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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人應過什麼樣生活

發布時間:2022-09-08 01:59:55

A. 怎樣稱義如何成聖

稱義與成聖如何成為侍奉的動力
「福音,就是我們因在基督里的信心而稱義。我們照著本相,到天父面前領受愛及接納。當我們悔改,轉離自我為中心的生活時,就被迎入神的大家庭。這是一成不變的福音,有多少成份在實際生活中被身為牧師的人領悟到?」

-《裝備,更新,壯大》林慈信
通常我們是這樣走上侍奉的道路:主的愛激勵我們,又賜異象呼召我們。於是我們開始了侍奉的生涯。漸漸的我們遇上了挫折,如:自身的軟弱(有來自身體健康的、家庭的、工作的、社交的)、信徒的冷淡不支持、同工的反對抨擊。這時自卑感、挫敗感就悄悄的登門拜訪。於是我們就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侍奉的時候,熱情不再有,喜樂不再有,甚至連責任心也不再有,充滿了疲乏與勉強。親愛的弟兄姐妹們,主不要我們這樣侍奉他。
我們從福音而生,同時又活在福音當中的。前者常被強調,後者常被忘卻。因信稱義、因信成聖,說在我們的口中卻常未活在我們的生活侍奉中。然而稱義與成聖如何能成為侍奉的動力呢?
稱義、成聖皆因著信,就知道我本無有一切都是恩典。事奉也是恩典,不是我們的事業(來9:14、民18:7)。所以無論主如何帶領我們的侍奉都當存感恩的心順服領受、聽憑主命。當得勝時,承認不是我乃是基督,將榮耀歸給神。當失敗時,不應被挫敗感打倒,應回到信心裡承認我本無有一切都是恩典,又知道成聖是個一生之久的過程,不氣餒,再次將自己獻上,靠主從新得力。

B. 當順服執政掌權的.羅13,1一7節講道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
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一三1 所有因信稱義的人,都有責任順服地上的政府。事實上,人人都有這樣的責任,但保羅這里特別向信徒說。神在洪水後設立世上的統治者。他頒令說:「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創九6)這賦予人有權審判刑案,懲治犯事者。

每一個有秩序的社會,都必須有掌權者,其它人也必須服從權柄。否則社會就陷入無政府狀況,百姓不可在這種狀況下久安無礙。不管是什麼制度的政府,有政府總比沒有好。因此,神設立地上的政府,而所有政府都是在他的旨意下設立的。但這並不表示神認可統治者的一切所作所為。他當然不認可貪污腐敗、殘暴不仁和專制苛政!然而,事實始終是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無論信徒是身處於民主社會、君主立憲,甚至在極權統治下,都可以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政府架構里的人怎樣,便決定了這個政府的素質。因此,地上的政府沒有一個是完善的。唯一理想的政府,就是以主耶穌基督為王的仁君統治時代。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當保羅說要順服地上的政府時,當時的皇帝就是暴君尼祿。當時的基督徒正面對黑暗的歲月。一場大火燒了半個羅馬城,尼祿諉過於基督徒(事實上可能是他下令縱火的)。他把信徒下到瀝青中,然後點火。他們成了活的火把,為他的荒宴照明。另一些信徒被縫上獸皮,然後交給惡狗撕碎。

一三2 縱是這樣,若有人違抗或背叛政府,這是違抗或背叛神所設立的。凡抗拒合法地掌權的,都會招致應得的懲罰。

當然會有例外。如果政府命令信徒犯罪,或要他對耶穌基督不忠,他就毋須聽從了(徒五29)。任何政府都無權指揮人的良知。因此,有時候信徒為了聽從神,就不得不招致人的憤怒。在這種情況下,他應准備好面對懲罰,不應有怨懣。無論如何,信徒都不可以造反,也不可以加入任何謀反的行動。

一三3 一般來說,品行端正的人都不用懼怕掌權者。只有那些觸犯了法律的人,才懼怕懲罰。因此,任何人要過一個免受票控、罰款、審訊和監禁的生活,他所要的就是做一個守法的公民。這樣他就得著掌權者的嘉許而不是責備。

一三4 統治者,不管是總統、行政長官、市長、法官,都是神的用人,即他是主的僕人和代表。或許他個人並不認識神,但他是神命定的用人。故此,大衛多次認定邪惡的掃羅王始終是神所膏立的(撒上二四6、10,二六9、11、16、23)。縱然掃羅屢次要謀害大衛,但大衛始終不容許他的手下傷害掃羅王。為什麼?因為掃羅既是王,就是神所指派的。

