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0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1、生活用水戶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費15元,當月用水6噸以下(不含6噸)的免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2、混合用水戶按照生活用水戶標准收取。
3、小區居民用戶,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戶收費,收取後每戶每月回撥3.5元給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小區保潔費用。
4、特困用戶不收費。
(1)岑溪生活垃圾如何收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從焚燒技術原理分析,盡管垃圾分類有利於垃圾焚燒,但並不能認為垃圾分類是垃圾焚燒的必要條件。
實際上,焚燒技術是一種能夠適應處理混合垃圾的典型技術,世界上大部分採用垃圾焚燒的城市並沒有做到也沒有必要做到垃圾完全分類。但垃圾分類是垃圾焚燒的充分條件,因為垃圾分類能助力焚燒處理做得更好,可起到減量(減少垃圾處理量),減排(減少污染排放量),提質(改善燃燒工況),提效(提高發電效率)等作用。
B. 城市生活垃圾收費標准
(一)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
(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三)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1)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2)日產垃圾量0.005-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3)日產垃圾量0.01-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4)日產垃圾量0.05-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3、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6、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7、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C. 垃圾處理場怎麼收費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統一由市供水企業隨水費代征,對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均按用水量計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徵收標准:居民:每噸每月0.25元;非居民:每噸每月0.35元;特種行業:每噸每月0.50元。同時,城市低保對象、殘疾人員等社會貧困人群,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福利院免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其繳納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採取「先征後補」的辦法,從徵收的垃圾處理費中列支。
D.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生活垃圾收費標准
1、生活用水戶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費15元,當月用水6噸以下(不含6噸)的免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2、混合用水戶按照生活用水戶標准收取;
3、小區居民用戶,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戶收費,收取後每戶每月回撥3.5元給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小區保潔費用;
4、特困用戶不收費。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並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准;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准,促進鄉村環境改善。
(四)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按照補償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准,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在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流程監控,違法違規行為可追溯的前提下,處置收費標准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E. 垃圾處理費標準是多少
垃圾處理費收費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需要根據當地政策來進行確認。例如:浙江省規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和進行差別化管理,並充分徵求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法律依據】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四十條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應當編制生活垃圾處理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應急機制。發生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無法正常收集、運輸或者處理的,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向生活垃圾管理部門報告,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組織處置。
F. 2020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1、生活用水戶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費15元,當月用水6噸以下(不含6噸)的免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2、混合用水戶按照生活用水戶標准收取。
3、小區居民用戶,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戶收費,收取後每戶每月回撥3.5元給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小區保潔費用。
4、特困用戶不收費。
G. 2020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26
H.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各地不同,不同的地點和類型的收費標准也是不同的。例如攀枝花:(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戶(含暫住戶):6元/戶·月;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士兵除外)、學校(學生除外)、醫院(醫療廢棄物除外)、暫住人口:2元/人·月;3.生產經營性單位、個體經營者(含獨立對外經營的機動車停車場):(1)按垃圾量徵收,90元/噸;(2)按生產經營面積徵收:①商業網點(商場、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過100㎡的0.30元/㎡·月;②茶樓、美容、美發、娛樂業0.90元/㎡·月;③臨時攤點、流動攤點1.00元/個·天;④賓館、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⑤集貿市場、餐飲業1.20元/㎡·月;⑥車站、港口、機場、停車場(點)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過200㎡的0.30元/㎡·月;⑦洗車場、站、點1.00元/㎡·月;⑧生產企業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過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產經營面積徵收垃圾處理費的,低於10㎡的按10㎡計算徵收。4.自收自運生活垃圾的45元/噸,按入場量或協議計收。(二)建築垃圾和渣土:建築垃圾和渣土50元/噸;自收自運建築垃圾和渣土的10元/噸,按入場量或協議計收。具體可咨詢當地的環保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修訂) 》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攀枝花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市區(東區、西區、仁和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的通知 》
二、收費標准
(一)生活垃圾
1.居民住戶(含暫住戶):6元/戶·月;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士兵除外)、學校(學生除外)、醫院(醫療廢棄物除外)、暫住人口:2元/人·月;
3.生產經營性單位、個體經營者(含獨立對外經營的機動車停車場):
(1)按垃圾量徵收,90元/噸;
(2)按生產經營面積徵收:
①商業網點(商場、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過100㎡的0.30元/㎡·月;
②茶樓、美容、美發、娛樂業0.90元/㎡·月;
③臨時攤點、流動攤點1.00元/個·天;
④賓館、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
⑤集貿市場、餐飲業1.20元/㎡·月;
⑥車站、港口、機場、停車場(點)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過200㎡的0.30元/㎡·月;
⑦洗車場、站、點1.00元/㎡·月;
⑧生產企業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過100㎡的0.30元/㎡·月。
以上按生產經營面積徵收垃圾處理費的,低於10㎡的按10㎡計算徵收。
4.自收自運生活垃圾的45元/噸,按入場量或協議計收。
(二)建築垃圾和渣土
建築垃圾和渣土50元/噸;自收自運建築垃圾和渣土的10元/噸,按入場量或協議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