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居民垃圾費收費標准
垃圾處理費的具體收費標准如下:城居民10元每戶每月,流動人口2.5元每人每月;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噸;商鋪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飲業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每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每噸;其他收費標准。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垃圾處理市場利用垃圾生產木炭、焦油和煤氣基本上是先分類、再進行回收、然後處理。處理方法為最常用的是填埋,但是效果很慢、佔地還廣、容易對地下水產生二次污染。還有就是焚燒,但對空氣污染大、投資也大。
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
關於垃圾處理費收取的問題
1、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於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因此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價款以及內容進行約定。
2、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寬頻以及單位應當了向用戶端收取有關費用。
3、只要物業條例當中也已包含了用垃圾處理費,所以初期便不得以此此名義重新收取得用了能,應該包含當從物業費底下。
4、垃圾清運費指的是小區外那人裝修,而所產生的垃圾需要系由物業來進行清運,但是收取很高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Ⅱ 北京垃圾費收費標准2022
北京垃圾費收費標准2022
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由於城市具體辦法並不相同,以下繳費標准僅供參考: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一般情況下,在對配套設施完備,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應該實施垃圾計量收費,並對垃圾進行分類,與制定垃圾差別收費等政策。如果屬於可以進行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適當降低收費標准。但是對於從來不分類投放垃圾,產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費標准。企業排出的污水,可以通過各地不同的標准來制定收費的種類,以及收費標准。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以及價格標准。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管理,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應針對不販收費對象,採取措施,鼓勵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代收單位,允許從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目前垃圾處理費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應創造條件,結合環衛體制改革,盡快向經營服務性收費轉變。制定、調整生活垃圾處理費標准要實行價格聽證會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的垃圾費用?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B.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C.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D.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2.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3.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5..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6.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三條
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可以以人為單位收取;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面積收取;船舶、列車及飛機等交通工具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收取;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原則上以人為單位計收,生產垃圾處理費與工業廢物垃圾處理費不得相互重復計收。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計收垃圾處理費。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者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低保對象,應實行收費減免政策。垃圾處理費的具體計收辦法和收費減免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Ⅲ 農村垃圾清理費收費標准
一、農村垃圾收費標准
在這個問題上,有專家表示,對農村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是大勢所趨,必將得到落實推行下去。但實際上,它所產生的負擔也必須得到解決。
目前,許多城市每月為居民收取垃圾處理費。例如,重慶從2004年開始收入,每月每戶8元;北京的垃圾處理費為每戶每月3元,每戶每年30元的清運費。廣西柳州每戶每月7.5元。
因此,專家表示,為解決農村垃圾處理資金問題,農村垃圾處理可以向城市學習,實行生活垃圾收費。這個垃圾處理費肯定不會太多。參照大城市的標准,再者考慮到農村人口的收入水平,這個費用一定不會高於城市。
現在,除少數村外,其他農村還沒有收取垃圾處理費。但是,已經有一個省已經將農民垃圾處理費收集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
對於農民來說,只要能夠真正處理當地的垃圾並確保農村的環境衛生,收費並不是不可以的。但畢竟農民的收入遠遠低於城鎮居民的收入,小編真的想要說,收費標准還是越低越好。
二、國家政
全面建立覆蓋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於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並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准;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准,促進鄉村環境改善。
(四)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按照補償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准,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在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流程監控,違法違規行為可追溯的前提下,處置收費標准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綜上所述農村垃圾收費標准,現在我們的生活環境已經被垃圾污染得很嚴重,大家一定要多多注意垃圾分類這個問題,保護身邊的環境,從我們做起,從每一件小事情做起。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法律依據:《全面建立垃圾收費機制》第一條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Ⅳ 廣州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
