撥給,標准均為每人每年15000元。博士後經費應專款專用。院教育局對接收單位院用博士後經費的情況有監督和檢查的責任。翌年一月底,接收單位應將當年博士後經費開支情況分別向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和院教育局報告。第十四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工資按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規定的標准發給,並享受與接收單位正式職工同等的工作、福利待遇。
博士後研究人員可享受每月100元的生活補貼,用以購買書籍、資料及交納高額房租等。生活補貼從博士後日常經費中列支。博士後人員從終止工作的次月起,停發生活補貼。第十五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後,可根據研究工作的需要申請博士後科學基金。科學基金的申請按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的規定時間申請。申請者應提交《申請國家博士後科學基金報批表》,除報批表中兩位教授或其他相當職稱的專家的推薦信以外,還需提供三位外單位同行專家的評審意見。博士後科學基金只能用於與研究工作有關的方面,不能作為個人生活費用。對使用不當的有權追回。
H. 博士後出站留深圳科研資助可以發工資嗎
不可以。根據深圳市發布的文件《深圳市博士後資助資金管理辦法》,博士後只有參加博士後設站單位科研獲得補助。按全國博管辦政策要求,一般為35周歲以下、獲得博士學位一般不超過3年;外籍、留學回國人員進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可適當放寬進站條件。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財政委員會關於印發<深圳市博士後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流動站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標准在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資助15萬元基礎上,給予每人每年6萬元配套資助;工作站、創新基地及其他單位的,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18萬元。
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的資助期限不超過2年。
第八條在站博士後人員應當在開題考核及中期考核合格後6個月內,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申請在站生活補貼。
第九條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受理、審核、公示並發放,具體程序如下:
(一)在站博士後人員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博士後業務網上辦公系統提出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博士後人員所在單位對申請進行審核,通過系統提交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
(三)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對符合要求的申請予以受理、審核,審核時限為5個工作日;
(四)對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限為5個工作日;
(五)經公示無異議的,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按照財務有關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指定賬戶。
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集中分批發放,一般每季度發放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