統治者作為神的僕人,理應促進百姓的利益,就是他們的安全、寧謐,以及一般的福祉。如果有人硬要犯法的話,他應知道自己終究要受懲罰,因為政府有權使他伏法並受懲處。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一句,強而有力地說明神賦予政府的權力。劍並非無關痛癢的,乃象徵權力;權杖足以發揮這作用。劍似是說明統治者最終的權力,就是能施行死刑。因此,認為死刑只適用於舊約時代而不適用於新約時代,是不當的說法。本節是新約中,表示政府有權奪去死囚生命的。有人引用出埃及記二十章13節「不可殺人」一句,來反對死刑。這誡命禁止謀殺,但施行死刑並不是謀殺。殺人一詞在希伯來原文特別指謀殺,因此新英王欽定本就譯作:「不可謀殺。」舊約律法訂明,一些嚴重的罪行,要受死刑的處分。

保羅再次提醒我們,統治者是神的用人,但這次他說,他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換句話說,除了他是神的用人並與我們有益的以外,他也是服侍神的,要懲處一切犯法的人。

一三5 本節的意思是,我們基於兩個原因順從政府,就是懼怕懲罰,和保持良心無愧。

一三6 我們對政府的責任,不但要順從,還要給予財政上的支持,就是要納糧繳稅。如果我們的社會法治嚴明,有警察和消防服務,這當然是好事。因此,我們應願意繳交所需的費用。政府官員付出時間能力,維持社會安定以執行神的旨意,他們應得到我們的支持。

一三7 信徒雖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但並不表示他們對地上的政府沒有責任。他們必須按收入、房產和個人的產業納糧。他們必須為貨品出入囗上稅。對那些奉命執法的人,信徒應帶著敬意,懼怕開罪他們。信徒應就各位公務員的職稱,對他們表示恭敬(縱使這些人的個人生活不一定能叫信徒常生敬意)。

既是這樣,基督徒總不應在言論上低貶總統或首長。就算是政治運動進入白熱化階段,他們仍應拒絕用說話來詆毀國家元首。因為聖經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徒二三5)

C. 稱義的人意為著什麼

義教義的重要從以下五點可知:
1、它關乎救贖的目的
首先,因信稱義的教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關繫到救贖的目的是榮耀神還是榮耀人這一重要原則。
救恩的目的觀反映出神本與人本兩類人之間的區別。肉體中的人只對與自己有關的事物感興趣。對肉體而言,救恩只有一個目的:保我上「天堂」。但聖經的真理卻不是這樣。救恩當然是要救人,但這只是救恩的次要目的,救恩的首要目的不是為了人,而是為了神自己的榮耀。正如以賽亞先知所宣告的:「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賽43:7)
神為了自己的榮耀而救贖我們是聖經的正解,但這卻不是所謂的「神聖的自我中心」。因為神的救恩必然包括了使他所愛的人得救,他榮耀自己的方式正是透過虧缺他榮耀之人的改變而實現的。
為什麼神要用因信稱義,而非別的方式來救人呢?答案是:這是最榮耀神的方式。在伊甸中,神所造的人用他的自由意志選擇離棄義的本體,立自己的義。罪就是義的背棄。人把真義丟了,卻還在無知又無恥地自義自誇。而上帝設計的救贖方法就是要顛覆伊甸的反叛,讓人承認自己無義、不義、有罪,承認義只在他裡面,向他這位義的本體祈求義。所以保羅才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人的罪而不是縱容人的罪,是等著讓人知罪,曉得義不在人身上,只在他身上,對自己絕望,

D. 如何理解馬丁. 路德的「因信稱義」

「因信稱義」是指一個罪人得拯救,唯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禮物)、單單藉信心靠耶穌基督而不是依賴個人的行為,這有別於羅馬天主教與東正教認為人要蒙恩得救除信心外,亦必須加上足夠的善功補贖之教義。

