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流動黨員如何參加組織生活
1.黨員長期外出,且有固定單位,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不能回原單位參加組織生活的,單位的黨組織可將其組織關系轉到外出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參加當地黨組織的組織生活。
2.黨員外出在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原單位黨組織可出具黨員證明信,由所到單位的黨組織將其編入支部或小組過組織生活。
3.黨員外出地點不固定,不能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時間在3個月以上者,應主動與原單位黨組織保持經常聯系,匯報外出情況,並按時交納黨費,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工作情況。
⑵ 組織生活的七個步驟啥我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大致包括七個方面的內容:
1、黨員教育
主要是對黨員進行黨的性質、宗旨教育,黨的基本路線教育,黨風黨紀教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
2、基本理論
主要是組織黨員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研究解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3、擴大民主
組織生活是黨員參與黨內事務、行使民主權利的主渠道。因而擴大黨內民主,讓黨員在黨的組織中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揮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便成為組織生活的必要內容。
4、批評
批評與自我批評,是解決黨內矛盾,掃除政治灰塵,保持黨的肌體純潔健康的有力武器,歷來是黨的組織生活的基本內容之一。
5、發展黨員
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是組織生活的又一重要方面。發展黨員的工作計劃、培養考察的具體措施,都可以在組織生活內討論、分工、落實和檢查。
6、黨員處理
對違紀黨員和不合格黨員進行黨紀處理和組織處理,是保持黨組織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的必不可少的方面。這種處理;一般都要經過支部大會全體黨員討論和決定。
7、有益活動
在現代化建設的重任面前,黨組織有責任組織黨員結合本單位實際學習有關的技術、業務知識,提高黨員的文化業務素質。黨的組織生活也應當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多彩,使黨的組織生活更加生動活潑和充滿活力。
(2)黨員怎麼參與組織生活擴展閱讀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生活的重要內容,它依託黨組織開展活動,主要形式有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黨課,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三會一課」,以及黨員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
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1次。主要內容是: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決議指示、發展黨員、進行黨內選舉、表彰和處分處置黨員、聽取支部報告工作、討論和決定其他重大問題。
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主要內容是:研究提出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任務和支部黨員大會決定的具體措施,確定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事項,討論處理支部日常工作。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主要內容是: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黨支部定期組織黨員上黨課,對黨員進行黨的知識、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開1次。
民主生活會是黨員領導幹部召開的以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形式的組織活動制度。一般每年召開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也要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黨的組織生活
參考資料來源:共產黨員網-黨的組織生活
⑶ 黨員領導幹部如何參加支部的組織生活
法律分析:黨員參加組織生活規定: 1、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 2、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四條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第五條 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第六條 本條例適用於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責任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第七條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第八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九條 對於違犯黨的紀律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其作出檢查或者進行通報批評。對於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核實後,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組;
(二)解散。
⑷ 黨員組織生活怎麼過
黨的組織生活通常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和黨小組會,以及黨課。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生活的一部分。黨的組織生活分為廣義和狹義。狹義指「三會一課」。
概念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生活的重要內容。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託黨支部、黨小組開展活動。主要形式有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以及黨課、民主評議黨員、評選先進黨員和黨組織等。
黨的組織生活的內容一般包括:對黨員進行黨的知識教育,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黨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業務知識,傳達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文件、指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發展黨員,處理違紀黨員和不合格黨員,開展適合黨員特點的各種形式的活動。黨的組織生活的形式應當富有生氣,豐富多彩,以起到對黨員進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意義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是促進黨員學習,提高黨員素質,促使黨員更好地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維護黨員隊伍純潔性,保持黨的先進性和戰鬥力的重要手段。
這既是黨的一貫傳統,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對黨在今後的發展過程中不斷壯大,充分發揮黨的戰斗堡壘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黨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時間進行黨的活動,由支部書記或委員進行組織,支部成員無條件參與,必要時可相對集中使用,但每月不得少於兩次。
黨課制度
每月進行一次黨課教育。
黨內的各種活動都屬於黨的生活。組織生活是黨的生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支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聯系、管理的一個重要渠道,它是依託黨小組、黨支部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的活動。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大致包括七個方面的內容。
黨員教育
主要是對黨員進行黨的性質、宗旨教育,黨的基本路線教育,黨風黨紀教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
基本理論
主要是組織黨員學習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研究解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擴大民主
組織生活是黨員參與黨內事務、行使民主權利的主渠道。因而擴大黨內民主,讓黨員在黨的組織中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揮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便成為組織生活的必要內容。
批評
批評與自我批評,是解決黨內矛盾,掃除政治灰塵,保持黨的肌體純潔健康的有力武器,歷來是黨的組織生活的基本內容之一。
發展黨員
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是組織生活的又一重要方面。發展黨員的工作計劃、培養考察的具體措施,都可以在組織生活內討論、分工、落實和檢查。
黨員處理
對違紀黨員和不合格黨員進行黨紀處理和組織處理,是保持黨組織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的必不可少的方面。這種處理;一般都要經過支部大會全體黨員討論和決定。
