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與依據)
為了加強對本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保障市民身體健康,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鎮以及獨立工業區、經濟開發區等城市化地區內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第三條(實施部門)
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市容環衛部門)負責本市生活垃圾處理的管理工作。
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市容環衛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處理的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市容環衛部門指導。
本市經濟、規劃、財政、物價、房地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四條(規劃和預算)
市市容環衛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管理部門、市房地資源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對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布局、用地進行統一規劃。市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建設。
生活垃圾收運以及處置設施建設、運營所需經費,納入市和區、縣政府財政預算。第五條(容器和設施設置)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新建住宅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責任人,為開發建設單位;
(二)已建商品住宅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責任人,為業主或者業主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
(三)單位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責任人,為產生單位;
(四)經營場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責任人,為經營單位;
(五)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責任人,為區、縣市容環衛部門。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應當符合《上海市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規定》的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設施的設置責任人應當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設施的整潔、完好和正常使用。第六條(分類收集)
本市對生活垃圾逐步實行分類收集。其中,裝修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廢舊傢具、家用電器等大件垃圾應當單獨收集。
市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根據生活垃圾處置方式確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具體方式和要求,並向社會公布。第七條(投放要求)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市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的要求,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在規定的容器、設施或者場所中。第八條(產生申報)
新建住宅區以及沒有納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統的新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市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產生量和種類:
(一)居民生活垃圾,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由物業服務企業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所有者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
(二)單位生活垃圾,由產生單位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其中,船舶生活垃圾由船舶使用者向市市容環衛部門申報。第九條(收運單位確定)
市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根據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劃定生活垃圾收運作業服務區域,並以招標方式確定每個作業服務區域的收運單位。船舶生活垃圾收運作業單位由市市容環衛部門招標確定;其他生活垃圾收運作業單位由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招標確定。
市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與中標單位簽訂收運作業服務協議,並由市市容環衛部門按照國家規定,核發生活垃圾收運作業服務資質證書。收運作業服務協議應當明確收運服務區域、收運期限、收運作業服務標准、運送場所、違約責任等內容。
除單位自行收運生活垃圾外,其他生活垃圾的產生單位和個人應當將生活垃圾交由本條第一款確定的所在作業服務區生活垃圾收運作業單位收運。
單位自行收運生活垃圾的,自行收運單位應當向市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生活垃圾產生量和處置方案。第十條(收運作業單位具備的條件)
生活垃圾收運作業服務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300萬元;
(二)有分類收集功能的收集工具;
(三)有全密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的運輸工具;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五)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七)有固定的機械、設備、車輛、船隻停放場所。
②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精細化管理,維護生態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投放、收集、運輸、處置、資源化利用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第三條本市以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程分類體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循環利用。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市場運作、城鄉統籌、系統推進、循序漸進的原則。第四條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標准分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葯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葯葯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准,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置利用需要予以調整。第五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市綠化市容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制定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以及無害化處置的政策,協調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落實,研究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