「稱義」中的「義」指上帝的正義、無罪。根據基督教「原罪」理論,人的原罪讓人不能達到正義,而必須靠著上帝及聖子耶穌的恩典從罪惡中被救贖。

中世紀羅馬教廷強調通過「善行」、「聖功」來得到稱義,而宗教改革提出了「唯獨因信稱義」的口號,即通過信仰而不是善行來得到稱義。

聖經相關章節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第1章第16節至第17節參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馬書》第3章第23節至第27節

稱義的標准

《聖經》里對於上帝宣布人為義一事討論得最明確詳盡的一本書是《羅馬書》。作者保羅在《羅馬書》所提出的論據要點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無法通過行為,無論是謹守摩西律法或僅是由於尊重本能的道德律而行善,在上帝面前獲得公義的地位。

惟獨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猶太人和外邦人才能得以稱義。《羅馬書》最後幾章(第12-15章)勸告信徒要有敬虔的行為,但不是為了稱義,乃是稱義之後出於感恩自然流露出的好行為。

E. 有信無行在生活中有哪些具體表現

因信稱義、因信得救,在信耶穌的人群當中,實在是一個非常確定的,也是常識性的問題,似乎不需要解釋,就都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只要信靠了這位神,就百分百地得到了進天堂的門票。這應該是所有信徒在接受耶穌時所得到的福分,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人了。然而雅各卻在這里強調了信心在這樣一種光景下是死的,那就是沒有行為表達的信心。
在日常與人團契交通的時候,通常會能知道,怎樣判斷對方是否真信耶穌了,也會被人看出我是否確定地信耶穌,因為這里的標准非常明確,就是若相信耶穌的拯救,也必然會從其言語行為中表現出來。其實自己也能從自己某些心思意念中發現,原來我還沒有真信耶穌!雅各提出的標准,正是保羅這個信仰真理的補充和互證。
這是關乎永生的大事,真是馬虎不得。然而怎麼才能讓信心活出來呢?雅各用了個並不鮮見的案例說明,當有人缺乏衣食的時候,我是慷慨幫助還是只在嘴上表達屬靈的詞藻,在心裡並沒有真的意願要憐憫和幫助他呢?就在這一件事上就可以考驗,人是不是真的信服基督,是不是真的對神有信心,因為信心就是在實踐中顯明出來的。
這是一個言不由衷、言行不一的典型案例。在基督徒中似乎一點也不鮮見,因為能看出抓住人心的,是神的愛還是我的得失,也就能看出信心的真偽和大小來了。作為律法的總綱「愛」,也是考驗人是否真信任神,因為若有什麼可以蓋住神的原則命令,那就是我的偶像了,金錢正是居於這一切偶像的首位,人在憐憫施捨的事情上,是否肯付出金錢,實在就是可以看出信心真偽的。當然實在沒有力量,一個充滿憐憫的祝福禱告總還強過冷漠。
我對他人的需要有感動去行嗎?還是只停留在口頭上的祝福呢?雖因時至如今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但這卻不是可以成為一個托辭的最好緣由,因為我若為神而行,並且相信是做在主的身上,為何還要計較得失並且會因之心態失衡呢?其實在許多的現實中都體現一個真實,那就是對神的不信(信任、信靠、倚賴)。
天父,求禰赦免我不信的罪,也求禰幫助我看見肢體們的需要,並且不允許我視而不見,靠著基督竭力進到那完全的地步,使人得益父神得榮。奉耶穌憐憫慈愛的聖名,阿們。

F. 對普通人來說,深刻的思想在平時的生活中有什麼作用

如果只是別人喂給你的,磚家灌輸給你的,深刻的思想本身不會給你生活帶來幫助。它需要人有意識地去探索,發現知識,理解之,思辨之,否定之,吸納之。這個過程比深刻思想本身給人帶來的幫助要大的多,因為需要動用自身的思維去與外界知識碰撞,重塑一部分的世界觀價值觀,在思辨與否定的過程中,所接觸到的知識要大於最後產出的」深刻思想「,會使人更廣泛的了解這個世界與自己,而且會建立起自己的思維體系,有助於之後更好的分析遇到的事情。之所以有人」聽了很多道理,仍然過不好這一生「,也許正是因為這道理是」聽「來的,沒有」躬行「得之。至於得來的這些深刻思想有什麼幫助,很真誠,請移步。重要的是,要使這些思想服務於你,而不僅僅是知道而已。多說兩句,那麼該探索什麼,以獲取深刻思想呢?大致可分為對世界的探索和對自身的探究。我認為人自身是探究這個世界很好的載體,但常常被人忽視。認識,否定,塑造自己並不比探索世界,改造社會要簡單,因為要對付的是一個主觀的,持續矛盾性變化的意識,而非客觀的,可以施力於其上的存在,如果說後者存在自身能力與現實困難的矛盾,那麼前者就存在知行難以合一的矛盾。另外,很難說哪個更有價值,因為人志有不同,任何一方都不能否定另一方的價值。因此存在獨善其身與兼濟天下之分。二者有別,善其身者不見得能濟天下,如伯夷叔齊;濟天下者也未必善了其身(聽起來哪裡有點怪。。。),如曹操劉邦朱元璋,只是人生追求不同。從社會意義上,濟天下者能影響更多的人,但是否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影響卻難以定論,諸葛武侯衛漢伐魏為人稱道,但也有人說他推遲了中國的統一,使之長年處於動亂(雖然統一的晉也並未穩定多少,雖然還有好多觀點可以辯駁之,不贅述)。

