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黨員有嚴重的生活作風問題去哪裡舉報
可以向黨員所在單位黨委、紀委反映,也可以向上級紀委監委舉報。
㈡ 個人生活作風問題怎麼向組織坦白
個人生活作風問題
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向所在單位匯報
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匯報!
㈢ 怎樣舉報公務員生活作風問題
法律分析:可以向紀委或者監察委舉報。公職人員生活作風不檢點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包養情人的;(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㈣ 怎麼向國家中紀委反應問題
1、網上搜索「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並點擊進入。
2、進入網站之後,就會看到」監督曝光「一欄,然後點擊打開。
3、打開之後,會提示你要舉報應該注意的事項,如果符合,可以選擇」署名舉報「或者「匿名舉報「,自己選擇。
4、點擊舉報方式之後,會跳出你反映的問題和反映情況應該填寫的信息,你自己按照提示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㈤ 怎樣向中紀委反映問題
向中紀委反映問題,可以通過中紀委的網站反映。
中央紀委監察部專門設有舉報網站,即12388。
進入網站後,按網站的提供的鏈接,直接進入被舉報者所在地省或者相關業務單位按提示要求進行舉報即可。
附:一、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網站受理范圍
1.針對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
2.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
3.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批評、建議。
二、舉報人應對所舉報的問題真實性負責。對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舉報為名製造事端,干擾紀檢監察機關正常工作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紀檢監察機關提倡署名舉報,特別鼓勵署真實姓名和和准確聯系方式的實名舉報。對認定為實名舉報的,優先辦理,及時回復。
㈥ 怎麼向紀委舉報
法律分析:向紀委舉報的主要方式:去信、去訪、電話、網路等四種方式反饋。信訪舉報是紀檢監察機關獲取信息和案件線索的重要來源,是社會公眾對黨員幹部、行政監察對象進行監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形式。人民群眾是反腐敗的力量源泉,紀檢監察系統信訪舉報工作期待您的參與和支持。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㈦ 公務員的生活作風有問題,可以找哪些部門反應
可以向當地紀委檢查委員會、省公安廳投訴舉報,請求調查處理。
生活作風,廣義的來看,生活作風問題,包含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腐化墮落、貪圖享樂、驕奢淫逸等。
而現在有時特指的「生活作風問題」指的是男女間不正當的關系。
㈧ 怎麼告有生活作風問題的政府官員
向監察機關舉報,監察機關受理舉報並依法調查處理生活作風問題的政府官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相關規定:
第六條 監察工作應當依靠群眾。監察機關建立舉報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於任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有權向監察機關提出控告或者檢舉。監察機關應當受理舉報並依法調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
監察機關應當對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五條 國務院監察機關對下列機關和人員實施監察:
1、國務院各部門及其公務員;
2、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對下列機關和人員實施監察:
1、本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
2、本級人民政府及本級人民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
3、下一級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監察機關還對本轄區所屬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的公務員以及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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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
第六十一條公務員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或者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對同一違紀違法行為,監察機關已經作出政務處分決定的,公務員所在機關不再給予處分。
第六十二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六十三條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認定的事實以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處分決定機關不得因公務員申辯而加重處分。
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㈨ 怎樣舉報黨員幹部生活作風不良,亂搞男女關系
舉報至問題黨員所在黨支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處。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委員有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為,可以先進行初步核實,如果需要立案檢查的,應當在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的同時向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
涉及常務委員的,報告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進行初步核實,需要審查的,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它的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四十六條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職責是:
1、監督、執紀、問責,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2、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
3、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把處理特別重要或復雜的案件中的問題和處理的結果,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同時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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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三十四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五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