市房屋管理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義務。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市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查處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行為的指導和監督。
本市住房城鄉建設、商務、財政、規劃、經濟信息化、教育、民政、農業農村、科技、衛生健康、文化旅遊、市場監管、郵政、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第六條區人民政府負責所轄區域內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並建立相應的綜合協調機制。
區綠化市容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區發展改革、房屋管理、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推進所轄區域內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所轄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駁運以及相關的分類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第七條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綠色生活行動,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並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
本市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八條本市實行區域生活垃圾處置總量控制制度。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管理要求,結合各區人口規模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各區生活垃圾處置總量控制計劃。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本區生活垃圾處置總量控制計劃,落實生活垃圾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措施。第九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全程分類管理、資源化利用的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第十條本市支持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運用科技手段,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管理運行的智能化水平。
本市支持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就地處置、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和應用。
③ 上海推行垃圾分類後,這些垃圾將進行哪些後續處理
上海及其他地方在推行垃圾分類後,需要根據垃圾類別的不同,分別給予不同的處理方法。如下圖 :生活垃圾干濕分類處理系統示意圖
垃圾分類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垃圾分類後被送到工廠而不是填埋場,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燒所產生的污染,還可以變廢為寶。這場人與垃圾的戰役中,人們把垃圾從敵人變成了朋友。
垃圾分類的原則:
1、分而用之:分類的目的就是為了將廢棄物分流處理,利用現有生產製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質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處置暫時無法利用的無用垃圾。
2、因地制宜:各地、各區、各社(區)、各小區地理、經濟發展水平、企業回收利用廢棄物的能力、居民來源、生活習慣、經濟與心理承擔能力等各不相同。
3、自覺自治:社區和居民,包括企事業單位,逐步養成"減量、循環、自覺、自治"的行為規范,創新垃圾分類處理模式,成為垃圾減量、分類、回收和利用的主力軍。
4、減排補貼,超排懲罰:制定單位和居民垃圾排放量標准,低於這一排放量標準的給予補貼;超過這一排放量標準的則予以懲罰。減排越多補貼越多,超排越多懲罰越重,以此提高單位和居民實行源頭減量和排放控制的積極性。
5、捆綁服務,注重績效:在居民還沒有自願和自覺行動而居(村)委和政府的資源又不足時,推動分類排放需要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企業介入。但是,僅僅承接分類排放難以獲利,企業不可能介入,而推行捆綁服務就能要解決這個問題。將推動分類排放服務與垃圾收運、干濕垃圾處理業務捆綁,可促進垃圾分類資本化,保障企業合理盈利。
④ 生活垃圾處理怎樣處理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消費能力不斷提高的同時,也暴露出資源短缺突顯、環境污染加重、生態系統退化等嚴峻問題。為了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用循環經濟的模式替代之前的「開采、消費、使用和丟棄」的粗獷線性發展模式。
最近的一個可喜變化是上海、北京等許多省市已經開始實施或者計劃實施城市生活垃圾的強制分類收集。這將有助於促進城市生活垃圾的資源回收利用,減少焚燒和填埋,減少對土壤和空氣的污染。
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經過進一步的分選,能夠實現各種組分的分離和回收利用,濕垃圾(或廚余垃圾)可用於厭氧堆肥發酵,有害垃圾需要經過專門機構進行無害化處理。此外,數量最大也最容易被忽視的是「其它垃圾」(或者上海分類方案中的干垃圾)。這部分垃圾如何進行有效處理,可以參考垃圾處理較為成熟的國家的經驗。
在英國,為響應歐盟的循環經濟倡議,在2025年底前將城市生活垃圾中的資源回收率提升至70%,米爾頓市(Milton Keynes)市政委員對焚燒和填埋做出了嚴格限制,規定在2020年將垃圾填埋的總量降至目前的3%左右。為實現上述目標,米爾頓市於2016年新建並投產了一座現代化垃圾處理廠,負責處理全市收集的「其他類」垃圾,每年處理量為13.2萬噸,結合光電分選回收、熱解氣化和厭氧發酵三種環保型的垃圾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第一層面:機械處理
進入米爾頓垃圾處理廠的其他垃圾中包含有大量的塑料組分(如PET、HDPE)、磚塊、橡膠、紙板、薄膜和金屬等等,且有機物含量也較高。有機物通常是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資源化回收利用的難點,所以在垃圾處理過程中首先要從混合垃圾中去除有機物,並單獨進行厭氧發酵消化處理。
在米爾頓垃圾廠,進廠垃圾經過的第一道工序就是用網篩進行尺寸篩選,分離出有機組份(70毫米以下的細料)。去除有機物後,剩餘的垃圾組分先經過氣刀,將輕質材料從重質材料中分離出來,再由彈跳篩將滾動的3D材料和扁平的2D材料分離出來,便於在後續產線上實現更加精準的分選和回收。
第二層面:光學分選
考慮到垃圾廠的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從健康、安全和效率等多方面來考慮,使用人工從混合垃圾中分揀並回收塑料極不現實,而光學分選則能夠高效完成這些任務。
經過前端的機械處理後,陶朗的近紅外(NIR)分選技術能夠從混合垃圾中分選出PET、HDPE和其他混合塑料。米爾頓市的垃圾廠安裝了2台陶朗AUTOSORT分選設備,用於各種塑料的分選和回收:其中一台負責分選PET和HDPE,分選後的塑料可以製成高品質的再生製品;另外一台負責回收其他混合塑料。經過兩道NIR分選後,該垃圾廠的塑料回收率可達90%以上。即使針對臟污的進料,分選產能依舊能達到7噸/小時。
第三層面:厭氧發酵和熱解氣化
在進行完塑料的回收後,剩餘組分主要是不可回收且不可堆肥的成分,這部分垃圾將被進行熱解氣化,用以產生清潔的熱能。該垃圾廠每年通過熱解氣化回收能源的方式,向國家電網輸出大約5.8兆瓦電力,再加上有機垃圾厭氧發酵產生的電能,足夠為1.1萬戶家庭供電。
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產出量2018年達到2.2億噸左右,目前仍以填埋處理為主,其餘部分大多通過焚燒方式處理,簡單的填埋和焚燒會造成土壤和空氣污染。根據《「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的要求,到2020年年底,我國具備條件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建成區)要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要實現該目標難度很大,但我們看到,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政府都有堅定的決心來解決「垃圾圍城」、污染加重的問題,因而我們有充足的信心去保衛一片藍天,共守一片凈土。陶朗將憑借自己的先進技術和豐富產業經驗為此貢獻微薄之力!