還是探索並確定自己的思想,然後驀直前進。這是一個階段性的過程,可以在一定階段因某種契機(外界影響,自己反思)停下,重新審視、否定、塑造自己的思想,並再次付諸行動,使之成為一個動態的,不斷成長的過程。而不應長期沉溺在對」絕對真理「的尋找中,思而無為,知而不行;也不應陷入虛無主義的陷阱,認為沒有真理存在,放棄對人生、世界的思考,隨波逐流。

G. 簡述路德在信仰問題上提出什麼新主張

路德提出的新主張。
1、 因信稱義。所謂的因信稱義就是「只要有虔誠的信仰,靈魂便可以獲得拯救,無須購買贖罪券。」路德的:「義人靠信仰生活」、「信仰使我們成為義人」便是對於因信稱義的最好解釋。反對了教會的因行稱義。
2、 他主張每個基督徒都有直接閱讀和解釋《聖經》的權利。路德認為聖經因該是由教徒自己閱讀的,解釋權自然也就是教徒自己的事,教會沒有資格來干涉。而這否認教皇的權威,肯定基督徒個體的思想自由和國家的民族意識
3、 認為信徒皆為祭司。路德認為每一個人都是祭祀,只要信仰上帝,就能和上帝進行對話,而不需要通過祭司。
4、 人的世界。路德認為,在這個世界上是人的世界,而不是神的世界。相對於舊教,新教的特點便是強調了人的影響。無論是文藝復新還是宗教改革,都突出了人文主義的精神,這點在路德的主張中也可以看見。

H. 「雅各書"中經歷神

《雅各書》是《聖經》新約的一卷書,本卷書共5章。本書寫成時間大約在62年左右,應是新約中保羅書信之外的書信中最早寫成的書卷。記載了信心跟行為是同等重要,因為「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聖經的記載也表明復活了的耶穌曾向雅各顯現,這使雅各確信同母異父的哥哥耶穌就是彌賽亞。據使徒行傳記載,在五旬節之前,馬利亞和耶穌的弟弟已經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裡與使徒們一起聚集禱告。

本書特別注意信心的真實表現。對照保羅所說的因信稱義的原則,可以看出:保羅所說明的是內在的原則,針對的是內心的生命,著重信徒與神的關系;而雅各則強調外在的情況,即生活的表現,側重點在於信徒與人的關系。

1)當猶太人經歷外在條件的逼迫、被人冤枉、天災與經濟不佳時,內心難免會掀起強風大浪,心中著急,搖擺不定,就像一葉舟在大海狂風之下驚險萬分。這時雅各教導他們要以為大喜樂,因為這是神給他們的機會去試驗他們對神的信心,並測試他們面對困難絕望時,是否依然倚靠神?是否對神有信心?是否真的知道也真的相信神是不離不棄的?