有益活動
在現代化建設的重任面前,黨組織有責任組織黨員結合本單位實際學習有關的技術、業務知識,提高黨員的文化業務素質。黨的組織生活也應當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多彩,使黨的組織生活更加生動活潑和充滿活力。
黨的組織生活是制度化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黨小組會應每月召開一次,匯報思想,學習文件,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結報告工作,聽取黨員意見,討論決定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
《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了黨支部應堅持的組織生活制度。
會議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支部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
黨小組會每月一次。
會議應作記錄。
黨支部七項組織生活制度
(1)會議制度。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
(2)黨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時間進行黨的組織活動。
(3)黨課制度。每月進行一至二次黨課教育。
(4)報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員會按季度或工作階段,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工作報告和自身建設情況的報告。
(5)民主生活制度。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6)黨員匯報制度。黨員每月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務的情況,遇有重要問題應當及時匯報;外出時間較長時,應當作書面匯報。
(7)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對黨員特別是幹部黨員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範作用,採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議,每年至少一次。
⑸ 外出黨員如何過組織生活
法律分析: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加強對外出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是黨支部書記要十分重視的一項工作。
(1)黨員長期外出,且有固定單位,時間在6個月以上,不能回原單位參加組織生活的,單位的黨組織可將他們的組織關系轉到外出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參加當地黨組織的組織生活。
(2)黨員外出在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原單位黨組織可出具黨員證明信,由所到單位的黨組織將其編入黨支部或黨小組過組織生活。
(3)黨員外出地點不固定,不能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時間在3個月以上者,應主動與原單位黨組織保持經常聯系,匯報外出情況,並按時交納黨費,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工作情況。
(4)黨員臨時出差(3個月以內),經黨組織同意,可暫不參加組織生活,返回原單位後應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工作、學習、思想等情況。黨組織要組織他們過組織生活,傳達黨內有關文件。
(5)有3個人以上黨員一起外出,可成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定期過組織生活。
(6)持臨時組織關系的黨員,同所到單位的黨員一樣,參加那裡的組織生活,但無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到單位建立臨時性黨組織的,他們在這些臨時黨組織內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黨員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要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黨支部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驗證後應及時接收並將其編入黨組織,同時上報上級黨組織備案。要安排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其他黨內活動,收繳他們的黨費,並分配他們做適當工作,還要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中的有關內容。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條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⑹ 黨員如何過好組織生活
法律分析: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 政治生活 的重要內容,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託黨支部、黨小組開展活動。主要形式有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黨員組織生活會 以及 黨課、民主評議黨員、評選先進黨員和黨組織等。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一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五條 發展黨員,必須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經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介紹人要認真了解申請人的思想、品質、經歷和工作表現,向他解釋黨的綱領和黨的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並向黨組織作出負責的報告。黨的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人,要注意徵求黨內外有關群眾的意見,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為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上級黨組織在批准申請人入黨以前,要派人同他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並幫助他提高對黨的認識。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⑺ 黨的組織生活有哪些形式,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形式有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黨員組織生活會以及黨課、民主評議黨員、評選先進黨員和黨組織等。
1、黨員教育
主要是對黨員進行黨的性質、宗旨教育,黨的基本路線教育,黨風黨紀教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
2、基本理論
主要是組織黨員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研究解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3、擴大民主
組織生活是黨員參與黨內事務、行使民主權利的主渠道。因而擴大黨內民主,讓黨員在黨的組織中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揮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便成為組織生活的必要內容。
(7)黨員怎麼參與組織生活擴展閱讀:
組織生活中的要求
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領導幹部要帶頭談,也要接受黨員、幹部約談。
發現領導幹部有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有關黨組織負責人應當及時對其提醒談話;發現輕微違紀問題的,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應當對其誡勉談話,並由本人作出說明或者檢討,經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上級紀委和組織部門。
⑻ 黨員怎樣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摘要 很高興為您服務,我認為作為一名黨員應該積極參加所在黨組織召開的黨員大會,黨小組會議,參加黨課學習
⑼ 借調黨員如何參加組織生活
法律分析:如果借調單位相對固定,並且借調時間在6個月及6個月以內,可到原單位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然後參加借調單位的黨的組織生活,但這種臨時組織關系只可以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如果借調時間超過6個月,則應到原單位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將組織關系正式轉到所借調單位的黨組織。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九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⑽ 如何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如何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
黨的三會一課制度是加強黨的建設的是長期堅持的重要制度,組織生活會就是其中之一。首先要圍繞生活會的主題進行發言,對照黨章,黨規對照,檢查自己,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加強自身學習,特別是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時刻不忘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