⑤ 處理生活垃圾上海採取了什麼辦法
上海市的生活垃圾分類歷經多輪探索實踐。近年來,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上海市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全程分類和強制分類,取得了較好效果。近日,隨中華環保世紀行采訪組赴滬走訪調研,近距離感受到當地致力於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決心與成效。
所謂「兩網協同」,即協同推進生活垃圾清運網和再生資源回收網建設,通過低價值可回收物類再生資源和生活垃圾源頭交投、存放協同,培育主體企業,有效實現資源增量、垃圾減量。
實踐證明,「兩網協同」促進資源增量和垃圾減量成效明顯。松江區依託街鎮統籌規劃、建設回收交投點和中轉倉儲分揀場,並與環衛設施相銜接,今年前3季度僅分揀回收的廢棄塑料袋就達1873噸。浦東新區依託試點企業睦邦公司,建立起「環保便民服務網點」「環保回收中轉站」「再生資源專業分揀中心」的規劃布局,並向楊浦、寶山、虹口等區鋪設回收網點。
目前,「兩網協同」試點已覆蓋上海54個街鎮874個小區,2017年前3個季度,全市「兩網協同」資源回收量達9.3萬噸,成為促進垃圾減量的重要措施。
⑥ 上海是怎麼處理垃圾的
上海市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垃圾,一般是運送到浦東南匯老港的垃圾填埋場填埋的。好像現在上海並沒有什麼垃圾回收站在回收可利用的垃圾。
⑦ 關於上海市的垃圾處理
基本上是三種主要的處理方法
1.填埋處理
填埋是大量消納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方法,也是所有垃圾處理工藝剩餘物的最終處理方法,目前,我國普遍採用直接填埋法。
所謂直接填埋法是將垃圾填入已預備好的坑中蓋上壓實,使其發生生物、物理、化學變化,分解有機物,達到減量化和無害化的目的。
但是,我國許多城市的垃圾仍有大多採取露天堆放,沒有任何防護措施。每一個垃圾堆放場都成了一個污染源,蚊蠅孽生,老鼠成災,臭氣漫天,大量垃圾污水由地表滲入地下,對城市環境和地下水源造成嚴重污染。沈陽市曾經對35處填埋場中的10處進行鑽探取樣,分析垃圾斷層樣品和地下水質,分析結果發現:
1、地下水質惡化,污染嚴重,水混濁發臭,水中均檢出厭氧大腸桿菌;
2、垃圾斷層樣品均檢出有毒有害物質。上海市每天有萬噸垃圾運往郊區海邊堆放,一座座高達二三十米的垃圾山拔地而起,造成周圍環境的嚴重污染。
填埋處理方法是一種最通用的垃圾處理方法,它的最大特點是處理費用低,方法簡單,但容易造成地下水資源的二次污染。隨著城市垃圾量的增加,靠近城市的適用的填埋場地愈來愈少,開辟遠距離填埋場地又大大提高了垃圾排放費用,這樣高昂的費用甚至無法承受。
2.焚燒處理
焚燒法是將垃圾置於高溫爐中,使其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種方法,產生的熱量用於發電和供暖。美國西屋公司和奧康諾公司聯合研製的垃圾轉化能源系統已獲成功。該系統的焚燒爐在燃燒垃圾時可將濕度達7%的垃圾變成乾燥的固體進行焚燒,焚燒效率達95%以上,同時,焚燒爐表面的高溫能將熱能轉化為蒸汽,可用於暖氣、空調設備及蒸汽渦輪發電等方面。
焚燒處理的優點是減量效果好(焚燒後的殘渣體積減少90%以上,重量減少80%以上),處理徹底。但是,根據美國的報道焚燒廠的建設和生產費用極為昂貴。在多數情況下,這些裝備所產生的電能價值遠遠低於預期的銷售額給當地政府留下巨額經濟虧損。由於垃圾含有某些金屬,焚燒具有很高的毒性,產生二次環境危害。焚燒處理要求垃圾的熱值大於3.35MJ/kg,否則,必須添加助燃劑,這將使運行費用增高到一般城市難以承受的地步。
3.堆肥處理
將生活垃圾堆積成堆,保溫至70℃儲存、發酵,藉助垃圾中微生物分解的能力,將有機物分解成無機養分。經過堆肥處理後,生活垃圾變成衛生的、無味的腐殖質。既解決垃圾的出路,又可達到再資源化的目的,但是生活垃圾堆肥量大,養分含量低,長期使用易造成土壤板結和地下水質變壞,所以,堆肥的規模不易太大。
不論城市生活垃圾的填埋、焚燒或堆肥處理,都必須要有預處理。
⑧ 上海的垃圾怎麼處理有焚化爐嗎
上海生活垃圾的現狀
1、全市生活垃圾13740噸/日(包括有害垃圾4?7噸/日、塑料廢棄物1313噸/日、大件垃圾86噸/日),餐廚垃圾1100噸,建築垃圾37800噸,工業垃圾36119噸。
2、生活垃圾長期處於處理能力不足,歷史積累大。僅靠老港、黎明兩座生活垃圾填埋場承擔全市45?3%生活垃圾處置量,其餘
54.7%靠三林應急中轉場和219處簡易堆點露天堆放,在城市周圍形成包圍圈,破壞城市景觀,污染大氣、土地和水體阻礙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成為嚴重公害。
3、垃圾的處理技術落後,處理水平低,與上海國際化大都市的形象不符。生活垃圾日產出量為13740噸的大城市,僅有二座日處理能力,還有數量不少的垃圾採用簡易填埋。
4、管理體制落後,不適應城市生活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的要求。固體廢棄物的管理法規不健全,政策導向不明確,環衛部門既是監督機構,又是執行單位,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加之社會和企業積極性未能發揮出來,垃圾治理沒有競爭,致使垃圾收運和處置缺乏資金,基本處於行業壟斷或地域壟斷的局面。