2)在百般的試煉中要有大喜樂,因為在試煉中可以產生兩大好處:一,信心經過試煉產生忍耐的品格;二,有屬神的智慧可以度過任何的難關。

1)人在受試探時不要說:這是上帝給的試探。這是錯誤的說法。上帝是神聖的,上帝不受惡試探,當人受試探時,不要將責任歸咎於上帝。受試探的來源是各人 的私慾。

2)人的私慾是被試探的成因。私慾懷胎生出罪來,這罪成形就生出死亡,是人靈性的死。可見,私慾試可怕的,會形成罪,最後導致與神的隔絕。

3)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心思意念,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上帝必將永遠的生命賜福給他。用上帝的話來抵擋餓著或自己的試探,要時常警醒禱告,必然得勝。

1)一位好的聽道者要快快地聽真理的道,然後將真理在心中反復捉摸、默想,不要急於顯出抗拒與辯駁的態度。即使有個人的看法或意見,也要慢慢地以溫柔受教的心來領受上帝在講道者心中的領受。因為人的怒氣不能成就上帝的義,也就是不能在上帝面前領受稱義的地位。

2)如果能夠存溫柔的心,去領受上帝所栽的道,這道就能救人的靈魂。所以一位聽道者有好的聽道態度是非常重要的。

3)另一方面,不能單單聽道,還要行道,將所聽到的真道,實際行在生活中,活出新生命的樣式。雅各說:這樣的人必然蒙的賜福。如果一個人呢只有單單的聽道,而不行道,實則就是一個有豐富聖經知識卻沒有神的生命的基督徒,是自己在欺騙自己。

1)雖然貧窮人沒有華麗的衣裳,在這個世上一無所有的他們卻以信心相信上帝,成為神的兒女,是天國的國民,要承受天國一切的福分,擁有屬靈的產業。上帝的國是賜給一切愛神的人,無論是貧窮的或是富有的,但是富有的常常以他們的錢財帶來安全感與解決事情的良方。錢財阻礙他們來認識深與倚靠神,實在可惜。

2)人人都可以得救,成為深的兒女,擁有屬靈的產業。這是世上最公平的應許。

3)無論貧窮與富貴,人人都有機會,只要相信必得救。上帝怎樣看待世人呢?聖經上指出耶和華不像人看你。上帝不堪人的外表是否美、是否是否穿得光鮮亮麗,他是看人的內心是否渴慕他、是否看他、是否願意忠心服事他。

4)我們需要學慣用上帝的眼光看周圍的人,不憑外貌待人,能看到任內心的美。

1)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好像一個人只用嘴巴說自己有信心,卻光說不練,毫無行動,這種人就是只說不做,一點行動力也沒有,這樣的信心是沒有功效也帶不出影響力的。

2)然而,真實的信心是新考耶穌基督帶出力量,並帶出真實的行動力,且這樣的信心一定能帶出個人生命的轉變。

1)雅各時代大多數教師的毛病是:說多於做--只會說,但行動力卻不足。因此,雅各說:當一個人的口舌可以受約束,他就能控制自己生活的各個層面,做一位完全人。

2)雅各做了一個比喻:舌頭好像火一樣,火怎樣把樹林焚毀,我們的舌頭就是罪惡的源頭,會把我們的生命整個摧毀掉。因為一個人不能控制自己的口舌,就像被撒旦操縱會走向滅亡。

3)怎樣使自己說話有節制呢?我們也需要像馬一樣將嚼環放進口裡,控制口舌,而能節制口說的話。

4)節制是聖靈的九果之一。基督徒需要靠著聖靈的能力行出節制,使口舌受約束,成為完全人。人無法靠自己的能力來節制口舌,就像大衛想靠自己的能力要節制自己的口,結果心中的愁苦一發動,就功虧一簣,無法控制地口出惡言。

5)靠著聖靈,我們節制自己的口舌,當說造就人的話。

1)一位有智慧有見識的人,在他身上能顯出智慧的溫柔和善行。智慧的溫柔是一種內心的態度,而善行是外在的行動。當一個人有智慧的溫柔與善行時,他由內而外能活出有智慧的人生,一種屬神的智慧。但是,當一個人的心思意念中存有許多的苦毒、嫉妒、紛爭、自私時,他與其他人的交往中會產生爭競好強、爭財奪利,最後結出擾亂與各樣的壞事,而且用自誇謊話來抵擋真道,這一切都不是從天父賜給屬他子民的智慧。

2)如果從眾光之父降下來的智慧,必定與上帝的本性相合。本質上是聖潔的,有基督的和平性情在我們中間,並結出公義的果子,也具有純潔、和平、溫和、順服,滿有恩賜的善果,是一種沒有偏袒、沒有虛偽的智慧。

3)每一位基督徒都需要從天父而來的智慧與見識,並帶著聖潔的心做一位和平之子,在行事為人上結出公義的果子。不要與人爭強好勝、嫉妒、紛爭,不要強出頭,把人踩在腳底下。