垃圾是不被需要或無用的固體、流體物質。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處理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常見的做法是收集後送往堆填區進行填埋處理,或是用焚化爐焚化。但兩者均會製造環境保護的問題,而終止過度消費可進一步減輕堆填區飽和程度。堆填區中的垃圾處理不但會污染地下水和發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積已越來越少。焚化則無可避免會產生有毒氣體,危害生物體。多數的城市都在研究減少垃圾產生的方法,和鼓勵資源回收。
廣州垃圾收費標准:廣州未來垃圾費收費或將改為隨水費徵收,收費標准不跟用水量掛鉤,也不跟垃圾量掛鉤,收費項目、收費標准、計費方法都不變,維持目前10元的環境衛生清潔服務費和5元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加起來還是戶籍人口每月每戶15元。
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氣體釋放,嚴重污染了大氣和城市的生活環境。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許多致病微生物,同時垃圾往往是蚊、蠅、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這些必然危害著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
拓展資料:垃圾爆炸事故不斷發生。隨著城市中有機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變為集中堆存,只採用簡單覆蓋易造成產生甲烷氣體的厭氧環境,易燃易爆。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Ⅳ 成都市生活垃圾清運費收費標准
生活垃圾計量收費主要是對單位、集體進行計量收費。最難實施的是小區的個人,因為垃圾來自公寓樓裡面所有的人,沒辦法具體分配到個人,而國外大部分都是住單獨的房子,容易做到計量收費。目前個人垃圾收費只能根據用水量或用電量估算,或者統一標准收費。垃圾是不被需要或無用的固體、流體物質。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處理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常見的做法是收集後送往堆填區進行填埋處理,或是用焚化爐焚化。但兩者均會製造環境保護的問題,而終止過度消費可進一步減輕堆填區飽和程度。堆填區中的垃圾處理不但會污染地下水和發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積已越來越少。焚化則無可避免會產生有毒氣體,危害生物體。多數的城市都在研究減少垃圾產生的方法,和鼓勵資源回收。收費標准肯定會綜合各個城市的綜合因素,一方面根據城市服務要求進行全成本分析,同時也要考慮當地老百姓的實際承受能力,一開始政府財政會予以補貼,經過若干年的發展之後,補貼慢慢退出,再完全由居民承擔。
拓展資料: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許多致病微生物,同時垃圾往往是蚊、蠅、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這些必然危害著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第五條規范收費行為,減輕企事業單位和居民的不合理負擔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後,應取消與生活垃圾處理相關的其他收費項目,切實減輕企事業單位和居民的不合理負擔。
Ⅵ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2022
一般情況下,在對配套設施完備,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應該實施垃圾計量收費,並對垃圾進行分類,與制定垃圾差別收費等政策。如果屬於可以進行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適當降低收費標准。但是對於從來不分類投放垃圾,產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費標准。企業排出的污水,可以通過各地不同的標准來制定收費的種類,以及收費標准。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以及價格標准。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三條 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可以以人為單位收取;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面積收取;船舶、列車及飛機等交通工具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收取;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原則上以人為單位計收,生產垃圾處理費與工業廢物垃圾處理費不得相互重復計收。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計收垃圾處理費。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者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低保對象,應實行收費減免政策。垃圾處理費的具體計收辦法和收費減免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管理,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應針對不販收費對象,採取措施,鼓勵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代收單位,允許從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手續費標准,在制定垃圾處理費標准時予以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垃圾處理費。對不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的,各地要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全部用於支付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費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對於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不足,已經投資在建的垃圾處理設施,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可用於補充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費用,但在建項目3年內必須建成,並實施垃圾處理。
Ⅶ 垃圾處理費
垃圾處理費是社會服務費的一種,收取垃圾處理費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條 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於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挪作他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許可的決定,向中標人頒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中標人簽訂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經營協議。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經營協議應當明確約定經營期限、服務標准等內容,作為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Ⅷ 2022年濟南市生活垃圾清運收費標准
每月3元-15元
垃圾處理徵收標准由個人交納的城市居民每戶每月3元、個體經營者日產垃圾量1噸,其中第四條規定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 生活垃圾收費標准生活用水戶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費15元。