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蘇州生活垃圾分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將於2020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江蘇省蘇州市人大審議通過《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提交省人大審查,待批准後,將於2020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條例》規定,蘇州市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明確蘇州市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並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1)蘇州生活垃圾有哪些擴展閱讀
《條例》明確,生產者、銷售者和經營者應當減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住宿經營者應當優先採購可重復使用、可再生利用產品,不得在經營活動中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飲服務、集體供餐等單位應當設置提示牌,提醒適量點餐。餐飲服務、集體供餐等單位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使用的筷子、調羹、刀叉。
針對違反《條例》規定,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⑵ 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城市
第一批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石家莊、邯鄲、太原、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銅陵、福州、廈門、南昌、宜春、鄭州、濟南、泰安、青島、武漢、宜昌、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成都、廣元、德陽、貴陽、昆明、拉薩、日喀則、西安等。
生活垃圾分類四大類: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
1、可回收垃圾
就是再生資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經污染、適宜回收循環利用的廢物。
主要包括:紙類(報紙、傳單、雜志、舊書、紙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紙製品等)、金屬(鐵、銅、鋁等製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製品)、棉麻布類、除塑料袋外的塑料製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膠及橡膠製品、牛奶盒等利樂包裝、飲料瓶(可樂罐、塑料飲料瓶、啤酒瓶等)等。
投放注意:1、輕投輕放;清潔乾燥,避免污染;2、廢紙盡量平整;3、立體包裝物請清空內容物,清潔後壓扁投放;4、有尖銳邊角的,應包裹後投放。
2、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物質,必須單獨收集、運輸、存貯,由環保部門認可的專業機構進行特殊安全處理。主要包括:電池(蓄電池、鈕扣電池等)、廢舊電子產品、廢舊燈管燈泡、過期葯品、過期日用化妝品、染發劑、殺蟲劑容器、除草劑容器、廢棄水銀溫度計、廢油漆桶、廢列印機墨盒、硒鼓等。投放注意:1、電池、廢舊電子產品投放時請注意輕放;2、油漆桶、殺蟲劑等如有殘留請密閉後投放;3、廢舊燈管燈泡等易破損請連帶包裝或包裹後輕放;4、廢葯品等連帶包裝一並投放
3、餐廚垃圾(濕垃圾)
顧名思義,主要為食堂剩菜、剩飯及烹飪過程中產生的菜幫菜葉、肉類魚蝦廢棄部分、蛋殼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飯與西餐糕點等食物殘余、菜梗菜葉、動物骨骼內臟、茶葉渣、水果殘余、果殼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殘枝落葉、廢棄食用油等。其主要來源為家庭廚房、餐廳、飯店、食堂、市場及其他與食品加工有關的行業。投放注意:1、純流質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應直接倒進下水口;2、有包裝物的濕垃圾應將包裝物去除後分類投放,包裝物請投放到對應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容器;3、投放濕垃圾時,鼓勵將包裝物(如塑料袋)去除。
4、其他垃圾(干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現環衛體系主要收集和處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與無法再生的紙張(紙杯、照片、復寫紙、壓敏紙、收據用紙、明信片、相冊、衛生紙、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與其他受污染的塑料製品、廢舊衣物與其他紡織品、破舊陶瓷品、婦女衛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貝殼、煙頭、灰土等。投放注意:1、盡量瀝干水分;2、難以辨識類別的生活垃圾投入干垃圾容器內。
⑶ 蘇州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中將生活垃圾分為幾類
蘇州將生活垃圾分為四類: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