4)聖經上說:不要把你們的腳高舉,不要挺著頸項說話,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來,也非從南而來。唯有神的斷定,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由此可知,哪個人要被升高,哪個人要被降卑,所有決定權都來自耶和華,而我們個人的責任,是做一位和平之子,將神的旨意成全。千萬不可因得不到的結果就心懷不平,心存苦毒怨恨,做出許多不討神喜悅的行動。

1)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藏著私慾,如果沒有在神面前自我省察,將它們除去,一旦私慾盤踞心頭,生根茁壯,它會漸漸生出罪來,例如:貪戀某物、某人、某個職位,最後因得不到而生出嫉妒。接著又因為某一天被某人挑撥,激動後而產生斗毆、爭戰,而傷害他人與自己。結果是身敗名裂,走向滅亡。

2)每一個重大錯誤的發生都由一點一點的私慾開始,因為沒有重視它,而漸漸釀成大錯。每一個私慾,都是一個罪,不可在心裡養一個罪。當我們心中藏了一個私慾,心思就會站在魔鬼這邊。

3)怎樣不使私慾懷胎,生出許多的罪來呢?唯有當我們的心順服上帝,願意聽上帝的話,照著去做。而且,時常將心歸主,將心思放在上帝的這一邊去抵擋魔鬼,這樣魔鬼就必離開我們。

4)順服就蒙服。每當我們順服神的話,在神面前做個謙卑的人,將自己的罪除去,潔凈我們的心思意念,神必叫我們升高,叫一切不法的事離開我們。

1)一個人可以有豐盛的財富,如果他不知道施捨或顧念有需要的人,他就是為富不仁,這就是罪:一,當守財奴,而沒有留意窮人的需要;二,剋扣別人的工資,看中積蓄金錢大於窮人的需要;三,生活放盪宴樂,不知死之將至;四,愛定人的罪與殺害義人。

2)面對惡劣環境,要忍耐:一,對人要保持良好的態度;二,對事要有忍受與容忍的胸襟。受苦的人不僅要有忍耐,也要心存盼望,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就像農夫努力耕耘、撒種,做了他該做的事,之後就需要忍耐,等候秋雨春雨的來到,這才有好收成。同樣,受苦的弟兄也需要在惡劣的環境下忍耐等候,不要逃避,要有積極的態度,將痛苦和問題交託給神,求神賜下力量去面對去堅持,並轉換看問題的眼光,最後存著盼望,可以堅定沉著地等候主來。

3)在受苦的環境下,不要責怪與埋怨,因為一切事情的真相神都知道。當我們面對困境突然來到,我們要如何面對呢?首先,我們不能將一切的責任都歸罪於別人或是神,覺得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其次,我們要借著主去勇敢面對,因為每個苦難都是神鵰塑我們生命的一個好機會。經歷熬煉的人,生命會被神擴張,可承擔神更大的託付。所以,忍耐等候是每個在困境中的人需要學習的重要功課。

1)信心的禱告能使人更加有忍耐的心。當然禱告的結果不一定能改變外在的環境,但卻能改變自己的內在心境。因此,受苦的人要用信心去禱告,用信心求神賜下智慧,看見苦難的意義,使心中有力量去面對。

2)每當牧者或屬靈的長輩為病人抹油禱告,使病得醫治,不是他自己本身有多大的能力,而是借著他的信心禱告,主答應他的祈求,主親自施行醫治。是上帝施行醫治大能,不是人的能力。

3)神說:義人的祈禱所發出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這里的「義人」是指一個信靠神的人,他所做的禱告時滿有能力的,而且大有功效。例如:一,信靠神借著教會授權的人的信心的禱告,神因著這病人的需要,使病得醫治,他的禱告就有果效。2,信靠神的人,在受苦中,他用信心去禱告,他的禱告有兩方面果效:一,能有智慧明白苦難對他的益處與意義;二,心裡有能力去面對苦難。

4)禱告的果效不一定是神成就某事,而是借著禱告使神得以在人的生命與心中動工,使人的生命更成熟、更加成長。

5)用信心去禱告,不管禱告的果效如何,都要相信這是神給的最好答案。

I. 福音和律法

熊牧您好!