由此可見,源源不斷、大量產生的生活垃圾一直是大城市的心腹之患,傳統的填埋方法不但佔用大量土地,污染地下水,還使垃圾中大量可以利用的資源白白流失。過去三年中,上海建起了吞噬垃圾的「巨胃」,經過「消化」、「吸收」,許多人見人厭的垃圾竟然變成了新的資源。
2000年9月,被上海市列為重大工程項目、總投資高達6.5億元的我國首座千噸級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在浦東御橋工業小區開工興建,佔地120畝,年垃圾處理量高達36.5萬噸,除確保自身廠用電力外,每年還可為申城供電1億度。
一年後,上海市第二座垃圾焚燒發電廠——江橋生活垃圾焚燒廠項目,在滬正式簽約並動工興建。
在上海的御橋和江橋,一東一西,建立起兩座大規模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兩座垃圾發電廠,日處理的干垃圾量可以達到3000
噸,一年可以發電2億度以上。
2006年8月10日報道:
高溫下的上海江橋生活垃圾焚燒廠,平均每天吞食1900多噸垃圾,吐出31萬千瓦時電。這家生活垃圾焚燒廠,日前通過了國家環保總局驗收。
據《解放日報》報道,上海江橋生活垃圾焚燒廠佔地13.6公頃,總投資9.2億元,設有3條焚燒線。其主要職責是為城市每天產生的大量生活垃圾"減負",但利用垃圾發電也令人矚目。據運營單位--上海環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介紹,今年1月至7月,該廠共焚燒處理垃圾39.5929萬噸,總發電量達8292.63萬千瓦時,其中並網發電6387.108萬千瓦時。特別是入夏以來,35攝氏度以上的高溫屢屢籠罩上海,江橋生活垃圾焚燒廠的發電量與垃圾量一同上漲。如按每戶每天用電8千瓦時計算,僅7月份上海江橋垃圾焚燒廠的並網發電量,就可供3.9萬戶居民使用。
2009年建成的上海閔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日焚燒處理生活垃圾可達3000噸,處理能力超過了目前上海市已建成的日處理量分別為1000噸和2000噸的御橋、江橋兩座垃圾焚燒廠的總和。據介紹,上海閔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若滿負荷運行,每天將可發電90萬千瓦時,若按每戶上海居民每天使用3個40瓦電燈照明4小時計算,該垃圾焚燒處理廠每天發的電,可點亮400萬戶上海人家中近一半家庭。
⑨ 上海市餐廚垃圾處理管理辦法(2012修正)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餐廚垃圾處理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有關用語的含義)
本辦法所稱餐廚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余和食品加工廢料。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四條(管理部門)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綠化市容局」)負責本市餐廚垃圾處理的管理;區(縣)綠化市容部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餐廚垃圾處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環保、工商、公安、農業、商務、食品葯品監督、衛生、質量技監等有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五條(減量化和資源化)
本市倡導通過凈菜上市、改進加工工藝等方式,減少餐廚垃圾的產生量。
本市鼓勵對餐廚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第六條(義務主體)
食品加工單位、飲食經營單位、單位食堂等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應當承擔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義務。第七條(產生申報)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每年度向所在地區(縣)綠化市容部門申報本單位餐廚垃圾的種類和產生量。第八條(收集要求)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規定》,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將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分開收集。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本市鼓勵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安裝餐廚垃圾處理裝置。