再讀加拉太書有幾個問題想請教,謝謝了!一是,保羅曾經給提摩太行割禮,但卻又反對信徒行割禮。為什麼?另外一方面說信徒是從聖靈生的,因信稱義。那我們還是否要守安息日,十誡,十一奉獻之律法? 二是,既然是因信稱義,不因行為稱義。卻又常常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如此,如今我們如何做才能既因信心得救,而又不至於因為行為而自義呢?三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心意思是什麼呢?他再三強調不要守摩西律法,該律法是捆綁是讓人死,只有靠著主耶穌的恩典才可以得救,這一點那我們今天也非常適用對嗎?

一、保羅給提摩太行割禮是為了更好地讓他在猶太人中做傳福音的事工,與提摩太的得救無關;保羅反對的是 「信徒一定要受割禮才能得救」的錯誤教導 。我們是因信稱義,不是因為守安息日和十誡、守十一奉獻而稱義(本文不討論安息日的律法精義)。但律法卻是上帝要我們去追求的標准,而不是捆綁我們的規條,這才稱得上是福音,因為世上沒有一個人有能力去守全律法。每個上帝的兒女都要以上帝那不能廢去的律法為標准去心意更新;我們不能把律法當做福音,也不能把福音講成律法。關於這兩者,處理第三個問題時再詳細談。

二、關於第二個問題,教會歷史曾有過兩個極端的態度:一個是律法主義,另一個是放縱主義。律法主義認為律法至上,要求人們按照字句的表面的意思遵守律法。行為所循的規律包含在無數單獨的吩咐與禁止之中。那些猶太拉比們編成的幾百條律法可以代表這種律法主義的典型。初期教會中那些猶太人基督徒,由於他們的律法主義主張引發了耶路撒冷會議(徒15),保羅在外邦人中傳道,也常受這些律法主義者的攻擊。保羅寫信給羅馬、哥林多、以及加拉太的教會,一貫堅決反對這種猶太派基督徒趨向於律法主義的運動。

        放縱主義不接受律法的權威。有些經文很能成為他們的借口,使道德與宗教分離。如「凡事我都可行」,以及「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林前6:12-13),他們認為只有靈魂有價值,身體全無用處。人不拘用身體作什麼都無所謂。就算是放縱身體犯罪,都無損害於靈性的生活。對這種思想傾向,保羅在歌羅西書中嚴加斥責。在改教時代,也有人倡言,只要人相信福音的應許便可稱義,可一點不問生活如何。信徒高過律法,以信心在知識上承認教義,而輕忽倫理,這與放縱主義的態度頗相接近。上帝的道德律是永久不變的,如同上帝的旨意一樣不能廢棄。只要上帝的旨意是生效的,道德律總是生效的,基督徒的自由並非放縱。因信得救的福音也並非是道德義務的鬆懈。

        律法和自由的平衡在於,基督徒不可不知律法背後的原因,乃是以愛為總綱的。我們不可把聖經看作一本法典,用來管束信徒的生活,如果把聖經當法典來使用,便有許多地方難於一致。例如我們在有些事上使用某原則,而在別的事上,又會忽略這原則。假如要拿聖經來作為管制信徒行為的法規,我們應當禁止姊妹剪發(林前11:15);還要主張婦女禱告當蒙頭(林前11:5)。然而基督徒卻實在感覺到,如果要把基督教原則實行在人類社會,則要在律法和自由之間取得平衡。愛的律法是一種精神,無論在任何情形下都是適用的。聖經並不總為實際行動提供成文的條例,而是把一些永久不變的行為原則啟示出來。這樣基督教便成了一切時代都合實用的宗教。律法主義的錯誤,在乎尋求條例來作律法字句的奴隸,卻忽略精神。羅馬書七章描寫的基督徒,可以說是屬肉體的基督徒,因為他仍然嘗試以律法主義的方式,去過基督徒的生活,結果反而落在情慾之中。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倚靠聖靈,去打這一場內心的屬靈爭戰,唯有如此才可以得勝。這也顯示信徒應由重生為起點,靠著聖靈而活;凡以自己的力量,靠行律法去過討神喜悅的生活,是行不通的。至於律法的作用,是使人知罪,律法本身完全沒有使人行善的能力。