第九條(自行收運和處置)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自行收運餐廚垃圾的,應當符合市綠化市容局規定的條件,並在首次收運前向區(縣)綠化市容部門備案。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自行利用微生物處理設備處置餐廚垃圾的,其微生物處理設備應當按照《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市綠化市容局或者區(縣)綠化市容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自行收運、處置的情形外,餐廚垃圾應當由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收運、處置單位進行收運、處置。第十條(收運單位)
經市綠化市容局或者區(縣)綠化市容部門招標確定的生活垃圾收運單位為同一區域餐廚垃圾的收運單位,負責區域內餐廚垃圾的收運。第十一條(收運要求)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收運餐廚垃圾時,其收運的餐廚垃圾種類和數量應當由餐廚垃圾產生單位予以確認。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將餐廚垃圾送交處置單位時,應當由處置單位對送交的餐廚垃圾種類和數量予以確認。
餐廚垃圾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廚垃圾運輸設備和工具應當保持整潔和完好狀態。第十二條(收運台帳)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應當建立收運記錄台帳,每季度向區(縣)綠化市容部門申報上季度收運的餐廚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和處置單位等情況。第十三條(處置單位)
餐廚垃圾處置單位由區(縣)綠化市容部門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
市綠化市容局和區(縣)綠化市容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招標確定的餐廚垃圾處置單位的名稱、處置種類、經營場所等事項。第十四條(處置要求)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處置標准,實施無害化處置,並維護處置場所周圍的市容環境衛生。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在處置過程中採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置餐廚垃圾的,應當按照《上海市微生物菌劑使用環境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取得環境安全許可證的微生物菌劑,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五條(處置台帳)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建立處置記錄台帳,每季度向區(縣)綠化市容部門申報上季度處置的餐廚垃圾來源、種類、數量等情況。第十六條(申報信息匯總)
區(縣)綠化市容部門應當及時將有關單位申報的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置等情況匯總後,報送市綠化市容局。
⑩ 上海垃圾分類是什麼呢
最近有市民反映,上海推行多年的生活垃圾「四分類」體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變成「六分類」。
上海的垃圾分類跟北京差不多,只是名稱不太一樣,上海是實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四分法」。
上海目前採取的垃圾分類方法為「四分法」,將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濕垃圾。這既是符合國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簡單的分類方法。
可回收物(藍色桶):可循環利用的,報紙、鏡子、飲料瓶、易拉罐、舊衣服、電子廢棄物等,由再生資源企業回收利用,俗稱「收破爛」。
濕垃圾(棕色桶):廚房產生的,如菜葉菜幫、剩飯剩菜、植物等。
干垃圾(黑色桶):包括保鮮膜、塑料袋、紙巾、大骨頭、玉米核等。
有害垃圾(紅色桶):對身體和環境有害的,如廢燈管、水銀溫度計、過期葯品、油漆、化妝品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處理。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現在生產的1號、5號、7號等干電池是低汞或者無汞電池,所以就不屬於有害垃圾了,應投入「干垃圾」中。但**電池、電子產品用的鋰電池、電動車電瓶等鉛蓄電池和鎳鎘充電電池仍需作為「有害垃圾」進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