三、保羅在加拉太書的中心意思是: 基督徒絕不是靠行摩西律法而得救的。 福音與律法的正確應用是以神為中心的,也就是不以人的辦法來達到神的標准。我們需要避免的是把律法當作福音,即所謂的律法主義。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加拉太人信了耶穌之後,覺得不夠,還要加上割禮和其他律法,在需要用福音的時候用律法,這律法使得許多基督徒永遠活在覺得自己做的不夠好,神不喜悅的光景中,甚至對自己的得救發生質疑。

另一個極端是把福音當成律法,就是放縱主義,或「廉價的恩典」,「只要白白接受就好了,不需要什麼規條、限制」。「教會憑什麼有那麼多的規定(律法)來限制信徒的自由?」諸如此類的話就是把福音放在律法位置上。我們在生活中若真正認識律法與福音的關系就會知道:上帝律法的要求(標准)仍然是百分之百的存在;基督徒應當天天活在正確的福音與律法的關系中,一面領受神豐富的恩典,一面向神的標准靠近,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就不會因自己達不到律法的標准而恐懼,也不會因持守「因信稱義」而放縱, 如此我們會真正經驗到福音的喜樂!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J. 新的開始,新的生活

新年伊始,萬象更新!

每一年,我們都是這么說的。我們抱著對未來的憧憬,對美好的期盼,我們總是不斷重復著說:「這是新的開始。」

不如意事常八九,我們很少有人會對生活感到很滿足。逢年佳節,我們總是希望可以【喜慶】,我們希望被祝福。為什麼會這樣呢?我想大概就是因為我們太需要而又太缺少喜樂和幸福。

一切都會好起來的,面對現實的無奈,我們有時候不得不這么安慰自己。然而,事情真的能如我們所願嗎?

每一年,開始的時候躊躇滿志,年中就泄氣了,年底就放棄了。於是,我們需要一個新的開始。然而,第二年,往往不過是頭一年的重演而已。

我們不喜歡這種挫敗感,這種沮喪!所以,我們希望跟過去割裂,故而我們特別強調【新的開始】,我們特別期待【新年新氣象】。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句話不是空穴來風,這是人們經過長時間的總結得出的結論。一個人想要改變自己,是很難的。

想要有新的開始,就必須要徹底改變自己。而徹底的改變必須是思想上的轉變。

一個因為懶惰而貧窮的人,如果不能克服自己的懶惰,他就不可能改變自己貧窮的狀況。想要戰勝自己的惰性就必須不能有偷懶的思想。

一個因為狂妄而樹敵無數,屢屢碰壁的人。如果不能從思想上改變自己,重新認識並定位自己,那麼他還會繼續碰壁。

人的行為是思想的結果,陳舊的思想不能帶來全新的生活。而人的價值觀是逐漸形成的,並不容易改變。

在聖經里,人是具有悖逆的天性的,因此,我們需要被救贖,需要接受救贖。

因信稱義的道理是基督教非常重要的教義,就是說,你不要做什麼,只需要相信上帝,你就成了義人。

但是,信上帝≠信基督教!

因信稱義正如聖經所言,我們因為接受了耶穌基督作為個人的救主,於是被稱為義,成了新造的人。這個新人,不是我們自己的努力實現,是無條件的賜予,我們只需要接受。然而,一個人如何判斷自己是否真的因信稱義,成了新人呢?

很簡單,聖經說了,【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

如果你沒有這種改變,可不是什麼好事。由於我們都有自私,貪婪等不好的習性,我們接受了上帝,就是接受了大愛無私,知足奉獻的精神。真正接受了這種精神的人,願意去按照這種理念行事的人,勢必會在生活中有所改變,而且會用這樣的新思維替代掉自私貪婪的老想法。

信上帝,應該是一個人全新的開始。這是一整套價值觀,不是做幾個宗教儀式的問題。很多人,可能是進了基督教,但是他們未必接受了上帝。因為,他們所謂的信,並沒有改變他們。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最重要的不是生活習慣的改變,而是內心的改變,思想的更新。行為習慣只是一個結果,自然而然的結果。

新的一年,大多數人都希望有一個新的開始,好的開始!

新的生活,從現在開始,從接受新的思想開始。

新的一年,但願更多的愛,寬容,喜樂,感恩充滿我們。讓我們告別那使人痛苦的惡毒,嫉妒,自私,貪婪等惡俗。

願所有人在新的一年裡善待自己,也被生活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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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因信稱義人應過什麼樣生活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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